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想专门写一篇警察的那点事儿,虽然以前也在东北那点事儿里涉及过一些,不过个人觉得有些话说的还不够透,今天索性就写了吧。
可能会有人说,你怎么怎么装啥都明白?警察你也明白?是的,我应该比一般人明白一些。具体能明白到什么程度呢?简单的说就是我曾经和四百人一起学习培训,然后其中有216人走上人民警察的岗位,一人去向不明!
所以你看,我的警察朋友或者叫警察同学是如此之多,很多在后来也频繁接触,所以我想说不了解都不行。
我也很清楚,文章发表后,肯定又有人来指责我为警察洗地。没问题,这个地我洗了。
每个男孩子小时候都有一种情怀,我也有。只不过我情怀来的早,早到我还没办法区分解放军和警察。其实那都不重要,因为我喜欢枪,而解放军和警察在我那时的认知里都是拿枪的人。
我那个年代,警察是比较令人敬畏的。
我这么说其实已经很委婉了,因为那个时期应该是畏惧大于尊敬的。
那个时代警察都是挺狠的,也都是挂了相的。 那个时候流氓歹徒听见警察来了都是要玩命跑的。 那个时候邻里纠纷警察来了调解也是没人敢胡搅蛮缠的。 那个时候警察说定了的事也是轻易没人敢反驳和质疑的。 那个时候被抓进派出所回来说没挨揍是没人信的。
我小的时候,经常见到便衣抓小偷,其实那时候大家兜里也没几个钱,十块八块都算土豪,小偷也就偷买菜老太太五毛一块的。我家胡同外就是军属合作社,天天有老太太排队买菜,所以总能看见一个便衣过去抓住一个人的手,然后一个扣腕摔倒在地,接下来没别的,先是一通小神踢,踢的五迷三道的再用膝盖压住后背,解下小偷的鞋带把两个大拇指并排绑起来,这个过程通常都有热心群众帮忙。可能有人问为什么不用手铐?那时候手铐还是黄铜的,大夏天穿个背心这手铐估计也是没地方藏。
接下来场景就比较搞笑了,那时候也没警车为小偷服务,反正便衣就牵着小偷在大家的围观下顺着大马路上遛达回去。小偷没有昂首挺胸的,警察倒经常是意气风发的。
有一天早上,一群人围成一圈在看着什么,挤进去一看,是一个自杀的,用枪自杀的。是个很有名的警察。以凶狠著称。我不止一次见他在大街上用五四的枪把子砸那些流氓歹徒小偷的脑袋。据说自杀的原因是男女关系问题。
再后来我的包被两个小孩给偷了,里边有七百多现金和借条和收据,案子倒是破了,这都快三十年了,钱我也没拿回来。
我在努力的搜集我应该恨警察的理由:骑自行车带人被呵斥过,态度很粗鲁。开车跟着当地车违章超车被罚款,选择性执法。被当成毒贩子换了四伙人轮番逼供,违法!
瞧,似乎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些警察的错和坏来。
可是我已经记不得他们的模样了,因为我慢慢的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我不违章违法,我其实是根本没有机会知道他们有哪些坏来。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好笑,自己犯了错,却一本正经的总结别人错在哪里。
警察是个职业而已。
但是警察不仅仅只是个职业。
因为这个职业对从业者要求的太高太多,并不是很难做到,但是真的很难每天都做到。
记得我当年讲过一件事儿,一个副所长带着两个新警值班,晚上出去吃饭,结果一个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妇女看见警察跳下车子扑过来求助,三个人把二人都带回派出所,发现中年妇女是聋哑人。于是就求了一个聋哑学校的女老师帮着做手语翻译。
这笔录做的很艰难,因为副所长问的那叫一个详细。咋认识的?在哪儿认识的?认识以后都干了啥?干了几次?是哪个姿势干的?当时你什么反应?
