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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逮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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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着一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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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16: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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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9-1 08:08 |只看该作者
二师兄逮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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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9-1 19:44 |只看该作者

刑警队反扒便衣们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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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9-1 20:05 |只看该作者
这么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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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9-1 23:10 |只看该作者

扒手大都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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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9-2 13:04 |只看该作者
月如不懂法,虚心请教老师,您这么做合适吗?面部总该给人家处理一下吧,又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还不能给人自新的机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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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9-2 13:06 |只看该作者
当然,该得到的惩罚还是要他自己来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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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9-2 19:49 |只看该作者
才逮住一个?

千万个小偷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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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9-4 00: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9-4 00:37 编辑
月如 发表于 2015-9-2 13:04
月如不懂法,虚心请教老师,您这么做合适吗?面部总该给人家处理一下吧,又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还不能 ...

实话告诉你,有过前科者,重新犯案的多,能改过自新的,我还没见过。我个人认为古代给犯人面上刺字的办法挺好。换作你每天都要去追抓小偷,或每天被偷走手机钱包,你就不会如此懂法如此富有同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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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9-5 10:06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9-4 00:36
实话告诉你,有过前科者,重新犯案的多,能改过自新的,我还没见过。我个人认为古代给犯人面上 ...

艾玛,这么多人的留言,就给我回复了一个啊,月如好大面子呢!介是不是可以让我拿来在六星做炫耀自己好人缘的资本呢?先给老师敬茶哈,荣我平复一下自己那颗虚荣的小心脏,然后想想咋给您回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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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9-5 10:3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月如 于 2015-9-5 10:45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9-4 00:36
实话告诉你,有过前科者,重新犯案的多,能改过自新的,我还没见过。我个人认为古代给犯人面上 ...


在围炉看帖,知道您出去旅游了,先祝一切愉快!
其次,月如留言无意让您难堪,也不想过多的和您辩论什么,甚至我自己都觉得若为了这么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得罪您是不是很傻?
可月如却真真的觉得您做错了,反正以我处世观,当拉他一把和踹他一脚都是举手之劳时候,我宁愿,不,不是宁愿,我会毫不犹豫的去选择拉他一把。
月如不是警察,但月如不是没被小偷祸害过,恨,有之,谁想做东郭先生呢?所以我说他该得到的惩罚由他自己去承担吧,他活该。但咱们的国家毕竟是法制社会,即便以前法律不健全,现在逐渐在完善难道不是吗?这算人家的隐私难道不对吗?连新闻上遇到这样的事情一般都要打个马赛克,您怎么可以这样做呢?即便他有罪,罪不可赦,您悄悄的砍了他足以。他的家人呢?也许哪天他的孩子就会被同学们指责,你们看,他爸爸是小偷,孩子有错吗?多无辜啊?也许哪天他的母亲就会被邻居戳脊梁骨,你们看,他的儿子是罪犯,您让他的爹娘情何以堪?天底下有几个父母会怂恿自己的孩子去犯罪,乐意自己的孩子去犯错?老话虽说,子不教父之过,可是教育了,之后他的人生为什么会这样,很多父母左右不了的。
反正从月如的角度来看,你丢的不是他的脸,暴漏的却是您,我不想说是素质的缺失,那对您来说这个词有点重,但起码你用这作为显示自己工作能力,或者消遣娱乐真的很不妥。
还有,您没见过改正的,不代表没有,当您把警察当做职业或生存手段时,您抓住他,您就很称职了,可您当把警察当做事业时,抓住了,感化他,帮帮他,即使不是物质,精神上总可以把?当然您有您的选择,无论如何,您都是对的,但就您的职业来说,值得月如尊重。
还有刺字又怎样,他若众叛亲离,他总得生活,要么羞愧自尽,要么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他总得生活吧,到那时,怕是不仅仅是小偷小摸,杀人越货的勾搭怕是也做的出来,到那时,身为人民警察,正义化身的你们心里真的就高兴吗?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月如年轻,阅历少,也许我今天对此事的看法很多年后我会被自己推翻,但起码现在依旧坚持。若此留言有不当之处先给您老告个罪吧,月如就事论事,无意冒犯,望您大人大量,多多担待吧,就此退下,不再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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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9-8 20: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9-8 20:45 编辑
月如 发表于 2015-9-5 10:31
在围炉看帖,知道您出去旅游了,先祝一切愉快!
其次,月如留言无意让您难堪,也不想过多的和您辩论什 ...

月如你好,很高兴看到你的这个回复,起码看到了法治观念在你这样的年轻一代人的某些人的内心里已经存在了,但愿将来能真正实现法治。我的这个帖子不是炫耀,而是警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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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9-8 20:4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月如 于 2015-9-8 20:48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9-8 20:42
月如你好,很高兴看到你的这个回复,起码看到法治观念在你这样的年轻一代人的某些人的内心里已 ...


老师好,老师既然知道自己错了,此事翻篇,月如再次给您上茶!顺祝一起顺利,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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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9-8 20:48 |只看该作者
月如 发表于 2015-9-8 20:44
老师好,老师既然知道自己错了,此事翻篇,月如给您上茶!再次祝您旅途愉快!

祝你快乐!我没认错,有些做法,不能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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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9-8 20:53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9-8 20:48
祝你快乐!我没认错,有些做法,不能超前。

嗯,嗯,知道您特要面子的,不认就不认吧,但以您的态度来看,月如给您的留言,您找不到破绽的,有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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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9-8 20:56 |只看该作者
嗯,嗯月如给老师看个东西,嘻嘻。提前说话,别揍我哈!
这个帖子21楼!
【TA--52】六星群英汇---之---猫咪宝贝!
http://www.bdlxbbs.com/forum.php ... 2&fromuid=97338
(出处: http://www.bdlxb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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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9-8 21:05 |只看该作者
月如 发表于 2015-9-8 20:56
嗯,嗯月如给老师看个东西,嘻嘻。提前说话,别揍我哈!
这个帖子21楼!
【TA--52】六星群英汇- ...

不争论了,你有你的道理,我有我的看法,经历不同,观点不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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