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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读金庸,六神磊磊说
楼主: 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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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金庸,六神磊磊说 [复制链接]

181
发表于 2016-3-13 15:26 |只看该作者
文/六神磊磊

诗人一定就风流吗?

很多人会说:是呀,他们可以穿过大半个中国来睡你,然后扔下一首诗送别你。

特别是一个叫杜牧的,随手两句诗,就毁掉了整个唐代诗人的公众形象,一句叫“停车坐爱枫林晚”,一句叫“赢得青楼薄幸名”。

其实我想说,唐朝二千八百名诗人,并不都是风流浪子的,只是大家不了解而已。

除了杜牧、元稹、白居易这样见一个爱一个的“花心萝贝派”,唐朝诗人里还是有很多好男人的。他们是才子,但并不薄幸;名满天下,却情比精坚。

今天来聊一聊几个大诗人的爱情和家庭,看谁才能算唐代诗人里的第一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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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16-3-13 15:27 |只看该作者

先给大家介绍的这位,叫做韩愈。

“男人有钱就变坏”,韩愈本来应该变坏的,他就很有钱。怎么赚钱呢?写软文。

韩愈是当时文坛的第一大牛,软文开价贵死人,给人家写个墓志铭,收费动不动“马一匹,并鞍、衔及白玉腰带一条”,等于是今天一篇软文就换一辆跑车。

韩大爷也收现金,比如“绢五百匹”,那时候绢是有货币功能的,五百匹绢值好几百贯钱,比人家普通干部一年的工资还多。

他好像也确实变坏了——在当时,包养侍妾是时尚,皇帝都专门下文件,鼓励干部养女人,还给各级干部定过标准。

韩愈也不甘落后,后来纳了两个妾,以显得自己身体很好、思想前卫——大文豪,谁守着老婆过日子啊?

可是,他仍然有露馅的时候。

有一次,河南汴州城发生一场兵乱,死伤了不少人。这本来不关韩愈的事,他人在几百里外的偃师呢。

可是消息传来,韩愈崩溃了,捶胸顿足,绕着房子狂奔:

“天啊!我老婆在里面啊!可怎么得了!”

韩愈大V就一直这么抓狂着,直到后来收到消息,说家属没事,才慢慢喝口水镇静下来。

事后,他写诗给徒弟,还不停地碎碎念:“当时我真是好担心!我老婆留在城里,不知何时才能见到,情况那么危险,她拖儿带女可怎么办!”

想想现在,有几个大教授,给学生写信的时候会主动提到牵挂师母啊?

事实上,在韩愈的诗里,经常能见到夫人卢氏的身影。

被贬官的时候,他写诗念念不忘夫人吃了苦,受了朝廷的特派员的气——“弱妻抱稚子,出拜忘惭羞”。


来到老少边穷地区上任以后,他又写诗给朋友,诉说卢氏夫人养蚕织丝,贴补家用,人都累瘦了——“细君知蚕织”。

后来,韩愈时来运转,触底反弹,调回了中央,渐渐做了大官。他变心抛弃了卢氏吗?没有。他一直把患难与共的卢氏带在身边,她后来被封为“高平郡君”,过上了体面的好日子。

韩愈在29岁时和她走到一起,他们生了八个孩子。从年轻到年老,两人感情一直很好。

是的,他纳了妾,有“污点”,但他至少像牛魔王,虽然有了狐狸精,但对铁扇公主还是尊重和爱惜的。

评价一个人要看时代背景。在当时的环境下,韩愈给了她持久的爱和陪伴,不离不弃,算是一个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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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016-3-13 15:27 |只看该作者

第二个出场的,叫做王绩。

大家可能不熟悉这个大才子的名字。没关系,随便打开一本唐诗选,翻开第一页,十有八九就是王绩的《野望》。

王绩还有一个亲侄孙子,在诗坛更是大大有名,就是王勃。

如果光看王绩的简历,他绝对不像一个好男人:

他是一个“狂士”,爱喝酒,放纵不羁;这货还当过公务员,可惜一任性辞职了,宁愿跑到乡下当农民。

当农民也罢了,他偏偏思想观念还有问题,不够健康向上,写起诗来连孔子、周公这样的大圣贤都敢开玩笑。嫁给他,一不小心要送牢饭的。

这样的家伙,对姑娘怎么可能长情?然而人家王绩偏偏就是!

这一年,王绩写了一首诗,叫做《一个农民诗人的征婚启事》(《山中叙志》)。

是的你没看错,唐代第一位著名诗人,居然写了一首征婚诗。一开头他就爽快地介绍自己的条件:

物外知何事,
山中无所有。
风鸣静夜琴,
月照芳春酒。

什么意思呢?就是:

我的条件不好,
山里啥也没有;
但是我很文艺有情怀,
能陪你一起弹琴喝酒!

诗的后面,他还继续写到:

我未来的孟光啊,
她在哪里呀?
我这个梁鸿,
正在等她啊!
历史上恩爱的故事,
她都听说过吗?
快让我们相遇,
一起生活吧!

没多久,渴望爱情的王绩就迎来了他的孟光,他们结婚了。

我不知道这位夫人的名字、年龄、籍贯。我只知道,王绩开心地给她取了一个外号,叫“野妻”,自己则叫做“野人”,他们一起过起了野日子。

看起来特别不靠谱的“狂士”王绩,居然兑现了自己的诺言——长久地爱她。

证据呢?我们来看王绩写的诗吧:


“春天来了呀,夫人快别织布了出来看花花”——《初春》:“今朝下堂望,池冰开已久”“却报机中妇……满瓮营春酒”。


“老婆这个酒鬼呀,又在村里喝得仆街了”——《春庄酒后》:“野妻临瓮倚,村竖捧瓶来”“田家多酒伴,谁怪玉山颓”。


“每天看老伴织布、孩子种地,就是神仙日子吧”——《田家》: “倚杖看妇织,登垄课儿锄。回头寻仙事,并是一空虚。 ”……


这类诗,他从青年写到晚年,不知不觉地创造了一系列第一:


