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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旧小说】职业追赔者——柳二,来看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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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小说】职业追赔者——柳二,来看这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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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1 06: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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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门口遇见了刘云。他是我初中同学,人长得像模像样,也能说会道。在他眼里,我就是书呆子,他常说:这个世道,脑子不活络,怎么行呢?
我本来是要体检的,看到刘云领着一群人,抬着大花圈,拉了大横幅,堵在医院大门外,胡乱吵嚷着,脸红脖子粗,就停下了脚步。跟他们对峙的,是几个白大褂,从阵仗看,该有院方领导,医院方在拼命解释,试图说服围堵者离开,但显然无济于事。
挤进人群打听,才知道,有个女孩死在了手术台上,这些人在找医院讨要说法。刘云的女儿我见过,那是多么可爱、乖巧的女娃,想不到小小年纪,竟然死于非命。出于对弱者的保护情绪,出于某种特殊的感觉,我义不容辞站到了刘云身边,加入了抗议医院的行列。
我是擅长演讲的,当年读书时代,曾获得演讲比赛冠军。所以,我在刘云身边的慷慨陈词,以及我对生命的理解和对医院方的谴责,赢得了围观群众的支持和喝彩。在受害家属的悲恸、冲撞和围观群众的助威下,白大褂们渐渐支撑不下去了,仓促约定下午的时候,医患双方坐下来谈判相关事宜。
“不给个满意的答复,这事跟你们没完!”刘云在转身之时,恶狠狠撂下话来,再叮嘱旁边几个人说,“下午2点,都在这集合,按原计划不变。”
然后,看人群散去,他拖了我要走:“老同学,好久不见了,先吃饭去吧。”我有些伤感:“侄女都这样了,我哪有心情吃饭?你也要节哀才是呢。”
“说什么呢?不是我女儿。”刘云呵呵笑,换了话题,“是我老表的。跟我没有关系。”我多少有些庆幸,却也不好意思,哪有我这么糊涂的呢?虽然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应该先了解情况才对。
下午的谈判我没有参与。具体的情形,是刘云一周后告诉我的,我外出办事,他给了我一千块钱,说是医院那天的酬劳。刘云说,苦主夫妇爬上了医院的六楼,哭着喊着要随了女儿去,医院方唬得当场就拍板,给了二十六万解决纷争。
“才二十六万?”我有些叹息,扼腕,“那么年轻的生命。”
“你傻了不是?”刘云哈哈笑,嘲笑我的孤陋寡闻,“这要走法律途径,六万元恐怕都拿不到!”
“为什么?”我颇为诧异。刘云掰手指头:“手续繁琐、程序太乱且不说,还要支付各种高昂费用,最糟糕的是鉴定结果下来,说不定医院方根本就没有责任,还得承担败诉的风险!你说那些鉴定机构,这个年代谁信得过?”
“那医院怎么不走法律途径?也避免被人敲诈勒索啊。”
“这是国家法律的空洞,除非家属起诉状告医院,医院方自己启动不了法律程序。”刘云很自负,颇有些踌躇满志,说道,“所以,我们只管软磨硬泡,死缠滥打,让他们有嘴说不清,有理辩不明,不堪其扰就对了!”
秀才遇到兵?又或者赖皮制胜?我摇头责备:“你指使苦主跳楼威胁?就不担心真失足掉下吗?”
“真掉下来也是命不好,跟我有啥关系?素不相识的,需要我担心什么?”刘云笑得很诡异,“我挣点辛苦费,也是看准了医院心虚,不敢把事情闹大,巴不得早点拿钱消灾,把我们这些瘟神送走。”
“不是说,是你老表?”这回,我是真吃惊了。
“说你脑子不好使吧。”刘云哈哈笑,“那是骗医院的,才师出有名。事实上,我是拿报酬的,赔偿款的20%。不然,你那一千辛苦费,从哪里来的?”
正要再说什么,刘云的手机响了,他对我摆摆手,专注接听起来:“啊,什么?有生意了?好,你带几个兄弟先去,我随后就到。先跟对方谈妥价钱,告诉他们,如果不靠我们,跟大单位对抗,他们是没有戏的。好、好,就这样,我马上到……”
刘云满脸得意,赶赴他的战场去了。我哭笑不得,捏着一千块“酬劳”,恨刚才没反应过来,将这烫手玩意儿砸还给他。呆怔半晌,头儿电话来了:“小王,你在哪里?赶紧回来,通知政教处、保卫科的,全部赶回单位,立即、马上,快!”
“什么事?出什么事了?”我有些惊疑,印象里,这是第一次,头儿如临大敌。
“有学生突发疾病,在送医途中死了,家属正赶来闹事。”头儿语气急促,刻不容缓,“必须尽快平息纷争,否则,事情闹大了,教学秩序不能正常,还会影响学校声誉。”
“班主任尽到送医的责任了吧?那我们还担心什么?谁闹事报警抓人就是啊!”我有些不理解头儿的思维。
“没用的,派出所不会轻易出警。寻衅闹事和情绪激动,很不好界定,他们会睁只眼闭只眼的。家属要是乱冲撞,只要没公然打砸抢,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头儿急急命令,“别说了,赶紧回来,维持好学校正常秩序!”
我边电话通知,便紧赶慢赶的,回到了单位。学校大门外里三层、外三层,分不清哪些是家属,哪些是围观群众。只觉得嘈杂、叫嚷,乱成了一锅粥。电子大门时而被推向里面,时而被老师们推回原位,在这场奇特的较力里,合金接合处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我好像第一次发现,这所谓的大门竟如此不堪一击。
副校长和几个主任陪着笑脸,在试图跟冲撞者们理性沟通,但显然没有半点用处。家属们嚎啕悲哭的,高声叫骂的,乱砸大电子门的,气焰极为嚣张。
忽然,在纷乱吵嚷里,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那是刘云,他正慷慨陈词:“我侄女死了,因为你们发现不及时,送医不及时,学校必须给个说法!否则,我们跟你们没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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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21 06:36 |只看该作者
有名有姓了。挑挑细节的毛病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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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21 08:50 |只看该作者
在开会,过一下细看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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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2-21 08:51 |只看该作者
在开会,过一下细看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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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2-21 08:51 |只看该作者
在开会,过一下细看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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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2-21 08:52 |只看该作者
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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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12-21 09:13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21 08:51
在开会,过一下细看了再说。

