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宝玉从外面弄了个“赤金点翠”的金麒麟,他记着湘云有这么一个,就要送给她,黛玉为此还很吃了一些醋,这一回的回目就叫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白首双星”是谁?当然不是那位早逝的才貌仙郎,书中都说了,这段姻缘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也不会是送给宝玉金麒麟的那些可怜的道士们,这个麒麟后来一直在史湘云手中;双星里的那一星,十有八九,就是它一度的拥有者,宝玉本人。
这个观点,非我一人独有,红学老专家周汝昌曾长篇大论地论述过。我同意这种命运的安排,却不同意他对这种命运的诠释。作为一个坚定的“拥湘派”,他甚至认为,曹公写黛玉的各种小毛病,都是为了反衬湘云,连“木石前盟”,他都觉得指的是宝玉和湘云,而不是宝玉和黛玉。
我上小学时写作文,老师告诉我们,写文章,要在前面铺垫,在后面升华,我心领神会,得了很多次高分,导致的后果是,我现在对这一套深恶痛绝,没想到周老竟然还是以小学生作文法来看《红楼梦》这样的巨作。
即使宝玉最后和湘云在一起,也未必就是一场宏大的相恋。爱情是要有激情的,而激情,我得说,它多少是由新奇感推动的。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们那么熟,却执意不相爱,怎么会在若干年后,在经历了聚散伤痛之后,人近中年的两个人,突然迸发出巨大的激情来?
那更应该是一种取暖式的亲情加友情,在湘云丧夫宝钗也去世之后,饱经磨难的两个人,因了各自的不容易而在一起,生活变得如此简洁,曾经视若性命的事物,有的融入自身,有的化为记忆,而我们还得活着,活下去,虽然我们不曾相爱,现在,却能给予对方活下去的力量。
这不是爱情,却比爱情更显得意味深长,年少时的诗与远方,中年时的苍鬓颓唐,灯下两两相望,这一生如梦似幻,如果你认为人生里最重要的是滋味而不一定是幸福,命运这样安排,也不算太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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