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迁西举报这事儿
查看: 407|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迁西举报这事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4-1-17 08: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七十五岁的退休干部,据说是口碑极好,有好多荣誉等身,比如优秀党员,迁西好人,证书奖状都在哪儿摆着,想必不是胡说八道。


     一个七老八十的人,为什么要实名举报?他是缺吃还是缺喝?


    公民有没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好像不用说吧?举报职务犯罪是公民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举报职务犯罪通常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电话举报。就是举报人按照所掌握的案件线索的性质,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向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信函举报。就是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以书面信函的方式,投寄给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迁西目前的这台戏,我个人觉得戏份十足。甚至不夸张的说,此案将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马老先生的举报内容即便失实,但并非诽谤。因为个人没有侦查机关应有的权力,无法保证举报内容与事实完全一致,如果据此定罪,将会剥夺公民的举报权利。其次,即便马老先生有诽谤嫌疑,那也是自诉罪,应由本人自诉,而不是由县委办出面,县委办的处理涉嫌滥用职权。另外,从举报内容看,涉及的领域比较敏感,需自证清白。此案的处理必将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重要事件,不应草率处理。


    最重要的是,举报人得不到最该有的保护,然后却能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拘留,法办,甚至要领刑,这太让人瞠目了。迁西这么高效吗?


      1.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依法保护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严禁泄露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

    4.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5.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如果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打击报复举报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迁西的这台戏大幕扯开了,接下来怎么演呢?


     吃瓜看戏吧。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4-1-17 09:20 |只看该作者
因为个人没有侦查机关应有的权力,无法保证举报内容与事实完全一致,如果据此定罪,将会剥夺公民的举报权利。
===========
举报可以是一个线索,不一定是事实的全部,所以,不应该根据举报的属不属实定罪。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1-17 09:46 |只看该作者
这起案件,考量着办案水平,追究下来,我估计除了被举报人外,还有县委办公室、公安、检察负责人风险极大。他们为了打压举报人,用力过猛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1-17 09:51 |只看该作者
举报信到了被举报单位手里,然后一切操作就不奇怪了。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1-17 09:53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1-17 09:20
因为个人没有侦查机关应有的权力,无法保证举报内容与事实完全一致,如果据此定罪,将会剥夺公民的举报权利 ...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应该由被诽谤者去提起诉讼,县委办公室不是被诽谤人,急忙忙去起诉,为啥?诬告陷害罪,必须是以被诬告者受到司法追究为目的的捏造事实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被诬告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工作秩序。错告或事实有所不符的,不能算诬告陷害。我看这就是一起被举报者急于打击报复和司法部门急于讨好权力的闹剧。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1-17 09:55 |只看该作者
只要司法机关的人财物权捏在当地权力部门手里,出这样的怪事,一点都不稀奇。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1-17 10:12 |只看该作者
自上而下,都是一言堂,有啥好奇怪的!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4-1-17 10:1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兰亭流觞 于 2024-1-17 10:14 编辑

模范老马同志在与虎谋皮,可悲,可笑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4-1-17 10:32 |只看该作者
兰亭流觞 发表于 2024-1-17 10:13
模范老马同志在与虎谋皮,可悲,可笑

哈哈哈


只有老同志们,才会这么可爱的了。哈哈哈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4-1-17 10:33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17 09:55
只要司法机关的人财物权捏在当地权力部门手里,出这样的怪事,一点都不稀奇。

只要司法机关的人财物权捏在当地权力部门手里
---------------
赞!

核心、关键。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4-1-17 11:24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1-17 10:33
只要司法机关的人财物权捏在当地权力部门手里
---------------
赞!

这样的设计,司法机关极容易沦为权力的工具。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4-1-17 13: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兰亭流觞 于 2024-1-17 13:05 编辑

是啊,马老先生也很值得尊重。

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