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7 00:12
轮奸罪,一般不用公诉,也就是说若没有原告,此案就有销案的可能。
另,口供要成为证据,那得经法庭允许 ...
强奸、轮奸一般不公开审判,公诉是必须的,
公诉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在没有口供的情况下,检察机关证据不足依旧可以提起公诉,但法院可以以证据不足判被告无罪。
现在刑法,确实有一条叫"不告诉”这样的条文,大意就是原告通过庭下调解,决定撤诉,不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原告也可以视被告赔偿情况,申请法院从轻或者从重判处被告。
强奸案,在被害人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即使撤诉,也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已经满了18岁的,即便强奸已经形成,案情不是影响极坏,情节特别恶劣。女人不告了,法院可以不判刑,但决不是无罪释放,还是教育释放。
正因为中国目前法制的不健全,所以社会的道德审判才尤为可贵,因为,失去了这个力量,当真就没有钱办不到的事情了,所以,有钱人才有恃无恐,一次次挑战人民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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