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是在瞎和稀泥。尽管你找出了我俩分歧的原因,但却区分不了高下对错。
我和风铃还有螃蟹,那是正常人的思维。不主流那是不正常的病人思维知道不?
这世上哪有绝对自由?我们人类是群居动物,离不开社会。所以人类的一切自由,无不都是社会生活中的相对自由,也即通过法律、道德或政治等诸多生活领域表现出来的自由。因此我们讨论的自由,所有政治哲学、法哲学和道德哲学,或者政治科学、法律科学所讨论的自由,无不都是相对秩序条件下的相对自由。
所以无论哪个学科的自由概念,都不可能,也不会存在不主流所谓“杀人放火的自由”。理由我之前早就说过,法律、道德和政治中的自由,都是以他人同样平等的自由为边界的自由(洛克),是个人自律的自由(康德),是以道德为约束边际的自由(诺奇克),所以也必然是法律和规则秩序下的自由。政治哲学基本常识中,自由与秩序是一对基本范畴,两者互为依赖。自由是秩序存在的目的,同时秩序也是自由存在的前提------无秩序,即无自由。
像不主流这种,本质上就是把庄子逍遥游式的精神自由,那种无法无为所欲为的绝对意志,混到社会政治和法律道德生活的自由范畴进来,那是可笑而永远上不了台面的。这世上有哪个政治学家和法学家道德学家,会像他那样去论证杀人放火的自由?以及其正当性的?那根本就不能叫自由,不成其为自由了。
最后,你再看看风铃和螃蟹俩,说得多好?而不主流有几句话是文理逻辑通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