好几次女老师都表示没法再翻译了。
这件事如果只讲到这里,就会出现好几种评论,最多的评论我猜想应该是警察真变态。
可是作为警察来说,这些细节是必须记录的,一份没有细节的笔录是没有效力的。也就没有办法为受害人伸张权利主持公道。
当年我那批同学,如今仍然当警察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一部分犯了错误被清退了,一部分发现并不是自己打小想的那样离开了。
有一次大冬天走到一个路口,看见一个推车卖糖葫芦的特别眼熟,老远看见我还把头扭过去了。我还真就一眼能发现这点异常,特地走过去,一瞅真是我同学。当时还没反应过来,这小子糗掉了?落魄到卖糖葫芦了?还没等我说话,就看他冲我挤眉弄眼,马上明白了,这是在这蹲坑呢,本来不吃糖葫芦,也只好掏钱买一串,偏巧那天兜里没零钱,刚掏出一张五十的他伸手就接过去然后递过来一串糖葫芦,压根就没找钱的意思。
这小子运气还算不错,白天蹲坑还顺便黑了我五十块钱当补助费。我还见过一晚上呆在公共厕所的,那天肚子不舒服,所以一晚上跑了七八次,那家伙起初看见有人进厕所还装模作样的蹲着,后来发现总是我索性都懒得蹲着了。看见我瞅他神色不善,把衣服往上提一下,露出腰上的枪给我看。
我回到屋里就想啊,这警察当的不易,且不说这一晚上又冷又困,这公厕里那味儿也挺难忍啊。那时候就有个幻想,以后蹲坑有辆车就好了。
若干年后才发现,其实和公厕没啥区别。大冬天的几个人裹着大衣趴在车里,不敢动也不敢发动车,冻得手脚象猫咬一样,顶多偷偷抽颗烟暖和暖和。
有一个初中同学,大学没毕业就被选中毕业后去了国安,前几年才和大家恢复了联系,自述已经脱钩,户口也从北京打回原籍。问原因他倒也不掩饰,从参加工作就没干过别的,就是每次有大型会议他当侍应生端盘子或者是看厕所,现如今年纪大了再端盘子也不像了,人生中最好的二十年就在餐厅和厕所中度过。
还有一个刑警队的朋友,没事也和我们一起胡混,我经常能从他身上嗅出一种淡淡的忧伤和颓废。他是个抓捕手,就是有大行动抓捕危险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第一个扑上去利用身体优势压住罪犯的那个人,不管那个罪犯手里是刀是枪还是炸药。笑称如果他扬言减肥,整个大案组都会轮番请他吃饭告诉他减肥很危险!
那次解剖,把法医从家里请出来,二十八岁大姑娘。死者家属一看那些工具吓得捂着嘴就跑出去了,我给她打下手。闲聊中问她怎么干这行?结婚了没有?她淡淡的回答我,当初看电影法医不是这样的,干上以后才发现干的是卖肉的活挣的没卖肉的多,别人给介绍了几个男朋友,介绍人说她是医生,她见面就说她是法医,结果常常连饭都没吃完对方就找借口窜了,她还得搭顿饭钱。
一个老外勤,接到辖区居民报警,两口子家庭纠纷打的鸡飞狗跳,他就去了。敲了半天门里边也不开。等到门终于打开了,最先出现的是一把菜刀,一刀砍断了他的胸前动脉,血象瀑布一样流下来,几分钟就停止了呼吸。
我的女同学,公安医院的,非典时期,大家都呆在家里,她们要出去,在进城口给来往车辆消毒,给进出人员、动物检疫。
我的一个亲属,原来是交警,每天两班岗,一班三小时。一次给我展示他穿了多少条裤子。内裤线裤绒裤毛裤外边套一条大棉裤最外边才是警裤。每次换岗地都要先在附近找一个落脚的地方,一来为了暖和一下,二来是趁机脱鞋把鞋垫放在暖气上。后来终于在授衔前离开了公安系统,现在偶尔说起站大岗的时候都有想哭的欲望。他同时期的都已经是副支队长的级别了,条件改善了很多,不过更忙了,早高峰和学生放学的时候,机关干部都要下去加岗。
现如今的警察越来越不像警察。
我毫不隐瞒我的观点,至今我仍然认为文明执法就是一个伪命题。
执法和文明本来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甚至相悖的不是吗?
执法者应该有威慑力,有以暴制暴的能力和支持。
不妨做一个实验,谁能用使用文明用语暴喝一声?