乐S我了。这偷摸上网的效果啊?一口气哆嗦好几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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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2-21 09:14 |只看该作者

闹医院,闹学校,这种类纠纷你见得多,所以才让你看看细节处有没有不合情理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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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2-21 10:50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21 09:13
乐S我了。这偷摸上网的效果啊?一口气哆嗦好几层楼~~

手机回帖,都这样,带回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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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2-21 12:02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21 09:14
闹医院,闹学校,这种类纠纷你见得多,所以才让你看看细节处有没有不合情理的地方呢~~

    这类纠纷很复杂,大多数人和你一样,容易以情代法。其实,解决纠纷的正确方法,应该是首先依照事实来明确过错、划分责任,然后再依照相关法规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再通过诉讼解决。不能因为一方死了人就成了弱势,就一定是对方有过错而必须赔偿。


    拿医患纠纷来讲:


    卫生部、公安部有通告,规定此类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三条:一、医患双方协商(医院过错明显的);二、申请医疗鉴定,视鉴定结果协商或司法调解(医院过错不能确定的);三、诉讼(鉴定后,协商、调解无果的)。


    这个规定看起来很合理,但为什么患者家属往往只愿意走第一个途径呢?这里面就涉及了一个举证困难的问题。纠纷发生后,需要有证据支持各方的主张,但纠纷双方的信息和举证能力是不对等的:


    医院方会召集专家、主治医师们来开会研判,看看治疗过程中有无过错和过错的大小,这个他们内部是会心里有数的,这个“数”他们会告诉医务处,由他们掌握着去与患者家属谈判。(赔偿金额是按比例由院方、科室和责任医师支付的,医务处的任务就是尽量减少支付数额。这个医务处,就相当于医疗行业里的“交通警察”,但它却由院方供养,因此,很难让人相信其公正性,这个应该改革。);再来看看患者家属一方,我们都知道,一个人要掌握医学方面的知识,得经过6年以上的专业学习和临床实习,如果患者家属不是从医的,那么,他们就不太容易发现并掌握医疗过程中医院方的过错证据,只能通过封存病历、留存遗体来申请鉴定的方法,依靠医疗鉴定部门发现并提供证据。而医疗鉴定部门虽然表面上看是第三方,但其和医院都属于卫计委、卫生局领导,可以说是一家的,因而让人很自然的感觉其公信力不高。因此,除了像该对左腿截肢却锯了人家的右腿这种明显的过错之外,患者家属对院方在有无过错和过错大小上的举证是非常困难的。于是,就只能凭着一腔无产阶级革命感情,高喊着“活人进来被治死了”的朴素口号,闹着索赔了。


    凭良心而论,医生是不会故意要把人整死的,那样对医院的声誉并无好处,但是,医生也不是能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神仙,有些治疗上的失败结果,可能是受客观条件限制导致,也可能是疏忽或判断错误的过失所致。但是,患方毫不还价地付出大笔金额,想达到的效果是治愈、救活,如果这个目的并没有达到,其自然不甘心人财两空或花了钱却依旧要忍受病苦,肯定想要索回一些钱来。属于客观条件限制导致的,院方应该酌减费用,属于有过失的、造成事故的,则应退赔。


    治疗过程是有风险的,医患双方是本着相互信任的基础才达成有偿治疗的合同关系的,这个在医院与患者家属签字时就确定了的。因此,不能把风险都让患者或医院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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