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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5
写《桃乐丝》大约是第七稿,最长一稿也就写了个两万字的开头,短的只是数千字。这七稿里,尝试过顺叙、倒叙,插叙,尝试过篇目式的抽离,尝试过剥洋葱般的设疑,还尝试过独立中的交叉。始终让人难以满意。
跨度约七年,停停走走,放弃与从头再来都显得那么容易。也就是说,七年里,连一个开头都无法让自己满意。所以,我在想:会不会,这就是我第一个长篇。
这两天,把那些曾经写过的桃乐丝摆出来,每一只都仿佛是精美的水果。但即使抱着自己的孩子自己疼的心态,我也不能容忍,她们是桃子、苹果、酥梨等等的乌合之众。
桃乐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普通女孩,喜欢做梦,总又被生活戏耍;渴望爱情,却又被爱情欺骗;需要男人,但被男人抛弃;善谈感情,却无法控制情感。她不是仙女,却有仙女的气质;她期望高贵,但总学会市侩。总之,她得是一个女人,现实中的女人。她不该是花瓶,不能是妖精,不会是仙子,却有三分之一妖精血统,三分之一仙子范儿,三分之一,也曾是男人的花瓶。
其他的人,也许好摆布一些。比如马金,是个善于圆谎,却最终毁于谎言的男人,我还没想好,是否让他死去,如果在文中杀了他,手段将显得卑劣。比如静水,是个坚韧的男人,却被坚韧所伤,他不是好男人,却是个负责的男人,我也没想好,是否给他个完美的结局,因为他不完美,完美则显得奢侈。
终于又坐下来,作一些思考,即使又不能完成它,也不后悔。
今天其实没有动笔,只是整合以前的篇目,改动的时候,感觉一段时间没接触这些小可爱们,手都生疏了。这些调皮的小家伙们,根本不听从使唤。一个词,一段话,一个小场景,都写得七零八落。
也许,我要重新静下心来读书了,先给自己开两本书——《我的孤儿宝贝》、《不存在的女儿》,重读一遍,不,三遍。至于门罗,先放在那儿吧,任凭她笑我“幸福过了头”。
文字,并不是个安静得小家伙,它往往伴随痛苦与纠结,沉默与寂寥。这些,都无所谓,但一定要它们精致,有趣。可以含着笑的泪,可以伴着泪的笑,甚至疯癫。
又开始写了,这一次我也不能期待它的完成,但我想走得远一点,仅此而已。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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