目睹过很多现在警察出警,两伙人在互殴,警车赶到现场,斗殴的人根本不当回事,该抡板凳的抡板凳,该用酒瓶子砸头的继续砸头。警察就象邻居大妈一样在那劝:“别打了别打了,有话好好说,我告诉你别打了听见了没有?卧槽怎么连我都打?”
好玩吧?可是如果此时正在挨打的那个人恰好就是你,你还觉得好玩吗?
其实这都不算什么,我还见过在派出所里两伙继续动手的呢。
警察为什么这么怂?
因为现如今警察基本没什么合法的手段用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对于治安案件,警察能做什么?行政拘留?
没问题,现在拘留所并不可怕。有高间能点餐。不用害怕象过去一样进去先让大鬼子揍一顿,不用担心扒衣服,不用骑摩托不用坐班守马桶,谁还怕拘留?
劳教?被取消了好吗?再想把谁扔进去遭三年罪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那么你说,犯罪分子为什么要怕警察?
不客气的说,打架斗殴的手里还有个酒瓶子呢,警察手里有什么?
警察唯一能使用的只有私刑。
我不止一次的听警察咬着后槽牙说:“等你落在我手里的,我剥了你的皮!”
这话我信。因为我能理解一个警察被罪犯气的七窍生烟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人的创造力是无穷的。
犯罪嫌疑人和警察也是每天都在博弈的。
都说文明执法,我到现在都想问问:“一个杀人犯纵火犯没有目击证人没有现场证据需要怎么和他促膝谈心他才能豁出来一死对警察蜀黍敞开心扉交代罪行?”
港台电影里的垫电话簿用锤子砸都弱爆了。
把人剥光了扔卫生间里,然后打开淋浴器光脚站着,门外一个人用摇表摇。 给嫌疑人戴上摩托车头盔然后不停的敲击。 找一个最薄的方便袋套在头上,一呼吸方便袋就会紧贴在口鼻上。 对付女嫌疑人也简单,劈腿站三块地砖。 冬天把冷水管塞进内裤然后打开水龙头。 说实话这些手段都很残忍,起码在我看来比之前的手段要残忍。
以前的手段都是常见的手段,什么上大挂小白龙,那些东西虽然残酷,但是不会长时间重复使用,因为会出人命的。所以你挺住了就挺过去了。有经验的进去都讲条件,挂多久抽多少下你就放我走,熬不住我就撂。
现在这些招数,可以无休止无限期的对你使用,如果不是有心脏病之类的隐疾,基本不会致命。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文明执法。
警察要破案,不破案受害人不答应,家属不答应,社会舆论不答应。 警察要文明,要不然检察院不答应,嫌疑人家属不答应,社会舆论还他妈不答应。
可是谁见过用文明能打败暴力的?
我觉得当初面对穷凶极恶的嫌疑人的时候,受害人肯定是相当文明的,可是这文明怎么没有有效的制止犯罪呢?
那为什么此时又要要求警察面对犯罪嫌疑人文明?
几年前我曾经说过,警察的特权不是凭空得来的,是在长期的实践中证明只有特权才有威慑力才能够更直接简便的执法,而被剥夺了特权的警察会不作为和无法作为。而当警察变成了备受指责的群体,那么总有一天警察会反弹报复。因为毕竟他们手中有公权力。
没有完美的群体,警察也是如此。
当大家都在指责警察滥用特权的时候,其实关注的都是同一个事儿。而这个事儿,其实他自己一辈子都未必遇得到。
特权真的不好吗?消防车要不要有特权?救护车要不要有特权?警车要不要有特权?其实这些都不是你说了算,真正有发言权的是那些家里着火的人,是那些继续救治的人,是那些等着警察来制止犯罪的人。
我还要引用那个例子。施瓦辛格扮演的警察抱着一个刚刚解救出来的小女孩接受记者采访:“你为了一个十万美元赎金的人质,炸毁了一座上千万美元的大厦,你觉得值得吗?”
施瓦辛格没有回答,看向小女孩。小女孩一拳捣向镜头说:“去你妈的!”
