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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中篇小说: 知己村里的趣事: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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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 知己村里的趣事:第一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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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9:5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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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沙贝 于 2013-1-21 20:03 编辑

  知己村里的趣事
文心雕龙

  
  
  
  第一集:知己村研究院的闹剧
  
  
  
  这年初冬的一个大清早上,柳2背着手出村溜早,瞧着逐渐升起的太阳,肚子里却开始唱上了空城计,于是,柳2转回了身子,向村里走去。
  
  刚到村口,就见村长老年狂在村子的公布栏里粘贴布告,柳2好奇,凑上去跟老年狂搭讪着:“村长啊!大清早忙和啥呢?”老年狂忙的连回头的功夫都没有,只是一个劲地埋头粘贴那些黄纸红字写的布告,柳2再仔细一瞧,原来还和自己有关,第一份布告写着:鉴于柳2同志参加过治安巡逻,革命斗争经验较为丰富,特聘任为本村治保主任,期限一年。此时的老年狂站直了身子,用手捶了捶腰,点上支烟,对着柳2说:“祝贺您高升,柳主任!”柳2咂摸着嘴儿,嘻嘻地笑着,嘴里还不时念叨着:“还是我们老村长了解我哈,真是知人善任啊!”。
  
  柳2挪了挪脚步,伸直了脖子看着第二份布告,那上面写着:“为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我村将以人才战略为先导,以开拓进取和做大做强为手段,决定在本村建立‘研究生院’,特聘请余玲同志为我院博士生导师!鉴于本院刚开办,师资力量与生源不足,村委会特此决定:先在本院设立小学生部,以后逐步发展壮大……。”
  
  柳2将信将疑地看着老村长,问道:“这办研究生院的事情上头批了么?按照规定,至少应该教育部批吧?”老年狂嘴里叼着烟,干咳了一声,然后说:“咱镇猪镇长可是点了头的,至于教育部也不会反对发展教育事业的吧?”柳2一听,咯咯地乐!
  
  “别乐!你柳主任还有个任务:实际上,你光知道卖你那网店,销售你的什么祛痘液,这回聘请博导和开办研究生院的事情早就启动了,你现在是村治保主任了,马上啊,上面就派员来听课检查,你要注意安保工作,多为我张喽着点啊!”柳2一听这话,那脑袋点的跟鸡哚碎米似的,连连应承着。
  
  转眼过了一段时间,上面派人来检查实际办学情况,村长老年狂和村治保主任柳2一大清早就站在村口迎接,可谁成想,大远处驶来一辆白色的宝来轿车,车停滞村口,下来个俊俏的姑娘,只见她眉清目秀,瘦高的身材,靓丽的衣着,脸上的微笑显得特别和蔼可亲。她下了车,手里拿着张纸条,问站在面前的两位:“请问老乡,咱这村有个研究生院么?”“啊?”老年狂和柳2不约而同地惊讶地吐出了舌头,他们上下打量着眼前的俊美女子,老年狂凑前问:“您就是上面派来检查学院教学工作的?”那女子爽快地说:“不客气!我姓高,管我叫高老师就行了,还勤苦您老给引个道,我想先到学院去听课,看看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如何,先谢谢了啊!”
  
  老年狂在左,柳2在右,陪着这个高个的姑娘走进了他们所谓的“研究生院”,刚要请这个上面派来的高老师进教室,老年狂给柳2递了个眼色,柳2心知肚明,一路小跑地去端茶倒水去了。
  
  坐在这个学院唯一的教室最后一排,这个上面派来的高老师拿着本今天讲课的教科书居中,柳2和老年狂左右一坐,前面都是些村里的孩子在听他们所谓的刁雨灵博导讲课,只见这刁老师大声地教孩子念着生字词:“再再升起!”底下的孩子们齐声朗读:“再再升起!”,此刻,有个不明其意的孩子举手,刁老师叫他起来问问题,那孩子说:“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呀?”,此时的刁老师眉飞色舞,开始讲解:“再再升起,就是一个升起,然后,又一个升起,连续的啊!”这新来听课的高老师立刻站了起来,只见她拿着课本疾步走到黑板前,然后大声地要同学们朗读:“同学们,大家一起跟我朗读:冉冉升起!”……站在一边的刁博导此时正翻愣个眼睛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好不容易下课了,高老师向着自己的轿车走去。一边走,一边还和柳主任和老村长念叨着:“这孩子们都是爹妈的心头肉,也是祖国未来的花菇朵,这老师要是水平低可是要误人子弟的啊!……”还没等高老师把话说完,柳2赶紧插话:“人有失手,马有落蹄,伟大领袖还出过错呐!我们请的老师怎么也是博导啊!”老年狂斜了一眼,说了实话:“咳咳!这刁雨灵子是博导不假,那是以前刁老师买了股市里的一个叫波导股份的股票,从31元跌到了1块3,现在涨来涨去才1.5块多一点。为了纪念这次的损失,才称自己为博导的!”
  
