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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是一个憨厚耿直英俊善良的男人。他作为我的男友第一次与母亲见面时,目亲即断言:表里如一,忠诚可信。或许是信了母亲这金玉良言,我后来果与他结为连理。其实那时候我根本没想到与他会有真结果。
我从小爱读些诗书,与文学结下不解之缘。少女时代曾暗暗憧憬过,日后的伴侣,不说琴棋诗画,这“书”是一定要通的。不想如今身边的他,除了会背那首3岁小孩都能背的“床前明月光”之外,其余的一窍不通。至于那些古文“子曰”之类,他是半天也啃不出一句来。
在性格上,我爱静,极厌热闹场合和别人无缘无故打扰,他却截然不同,爱动且爱热闹。一般的夜晚,我或静静的看书,听音乐,或静心在电脑前指尖轻点敲敲打打。临睡前满屋觅他,却不见踪影。在这个时候,或许只有最热闹的人堆里才能找到他。还有各自对音乐的欣赏,更是相反。我爱听深情并稍带伤感的歌曲,他却爱摇滚乐和火爆爆快节奏的舞曲等。我说他尽放噪音,他却反唇相击“:靡靡之音,催人意志,毁人信心。”
虽然我们之间有那么多不同点,可我们一直生活得很幸福。我从来就不曾苛求过他什么。他有他的生活方式,我有我的处世态度,可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这纷繁的红尘中,都在心的深处留一方净土,来装载彼此之间那份执着而自然的感情。多年以来,我已习惯了身边的他作为自己头顶的伞挡风霜雨雪。忧伤时有他殷殷劝慰;散步时有他温暖的双手;嬉笑时有他陪伴;困倦时有他宽阔的双肩。
我有几个文友曾不止一次质疑我和爱人之间的感情,说才情性格相差那么远的两人怎么会有爱。我不屑一听,其实,他们哪里懂得什么叫真正的爱。爱人不需通文,但须得趣,此言千古绝对。小说里那种轰轰烈烈、山盟海誓的爱情,就像昙花一现,它经不起生活的推敲与考验。在平淡的柴米油盐中,相濡以沐,苦乐与共,执手同行,冷暖得趣,这才是真爱。正如莎士比亚说:爱不受时光的拨弄,尽管红颜和皓齿难免遭受时光的毒手;爱并不因瞬息的改变而改变,它巍然矗立,直到末日尽头。
爱人,假若红颜老去,白发苍苍,我相信,我依然是你手心里的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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