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法定撤销和穷困抗辩权的行使三种情形,每种情形的具体条件如下:
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实施的侵害行为达到严重程度,其判断标准主要是从侵害行为的后果,但是并不要求这个行为达到犯罪的要求;受侵害人是赠与人或者是赠与人的近亲属。在民法上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人,那么赠与人便不具有该条款的法定撤销权。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情形要求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包括法定扶养义务和约定扶养义务;受赠人有扶养能力,若受赠人本身没有扶养能力,比如受赠人本身就是依靠赠与人的扶养而生活,则赠与人不享有该项撤销权;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此情形要求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并且合同中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赠与人已经按照约定将赠与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穷困抗辩权: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合同。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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