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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榕树下 失踪三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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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三十七天 [复制链接]

181
发表于 2021-2-23 17:25 |只看该作者
  2011年吧,我手下的分公司经理酒后闹事,把人家酒吧给砸了。老板报了警,派出所出的警。一个老警察一个辅警,没好使。和警察撕巴起来了。警察请求支援,特警出动了。把这三个小子揍了一顿后,扔看守所了。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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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21-2-23 17:28 |只看该作者
  我找不到人,总公司也找不到。当地员工知道,拚命找人捞他,没好使。看瞒不过去了,才给我打电话。当时,我已经开车过去了,正在路上。问清楚了以后,想了一下,给一个战友打了一个电话。他是转业到省厅的,当时任一个业务处的副处长。简单说了一下情况,他答应过问一下,看怎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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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021-2-23 17:30 |只看该作者
  这时候应该已经是5月初了,业务上最忙的时候。关键是这个进去的分公司经理经手赊给客户的货还有大几百万的货款没结回来,所以非常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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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021-2-23 17:32 |只看该作者
  好在,我是那个分公司的第一任经理,和下面客户都熟悉,这帮人还算买我的帐。所以我就一边收货款,一边找人捞这个小子,当时恨得吃了他的心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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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021-2-23 17:33 |只看该作者
  我战友找了某市局的头,又通过市局找了县局的一把局长。那局长刚到任没三个月。所以本地人说不上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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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21-2-23 17:34 |只看该作者
  我也去见了县局局长。局长挺客气,听我说了事情的经过以后,只说知道了。听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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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021-2-23 17: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远去的烟云 于 2021-2-23 17:41 编辑

  另一边我那个经理刚进去的第二天,我就通过当地人找了看守所的所长和管教,怕他挨揍呗。当然不能白找,请吃饭,给钱,还有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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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21-2-23 17:3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远去的烟云 于 2021-2-23 17:46 编辑

  这事前前后后正好办了一个月,后来也是检察院那边也打了招呼,正常走的手续“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放了。因为一起进去了三个人,我本来只捞我的手下一人,可还有一位也熟悉,是一个其他公司的小哥们,我就一起捞了出来。没捞的那个,判了三年。关键就是因为他喝多了先闹的事,再说也和我没有任何交情。重判他,可能那局长也是想给手下一个交待。或者给我战友一个交待,三年,两个人,也算一个很大的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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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021-2-23 17:44 |只看该作者
  见四哥这帖子,想起这档旧事,恍如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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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21-2-23 18:19 |只看该作者
  后记: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也就是说,贩毒这种事,沾边就判刑。

       2、案发后,于三喜和他的律师判断失误,以为老四是警方的线人,反控警方钓鱼执法。 于三喜一口咬定是老四指使他贩D的,钱是老四出的,他只是运输D品。

  可怜老四在看守所里苦苦挣扎的时候,并不知道于三喜死死咬住他不放。

  但检察院并不相信,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而老四在面对多次审讯时的冷静清醒,也是很关键的。经过三十七天的斗智斗勇,最终被释放了。实属不易。

    3、法庭上,面对于三喜的律师指控“钓鱼执法”,法官直接否定了于三喜和律师的推测。法官告诉他:“东北老四”并不是警方的线人,在被警方关押了三十七天后,因证据不足而释放。

  线人不是影视剧里的“卧底”,卧底是警察身份,而线人是曾经的罪犯,多数因为罪行较轻,未被追究刑罚,并暗中成为警方的线人。

  线人在北京叫“点子”,在东北叫“大网”。刑侦部门为了掌控社会犯罪,早就在各种犯罪行业中安插了线人。

  典型的案例,也是亲身经历,一个领导放在车里的电脑包被窃贼偷了,电脑里有机密文件,报警后,警察一个小时就把皮包找回来了。

  4、2012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于三喜特大贩毒案”, 首犯于三喜被判无期徒刑,田野判十五年,姓杨的那个人只是开车从涿州接于三喜,被判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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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021-2-23 18:33 |只看该作者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21-2-23 17:39
这事前前后后正好办了一个月,后来也是检察院那边也打了招呼,正常走的手续“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放 ...

嗯嗯,正常办案套路就是这样,找人得从检察院那边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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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发表于 2021-2-23 18:42 |只看该作者
再次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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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021-2-23 18:43 |只看该作者
感谢雷雷,论金,烟云等几位版友的一路跟读。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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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21-2-23 18:57 |只看该作者


这是十年前酱油找人给设计的封面图。我怀疑就是那谁设计的,但我不说。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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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21-2-24 00:04 |只看该作者
先打卡,有空来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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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21-2-24 15:47 |只看该作者
啊哩哩啊 发表于 2021-2-24 00:04
先打卡,有空来细读

哈哈,有没有种债台高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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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021-2-24 19:43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1-2-23 18:19
  后记: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 ...

原来这样复杂。
老四能释放,确实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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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21-2-25 13:45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1-2-14 16:51
谢谢泼雷看我们故事。

没人看我也会发完的。

有人看,你悠着些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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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21-2-25 14:04 |只看该作者
泌水 发表于 2021-2-25 13:45
有人看,你悠着些整

老兄的暗示,是警察在看还是西湖在看?
你四哥都不怕。四哥除了老婆,天不怕地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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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021-2-25 14:32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21-2-16 10:58
  早上六点半,值班的人会猛拍炕板:啪啪啪!!!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这就是看守所每天的生活。

别看老四在论坛里嫉恶如仇铁骨铮铮,那都是装滴;生活中老四谦谦君子温润如玉,那也是装滴。

  也不算是装的,人性复杂,看你在什么环境下,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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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良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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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21-2-25 16:00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1-2-23 18:19
  后记: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 ...

原来是这样
借钱风险这么大
这么大的金额能借出来,我也是服的,连底都没摸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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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2021-2-25 19:19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1-2-25 14:04
老兄的暗示,是警察在看还是西湖在看?
你四哥都不怕。四哥除了老婆,天不怕地不怕。 ...

错,是我在看。我看你更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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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21-2-25 21:30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21-2-17 10:57
【八】

  说说李老大。

自制炸药用的是硝铵、硫磺、柴油、木炭或锯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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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21-2-25 22:03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1-2-19 10:27
  第二次提审回来,老四的心情轻松了许多。

  回到监室,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大家都在午睡。李哥和丁 ...

我感觉最后这两行是你修改时添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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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发表于 2021-2-25 23:29 |只看该作者
把第一人称改回第三人称,不亚于又一次创作。
醉笑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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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发表于 2021-2-27 21: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周不通 于 2021-2-27 21:52 编辑

二哥接你那会你的眼眶没有红?喜极而泣,人之常情,何况还是失去了又重新拥有的时候。

惊险,一种无由的成长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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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表于 2021-3-7 22:49 |只看该作者
貌似这次挽秋也失踪了37天,干啥去了呢,容后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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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发表于 2021-6-19 23: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看完46楼了,做个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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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发表于 2021-6-20 00:31 |只看该作者
新月如眉 发表于 2021-6-19 23:14
看完46楼了,做个记号~


真看袄。
我也刚看了一遍。
谢谢,看帖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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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发表于 2021-6-20 07: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才思敏捷,学习了!打死也不说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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