警察其实很可悲,因为警察是工具。
这个工具性质就注定了警察的悲哀。
警察是个纪律部门,更多的时候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服从于命令。
其实为人民服务也是件极其痛苦的事。
中国人大概是过了太多受欺压的苦日子,最大的梦想可能就是能骑在别人头上尽情的使唤人。
我现在都不知道,究竟是啥时候,猫起秧子狗下崽子这类逼事儿都归警察和消防管了。
养一只中国银行门口五块钱买来的杂种猫,得逼嗖嗖的还没看住爬树上去了,然后象她爹在树上一样哭天抹泪的打110:“我的猫下不来了,你们快来救救它,它可是我的命啊。你们啥时候来呀?你们咋还不来呀?猫命关天啊你怎么怎么这么没人性?那失踪儿童急什么?你不是没找到吗?我这可是眼瞅着就要掉下来了。”
是这场景吧?警察或者消防战士来,那哭的就更动情了,就差推着警察的屁股让警察也爬上去了。这时候你说她有人性?为了怕一只在树上的猫掉下来,然后让一个体重更大的警察爬上去?
还有那不要脸的,自己脑袋里不知道天天想啥玩意,出门不带钥匙,想回家的时候想起来了。楼道里贴一百多份开锁的小广告,这时候眼睛瞎的装看不见了也打110。让警察或者消防战士从楼上吊下去给她开一个五十块钱就能打开的门。这真的是相信警察是蝙蝠侠还是就是为了省钱?
总有人说,警察不就是干这个的吗?
警察不应该具备这个技能吗?
我是纳税人啊,是我养活了他们。
是啊,警察曾经宣誓,为了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献出生命。
可是子曾经曰过:“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当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我相信绝大多数警察都会冒着生命危险挺身而出,但是你不能用警察的命换猫的九条命。也不能用五十块钱就买了警察的命!
哪个警察平时训练是为了爬树救猫?那个警察会冒着生命危险干五十块钱的活?
至于纳税人养活警察,那更是屁话。
且不说你纳过税与否。
所有财政供养的人,其实也都是在用自己的劳动赚取报酬。
什么叫养活?是一个人啥也不干你把吃的喝的给人送上门去。
养不起小三也就别吹牛逼养活警察给自己挣面子。
刚刚还在看见有人说,警察今天的现状,是警察咎由自取。
真的是这样吗?
警察究竟伤害了谁?
究竟是什么让整个群体如此饱受诟病?
其实答案也很简单,那就是给警察重新打造了一个无法做到的标准,然后按照这个标准再去苛求警察,得到的自然是诸多的不满意。
谁能给我一个让人满意的警察的标准?
不好意思说我来替你们说:“警察要仪表整齐,见了老百姓要敬礼,说话要和气,神色要低气,办事手脚要麻利,缺啥应该给补齐。打击犯罪要给力,最好直接就枪毙。不吃三餐不娶妻,二十四小时当杂役。。。。。。”
其实你还有很多想要补充的我知道,因为人的欲望是递增的,总希望别人把自己做不了的事儿都替自己做了,自己只要动动嘴就可以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的人一提起警察牙都快咬出屎来?
因为我想最仇恨警察的应该是犯罪分子,那是真恨啊。
可是为什么会有人并不是犯罪分子也恨警察呢?
难道仇恨警察也是一种时尚?
这个我倒是有点信,因为在网络上,骂政府骂公务员骂城管骂警察确实被一部分人当成了为民请命逼格高尚的标志。
是的,政府,公务员,城管,警察,他们这个群体都有问题存在。
甘蔗没有两头甜,他们的问题都有着职业特性。
什么叫特性?
就好像说,小偷大多数都是家里穷,这就是特性。当然,也有富豪喜欢偷东西的,那叫怪癖。
可是我们很小偷,我们并不恨贫困群体。
有的人偏偏不这样想。
我听过最奇葩的论点就是,贫困群体有受贿的吗?受贿的都是官员。
这不废话吗?
想要职务犯罪你起码也得有个职务不是?
