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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7-21 13:02 编辑
闲大喷子又犯老毛病,跟着别人就王林一案人云亦云起来了。
闲大喷子义愤填膺的连发两贴,说王林是杀人主谋和诈骗犯,并称会有王林的徒子徒孙蹦出来为其辩护。因此,我先声明一下,我并非王大师的徒弟,也并非为王大师辩护,我仅仅是本着”疑罪从无“的观点,对闲大喷子的定论提点质疑。
现在的媒体,包括央视,报道失实已是屡见不鲜了,尤其是网络消息,更加的是不可靠,因此,我们只能姑且听之,千万不能一听就信。所以,奉劝闲大评论家,今后发表评论,还是多独自思考一下,不要跟着媒体起哄。几十岁的人了,对吧?多少应该有点自己的看法吧?
过去,媒体说王林犯有非法行医、非法持枪等罪行,但经调查,除了有人反映,目前,并无证据,有的,只能算是线索。至于诈骗,目前,还连举报的都没有,哈哈,闲大喷子说人家诈骗,显然是跟着媒体起哄,并无证据;再说杀人主谋,目前,有的媒体说邹某被杀,碎尸于鄱阳湖;有的媒体说邹某是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到底有没有杀人案,现在还不能确定,警方的拘留案由也只是非法拘禁;即使邹某确实遇害,也须经法院审判后,才能认定王林是不是此案的犯罪主谋,而不是由媒体、更不是由喷子们说了算的。
我个人推断,如果邹某真的被杀了,王林应该不会是此案的主谋。理由:
一、王林与邹某之间的相互怨恨,已经众所周知,且正在舆论风头,邹某一旦遇害,王林必然是最大嫌疑,难脱干系。因此,王林不会蠢到选择去雇凶杀害邹某;
二、就目前公布出来的各种王林立下的字据来看,王林确实有除掉邹某的动机,但他选择的手段是花重金买通官员,通过权力操纵司法(顺便说一句,操纵司法在其它国家,多被入刑,定为犯罪,而在我国,称为干预司法,目前还仅是内部规定”严禁“),将邹某投入监狱,并因此被人骗了不少钱。
三、据称拿王林钱最多的、自称能帮王林买通大官的深圳黄某,是这次雇凶的主谋,但王林家人出示了黄某在今年五月之前出具的字据,上面已经写明了五月底前分期退款的承诺,那么,即使王林与之有过什么约定,也因此字据而解除了。五月底之前已经解除的约定,七月份又被黄某单方履行,王林不应负责。
那么,此案王林到底会是什么角色呢?我推断,只是推断啊,哈哈,很可能只是个被”共犯过限“的角色。即:王林与黄某合谋,欲陷害或加害邹某,王林出钱,黄某组织实施,在加害犯意上属于共犯。但王林的犯意只是”通过买通官员,操纵司法,将邹某投入监狱“,而非杀害;而黄某由于拿钱后,官场形势变化,找不到敢”收钱办事“的官员,加之王林催逼,自己又不愿将已拿到手的钱退回去,更不愿放弃一次赚取王林大钱的机会,遂一边承诺退款,一边铤而走险,雇凶绑架杀人,造成即成事实后,倒逼王林再出更大费用。杀人的结果,出于王林的犯意,这就属于共犯过限了。这是符合此类犯罪的规律的,很多被雇佣去教训别人者,为了多收取雇佣费,往往会故意扩大犯罪的损害结果,倒逼雇请者拿出更多钱物酬谢,甚至以此长期对雇佣者索取钱物,毕竟这种雇凶的傻瓜和机会都不多呀,对吧?
另外,对于王林是否构成诈骗,我再啰嗦几句:虚构事实,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构成诈骗。王林除了搞杂耍,没有正当职业,那么,他的豪宅、豪车等财产是哪里来的?闲大喷子们肯定会说:对呀?不是骗的,是哪来的?哈哈,如果是诈骗,早就有人喊街了,为什么至今没人报案?我认为,他是换来的。拿什么换的?很复杂,简单说,就是拿杂耍把戏换取大权贵们的好奇和聚集,再拿大权贵们的光环,换那些巴结大权贵以期获得更大权力和利益的那些小权贵们的钱物,通过充当权钱输送、交易的中介,来获取钱物利益,例如,失踪的邹某,当初就是通过王林巴结上了铁道部的高官而发财的,曾以重金酬谢过王大师。当然,王大师间或还可以为明星、大款和高官们当当红娘,收些外快。
由此想起一则笑话:
父亲:儿子,我替你相中了一个媳妇。
儿子:可是,我已经看中了隔壁秀秀了。
父亲:可我替你看中的是家产过亿的马氏集团马总的闺女呀!
儿子:...
父亲:马总,我替你闺女相中了一个女婿...
马总:哼!什么人能配上我的闺女?
父亲:他可是XX银行的副总啊!
马总:...
父亲:牛总,我替你物色了一个副总...
牛总:我们银行的副总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来当的吗?
父亲:他可是马氏集团马总的女婿啊!
牛总:...
于是,这位父亲的儿子成了马总的女婿,并当上了银行的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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