  眼见高老师要上车走人,为了村子里的孩子的未来,老村长和柳主任一直要留饭,最后看是不成,和高老师约定:以后在村子盖个单独的小院,专门给高老师和其他来客留住,还望高老师经常光顾,这高老师也是个爽快人,当时就应承下这个事情。
  
  随着一股尘烟泛起,那辆白色的宝来轿车逐渐远去。此时,站在村口的不再是老村长和柳主任了,而是那个刁雨灵博导,只见她矮墩墩的身材,气悻悻地指着远去车辆的背影,一只脚使劲地跺了跺地,溅起了少许尘土,嘴里高声地喊叫:“我要假扮卫生部博导,采取非法手段调查你!诋毁你!哼!”
  
  过了一段时间,村里还真为以后来检查教学工作的高老师盖了个小四合院。这院门口通红的双扇门上不知何时,刁雨灵给贴了张字条,那意思是给提了点意见。这纸条子在初冬的冷风中飘飘忽忽,瑟瑟地发抖,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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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3-1-23 13:29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3 13:22
你这人怎么说呢,素质比较低,看到你的长相都可以锻炼我胆量。当你一个人空虚寂寞时,铅笔也许是你最好的 ...

说你是讼师,真的一点没冤枉你。
真的,你说你在北京边的郊区,偶在天津轴心的公寓,你编偶的长相你也得编的圆满点不是?
糟蹋铅笔那是你的恶习,但又不花偶的钱,用不着像偶汇报和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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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3-1-23 13:2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3 12:30
呵呵,小混混才会顺着你的话对骂呢。偶可是老混混了。你的这点小玩意,过时了。

你这人怎么说呢,素质比较低,看到你的长相都可以锻炼我胆量。当你一个人空虚寂寞时,铅笔也许是你最好的玩物。你可以用小刀割它,削它,砍它,同时可以发泄自己,高声吼着:“我杀笔,我杀笔,我杀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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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3-1-23 12:30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3 11:57
知道自己有多恶心吗,当你妈妈第一次感觉到你的存在时……她吐了……

呵呵,小混混才会顺着你的话对骂呢。偶可是老混混了。你的这点小玩意,过时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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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3-1-23 11:5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3 11:43
法庭上,你也老是说那个字?你敢吗?小样滴,你还拽上那偷来的词了?知道不“那属于剽窃,违法滴。
还律 ...

知道自己有多恶心吗,当你妈妈第一次感觉到你的存在时……她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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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3-1-23 11:43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3 11:27
人贱一辈子,猪贱一刀子,你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在家浪费RMB,中国那么多兵器你不学,偏学剑;上剑不学 ...

法庭上,你也老是说那个字?你敢吗?小样滴,你还拽上那偷来的词了?知道不“那属于剽窃,违法滴。
还律师呢,任嘛不懂,难怪只能跑腿小案子,递个件的活你就美的不知道你姓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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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3-1-23 11:2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3 10:17
你眼眶高那是你的事,偶可不会逼你上偶家。
偶眼光低是偶的事,你别在公共场作撒泼,偶还懒得理你。你贴 ...

人贱一辈子,猪贱一刀子,你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在家浪费RMB,中国那么多兵器你不学,偏学剑;上剑不学学下剑;下剑招式那么多,你学醉剑;铁剑你不学去学银剑!终于,你练成了武林绝学:醉银剑!最后达到人剑合一境界—剑人。最后还是送你一个字: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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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3-1-23 10:17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3 10:11
你的人品级别太低。老衲从不去你这种边缘级小破马甲那里去串门子,希望你也自重!

你眼眶高那是你的事,偶可不会逼你上偶家。
偶眼光低是偶的事,你别在公共场作撒泼,偶还懒得理你。你贴出文字,偶能看见,你就挡不住偶批你吧?
法律条文也没那条法规吧?法律白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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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3-1-23 10:11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3 10:08
连媳妇都娶不上滴,先别称老好吗?小纳呗。
偶就是偶,不喜欢穿马甲。
记住了:你嘴不犯贱,不会惹祸上 ...