他成了唐朝第一个把伴侣作为写作对象的诗人;成为了唐朝第一个写婚姻生活的诗人。

他还成了唐朝写婚姻生活题材比率最高的著名诗人:在他存世的四十首诗里,写婚姻生活的居然有多达十五首。

我无法确切地知道,他陪伴了她多少年,但一定是很长的时间。如果给唐朝诗人评选“五好家庭”,王绩的“野人家”很有可能要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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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016-3-13 15:28 |只看该作者

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迎接第一名的出场。

王绩把伴侣叫做“野妻”,虽然不好听,但至少有情趣。而第一名这位更土气、更不浪漫,把伴侣叫做“老妻”。

这个特别不浪漫的家伙,就是杜甫。

其实人家姑娘一点都不老。他的伴侣姓杨,比杜甫整整小11岁。当然也有学者说只小7岁。但不管怎样,要是在今天,他都应该叫她小甜甜才对。

可我算了一下,杨女士大约才三十二三岁的时候,杜甫就口口声声叫她“老妻”了。

杜甫在很多诗里写到了她。幸亏这些诗,今天我们才可以一点一滴地了解他们的爱情生活。

嫁给他以后,她就跟着东奔西跑,颠沛流离。他写的诗,像是她的苦难史:

她没有漂亮衣服,饭都吃不饱——“经年至茅屋,妻子衣百结”。

她担惊受怕,在战乱中经常和他两地分离——“老妻寄异县,十口隔风雪”。

她还要为他的身体操心,怕他说不定哪天就病倒回不来了——“老妻忧坐痹,幼女问头风”……

很可怜,不是么?可是在杜甫的诗里,我们也看到,她的生活也不全是苦难,也有快乐的日子:

比如重逢的时候,她悲喜交集地只会哭。晚上俩人互相看着,都觉得像是做梦——“夜阑更秉烛, 相对如梦寐”。

比如化妆的时候,杜甫虽然很穷,但还是给她搞来了化妆品、一些好衣服,让她重新打扮起来,于是“瘦妻面复光”,青春又稍稍回到脸上。

比如晚年的时候,她和他在纸上画棋盘,一起对弈;他们还划着小船,在江上徜徉,享受宁静的二人时光。

每当读到这些美好的诗句,我翻书页时都会不自觉地轻一些,唯恐打扰了他们短暂的幸福。

杜甫一生里,总觉得愧对她,动不动就说:“何日干戈尽,飘飘愧老妻”。

杜甫的一生,也始终爱恋她。这位杨女士很瘦,营养不良,穿着打扮也不好,应该不会太好看。但在他看来,她特别美丽:“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这是所有唐朝诗人描写远方伴侣的最美的诗句。

你可以说杜甫没尽到责任,年轻的时候吹牛不上税,说自己要建功立业“凌绝顶”,要做大官“致君尧舜”,要财务自由“白鸥浩荡”,结果却一生惨兮兮,让女人孩子跟着吃苦。

但你也可以说,他没有辜负她。

他们在一起短则27年、长则33年,杜甫没有蓄妓,没有纳妾,没有包二奶,没有劈腿,没有花边新闻。翻遍他一千四百多首诗,一句轻佻的调戏姑娘的都没有。

所以梁启超说,杜甫是“情圣”。

从杜甫到王绩,他们都是唐代大诗人里的好男人。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持久相伴,超长续航。

时间,是检验真爱的最严苛标准。最难的不是片刻惊喜,而是长久陪伴。


经得起时间考验、能为你超长续航的,一般都是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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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016-3-13 15:29 |只看该作者
文/六神磊磊

1644年的3月,闯王李自成率领大军来到北京城外,猛攻外城。

杀声震天,城陷在即。看着如血的残阳,大明王朝的末代帝王、崇祯皇帝朱由检很不服:为什么是我?

“朕非亡国之君!这天下最后却丧在我手上,太不公平了!宝宝心里苦!”

为什么不是成祖,为什么不是英宗,为什么这必输的最后一战的命运,要落在我身上?

就像好李世石,也不该是亡国之君。

2016年,也是3月,面对人工智能,他输掉了一盘棋。

大家炸锅了。因为他输掉的这一盘,不是军棋,不是斗兽棋,是我们觉得人工智能最难搞定的围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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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16-3-13 15:29 |只看该作者

在攻陷北京的几个月前,李自成的大军攻克了河北真定,距离首都只有300里。满朝文武“寂然无言者”。

这就好像几个月前,人工智能AlphaGo曾战胜了一位叫樊辉的职业围棋选手、欧洲冠军,总比分是5:0。

距离攻克人类围棋的最后堡垒,也只有大约300里了。

和打仗不一样,在围棋上,这是一个让人感觉还挺安全的距离。包括我自己在内,都觉得这300里在短时间内很难逾越。

“欧洲冠军”和“世界冠军”只是一线之差?那是足球,不是围棋。看棋的朋友都知道,在围棋里,那是天壤之别。

况且,就算是一线之差,也不是那么好逾越的。你看现在模仿我写稿的人那么多,最后不也还总差着那300里么。

谁会知道,人类的形势恶化得那么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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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016-3-13 15:30 |只看该作者

明之亡,过错不在崇祯。

就好像李世石在围棋上也没有开倒车啊,也没有不如前辈啊。

他是有作为的一代君王。14个世界冠军,仅次于先王李昌镐;他的力战之风,给围棋以新的可能;他的“僵尸流”人人切齿,却长期奈何不得。

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漫长的十年中,不论如何小一辈如何野蛮生长,浪涛般一波波冲袭,他始终是这一时期最强的胜负师。

他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历史选择了他,来当这个捍卫人类围棋尊严的最后的武士。

如果AlphaGo之类的人工智能早60年出生,对手会是吴清源;早20年出生,对手会是李昌镐。

如果晚5年出生,对手有可能会是柯杰。

可是AlphaGo偏偏是此时、此日诞生的。所以他的对手只能是李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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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16-3-13 15:30 |只看该作者