我分析过网络上有影响的警察的负面新闻,我得出的结论会让很多人听了不舒服。
大多数警察做出恶行其实都是被逼的。
这要是今天警察的悲哀。
当警察行使职权的时候,没人理会,反而可能会引来谩骂和攻击,这一点我想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中国这已经是常态。
理想的法治社会,或者是混乱的法治社会会是什么样子的?
英美的警察执法,我想网络上的人都不陌生,那就是警察出现,犯罪嫌疑人要么抱头鼠窜,要么立刻抱头蹲下,有几个见过和警察拉拉扯扯的不被爆头的?
我记得我曾经讲过英国的法律,手指和高声对警察吼叫都会被拘留和罚款。
而法制混乱的国家自不当说,结局也是一枪爆头而已。
而正走向法制社会的中国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
法律是一种强制力,它并不需要当事人理解而只需要服从。哪个被枪毙的表示他早就盼着这一天呢?
那么,再简单的分析,为什么不允许和警察高声叫喊?为什么要服从警察的命令?这只是警察的特权吗?
不是,这也客观上保护了嫌疑人。
法律赋予了警察在处理案件的时候采取一些暴力手段,是为了避免事态过大。
当一个嫌疑人对警察叫喊的时候,就可以给他上手铐约束。 当嫌疑人有暴力袭警的倾向时,就可以对其采取措施。
这所有的措施,都是为了保护警察的安全,也确保嫌疑人不会有进一步的犯罪行为。
而我们看现实中发生了什么?
警察出警,根本无法制止冲突双方。为什么?为什么第一大家知道警察会文明执法,这是最要命的。当大多数人知道你是一个没什么作为的人的时候,没人会拿你当回事。第二 大家都知道警察其实也是人,没有枪也和咱们一样俩肩膀顶一个脑袋。第三 只要把事儿闹大最终倒霉的肯定是警察而不会是老百姓,这一点双方都清楚的很。
于是,警察就扮演一个尴尬的角色。明知道自己去了根本不管用,还要去制止,然后双方都不会听从命令。当警方试图带走任何一方的时候,都会遭致对方的反击,这种反击甚至会比刚才的冲突更猛烈。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和对方玩命,对方很有可能和自己玩命。而和警察玩命,警察就怂了。
于是,就会有起哄的围观者,就会有不断挑衅警察底限的当事人。
很多人并不明白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人的底限其实是不同的。
马云的底限是工商总局不能点淘宝的名。 工商总局点你的名你会反弹的那么厉害吗? 即使有,你也没反弹的能力。
也许作为当事人,被人吐一脸口水扇几个耳光并不觉得是多大的侮辱,但是对于警察来说你还想怎么侮辱?
而警察是具有反弹能力的。
这就象我当年对治安派出所的一个副所长说的那样:“你把我当出租车司机了,可惜我不是,我现在就把车卖了跟你玩!”
警察想的其实也是一样:“我不用你大庭广众的得瑟,等到了我一亩三分地看我怎么收拾你。”
换做你你是不是也这么想并且会这么做?
很多悲剧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酿成的。
也许你会说你很欣慰,警察被处罚了被判刑了,可是死了的人能活过来吗?
可是又如何让这种悲剧不再重演?
我们拿走了警察的所有防护,让警察没有任何手段去阻止失态的扩大,然后笑吟吟的等着悲剧发生,然后道貌岸然的出来咀嚼带血的馒头。
这是一个只看结果的社会,没人去剖析过程,也没人去反思这一切都是如何演变成今天的样子。
我们需要公务员,需要城管,需要警察。因为他们都是为我们服务的群体。
当我们错误的以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该老子骑在你们头上作威作福几天了的时候,其实悲剧会时刻落在我们头上。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博弈,谁压制谁都不是最佳状态,而彼此尊重相互理解才是双赢。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没有机会去和警察直接冲突,而最多的接触无非就是服务性的关系。
从个体角度来说,我希望警察能够提供完善的服务,能够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及时出现并且阻止事态发展,希望人人都能敬畏警察当我说我要报警的时候对方就会退缩。希望每个人都能遵法守法,不去挑战法律的底限,因为每一次有人挑战法律,受损害的其实都是我们。
而这一切,都需要警察的存在,也都需要你我的努力才能够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