你的人品级别太低。老衲从不去你这种边缘级小破马甲那里去串门子,希望你也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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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3-1-23 10:08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3 10:05
老衲和你并不认识,你也不是知己的熟知马甲,无冤无仇,前来捣乱,你不是小混混,也就是个小痞子,记住啊 ...

连媳妇都娶不上滴,先别称老好吗?小纳呗。
偶就是偶,不喜欢穿马甲。
记住了:你嘴不犯贱,不会惹祸上身。偶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变成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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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3-1-23 10:0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3 10:01
你那点小伎俩,偶要看不出,偶要跟着学,那可真是小混混了。你啊,还嫩着呢。
墓歌放了偶,你就等着被收 ...

老衲和你并不认识,你也不是知己的熟知马甲,无冤无仇,前来捣乱,你不是小混混,也就是个小痞子,记住啊:都带个“小”字!最好离老衲远点,送你一个字: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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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3-1-23 10:01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3 09:54
我不仅在原宣武法院行政庭见小张法官用过铅笔,还在朝阳法院见过老刘法官用过铅笔。这是句不带脏字的骂人 ...

你那点小伎俩,偶要看不出,偶要跟着学,那可真是小混混了。你啊,还嫩着呢。
墓歌放了偶,你就等着被收拾吧。{: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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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3-1-23 09:5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3 03:36
律师文件啥滴可以用铅笔吗?

不是得用签字笔或钢笔吗?你咋还玩起H B啥来了?

我不仅在原宣武法院行政庭见小张法官用过铅笔,还在朝阳法院见过老刘法官用过铅笔。这是句不带脏字的骂人的话,你这小混混都听不懂,居然跟我面前班门弄斧,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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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3-1-23 09:51 |只看该作者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3 01:15
哈哈,咋跟俺一样一样滴臭毛病

知道就慢慢磨练慢慢改哟

脾气难改了,不改了,任凭那母狗嚎叫吧,呵呵!不过,帖子照写,知己第一邪恶轴心的各路丑行照样揭露,并且摔之,不这样,那厮老找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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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3-1-23 03:36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2 22:45
说你2B,我感觉太对不起铅笔了。


律师文件啥滴可以用铅笔吗?

不是得用签字笔或钢笔吗?你咋还玩起H B啥来了?

不过,也许跑腿的见习律师得用铅笔。错了好擦嘛。见习的错误自然会多,也不够资格浪费纸张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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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3-1-23 01:15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1 23:00
我这人最可恨的地方就是坚持原则,且爱憎分明!

哈哈,咋跟俺一样一样滴臭毛病{:soso_e120:}

知道就慢慢磨练慢慢改哟{:soso_e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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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3-1-23 01:12 |只看该作者
战斗 发表于 2013-1-22 13:57
还是玲珑同学说话玲珑八面

龙哥睡一觉会没事的,男子汉大丈夫都是有肚量和气量滴,何况龙哥才气人气桃花运气三旺呢{: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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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1-23 00:57 |只看该作者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3 00:46
龙哥,我没有细看你的很多回贴,你对呗姐的很多看法与建议持反对意见与反感,从版规处理问题的原则上你的质 ...

还是玲珑同学说话玲珑八面{: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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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1-23 00:4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玲珑剔透 于 2013-1-22 13:58 编辑

      龙哥,我没有细看你的很多回贴,你对呗姐的很多看法与建议持反对意见与反感,从版规处理问题的原则上你的质疑是有理的,但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大局来看待,不要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谈,毕竟来这里玩的都是希望成为朋友,而非敌人。你今天发的这些作品如果涉及的人物不是知已网某些ID名字也许没事。 你今天转发这作品,也许只是转发(因为原来在知已发过,也没有哪个ID因此而反对)并没想到会掀起波澜,引起争议与事端;但是现在出现了,作品中的人物挑花不乐意,读者牛芒等等人有看法,我想面对天天网上见面的主角与来捧场的“臭脚们”{:soso_e112:}(其实都是你的粉丝)实际反应来看,你将作品中人物,改改名也不错,改个名不改姓,这样不涉及ID原名,一、文学作品的艺术效果一样存在;二、读者们品着也自在安心;三、也不会引起不和谐的音,四,你在回贴时也开心自如,无烦忧扰人。所以甭较真啦,改改作品中ID名,继续三、四、五,,,,集吧,本山的《乡村爱情》拍摄急得跳脚,还等米下锅呢{:soso_e120:}{:soso_e112:}祝龙哥开心在六星展示你琴棋书画,文武弄墨滴才能吧{:soso_e183:}{: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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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1-22 22:52 |只看该作者
我就是我 发表于 2013-1-22 13:26
但作为历史的旧篇,保持原状也许是最好的方式。

我在知己早和桃花说好不再互相攻击,我只是按照六星提倡的原创把以前写的东西发来,没想到,母狗变疯狗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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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1-22 22:49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2 18:26
拥有编辑网友帖子的权限是网站赋予版主的权利,你想打官司就去跟六星传媒打官司吧。

有一点我想告诉你 ...