是的,李世石不太像个宗师。他桀骜不驯,不按常理出牌,有时对前辈、对规则也不够尊重,特别是前些年,经常惹出是非。

他不像个最后的武士。可以想象,如果吴清源、李昌镐坐在人工智能的对面,气场会更沉凝一点,画面会更古典美一点。

在我们的感觉里,让小李来代表“人类”这个宏大的词,总似乎压不住台。你看每次世界棋战八强合影,他是身子最单薄的;十六强合影,他也是身子最单薄的。

可是眼下这个时代,只有他最合适作为人类围棋的代表啊。譬如古龙的小说里,东瀛剑客白衣人来挑战,论地位当然只有紫衣候应战啊。年轻的方宝玉们毕竟还小。

而此刻,我看见李世石坐在AlphaGo对面,忽然觉得瘦小、单薄的他,瞬间也有了一种宗师的感觉。

就像《后汉书》里说的:“当仁不让,吾何辞哉!”

人生,能有几回得为中流之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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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016-3-13 15:31 |只看该作者

武侠小说里,最后的武士,总是悲壮的。

他像手持着冰剑,与烈焰作战。赢一次、赢十次,但最后仍然注定打不赢战争。你每战斗一次,就疲弱一点,而对手每战斗一次,就越强大一分。

今年这一次五番棋,李世石就算逆转胜了,也终究守不住明年,守不住后年。

我忽然不恰当地想到了《神雕侠侣》里郭靖的一句话:

“我与你郭伯母谈论襄阳守得住、守不住,谈到后来,也总只是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八个字。”

还好,这只是下棋而已,远远不至于死。

我们早就跑不如机器、跳不如机器了。现在,不过是在横竖十九道的一种小众的围空游戏里,又再一次不如机器而已。

能研究出一种新东西来战胜自己,这也算是人的本事。

何况,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作一场假棋,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比如AlphaGo所属的那家公司,比如本次直播比赛的那个视频网站,它们在哪里?反正我是没听过,它们本来就不存在。所以它根本就是假棋。都回家睡吧,假棋我们还讨论个什么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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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16-3-13 15:32 |只看该作者
文/六神磊磊
金庸过生日,结果今天我看到最多的人却是马云。

到处都是他的给金庸祝寿的视频,穿着大红毛衣,不停地说着“金庸小缩,对我的影响挺大的”“公司创业十八个人,有十六七个喜欢金庸……”我想哪个大领导过生日他也没那么上心吧。

看到这一幕,我是有点欣慰的:公司搞大了又怎么样,比我壕得多又怎么样,还不是和我看一样的书。

于是问题就来了:我们这些年龄、行业、性格、颜值完全不一样的人,到底都在喜欢金庸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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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016-3-13 15:32 |只看该作者

1924年的今天,3月10日。

太阳正沿着黄道,按着它亘古不变的轨迹,缓缓在双鱼座中移行。

那时,徐志摩刚刚成立了新月社,和林徽因、胡适等一起,热烈谈论着哈代、莎士比亚、勃朗宁夫人……

而在浙江海宁的老家,他的一个表弟出生了,那就是查良镛,也就是金庸。

据说,由于星座的关系,这个时期出生的孩子浪漫、敏感、神秘,富有想象力和同情心。

这个孩子最初的志向,是国际政治和外交。他第一次上大学在重庆,上的是外交系;第二次上大学在上海,学的是国际法。他还一度设法想去新中国的外交部工作。

然而因缘际会,不知是冥冥中什么力量的安排,后来,他却把自己才气最充沛、精力最旺盛的年华,投入到一种打打杀杀的通俗流行文学——武侠小说的创作中。

岁月荏苒,当年的孩子已经92岁。他一生最大的成就,是一张《明报》,以及15部武侠小说。这些小说,并不完美,几次修订,仍有不少错讹和遗憾。

他到底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只是一堆打打杀杀的书么?

我觉得他至少留下了三样东西,或者说是三颗种子。

我知道,一说金庸先生的三颗种子,你们这些坏人就要说是查传倜、查传诗、查传讷。素质,注意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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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发表于 2016-3-13 15:32 |只看该作者
第一颗种子,叫做侠气的种子。

韩寒写过一本书,叫《长安乱》。里面说:少林派很兴旺,门徒太多,法名都不够用了。入门早的弟子还能取到好名字,什么释空、释然,到后来所有字都用光了,只能叫释放、释奶、释屎了。

我以为那是个笑话。没想到几年后,我听说这一幕在阿里巴巴上演了。

听说阿里巴巴搞了一套花名制度,相当于江湖上的诨名,人人进公司都要取。结果“郭靖”“王重阳”之类的好名字通通被人取光,后来的还真的应了韩寒的预言,只好叫释奶了。

马云乐不滋滋地把自己叫“风清扬”,虽然我觉得他应该叫穆人清比较贴切,因为后者的外号是“神剑仙猿”。

但话说回来,他为什么要搞这一套东西呢?大概就是因为想做侠客。

金庸笔下的侠,做到了上线、极致的,比如郭靖,“郭某满腔热血,是为我神州千万老百姓而洒”;比如乔峰,“效单于折箭,六军辟易,愤英雄怒”。

而他的侠的底线,最小的侠,比如莫大先生。

莫大不愿冒犯强权,多数时刻明哲保身,躲在安全距离内小声骂几句“他妈的”。但在有的时候,他也会拔剑而起,现出怒目金刚相来。

侠,不是老古董,在我们今天一样很有意义。做生意可以侠,做官可以侠,做学问可以侠。比如今天的互联网上,大家买东西靠评价,就很像江湖人重令誉名声;反过来,那些说话不算数的,比如你明明说了提头来见,到时候却不认账了,那就很不侠。

当然,几本武侠小说,不能保证读者就一定会干侠义的事的。有的市长就喜欢看武侠小说,回头照样大收不讲理的路桥费。

但是侠的种子播撒多了,总有发芽的机会。

《倚天屠龙记》里,有一个特别善良的和尚,叫做空见神僧。他临死前对坏人说:希望你做坏事的时候,有时想起老衲。

也希望我们在做一些善恶是非的选择的时候,有时想起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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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016-3-13 15:33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6-3-13 15:32
三第一颗种子,叫做侠气的种子。
韩寒写过一本书,叫《长安乱》。里面说:少林派很兴旺,门徒太多,法名都 ...

