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4-8-25 15:57 编辑
手欠
家门口有一个不太大的小超市,有的时候去买一点东西,多数时候是买一些油盐酱醋的,也买一些诸如方便面之类的食品,早餐经常就是对付一包泡面。
昨天早晨下了一包泡面,塑料封袋打开很扫兴,里面的脆面居然成粉碎状的,感觉有点不对头,也没在意。今早再来一袋,结果发现,还有这个问题。吃了被粉碎的泡面之后,去了趟超市,不是为了讨什么“说法”,而是要给他们一个善意的提醒,注意售品的质量。
把情况和超市小老板一说,他苦笑着对我说:我说的这个情况,确实存在,他知道。我听了心里有点不悦,你知道还卖啊?
他接着说的话,让我倍感同情。他说这些被“粉碎”了的泡面,是被人为捏碎的。我听了超市老板的话,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只是在网上看过,有人说去超市捏方便面,还觉得是一个笑话噱头,真没想到现实生活里真有。
超市老板告诉我,他店里有好几个摄像头,甚至都拍过做这事儿的,有少不更事的小学生,也有年轻人,甚至还有老人。
我笑了:你这分明是得罪人了。
超市老板苦笑:怎么可能,开店赚钱,小本经营,来的都是祖宗,敬都来不及呢。老板在叹息之中只能说:唉以后加强监控管理,尽量别再出这样的事情了。
回到家我觉得有点不是滋味。这事儿说起来挺无聊的,捏碎泡面,恶作剧吗?这得手多么欠的人能干出这样的事情?这算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吧?做这样的事情,该多么无聊,是不是心理有问题啊?!
当然,捏碎泡面也许是无意而为的,也许确实不乏恶作剧的。如果是前者,当然不算是什么事儿,如果是后者,那真的算是个事儿。
经常在超市购物,会看到很多让你瞠目的画面,尤其是带着孩子的,一些孩子在食物摊位上的手脚并用,大人们熟视无睹。还有一些人,在超市里拿了饮料,直接就在超市里启封开喝,那种急吼吼的样子,颇让人不能理解,缴了费结算清楚出了柜台再喝不行吗?如此只争朝夕为哪般?
常言道,勿以恶小而为之。事情确实不大,但是,很有些恶作剧的意思。超市老板说的也有道理,虽然监控看到了,你没法确定那方便面就是人家捏碎的,所以,说来说去,还是靠个人修养啊。
手欠迟早要付出代价的。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 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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