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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陈世美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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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美平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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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14: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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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昊哥 于 2011-4-25 14:27 编辑

陈世美平反


第一章庭审


  

大宋每日新闻消息:陈世美要求平反!

皇帝批大理寺审理,大理寺转开封府复议。

包拯大怒,八百年的铁案也想翻?反了!“升----

包拯端坐,“威----”堂喝声中开堂。

“大胆罪犯!竟敢不跪?”包拯一拍惊堂木。

陈世美撇撇眼,没动。

王朝忙凑到包拯耳边说:“大人,现在称疑犯,不跪了,还要赐座。”

包拯惊异,八百年的变化真大!  

陈世美坐下,不待包拯说话,提出包拯是此案的制造者,是被告,不能审理此案。

暂时休堂,皇家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拟定审判官。

潘贵妃提议自己的爹爹潘仁美去审理,娘娘同意。

八贤王推荐德高望重的杨波府佘老太君去审理,娘娘反对。

宰相寇准上奏,由潘仁美和佘太君共同审理,皇帝圈阅同意。

第二天,开封府被闻讯赶来的记者围得水泄不通。

潘仁美和佘太君端坐堂上,原告陈世美一侧有娘娘和公主;被告包拯一侧有八贤王和寇准。

陈世美哭诉说:“想当年,我一介书生,满怀激情,响应皇帝的昭约,不畏艰辛,凿壁借光,悬梁刺股,刻苦读书。三试之后,脱颖而出,中的头名状元,还被评为大宋国当年的十大杰出青年。承蒙皇恩浩荡,娘娘赏识,招我为驸马。公主不嫌我出身卑微,花前月下,吟诗作画,焚香拜月。我们夫妻恩恩爱爱,互帮互学,还被礼部评为五好家庭。

皇帝对小婿恩宠有加,赋予重望,已内定我为副宰相,吏部已开始考察。

哪成想?开封府伊包拯贪赃枉法,为清除异己,借我原配秦香莲来京城休假之机,蛊惑利诱,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制造了惊天冤案。使清清白白、公正廉洁的我--堂堂状元郎、驸马爷,蒙受八百年不白之冤。呜呼!”

陈世美慷慨陈词,痛哭流涕,满堂上下一片唏嘘。

包拯大怒,骂道:“陈家小儿!你家娘子秦香莲不嫌贫寒,嫁到你家,上侍老下顾小,端案齐眉,供你读书。你中的状元,却忘恩负义,嫌贫爱富,抛糟糠之妻,追求荣华富贵。欺瞒皇帝和娘娘,说你尚未婚配,骗得驸马。

你背叛原配妻子在先,欺骗公主感情在后,已经触犯了大宋国婚姻法第三十条四款,必须严惩不待!

咦!八百年前我明明判了你斩刑,为何你今日毛发未损?”

包拯怒目横扫当年的执行官--王朝、马汉、张龙、赵虎。

四人知道铁面包公的英名,纷纷跪下请罪。

王朝禀报,“当年我们秉公执法,正要执行,突然潘大人传皇帝密旨,用另一死囚替之,言刑不上大夫,也就是给老百姓做个样子算了。此事就瞒了下来。如不是陈世美得陇望蜀,今日要求平反,此事还要世世代代瞒下去的。”

包拯气的吐血,满座皆惊,唯娘娘和公主得意洋洋。

包拯怒斥:“无耻恶徒!当年使你脱逃,畏罪八百年,罪过!今日老父定当亲自扶轧,要你的狗命!”

陈世美撇撇嘴,不屑一顾,说:“各位听听,什么年代了?还搞封建主义那一套?草菅人命!我懒得与你费舌,请我的大律师秦桧先生为我辩护。”

著名大律师秦桧来了,带着金丝眼镜,穿着皮尔辽丹,夹着真皮大提包。

虽说秦桧是南宋朝人,当年和陈世美不熟,但毕竟是同朝为官,又都是状元。惺惺惜惺惺,何况两人都被中国人骂了八百年,奇耻大辱!平反一个是一个,下次自己平反就找陈世美给自己辩护。

这秦桧也是个奇才,当年为了陷害岳飞,编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就在风波亭把岳飞父子除掉了。也算是中国八百年来卖国贼的楷模。据小道消息,现今台湾的陈水扁就想改姓秦水扁,以利台独事业的成功。