也希望我们在做一些善恶是非的选择的时候,有时想起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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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16-3-13 15:33 |只看该作者
第二颗种子,叫做文化的种子。

今天,大概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会赞同:有文化光荣,粗鄙无文可耻;讲文明光荣,愚昧无知可耻。

可历史是很戏剧的,有的时候偏偏是反着来的:没文化光荣,不讲理光荣:“什么?你居然有文化,啊哈你这个sb。”

每到这种时候,我们就会体会到一种痛,文脉被摧毁的痛。

金庸的十五部小说,写于1955年到1972年,是在香港写的。我们有些人一说香港就“文化沙漠”。文化沙漠里怎么偏搞出来“飞雪连天、笑书神侠”了呢?

大家看一样的书、喝一样的墨水长大,我们怎么就没搞出来呢?金庸在沙漠里写书的时候我们在干什么呢?

我想起一个不很恰当的例子,当年在契丹人建立的辽国,道宗皇帝耶律洪基曾经自豪地说过一句话:

“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于中华” 。

这已经算是客气了。事实上,在我们最荒诞的年月里,金庸在沙漠里“修文物”,承续了传统文化的火种,发出一枝奇葩,反照神州。

金庸的武侠小说,从来坚信一点:有文化光荣,粗鄙无文不光荣。

它坚信文明能战胜野蛮,仁者能战胜暴徒,以“文”可以“化”人。

它还帮助我们相信:没有文化,简直和没有生命一样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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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16-3-13 15:34 |只看该作者
第三颗种子,是自由的种子。

金庸笔下侠客们的终极目标,就是追求生命的极大自由,不受屈辱和损害,获得心灵的舒展和解放。

上个世纪的时候,有一首裴多菲的小诗非常流行,就是“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依我看,这首诗真应该拿来当《笑傲江湖》的主题诗。它的主人公——令狐冲,就恰恰遇到了诗歌里的困惑:

“要爱情,还是要自由?”

众所周知,令狐冲希望和任大小姐在一起,但老丈人任我行的条件很明确:必须加入日月神教。

为了爱情,牺牲自由,行不行?令狐冲的最终决定是不行。

因为“圣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恶心话,他说不出口。天天跪拜磕头拍马屁,他做不到。

她如真要我加盟日月神教,我原非顺她之意不可……可是要我学这些人的样,岂不是枉自为人?

“甚么 ‘中兴圣教,泽被苍生’,甚么 ‘文成武德,仁义英明’,男子汉大丈夫整日价说这些无耻的言语,当真玷污了英雄豪杰的清白!”

令狐冲就是“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典型。

人是有贱性的。有时候,人会为暴力强权陶醉不已,会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变成受虐狂;会喜欢霸道总裁,会得上嗜痂之癖,迷恋粗鲁、野蛮的东西,对任我行、东方不败这样的独夫狂人心折。

所以,金庸在写这些的时候,偏要写令狐冲的笑声,写杨过的白眼,写韦小宝肚子里暗骂的“辣块妈妈,洪教主老乌龟”;金庸告诉我们,在马屁滚滚的“一统江湖”的颂声背后,还有一首琴箫合奏的《笑傲江湖》之曲。

我想,所有的金庸迷,不管是中学生还是专家教授,不管是上班族还是生意人,不管是大政客,还是平民,不管是马云,还是千百个开“韦小宝专营店”“小龙女服装店”的草根淘宝店主,他们的“武侠梦”,归根结底是“自由梦”,就是追求人生性灵的自由。

这就是金庸留下的三颗种子。它未必马上就可以成长,但土壤里有它就够了。就像有一首歌写的:

