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问题,多数人抑或会不情愿或不自觉地选择理智,这对于身陷道德囹圄的人尤其合乎情理。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认为:“理性是用来揭示真理的(这并非是揭示事实,而是用来人云亦云的)。”这种借助于经验、论断、思考甚或是道德的度量,真的就是我们的本性麽?事实上,它多半是一种群居后变异、压抑且虚化了的人的本性。
这里要说的疯狂,并不是通常意义上丧心病狂后的精神失常。它应该是一种无理性根基且常常为Libido所左右的冲动。显然,它是与理性对立的、丧失意识支配的、往往不利于行为主体的、遭受谴责的行动。
然而,奇怪的是,在我们论及爱情的时候,却绝不能将其单纯地区分为理性的抑或是疯狂的。这种不合逻辑的认识因而是矛盾的。每个人通常都会极力回避这种思维的矛盾,极力将事物与现象的纷繁复杂循着理性的光环简单化。当我们片面注意到某种约束时,它看上去就象是疯狂的。而当我们用旁观的眼神、结构性地去剖析自然的人,心里往往会默认它是合乎理性的。
在爱情的表现中,非理智表现尤为突出,一切似乎都无法借助人的已知认识来预见、培养与控制。冷冷地看去,爱情其实正是因为颠覆了理性的所有规则才得以绚丽的。因此,它通常给我们带来不合逻辑的种种意外,而这似乎嘲弄的正是人的理性与品德。
哈菲兹说过:恋人与醉汉归属同类。对于这样两种人,哪怕是暂时驱逐了理智的光辉,也要在昏迷中搏得一刻欢乐。这种自私的、无他的、叛逆直至疯狂的迷恋,彻底表现了爱情的排它性与盲目性。
因此,对于沉迷者而言,爱情就是波涛汹涌的大海,理智只是闪烁苦涩的坚果;欲火便是洗劫世界的飓风,悟性不过是飘渺的火烛。理智者会将爱情视作膜拜的圣火,而疯狂者却将自己奉作扑火的飞蛾,仅此而已。萨福叹道: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而今,聆听这样直抒胸臆的呼声,将会有多少前赴后继的拥簇者呢?
或许,爱情的魅力就在于它的神秘性与自发性,她不问缘由,不顾一切,不计厉害。更为厉害的说法就是:恋爱的人是从不向良知求教的。玛特尔因此满怀激情地倾诉道:我情愿抛弃自己的理智,让你来做我的主宰!这种宁愿令理智控制着的抛弃,一定是疯狂的麽?
千百年来,文人骚客、哲人智者甚至是跳梁小丑,无论他们是情场上的胜利者抑或是被丘比特射伤的断肠人,无不竞相证明着爱情是疯狂的。种种矛盾的写照,显然是夸大扭曲了专属于人的这种称之为爱情的隐秘情感。这样的言论往往是具有感情的、偏颇的、主观的色彩。作为凡人,我们唯一可以甄别真相的武器,莫若是自己性灵的呼唤了。
套用这样一句话来收场:“我是个不忠诚的人。我对你所产生的这种爱情,我知道它是虚幻的。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我爱的是你,其实我爱的仅仅是爱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