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6-27 12:07 编辑
【正当防卫必要时(如面临即时生命危险),也不容许致死正在实施犯罪者吗?不,法律不追究这类正当防卫,客观上就是特定条件下容许。甚至不是默许,因为司法解释等配套文件中,对这类特定条件下的致犯罪者伤亡,不追究责任,有明确说明。】
——这段话就说明你脑子乱,倒果为因。对于一个二级谋杀都不判死刑的国家来说——如美国,法律怎么可能允许你未经审判就剥夺他人生命呢?呵呵。
法盲们津津乐道的美国警察开枪,堡垒中的美国公民开枪,当事人都是为【解除自己或他人即刻的生命威胁】,没有谁是为了什么【致死正在实施犯罪者】。
动机若指向杀人,就不可能是防卫,更无法谈正当。你的主要问题,就是小学语文是体育老师代课。
事实结果是死亡,不等法律允许杀人。很多西方国家都是支持废除死刑的。所谓“废死”,讲的就是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甚至包括国家法律。
防卫之所以正当,是因为那是在捍卫生命,保护生命,而不是在剥夺生命。懂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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