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7-3-30 10:14 编辑
最近,山东聊城的一起刑事案件的判决,引起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这起案件,就是所谓的“辱母案”。其实,这是一起很普通的刑事案件,在一审判决书公布后许久,也没有引起什么争论,为什么到了临近二审时,却掀起了轩然大波呢?这又要归功于不良媒体的春秋笔法了。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某局长林某,利用为招商引资来的一大型民企划拨土地之事,取得民企老板的信任,随后,伙同其妻子苏某、女儿、姨妹等人,私刻这家民企的公章,对外谎称这家民企为其负债累累的私人企业担保,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骗取存款用于还债。由于拆东墙补西墙,债台越垒越高,不断有人上门催逼债务,导致东窗事发,现在,造成无数家庭灭顶之灾的上述人员,均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羁押于冠县公安局看守所。
案发初期,林某负案潜逃,拿不到许诺的高利息、甚至连本金也讨回无望的绝望了的债权人情绪激动,不断上林家厂里催逼债务,也有社会闲散人员受雇于人,采用不法手段催债。民警也曾接到报警前来处警,由于双方系债务纠纷,须待非吸案件审理时附带民事诉讼解决,讨债人虽有不法行为,但程度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民警均做训诫处理。
最后一次,讨债人杜某酒后与另十人上门催逼债务,杜某并对苏某有脱裤子羞辱等恶劣行为。旁人报警后,民警到场,讨债方拒不承认有违法举动,苏某及儿子林欢也无明确指控,当民警到外围寻找报案人查证时,林欢企图离开现场,讨债人拦阻,遭林欢持刀乱捅,造成杜某死亡和另外一人后背创伤深达胸腔引发血气胸等一死三伤的严重后果,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案子,被二审律师找《南方周末》记者王某“帮忙”,包装成了“民营女企业家误入高利贷陷阱遭受侮辱,其子护母自卫,冤受无期徒刑”,其中还编造了“掏出生殖器蹭脸、塞入口中”,“民警到场4分钟便离去”等虚假情节,煽动舆情,企图以舆论绑架司法。
可悲的是,很多人,包括一些专家学者,居然分不清楚刑事诉讼证据与媒体报道内容的界限,宁愿相信媒体报道,也不相信侦查机关依法搜集的证据,被媒体牵着鼻子,一步一步走向荒谬。
此案仅是一审,有可能在上诉后,通过新的证据、情节的发现,做出不同的判决,这就是二审终审制维护判决公正的积极作用。但是,确保判决公正的,应该还是依法搜集的证据,而非媒体所编造出来的离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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