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夏天,夏天可以很容易地出汗,出汗让我很有成就感。
我不怕热,热得难受我也不开空调,开空调就出不了汗了。
出汗于我来说,算是一种情结吧。
我上初二的时候,鼻子上有了人生的第一粒青春痘。
那青春痘起初是一个小红点,隆起后变成了一个小鼓包,含苞待放的样子。
没多久,红红的小鼓包的顶端长出了黄黄的油脂。
因为这颗青春痘,我喜欢在家照镜子了,我时刻关注着它的长势。
男生也爱美,我跟你说。
尤其那个教英语的年轻的瘦瘦的女老师,有一天下课后,竟然用汉语问了我一个问题:你们班男生谁最好看?
为什么把这个问题抛给我?我说了算吗?我心里这么想,嘴里却干脆地回答:黄志军。
女老师听罢,捂着嘴笑了笑,脚步轻快地走出了教室。
女老师穿的是碎花连衣裙,我目送着她的背影拐进了楼道。
那以后,很长时间我都在思考,女老师干嘛问这个问题呢?重要的是,干嘛偏偏问我呢?
那天晚上,我照例在家照镜子,浓浓的眉毛、深邃的眼睛、微翘的鼻子、端庄的嘴,怎么看都比黄志军好看。
黄志军是个小白脸,头发自然卷,眉毛淡淡的,眼睛细长,双眼皮,扁嘴唇,挺拔的鼻子上架着一副浅黄边的近视镜,不得不说,他比我文气。
女老师问我班里男生谁长得最好看时,我的青春痘已经盛开了,不客气地说,它严重影响了我的面容。莫非,女老师是在以另一种方式关心我脸上严峻的局势?
就在我成天冥思苦想,是用手挤掉那颗青春痘,还是任其自生自灭时,我的脸上如雨后春笋般又冒出了第二颗、第三颗、第N颗青春痘,这一下子让我惊慌失措了。
那时,家里还没买电视机,一台紫色的牡丹牌半导体收音机,郑重其事地摆在了我家的酒柜上,收音机的两端各有一个花瓶,插着五颜六色的绢花。
每周一歌,是电台最受欢迎的节目。于淑珍演唱的《泉水叮咚响》、苏小明演唱的《军港之夜》,传遍了大街小巷。
电台破天荒地播放广告了,郁美净珍珠霜。
郁美净珍珠霜不适合我。我那时为了治青春痘,特意去药店买了一盒药膏。蓝色的小铁盒,乳白色的药膏。我经常一边听着每周一歌,一边往脸上涂药膏。
夏天的夜晚,我的脸上涂满了乳白色的药膏,家里突然有客造访,我躲闪不急,吓了人一大跳。
那药膏的疗效并不好,我的脸上成了重灾区,我的青春期毁在了青春痘上。谁长得好看,好像跟我没多大关系了。
我现在觉得,那药膏把我害了,药膏封住了我的汗腺,脸上犹如交通堵塞,车祸频发。
上大学时,我尝试过用泡了麦饭石的水洗脸,还去皮肤专科医院做过面膜,也是治标不治本。
直到现在,我的脸上还留存着斑斑点点的青春痘的痕迹,有的像山丘,有的像沟壑,有的像陨石坑,有的像大峡谷。它们是我各个时期青春痘的活化石,我每一次照镜子都是对青春的致敬。
你们班男生谁最好看?我现在还时常想念那位问我问题的女老师,她现在应该快六十岁了吧,瘦瘦的小老太婆?一晃,她老了,我们也老了。
我喜欢夏天,夏天可以很容易地出汗。
我喜欢三伏天,那种坐着不动就能出汗的感觉。
我喜欢大汗淋漓,我知道这是一种最自然的排泄。
当汗水在我的青春痘的遗址上穿行而过,当汗水与我的皮肤依依不舍地分离,我觉得莫名的快乐。
你好,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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