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来把您的问题分解一下:
1、“您说:西方的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是平等的。按我的理解,西方在”个人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这是西方与中国在个人利益上最为激烈的二个表现——因为在中国,房产你只有70年的产权,土地永远归国家所有。”
说到中国特色,对于物权的所有制形式应该是特色之一。这是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至于今后会不会改变,那将取决于社会形态的变化,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社会保障机制和资源分配机制的是否会进一步完善。
其实,我们也已于几年前出台了《物权法》,只不过在立法宗旨和执法观念上,尚呈现一种“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态势。我的理解,其实这部法的立法精神本身就注定了它在物权涵盖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与时限性,因为这涉及到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改革开放才三十余年,社会资源的分配和占有已经出现了极大的落差与不均衡,我国目前的市场机制与道德诚信尚不能平衡和调节这种分配及再分配。试想一下,若以这种尚不成熟的社会机制、法律机制和道德诚信来支配物权(含房屋、土地等)的长期甚至是永久占有,那将会继续拉大贫富差距,也将会引发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别忘了,现政权就是因为彻底打破了这种私有制才得以建立的。
西方在中世纪末资本主义初期,也是通过血腥的“圈地运动”改变了原有的所有制制度,政教合一的权利被彻底瓦解,大多数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从表面看损失最大的是他们,但是,资本主义得以大踏步地发展。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赶进了工厂,改变的是他们的生存方式。其后几百年,西方世界就是在构建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与分配机制的过程中,来消弭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血腥与裂痕。以今天西方所持有的“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平等”来看,与当初封建时期的所有制形式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当然,在一些君主立宪制国家尚存留一些特权,可那是王室贵胄与社会和解的结果。
2、“在这样一个前提下,中国人的个人利益驱使反而远甚于西方,这个现象我实在无法解释,似乎更应出现公众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现象才对,而我们自小的教育也是如此,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这个又怎么解释?这用世俗生存哲学能囊括么?”
这还是一个社会资源分配不均衡的结果造成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是需要时间与积累的,即使我们可以参照西方几百年的有益经验,也得符合自己的国情。这不是一句官话套话,事实的确如此。一方面,中国人口众多,再大的利益一平均到个人头上,就跟欠发达国家水平差不多了。况且,我们目前的贫富差距已经很大,这就难免会引发国人追求利益的异常选择和斗志。就人性而言,物质的比较效应更能激起人们狂热与欲望。你身边儿时的鼻涕玩伴儿,突然有一天大富大贵,你会作何感想?即使不会羡慕嫉妒恨,也会让你奋起直追不是?另一方面,物权所有制形式已成定式,其本身就存在最大的平衡意识。不管你是否愿意,这70年的使用权还是适宜国民的基本需求,所以,在达成这种无奈的谅解的前提下,大家对这种具有时效性的物权就有理由趋之若鹜了,使用权毕竟也是一种权利。这就是我所说的“世俗生存哲学”的一部分。可能最难受的反而是那些富人阶层,财富越多占有欲就越强。由此看来,他们会更加强烈的要求物权所有制的改变,最好能向西方看齐。
3、“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人在促进个人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促进公共利益。但是,为什么在中国,很多时候却是相反的?”
这是一个具有疼痛感的话题。中国所谓的精英包括三个阶层:权力精英、经济精英和理论精英。应该说,他们是改革开放的发起者、实践者和最大获益者。以现在社会公益行为的情况看,他们的表现并不能满足公众的要求,这里存在一个双方认知上的差距。社会道德应该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在道德的认知上不应该存在贫富差别,但现阶段社会上有没有“施舍求报”和“杀富济贫”的想法?在道德与诚信普遍低下的当下,这种双方并不切合实际的要求很难达成默契与实效。很多精英们只是出名了、富有了,但其道德水准比寻常百姓还低下,因为他们害怕失去的东西更多,由此你能期望他们会怎样?
这还是一个道德构建的过程。“人在促进个人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促进公共利益”,这话没错,只是中国的精英们还没有修炼到那个火候,那是需要整个社会达成共识为基础的,以现阶段的社会道德水平而言,尚不足以让“促进公共利益”的想法习以为常地实现。这可能就是您所谓的“相反”现象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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