对你最后一句话,我感觉不是玩笑,严肃地说,我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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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1-22 22:4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2 17:36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说你2B,我感觉太对不起铅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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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1-22 22:44 |只看该作者
战斗 发表于 2013-1-22 13:17
我觉得贝姐的建议没有不妥之处啊。此一时,彼一时。我赞成这篇小说写得很好。牵涉指桑骂槐也可以,点到为 ...

哎!我只是老老实实把知己原创发来了,也没打算咋样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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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1-22 22:39 |只看该作者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1-22 20:49
看看很有意思的文字。问好

六星提倡原创,我就发来了,没成想,引来母狗狂吠,呵呵!本来第五集不知如何下笔呢,这下有题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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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1-22 20:49 |只看该作者
看看很有意思的文字。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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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1-22 18:26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2 17:07
六星版面下方明显位置署名了免责条款,也说明了:文责自负原则。根据这些明确的条款,已经达成了法律上认 ...

拥有编辑网友帖子的权限是网站赋予版主的权利,你想打官司就去跟六星传媒打官司吧。

有一点我想告诉你,作为版主对所有网友我都一视同仁,不像你说的那么难听什么袒护谁,我连昊哥的帖子都敢打入三级片区,尽量做到公正公平。

而我如果有自己观点想抒发的时候一定用马甲的。

其实我对于你格外关注和用心完全出于我们是四野的后代。

就是此跟帖后我也依然如故用心。

大家都会看在眼里。

你说你为了一只母狗这么义愤填膺的对待我,你不内疚么?(这句是跟你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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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1-22 17:40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2 17:07
六星版面下方明显位置署名了免责条款,也说明了:文责自负原则。根据这些明确的条款,已经达成了法律上认 ...

偶对你的拍砖刚刚开始。
先告诉你,先把状况搞明白,再回去把法律书籍好好背背,不懂的地方,问问法官(别找糊涂法官)后再回来谴责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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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1-22 17:36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2 17:07
六星版面下方明显位置署名了免责条款,也说明了:文责自负原则。根据这些明确的条款,已经达成了法律上认 ...

你可真能胡扯连带恐吓啊。据闻你是律师?要真是,那偶越发觉得你那样的律师就是讼师。你还跑这来谈法律?可笑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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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1-22 17:07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2 16:26
其实,我的本意让你去看看那些相关规定。如果我和你之间非要弄得:“某某,你违反第几条第几点”这么义正 ...

六星版面下方明显位置署名了免责条款,也说明了:文责自负原则。根据这些明确的条款,已经达成了法律上认可的“要约邀请”,如构成事实就是达成了“要约”,于是,你无权对公民采取任何强制行为,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然而,你以自己为法盲自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强词夺理,还横行霸道!你的所作所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这可是公民的宪法权利!

其他的,关于你所说的“授权”修改,更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的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有三种人可以进行委托代理“授权”,你不属于这三种人,于是,你对我原创文章的修改只能算篡改!由此,你也侵犯了我的知识产权!

你和你袒护的知己第一邪恶轴心走卒级马甲有两个共同特点:一是没有道德约束,二是以法盲自居并以为傲。但是你记住:我不是什么人都动用法律手段的,尤其对你和你袒护的恶狗,穷了吧唧的,我即便是弄了你们,也没啥效益。呵呵!

我对你的谴责到此为止,也希望你日后反思,行为检点点,不要以为有那点未经选举而得来的权利就可以无端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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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1-22 16:26 |只看该作者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2 13:24
如果你以权制人,就应该自己引述条款,如果你是个打算维持秩序的管理人员,就应该将涉及条款熟记于心, ...

其实,我的本意让你去看看那些相关规定。如果我和你之间非要弄得:“某某,你违反第几条第几点”这么义正言辞,那就完全违背了我上网来玩乐交朋友的初衷。我不相信你上网来是为寻找人间正义的,不就是玩乐吗?通过某种表达方式骂一个人为“母狗”你真的那么畅快淋漓吗?

当然我必须要向你道歉的是,我在屏蔽那些帖子之前没有事先跟你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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