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都在生存意志的操作之下,而只有人有机会,也有能力实现超越,如前所述,首先是可以在理性认知上超越直观的感性认知,其次,可以在情绪上实现对理性的服从——当然,这需要经过调适。
这样我们能清晰看到境界的不同,也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更广阔的空间。我们可以再回到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判断上去,我们的情绪,就在这个关系的节点上被直接锁定,然而,如果我们用境界来谈论自己的处理,我们就知道,我们有机会超越这个社会关系的总和,也有能力超越这个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是在具体上,我们要明确的理解,我们的理性是如何超越我们这种被锁定的关系的。
应该来说,个体在社会关系中的节点,是存在一种关系的分析的,则个人和集体的关系。个人的生存意志,永远是一种理性人的冲动,只追求更多,然而,如果所有个体都如此行动,必然会产生直接尖锐的矛盾,所以,我们必须考虑一种整体最优的相处模式,那不可能产生于原始的个人利益追求。原始的个人利益追求,是直观的,是肉眼可见的,而整体的利益追求,是理性的思考,所以,彼此的付出,远胜于互相的争夺。所以,奉献精神,就超越了索取的冲动。
社会的整体模式,要比这种单独的构想要复杂,但奉献精神是出路,必须需要先行者,所以,人类社会的利他主义,是一种服从于理性的,整体的利益的精神。利他主义精神,被证明是整体更优的输出,尽管它会被利用。但至少,利他主义精神,把人类带出了纯粹的丛林法则社会。
只要一个人实现了对自我直接利益的超越,他就做了一件超越的事情——无我。原始的生存意志把自己放在第一位,而这种超越,则把我们放在第二个位置。这就是超越,这种超越,可以用来审视所有的细节。当我们会用整体的目的进行理性的思考,并且让自己的情绪服从这种理性。我们非肉眼看到的世界,便产生了颠覆性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