闲话少说,秦桧上的堂来,摘了礼帽,先用英、法、德、日、俄语向审判官、各位来宾问好。然后用标准的大宋国语河南开封话作辩辞。

秦桧彬彬有礼,言辞却咄咄逼人,“审判官大人,各位女士,各位先生。鄙人能为我国著名才子陈世美辩护,三生有幸。众所周知,陈世美当年科考技压群雄,高中状元,万众瞩目,被遴选为驸马。正在他跃跃欲试,要为国为民,尤其是为我们最最最敬爱的皇帝大展英才的时候,却遭小人诬陷,被诬蔑有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惨遭毒刑,蒙冤八百年。幸亏当年我们最最最英明的皇帝力排众议,略使小计,才为我们保存下这么一个英才。也幸亏八百年后的时代,能让我们有机会为这一千古奇冤进行平反。”

满堂寂静,大家都聚精会神的听着秦大律师的讲话。

秦桧抿了一口可乐,掏出手帕揩了揩额上的汗。他太卖力了。

秦桧接着说:“陈世美是我们大宋国的一代青年楷模,他的优点有三,一是自强;二是机智;三是坚毅。想当年,他从小种地,自学成材,高中状元,就是自强;他把握时机,忠于皇帝,竞得驸马,就是机智;尤其是他为了追求爱情幸福,把自己的情爱生活和我们伟大的国家利益联系在一起,为了国家利益,不惜抛弃自己还深深爱着的娇妻秦香莲的感情,义无反顾地投身于皇室之中,日夜操劳。多么坚强!这是什么精神?这是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我们都要向他学习!”

公主感动得热泪盈眶,带头鼓起掌来,满堂响应,掌声一片。

“肃静!大堂之上,不得喧哗!”佘太君拍了一下惊堂木。

包拯气的黑脸变成了红脸,大声打断秦桧,说:“真开眼!也算天下奇闻,我竟不知秦先生有此辩才?虽你的行为在后世,可我也从互联网上查到你的劣迹,你和王夫人勾结,投靠金贼,出卖国家利益,残害忠良,有何面目在此辩护?”

秦桧看了看包拯,不慌不忙地说:“包大人,你的事迹我都知道,你刚直不阿,疾恶如仇,可你知不知道?你的事迹还是我负责收集、整理、编写、签发的,你看看大宋国的《包大人传》,主编秦桧。政治很深奥,你还不懂?什么勾结金贼,看看地图,他们是我们的东北兄弟,都是中华民族,一家人!这只是个兄弟之间闹意见的事。不能这么上纲上线,会犯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你年纪不小了,要注意晚节。不可胡乱非议朝事!”

包拯被气歪了鼻子。

秦桧借题发挥,大讲了一番民族和解,汉族要支持少数民族的理论。最后他特别强调,也是为了日后给自己平反打基础。他说:“八百年来,我在人民群众的唾液中艰难的生活过来,为的什么?就是为了看到中华民族强盛的一天。都说岳飞是民族英雄,我是汉奸卖国贼,天大的冤枉!我终于看到互联网上对岳飞的假民族英雄的身份质疑了,我很高兴。你们现在知道了,岳飞当年拼命北伐,杀的都是我们的阶级兄弟!如果不是我让皇帝一天发了十二道金牌,制止了岳飞的残忍行为,还不知有多少金朝兄弟死在他的刀下!我为了民族利益,含冤忍辱八百年,我容易吗?”

秦桧说的激动,竟落下泪来。

堂上不少人发出同情的声音。

陈世美看到形势很好,借机发言,“我补充一点,秦大律师是在民族大义、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上被人误解的。而我却是在小小的生活问题上被人陷害的。大家想想,一个热血青年,抱着洒热血、抛头颅,为国为民献身的精神,在国家建设的第一线忘我奋斗的时候,却有人在后面借生活作风问题想治我于死地!我想说明,婚姻自由是我一生奋斗的目标,秦香莲和我的事是我们的家务事。别说我和她还有感情,就是我当时休了她,也符合我们大宋国婚姻法第十五条三款的规定。”

包拯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说:“陈世美,你只是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吗?你为了保住驸马的位子,指派韩琪杀害秦香莲母子三人,只是因为韩琪为人正直,不忍加害于她们母子,又不能违抗你的命令,自刎身亡。你这是犯下了一等谋杀罪,触犯了大宋国刑法第四条一款,罪当诛。”

“包大人,现在是陈世美陈述时间,你不要打断他的发言。”潘仁美制止包拯再说。

陈世美感到有人支持,壮着胆子又说:“包拯刚才又在造谣,他说我指派韩琪谋杀秦香莲母子,有何证据?”

