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7-3-27 06:48 编辑
杀人者武松也 大丈夫坐不改名行不更姓,这叫敢作敢当。
所以,武都头大闹都督府,手刃仇敌,怎么看都酣畅淋漓,所以,大英雄杀人之后,敢留名:
杀人者,武松也!
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我一直问自己:大宋也是法制社会,武松也是基层司法人员,怎么就敢冒天下之大不违,杀人如麻?
却原来施耐庵先生说的也明白:被世道逼的。
今天一则《辱母杀人案》传遍了网络,引起无数民意,可谓汹汹。
这是一个22岁的年轻男子和一把水果刀引发的悲剧。然而,这悲剧有太多让人欲罢不能的困顿表达。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在这样一个法制的社会,不该有这样的血案悲剧。更可悲的是,现场也有警察的出现,仅仅是四分钟之后悲剧发生。
说实话,我不想复述这个让我感到恶心和愤怒的案件。但是,必须厘清几点绕不过去的事实。
事实一:至少在当下的中国,高利贷这种民间的借贷行为是于法无据的,说的简单一点,那就是高利贷违法。
事实二:一群职业讨债的限制了借债人的人身自由,抢走了手机,施以暴力,这也是事实。
事实三:死者用极其下流龌龊的方式,对举债人母子的侮辱,导致矛盾激化升级成悲剧这也是事实。
事实四:接到报警后,警方出警,并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让矛盾得到缓冲,起码应当把这种不正当的要债者驱离,或者建议他们走法律途径,但是,警方只是轻描淡写的给当事双方以不疼不痒的劝解,然后竟然离开,结果四分钟之后悲剧发生。那么我们该不该问警方在这起案件之中有没有不作为呢?
我对这个22岁的青年于欢,此刻充满同情。尽管法不容情,但是,我不难想象他举起水果刀这一刻,在极度愤怒的扭曲和冲击下,已经失去了理性。
我对依然敢奢谈理性的道德君子们只想说一句:敢不敢设身处地,假如是你,你会选择什么?
目睹自己的母亲被下流的羞辱,选择沉默?你告诉我这是守法的好公民?我要说,去你妈的。
这起高利贷逼债的悲剧后面,有太多让我们必须直面的东西。债主为什么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权益?因为他们心里很明白,法律从来不支持这种民间的高利贷,所以,走法律途径,这不是他们的选择。
这不是预谋杀人,水果刀不是事先准备在哪里,就是为了抵抗要债者的。有激愤挥刀的冲动,有防卫过当的嫌疑,但是,当事人的无期徒刑是如何做出来的量刑?
他危害社会了吗?他和母亲的人身自由被限制,目睹着母亲被下流无耻的侮辱,这个年轻人,愤怒的举起了那把水果刀,他的愤怒和冲动,难道不值得同情和理解吗?
我不能说杜志浩死有余辜,我却悲凉这个令人绝望的判决,因为这个判决亵渎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罔顾了事实和经过,因此,这个判决无法令人信服。
死者带着11个人,将当事人母子困在办公室,抢走了手机,百般侮辱,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以及更下流的侮辱,最后导致这个悲剧的发生很奇怪吗?
谁人的血管里没有热血?
法律如果不能彰显公平正义,谁相信你?
欣慰的看到,最高检已经开始复核此案,但愿正义和公理不要永远迟到。
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