爱一旦,
发了芽,
就算雨水都不下,
也阻止不了它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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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16-3-13 15:36 |只看该作者
  《笑傲江湖》里的格局,大致像今天的“一超多强”,所谓“一超”就是东方不败的日月神教。
  就像所有的教派都有一个宗旨,比如为这个服务、为那个献身之类,日月神教也有一个总纲领——“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对这个总纲领,有信徒,也有叛徒。最不虔诚的是谁呢?答案很吊诡,居然是教主东方不败自己。
  东方不败是全教上下对这个总纲领看得最透彻、认识最深刻、反思最到位的人。在他(或者她)养男宠的小屋子里,他曾经向令狐冲等敞开心扉,讲自己的心路历程:“说甚么文成武德、中兴圣教,当真是不要脸的胡吹法螺”。如果这句话换了别人说出来,简直是对神教的猖狂进攻,非打成现行反革命不可。
  作为教主,他一直忽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他的世界观是什么?原著上他自己作了回答:“直到后来修习《葵花宝典》,才慢慢悟到了人生妙谛……终于明白了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道理。”看吧,他的世界观居然是“天人化生、万物滋长”。这种小资的价值观完全和神教的主流思想背道而驰——它强调万物有其变化的规律,就等于否定了“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简直是赤裸裸的反动。
  他不但在理论上对神教彻底否定,在实践上也是一样。他完全不带头贯彻落实神教的政策,不积极主动实践“千秋万载、一统江湖”,而是一天到晚“把全副心思都放在杨莲亭这须眉男子身上”——全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东西。
  他还没有半点作为神教教主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居然对任盈盈说,羡慕对方是货真价实的女人:“若得能和你易地而处,别说是日月神教的教主,就是皇帝老子,我也不做。”她完全辜负了这个时代。
  这是多么讽刺的一幕:那么多誓死保卫神教的忠实信徒、那么多高喊着“东方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人,拼命捍卫的是一个内心根本不遵守神教价值观的异端。
  神教的总纲领,东方不败不信,其他高层人物信吗?答案是没有一个信的。老同志任我行当然是不信的;重要领导人物向问天也是不信的。再往下,贾布、上官云、曲洋等高级干部也是不信的。虽然他们的兴趣爱好千差万别,有的喜欢当官,有的喜欢民族乐器,但没有一个认同神教的总纲领。
  高层干部里,只有童百熊对东方不败倒是死忠,但那是因为私人感情,根本没有半点价值观层面的认同。事实上,他是整个神教里对这位伟大教主的底细最清楚的一个,念念不忘“想当年你当屌丝的时候,死了爹妈没钱埋,是我给你料理的……”
  诺大的权力金字塔里,越是高层,就越不虔诚;越往基层,信众就越多。照理说,童百熊的孙子本来应该是最不该信这一套的,因为他爷爷是叛徒,他是出身黑五类的狗崽子。但这个十岁的小崽子反而似乎最虔诚:“一天不读教主宝训,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读了教主宝训,练武有长进,打仗有气力”。
  所以,越是思想和信仰的权威,往往就越明白思想教化的虚无性和欺骗性。他们一方面要忙着哄骗广大草根信众,另一方面又要绞尽脑汁,把对道德的垄断转化为对现实利益的占有,把花环变成权杖。他们更有条件放纵道德,干出坏事。对于普通草根教徒来说,没了神教,他们什么都不是;但对于东方不败、任我行来说,没了神教,他们还是东方不败和任我行。
  教主常常是最不忠实的信徒,这种事发生在各行各业,就好像编写星座知识的人往往最不信星座一样。我大学时候一个校友,据说每月一千块钱给一家门户网站攒关于星座的内容,天天在地下室里笔耕不辍。这种人会信星座才怪。
  当然,草根大众也并不是一味盲信的傻子。他们对于道德的权威其实往往是怀疑的,一方面表面上尊敬、客气,小心地不毁僧谤道,另一方面又炮制出“和尚最淫”之类的歪理来。在五花八门的各种丑闻里,他们最爱看的就是道德权威们的丑闻,不但可以获得一种异样的刺激,还能借以证明自己“早就知道你们是什么货色”的英明。这就是为什么《一朝忽觉京梦醒》的走红,不止是作者本身写得好而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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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016-3-13 15: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3-13 15:41 编辑


       人和人是不平等的。同样是从摸脚引发的爱情,杨过和张无忌摸就是浪漫,而西门庆摸潘金莲的脚就是淫贼。
       同理,一样是打斗时情急抱住李莫愁,杨过抱的结果是李莫愁“全身酸软,满脸通红”,而中年大叔陆立鼎抱的结果是李莫愁“恼恨之极”,一拂尘打得他“头盖骨碎裂。”上哪说理去。正应了那句话,帅哥表白才是表白,丑男表白那是性骚扰。
       最近听说,金庸新修改的《神雕》里,杨过居然在古墓里摸了小龙女的脚,让我大惊失色,找到书一看,才确定这是真的:
        摸脚事件先是由杨过睡前的臆想开始:
      “杨过……见到这双白足,只觉说不出的可爱,心道:我一生一世在这里瞧着她这对小小的白脚儿,那就开心得很。”
       接下来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抓住了两只白蝴蝶,说它们“身子柔软,却冷得出奇”。到后来又“渐渐温暖,轻轻颤动”。直到小龙女察觉喝问,杨过才发现是“双掌握住了姑姑的两只脚掌”。
       杨过大概是没有恋足癖的,后面他再也没有骚扰过姑姑的白蝴蝶。但金庸却犯了一个错误——他在三联版序言里说,绝不重复已经写过的故事和情节。而杨过摸脚这个情节实实在在和张无忌重复了。
       张无忌和赵敏擦出火花,也是从摸脚开始的。在绿柳山庄的地洞里:“张无忌拿起罗袜,一手便握住她左足……赵敏将脚一缩,羞得满面通红。”
       这一摸,就摸得敏敏特穆尔郡主死心塌地叛国叛父当了蒙奸。赵敏后来亲口对张无忌承认自己被一摸动情:“不错,从前我确想杀你,但自从绿杨庄上一会之后,我若再起害你之心,我敏敏特穆尔天诛地灭……”.
       为什么摸脚会成为一种极富性暗示的动作?有说法是因为龙女和赵敏的玉足长得好看。我觉得正好相反,恰恰不是因为脚美,而是因为脚相对其它大多数部位来说比较肮脏,更有私密性。
       性和肮脏其实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越核心的性举动,就指向越肮脏的部位。就比如看似纯洁的吻,其实口腔就是私密而肮脏的,你纯洁的初吻对象牙缝里可能还嵌着早餐的蛋黄和碎肉。我前些天看到一个材料说,亲吻一次要吞下对方的几百个细菌。但人们就是对这些脏不拉几的事越干越起劲。
       不承认脚很肮脏?记得小时候一件事,我说表哥的脚脏,家里一个长辈训斥说:“毛主席说的,脚比手干净,因为脚上还穿了袜子、鞋子。”我到现在也没见到毛主席这句话的出处。
       讽刺的是,西门庆和潘金莲的爱情故事也是从摸脚开始的——《金瓶梅》里,西门庆和潘金莲吃饭,故意把筷子丢在地上。他“蹲下身去,且不拾箸,便去她绣花鞋头上只一捏。”但这个故事却得不到读者的祝福,反而变成了淫荡猥琐的典型。
       浪漫和猥琐的标准是那么含混。比如李莫愁,在原著里几次被人抱。有一次在古墓里搏斗,杨过从后面抱住她,李莫愁“但觉一股男子热气从背脊传到心口,荡心动魄,不由得全身酸软,满脸通红,手臂上登时没了力气。”
       连旁边的小龙女也看呆了——“师姊如此武功,怎么会被过儿一抱就制住?”
       然而,同样是抱,同样是打架的时候情急,中年大叔陆立鼎却得到了完全不一样的下场:“陆立鼎……展开双臂扑上去,要抱住李莫愁,与之同归于尽。”李莫愁的反应呢?书上说,“她以处女之身,失意情场,异样的厌憎男女之事。此时见陆立鼎纵身扑来,心中恼恨之极,转过拂尘,击在他的天灵盖上。”最后老陆“头盖骨碎裂”,很快嗝屁。这上哪说理去。
       当然,两人抱的姿势和角度不同。杨过是从后面抱,陆大叔是从前面抱。但我觉得李莫愁的反应差别这么大,不是体位的问题。原著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李莫愁更喜欢后面的体位。
       看看书里三十五回对杨过长相的描写吧——“一张清癯俊秀的脸孔,剑眉入鬓,凤眼生威”。作者还嫌不够,还要加上旁边郭襄的心理活动:“想不到你生得这般俊。”
       陆立鼎呢?四十岁的中年大叔,武功差劲,干脆连长相描写都没有。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印证了一句话,帅哥的表白才是表白,丑鬼的表白那叫性骚扰。
      所以,没有杨过和张无忌那种姿色,不要乱摸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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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16-3-13 15:42 |只看该作者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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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16-3-13 15:42 |只看该作者
  一、白素贞见多识广,她的感情目的性强,所以闪电结婚,直奔主题。从她遇见许仙,到许仙说出“娘子,红烛已半,咱们早点安歇了吧”,只用了一集。

