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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14:39 如果再一次结婚,我愿意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4 15:00 偶要是发昏的话,也许也会愿意。
昊哥 发表于 2013-1-24 16:18 我去刊登一个钻石婚的!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1-24 17:44 不要钱滴就可以考虑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4 23:40 设定一个前提条件可以洽谈 1、所刊登的杂志一般全国平均每月销量是多少? 2、版权归我所有 ...
依然依然 发表于 2013-1-25 10:52
依然依然 发表于 2013-1-24 23:55 恩恩,这个的前提是,订阅杂志的那部分要排除,因为那部分是一年一订阅的,和是否刊登照片没有关系。另外 ...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5 12:17 是的,我所说的提成部分是只对刊登自已婚照的当期而言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1-25 11:25 额还想收钱喱,用了咱嘀俏像权
依然依然 发表于 2013-1-25 12:20
热心 发表于 2013-1-25 15:22 俺愿意!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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