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二十七、周镇罢临川郡还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王丞相往看之。时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狭小,而又大漏,殆无复坐处。王曰:“胡威之清,何以过此!”即启用为吴兴郡。
【注释】
周镇:周镇字康时,河南陈留人,东晋时官至临川、吴兴郡守,为官清廉勤政。
王丞相:王导字茂弘,山东琅琊人,东晋士族王氏的代表人物。西晋末年,王导给当时的琅琊王司马睿献策,移镇建邺(后改建康,今南京)并随司马睿南渡。他联合南北士族,拥司马睿称帝,建立东晋政权,官居首辅,总揽元帝、明帝、成帝三朝国政,威望甚高,先后平定王敦之乱、苏峻之乱,以“镇之以静”安抚天下,时称“仲父”。与谢安合称“王谢”。
胡威:胡威子伯武,安徽寿县人,魏晋官宦,与其父胡质同以清慎闻名。魏末官徐州刺史,晋初任南乡侯、安丰太守,官至前将军、青州刺史,封平春侯。
【简译】
周镇被免去临川郡守职务返回都城,还没来得及上岸住宿,将船停泊在清溪渚。丞相王导前去看望他。当时正是夏天,突然下起暴雨,周镇乘的船狭小,又漏的很厉害,几乎没有可坐的地方。王导说:以清廉闻名的胡威,也没有超过周镇这样的情形啊。随即启用周镇为吴兴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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