  胡媚娘情窦初开,要逛街,要看灯,要喝茶,要旅游,重视过程,和许仕林拍拖了几十集,自己能搭上的都搭上了,最后还落得一个“碧莲,仕林是你的,我抢不走”。这就是熟女和少女在处理感情上的区别。

  二、法海以降妖除魔为己任,但整部戏里的妖怪那么多,他唯独对抓白蛇特别积极,对其它妖怪一概姑息养奸。比如金钹法王,算是凤凰山妖怪集团的头目,法海见了理都不理。
 
  唯一可能的解释,是法海出于心理上的原因,只抓那些男女作风混乱的妖怪,和太监恨青楼差不多。而金钹法王平时好像不大爱好女色,而是更沉迷于演奏民族打击乐器;他虽然生了一个儿子蜈蚣精,但蜈蚣精的妈始终没有出现,可能是死了,也可能已被抛弃了;彩茵去金钹的房间里偷金牌时,他也是独自睡觉,睡的还是单人床,没有叫人陪睡的迹象。这就是为什么法海对金钹看着还比较顺眼。

  三、青蛇的口头禅是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但她自己却到处闹着玩。她非常重视房产对于现代婚姻的作用。在和张公子的拍拖过程中,她先是到钱塘县远郊区,添置了一栋名叫逍遥居的小产权房,并进行了简装;后来她误以为张公子的爹妈要死了,高兴之下,又起了侵占地段更好、面积更大、装潢更豪华的张家房产的念头,打算那张公子就不用搬出来了,我住进来就好了
  
  没想到最后俩人终于不能在一起,原因不是没房子,而是在两性上不能兼容(这是我后来才看懂的)。可见爱情不管负载了多少外来之物,最终决定其质量的仍离不开最本源的东西。

        不仅让人想到现在,多少人因为激情搞到一起,却因为物质而分开;也有多少人因为物质而搞到一起,又因为没激情而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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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016-3-13 15:45 |只看该作者
四、李公朴其人,相当于钱塘县派出所所长。后来出场的九爷则是经营了一家镖局,相当于钱塘保险公司董事长。所以,九爷必然要拍李公朴的马屁,不然就没法生存。这就是为什么九爷和二奶奶一门心思要把女儿香巧嫁给许仕林的深层次原因,如果成功了,这就是一场典型的官商勾结的婚姻。



  但是许仕林年轻,贪图男女欢乐,对干瘦木讷的香巧不感兴趣,而是迷恋上了“胡记绣庄”服装店的老板娘胡媚娘。二奶奶当然非常愤怒,无法理解许仕林为什么放着大企业家的千金不要,非要去和女个体户混,所以她坚信胡媚娘是“狐狸精”,暗指胡记绣庄以卖服装为幌子,实际上是派出所所长李公朴暗地里支持的一家大夜总会。



  大家看片时注意,李公朴多次在公开场合为胡媚娘说话,这可能让二奶奶更坚信了胡记绣庄有公安背景的人做靠山。

        五、同理,虽然九爷没能如愿把女儿香巧嫁给派出所所长家的许仕林公子,但后来他一直非常注意搞好和李家的关系。李公仆被金钹法王打伤后,他就十分积极地来给李公朴接骨;后来又巴巴地派老婆二奶奶送药来,希望二奶奶能和派出所所长夫人许婉容搞好关系。可惜二奶奶太不善于处事,把李家上下都得罪了,可惜了老公一片苦心。

     李公朴虽然是个搞笑分子,工作能力也不强,但并不幼稚愚蠢。他说话有时候言简意赅,却一阵见血,比如他说“衙门是个大染缸,出来的人都是五花六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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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16-3-13 15:45 |只看该作者
六、李碧莲,大体是个无知、愚蠢、暴躁、无味的女人。按道理说,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但李碧莲呢?敌人的朋友是她的敌人,敌人的敌人还是她的敌人。本来她的最大威胁是胡媚娘,在这一点上她和二奶奶是共同的,她们应该是朋友。对于李碧莲来说,先击败媚娘应是主要矛盾,因为她和媚娘比毫无优势;至于她和香巧之间应该是次要矛盾,因为她和香巧比要大占优势。

        但李碧莲分不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别,四面开火,到处进攻。因为不满香巧提亲的事,她每次必攻击二奶奶,把所有人都推向她的对立面。整个剧集里,除了大备胎戚宝山,几乎没有一个人公开说碧莲的好话。
   
        七、李碧莲多次正面挑战胡媚娘,非但不智,而且愚蠢。她的进攻方式就是冲到别人家里去吵架,可谓是以己之短,攻人之长,处处落于下风。

   

  她的醋意达到最高潮的一次,是胡媚娘当着她的面对许仕林说“这是我特地从家乡带来的灵芝,带给你补补身子的……”如此富有性暗示的一句话,让李碧莲完全丧失理智,发动疯狂进攻,也把自己的弱点完全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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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2016-3-13 15:47 |只看该作者
有一个情节,是她给许仕林送花,却发现许仕林已经收了胡媚娘的花,就愤而把花丢掉,说“我的野花哪里有你的家花香!”



