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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相当昭峰 于 2010-4-24 00:26 编辑
小时候我的伙伴并不多,因为我总是喜欢找比我大的孩子玩,而比我大的孩子又很少有愿意跟小孩子玩的。而比我大两岁的姐姐是我们那一带的孩子头,我就是跟在她的后面的小跟班。她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她特别喜欢和一个叫王俊杰的女孩子玩。按年纪我也应该管她叫姐,可我从来就是直呼其小名“大俊”。那个时候,每一家基本上都有两三个孩子,但王俊杰是独生女,因而在我们那些孩子中显得很特殊。她的妈妈对她要求很严格,总让她呆在家里学习,不让她出去。没有办法,我们也只能陪着她在屋里玩。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她家想玩过家家,学医生看病。我们都争着当医生,各不相让,就吵了起来。大俊说这是在她家,只能由她来当医生,我和我姐不同意,一赌气我们俩就走了,结果游戏没玩成,还弄得我们相互间几天都没有说话。
大人们总说小孩子不长记性,朋友间“香三臭四”的,果然没几天我们仨又和好如初了,而且我和姐姐还把爸爸去北京出差带回来的糕点和果脯送给大俊。一方面是出于加深友谊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出于小孩子的虚荣心,显摆一下。自那以后,每当我们间发生争吵时,我和姐姐抓住把柄似的站在大俊家的门口,向她讨要被她吃下去的那些北京特产。看着我们蛮不讲理的样子,两家观战的大人们哭笑不得。
我家住的地方离公园很近,公园里有一个人工湖。星期天的时候,爸妈总带着我和我姐早起逛公园,然后在公园旁边的国营饭店吃油条、喝豆浆,那时对我们来说这就是很美味的享受了。等我们大一点的时候,经常会成帮结伙去公园玩。一次,在湖边玩的时候,一个小孩子脚一滑眼看就快掉湖里了,我姐不愧是孩子王,反应真快,一把拽住,把她拖了上来。当时我们都被吓傻了,所幸她没有受伤。后来我们把她带到太阳地里,直到把身上的湿衣服晒干了才敢回家。本来说好的谁都不能告诉大人,可是那个掉下水的小孩害怕,和她妈妈说了。结果我们都被骂了一顿,并且禁止我们再偷偷去公园的湖边玩。
和小伙伴玩得最欢畅的时候,就属夏日的夜晚。家家吃完晚饭后,在橙黄色的路灯下,男人们打扑克,女人们聚在一起聊天,而我们除了做游戏,就是捕捉被灯光吸引过来的虫子。有一种黑色的甲壳虫是我们最喜爱的。把它捉住后,用小棍穿进它背部的甲壳中,它就会拼命地挣扎,挥动起来的翅膀就像一台小风扇。我们为能拥有这样的一只“风扇”而感到非常满足。在大人们“酣战”过后,就会叫上自家的孩子回家。玩得正兴致高涨的我们彼此间就有些恋恋不舍,相约明天再继续我们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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