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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醉月楼主 于 2009-11-21 10:04 编辑
年轻时,与文文、晓楠是闺中死党。俩人常去俺单位,与同事、领导混得很熟,号称俺单位编外职工。
她俩能歌善舞,乒乓球打得好,又有酒量,遇到聚餐等活动,常弄得天翻地覆,然后飘然而去。所以同事戏称我们“三剑客”。
一个暖暖的冬日,三人看完画展,意犹未尽。那时北京基本没有茶楼、咖啡店可供消闲聊天。于是俺们便在中国美术馆后身僻静的路上漫步。
阳光照在身上,温暖而懒散。路上行人不多,很安静,很惬意。
文文是个大美人,穿戴讲究。晓楠容貌略逊文文,但着装前卫,好画浓妆,用张扬款首饰。俺是丑小鸭,本可以成功混迹于人群中,不显山不露水的,但夹在她俩中间,平白吃她们的瓜落,跟着遭受回头率。
聊着,走着,这时有个男人迎面而来,敞穿着一件军呢大衣。与我们擦肩而过时,竟嚣张地狠撞了晓楠一下。
晓楠当即斥责:“怎么走路呢!”
不料,那家伙竟扬起手中军用皮带(俗称武装带)照晓楠胳膊上“唰”地抽了一下,并伴随着一句下流话。
血顷刻顶上脑门,来不及多想,俺当胸抓住那家伙衣襟,猛一带。他毫无防备,竟被俺一把拽到眼前。
其实俺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那人虽高俺一头,但被俺拽得脸对脸仅二、三十公分距离。俺死死盯着他的眼睛,一字字狠狠地说:“哪儿来的浑蛋!”
与此同时,晓楠窜过来飞快控制住那家伙一条胳膊,用力向后反撅。文文扑上前死死卡住他喉咙。在她俩作用下,那家伙脸朝下挣巴着。俺回过神来,知道此时是用膝击打最好时机,但想起老爹说过,膝打、肘打等动作很伤人,就算闹急了也不能用。虽然这回不是闹着玩儿,但当时的情形似乎没必要了。
陆续有路人停下自行车张望。我们不想与那家伙一起丢人,便放了手。
晓楠压低声音,但恶狠狠地说:“今天懒得理你,不然咱换个地方说话!滚!”
那家伙竟然一声不吭,真滚了。只是滚远后又口出狂言。但任我们再怎样召唤,他都再不靠前,随后就溜了。
待那家伙消失得无影无踪,三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笑,先是弯着腰笑,后来笑得肚子疼,索性蹲在地上,笑够为止。
我们觉得,那人一定没料到是俺率先进攻,因为我们仨身高相仿,但俺最单薄,看上去属文弱型。
这时,文文觉得左手拇指疼,显然是刚才卡人脖子用力过猛,伤了手指。此时,我们才明白,为什么当时那家伙只是挣巴,却一声不吭,估计是被文文卡得出气都困难了。
我们都很佩服晓楠,她在瞬间扑上来时竟然能很潇洒地将自行车稳稳支好,换了文文一定会将车扔在地上。由此,我们断定她是当警察的料。几年后,北京公安局有一次面向社会的公开招募,晓楠去报考,在千人中(女警)脱颖而出,果真成为一名女警。并在受训时就有惊人之举。
此事被家人知道后三人都挨了训斥。俺娘原不喜欢她俩,因此教育俺:女孩子一定要衣着朴素,免得惹事生非。
俺知道,好汉不提当年勇。俺真不是为了提当年勇啊!刚才收拾东西,看到俺们三剑客云游黄山的旧照,不禁想起那些快乐时光,以及三人的种种默契,从此事的配合上也可略见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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