  其实按道理说,她和许仕林青梅竹马,又有长辈指婚,光明正大,她应该是“家花”才对;胡媚娘来路不明,应该是“野花”才对。但李碧莲由于久攻媚娘不克,长期落于下风,连她自己潜意识里都觉得自己是“野花”,胡媚娘是“家花”,可见她的危机感和悲观情绪是多么强烈,对这场战斗是多么没有信心。如果不是编剧和导演安排,看不出李碧莲有任何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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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16-3-13 15:48 |只看该作者
一、许雪亭——《鹿鼎记》

  阵营:神龙教

  职务:青龙使

  

  孔庆东说,在金庸小说里,假如出来一个人,手持一对判官笔,那你放心,他肯定不是一流的人物。

  

  许雪亭同志不幸被言中。他就是手持一对判官笔。

  

  许雪亭同志生前是神龙教的二号人物——青龙使。但这个二号人物只是名义上的,明白人如韦小宝一眼就看得出来,神龙教真正的二把手是洪教主的老婆苏荃。这种权力格局和我们的某段时期很像,许雪亭同志的话语权充其量就是个陈伯达。

  

  这位有名无实的二把手犯下了滔天罪行:他先是狂妄地想向教主索要“豹胎易筋丸”的解药,想变成凌驾于组织之上的“法外之人”;后来又发动政变,妄图动摇洪教主的地位。在全体教徒的冲天愤怒下,他被洪教主一举处决,“左脚踢出,将许雪亭踢得直飞了出去。”

  

  最后,忠心耿耿的黄龙使殷锦代表全体教众,宣布了许雪亭的罪行:“你这奸贼痴心妄想,他妈的要做教主,你撒泡尿自己照照,这副德性像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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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16-3-13 15:49 |只看该作者
二、东方不败——《笑傲江湖》

  阵营:日月神教

  职务:光明左使、伪教主



  那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千千万万日月神教教徒们见证了伟大的历史性时刻——伟大的圣教主任我行,和他忠心不二的助手、学生向问天,一举粉碎了前光明左使、伪教主东方不败的叛教罪行。



  对东方不败而言,黑木崖伟人任我行的政治信任和恩惠实在是超过本分的。在《绣花》一章里,东方不败自己供称,“我本来只是风雷堂长老座下一名副香主”,幸亏任我行连年提拔,破格任命,让自己当了光明左使,还传了《葵花宝典》,指定自己当接班人。



  谁知道,狗都不如的东方不败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发动政变,把任教主关进了西湖底下的黑牢里;他还丧心病狂地割掉了自己的**,以宣示和神教的彻底决裂。



  原著里,当任我行重掌大权后,教徒们纷纷站出来揭发东方不败的罪恶:说他饮食穷侈极欲,吃一餐饭往往宰三头牛、五口猪、十口羊;说他见识肤浅,愚蠢胡涂;说他武功低微,全仗装腔作势吓人,其实没半分真实本领;说他荒淫好色,强抢民女,淫辱教众妻女,生下私生子无数。



  最后,任我行归天后,教主的位子传给了任盈盈小姐。这更加证明,黑木崖任家的伟大血统是绝对不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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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发表于 2016-3-13 15:51 |只看该作者
三、陈近南——《鹿鼎记》

  阵营:台湾

  职务:军师



  在通吃岛上,英明的郑克爽公子继承先君的遗志,一举诛灭了奸贼陈近南。



  纵观全书,陈近南有三大滔天罪行:

  

  一、可耻的骑墙派,投靠郑克臧,还把女儿嫁给他做老婆,大搞政治投机;后来眼看二公子郑克爽威望越来越高,深得全岛人民和武林人士爱戴,又来假惺惺地向郑克爽公子表示忠心,说什么“我忠心耿耿”。

  

  二、大肆鼓吹个人,淡化郑家,为篡位奠定舆论基础。他到处散布谣言“为人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进行自我包装和神话,违反了群众创造历史的真理,把自己当成了是全天地会、全岛、全郡王府的代言人。幸亏郑克爽公子及时戳穿了他,说“台湾是我郑家的,可不是你陈军师陈家的”,让他羞愧不已。

  

  三、巴结清廷,给自己留后路。陈近南大肆巴结清朝大宦官韦小宝,不知廉耻、不顾肉麻地和他师徒相称,还安排韦小宝当天地会青木堂香主,目的就是给我方“掺沙子”、搞破坏,同时为自己以后投靠清廷留后路。

  

  应广大江湖人士的强烈要求,郑克爽公子当机立断,在通吃岛上,趁陈近南和叛贼施琅说话的时候,奋勇地一剑戳进了陈近南的后心。

  

  陈逆伏诛的消息传来,广大群众拍手称快,岛南红言村的村民武矛高兴地说:“我过去一听什么‘为人不识陈近南’就来气,他早就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岛北梅子村的村民闓黄腔兴奋地说:“陈近南的可耻下场再一次证明,没有了郑克爽公子的领导,他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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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发表于 2016-3-13 15:53 |只看该作者
黄蓉的豆腐不好吃



金庸笔下最难吃的一道菜,要数黄蓉做的“二十四桥明月夜”,名字很讲究,其实就是火腿蒸豆腐。



  这道菜的来历是这样的:黄蓉想让洪七公教郭靖武功,知道洪七公贪吃,就拼命做菜讨好他,其中就有这道号称她最拿手的蒸豆腐。



  其具体做法如下(密集恐惧症患者不宜):先把火腿砍开,挖二十四个洞;把豆腐削成二十四个圆球,必须正好能塞进洞里。上火蒸熟以后,火腿丢了不要,只吃豆腐,所以叫做“二十四桥明月夜”。这种豆腐会好吃才怪!



