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余大寒 于 2025-2-9 15:41 编辑
在害怕暴露自己情史的气氛下,说自己的隐私确实不合时宜。只不过当灵感来了的时候,就顾不上那么多。那是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不得不说一番。比如,我与她相遇的时候,我三十岁,她已经四十六岁了。这样说并非想强调什么,更不是暗示有与众不同的戏剧色彩,而是阐述一个客观事实。
之所以记得她的年龄,是因为我翻看过她的身份证。我告诉她,如果出什么事,我能从她身份证的地址找到她家。她说我很像一个警察。我感到莫名奇妙。她补充说,她的前男友就是警察,你们很像。我为自己的谨慎与虚张声势感到好笑。
我们都是北漂中不起眼的角色,在地下室泛滥的年代,我们都是这里的过客。我感觉我们之间没有过于伟大的爱情,却有着一种相濡以沫的感觉,都是寂寞与漂泊的人,互相安慰起来更加真实。我们结识是从同城聊天室开始的。从相遇到相知,只用了三四个小时。我开玩笑的说,不如到我这里来过夜。结果她没有拒绝,风风火火的就来了。
我为我寝室简单的陈设,以及逼仄的空间感到遗憾,她却大大方方的住下了,于是我们共处一室,经历了半年之久。里面发生了许多温馨的事,让我回想起来都是满满的幸福。总之,她是一个知情识趣的女人,没有过分强势的性格,大方得体,还颇能照顾人,洗衣做饭什么的,都抢着干。
当然,所谓的同居绕不开没羞没躁的床上生活。我承认我并未格外付出过什么,说是白票也恰如其分。好在她并不需要钱,她只需要得到生理上的满足。所以有点简单与纯粹。至今这也是我的择偶标准,就是那种爱我肉体的女人,往往更令我感动。和她分手后,我再也没有遇到比这更容易满足的爱情了。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水乳交融。仿佛一个流浪惯了的人,找到了家的感觉。做为女主人,她尽心尽力,适应男人各种怪癖与野蛮,最终男人被感化,成为一个温柔的物种。我就是这样被驯服的。而且是润物细无声的被驯服,自己被升华了,还感觉不到。直到最后我们因为工作不稳,才分道扬镳。但我感觉从相识相知到相互呵护,以至最后的分手,我们都算是幸福的。
人生有太多意想不到的人出没在眼前。她就像一个温柔女神,在我回忆中越发亲切。幸好在一起的日子,甜蜜比痛苦多。偶尔我也有厌倦不知足的时候,但她始终用成熟女人的魅力,把我牢牢的牵引在身边。我有种错觉,仿佛我这辈子只能与老女人谈请说爱了,遇到小女生,就感到无所适从。恐怕,这是唯一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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