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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阴天下雨打高隐
楼主: 绝对不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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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天下雨打高隐 [复制链接]

181
发表于 2024-2-2 09:49 |只看该作者
古老的夜 发表于 2024-2-2 09:33
是,你说的我都完全理解,你明白为什么
但不代表所有人都能理解。中国警力与人口比例好像在 ...

我不否定有些执法人员工作不细致或有瑕疵,但仅就本案而言,朱警官受处分确实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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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24-2-2 11:5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2-2 14:49 编辑

你聪明,你一到现场就知道是一伙人在堵着公司法人,还知道法人的儿子也在场,还知道这是构成了非法拘禁。哈哈,如果你不是看了后来调查材料的事后诸葛亮,而是接警后赶到现场的警察,你能不做询问就知道这是一个公司?你能知道这些人里有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的儿子、还有这些人都是黑社会?你能知道在你询问报警人时,里面会打起来?哈哈,恐怕连六星的天人------遇见未来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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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这老柳是咋想的,非要强调啥【一到现场】【不做询问就知道】,这是你的稻草人,我可没做这样的限定。警察到源大公司接待室现场之后,并没有立即就带着辅警到院内寻找报警人,而是先对接待室现场的当事双方进行了询问。你的意思是警察询问当事双方之后还是啥也不知道么?呵呵。

按二审判决书上的说法:【22时17分,民警朱某带领辅警宋某、郭某到达源大公司接待室了解情况,苏某和于欢指认杜某殴打于欢,杜某等人否认并称系讨债。22时22分,朱某警告双方不能打架,然后带领辅警到院内寻找报警人,并给值班民警徐某打电话通报警情

并不是啥我聪明,这事不用诸葛亮,张飞也能搞明白……

接警到现场是半夜10点多,这警察自己总知道吧?
询问后谁是源大公司的,谁不是源大公司的,这警察知道吧?
也就是一伙醉醺醺老爷们VS一对母子这当事双方这时已区别出来了吧?
疑似使用暴力手段进行讨债,这警察也知道了吧?
否则为啥“警告双方不能打架”呢……

面对警察,于欢母子当然会把对方限制人身,暴力对待的情况向警察说明,警察最多无法完全采信,但不可能对之前种种一无所知。“疑似存在限制人身并用暴力手段进行讨债” 这一情况,警察在离开接待室时显然是知情的。

一伙醉醺醺老爷们VS一对母子,如此悬殊力量对比,可能谁限制谁,谁暴力对待谁,傻子也能一眼就看出来。疑似存在,不等于一定存在,但也不等于一定不存在,总要做预防,防患于未然吧……

这种情况下,3名警察,去找报警人进一步了解情况时,接待室不该留一个?
这种情况下,不该解除于欢母子疑似被限制人身现状,把疑似暴力催债者从其身边带走或隔离?
别忘了,源大公司是于欢母亲的公司,而那些催债者是外来的……
一群醉醺醺的老爷们,半夜10点多还滞留在他人公司动手动脚的,要干嘛?

源大监控视频显示:【22时22分,多名讨债人员跟随民警走出接待室,后陆续返回

注意这里,这说明在警察到来之后,讨债人员是可跟随民警随便出入接待室的,但于欢母子不能,仍丧失人身自由。因为于欢要随警察离开接待室,按老柳的说法,是不听从警察指令,要逃走。有趣的是讨债者却可以随便出入。不知道,还以为警察是讨债者手下,配合讨债者控制于欢母子,为暴力逼债制造方面条件的呢……

警察的行为没问题?呵呵。

警察来到现场,被歹徒限制人身者仍无法解除人身受限情况,被歹徒暴力对待者仍无法改变被暴力对待的现状。他们出警的价值何在?当事双方具在,3个警察同时出去,一定要找一个不在现场的报警人去了解现场情况,必要性又何在?呵呵。“不管,让你们自己博弈解决,但不要给我们找麻烦(不要打架)”,恐怕才是现场警察的心里话吧,呵呵。

这时,受害者能怎么办?其实他们根本就没其他出路。公权救济失效,只能私力救济,也就是进行防卫了。于欢摸起刀子捅刺行为的防卫性质,就是这么成立的。因公权救济(警察行为)不存在或完全失效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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