“是呀,有何证据?”潘仁美问包拯。

包拯说:“当年韩琪自刎前,把陈世美交给他的杀人刀让秦香莲取了送我,公堂之上陈世美已认罪画押,难道今日翻供不成?”

陈世美说:“各位大人,当年包拯一手遮天,刑讯逼供,我乃书生,怎受得了虎狼之棒,那时的供词全是屈打成招。今天我要控诉你当年的罪行,追究你的违法责任,保留向你索赔的权利。”

陈世美一边诉说,一边揭开衣服,露出儿时上树掏雀不小心跌下时划伤的疤痕。

满堂侧目,八百多年前的伤痕,激起很多人的义愤。

“打倒包拯!严禁逼供信!”有人喊起了口号。

“肃静!”佘太君用力着龙头拐杖。

“传仵作验伤。”潘仁美很是高兴,得意洋洋,心中暗想,“黑老包呀黑老包,这次非要搞倒你不可!”

这仵作已被陈世美收买,上的堂来,比比划划,一处小伤,被他验成遍体鳞伤。

佘太君见事不好,忙敲惊堂木,大喝退堂。

两厢人马全没回府,就近各自找了酒店商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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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4-25 15:25 |只看该作者
陈世美死都 死了平反有啥用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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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4-25 18:22 |只看该作者
陈世美死都 死了平反有啥用捏
嫣兒 发表于 2011-4-25 15:25



    我们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公检法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对历史名人更要负责,搞错了都要平反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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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4-25 18:35 |只看该作者
包拯惊异,八百年的变化真大!  
这话说的跨时代!{:1_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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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4-25 18:37 |只看该作者
开封府伊包拯贪赃枉法,为清除异己,借我原配秦香莲来京城休假之机,蛊惑利诱,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制造了惊天冤案。使清清白白、公正廉洁的我--堂堂状元郎、驸马爷,蒙受八百年不白之冤。呜呼!
想不到包拯也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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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4-25 18:38 |只看该作者
著名大律师秦桧来了,带着金丝眼镜,穿着皮尔辽丹,夹着真皮大提包。

坏人都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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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4-25 18:42 |只看该作者
精彩至极!
黑白颠倒的世界,法理伦常已不再现,楼主的文借古讽今,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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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4-26 09:03 |只看该作者
完了完撩,这世道,陈世美都能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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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4-26 10:45 |只看该作者
好个秦桧,振振有词.包公竟然不是对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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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4-26 10:46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文字非常精彩,情节引人入胜,感谢支持小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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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4-28 11:15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文字非常精彩,情节引人入胜,感谢支持小说版。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1-4-26 10:46



    谢谢斑竹!多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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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4-28 11:17 |只看该作者
著名大律师秦桧来了,带着金丝眼镜,穿着皮尔辽丹,夹着真皮大提包。

坏人都是这样的吗?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1-4-25 18:38



    现在兴这个,隐性广告,弄点散碎银两而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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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12-6 16:5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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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12-10 13:09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孔三妈”看此文也会自叹不如....O(∩_∩)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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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12-10 17:27 |只看该作者
话说楼主这个平反文很有功底,文字功底,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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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12-10 20:24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孔三妈”看此文也会自叹不如....O(∩_∩)O哈哈~
南南 发表于 2011-12-10 13:09



    不敢和孔教授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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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12-10 20:24 |只看该作者
话说楼主这个平反文很有功底,文字功底,不错。
鱼鲛绡 发表于 2011-12-10 17:27



    谢谢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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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12-11 22:07 |只看该作者
嘿嘿,你给陈世美平反,我就给秦桧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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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12-22 13:29 |只看该作者
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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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12-23 08:53 |只看该作者
好文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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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12-24 12:10 |只看该作者
精彩啊,怎么不继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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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12-25 07:25 |只看该作者
期待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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