  金庸小说里会做菜的女人很多,比如《神雕》里的程英,《侠客行》里的梅芳姑,其中名气最大的无疑是黄蓉。洪七公又是金庸小说里第一美食家。一个大厨神,一个大吃货,凑在一起,居然整出最失败的菜来,原因就在于对菜肴的过度加工。



  金庸书里最名贵的菜,要数《射雕》里的“鸳鸯五珍脍”。这道菜只有皇宫才有,不但用料名贵,而且必须用特制的锅碗、炭火才做得出来。洪七公在皇宫里躲了三个月,才吃到过两次。



  但对读者来说,这道菜一点也不馋人,因为名字太绕口、工序太麻烦,好像还没有后来洪七公和杨过在华山上做的炸蜈蚣招人馋。



  这说明,一道菜好不好吃,和用料是不是名贵、工序是不是复杂没有半毛钱关系。



  黄蓉不是不懂这个道理,所以她才会宣称自己最拿手的菜是四样:蒸豆腐、炒白菜、炖鸡蛋、白切肉。就像清代大美食家袁枚说的:“豆腐得味,远胜燕窝。海菜不佳,不如蔬笋”。



  袁枚主张食材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把各种菜比喻成江湖儿女,说鸡、猪、鱼、鸭是“豪杰之士”,因为它们“各有本味,自成一家”;而海参、燕窝是“庸陋之人”,说它们“全无性情,寄人篱下”。



  黄蓉的火腿蒸豆腐,问题不在材料上,而在于把简单的东西搞复杂了。按道理说,豆腐是中国菜里最宽容、最随和的食物,怎么做都可以吃,豆腐脑可以吃,豆腐丝可以吃,豆腐皮可以吃,熏成干可以吃,冷冻了可以吃,长毛了可以吃,臭了都可以吃。但是黄蓉非要把豆腐削成球去蒸,而且书上说,为了完成这一高难度技巧,还必须用上桃花岛家传武功“兰花拂穴手”。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黄蓉做菜,一直有点过度加工的毛病。她做的“玉笛谁家听落梅”,也就是烧烤牛肉条,每一条肉要用四种小肉条拼起来,一条是羊羔屁股,一条是小猪耳朵,一条是小牛腰子,还有一条是獐腿肉加兔肉揉在一起,纯属吃饱撑的。



  就像袁枚所说,做菜忌“穿凿”,意思就是不要过度加工。他说:“燕窝佳矣,何必捶以为团?海参可矣,何必熬之为酱?西瓜被切,略迟不鲜,竟有制以为糕者。苹果太熟,上口不脆,竟有蒸之为脯者。”这些“都是矫揉造作”。



  另一个过度加工的典型例子就是红楼梦里大名鼎鼎的“茄鲞”,一个茄子要用十几只鸡来配,腌了又炒,炒了又拌,做得完全没有了茄子的味道、口感和营养,这道菜唯一存在的目的,就是震慑刘姥姥之流,让屌丝们收起逆袭的心。

  

  在射雕原著里,美食家洪七公吃了这个火腿蒸豆腐,居然“大为倾倒”。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是我不信。

 

  真正勾人流口水的菜,金庸的书里也有。比如《侠客行》里,主人公石破天善于烹饪,有一次在船上做菜,锅里油声滋滋,香气扑鼻,“两尾鱼煎得微黄”。这两条微黄的鱼不比黄蓉的豆腐好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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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表于 2016-3-13 15:57 |只看该作者
打老虎,在我们的江湖规则里是有着特殊意义的。一般来说,只有最大的英雄才配打老虎。

  

  在民间,打老虎最出名的人有两个,一个是武松,一个是杨子荣,都是《水浒》和《林海雪原》里最屌的英雄。

  

  次要角色一般不会安排打老虎,不然就超规格,犯忌讳。比如金龙法王,金庸只说他在蒙古“力胜九牛”;而倚天屠龙里的范遥,虽然也提到他在花刺子模国“杀狮毙虎,颇立威名”,但根本没有详细写。



  金庸小说多学水浒,他笔下最大的英雄萧峰就被安排了打老虎,这不是偶然的。



  对中国人来说,打虎就像西方的屠龙。打狮子、打狗熊的意义,远远不能和打老虎比。狮子是汉代以后才慢慢传进我国的,一直以来,我们本土动物里最猛的就是老虎,一直独占食物链的最顶端,几千年来留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威慑力很难取代。  



  在江湖上,打老虎有两个特殊的意义:



  第一个,打老虎是新老大的奠定江湖地位的宣言。



  水浒里,武松正式踏上江湖,靠的就是打老虎,一举奠定了他顶级高手的地位。他后来作自我介绍,每次必提打老虎:“我乃打虎武松也”“我乃打虎的武都头便是”“我便是景阳冈上打虎的武松”。



  萧峰之所以迅速得到女真人的崇拜,把他当成第一大英雄,也就是因为打了一只老虎。



  第二个,打虎是江湖人表明自己和过去作决绝、踏上新道路的标志。



  这一点很多人没注意到。比如李逵,虽然一直是个坚决的造反派,但他对梁山下的良民世界还有着最后一丝牵挂,那就是他的老娘。结果他老娘后来在沂岭被老虎吃掉了,李逵力杀四虎报仇,最后埋了老娘,“大哭一场”,斩断了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点牵挂,从此专心杀人放火,一去不回头了。



  同理,《林海雪原》里杨子荣到土匪里当卧底,作者特意安排他打虎上山,不但是武力和勇略的展示,隐约也是向土匪表明他是掏心掏胆,真心上山入伙。



  萧峰的打老虎也有破旧立新的意义。当时他被人揭发是“契丹胡狗”,被汉族人赶出故国,流落边疆,进退维谷。结果一场雪地打虎,他从北方民族的身上得到了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尊重和崇拜。打虎成为萧峰踏进北国的标志性事件。从此他彻底割断了和汉人妥协、回到过去的幻想,选择了新的人生方向,全身心地当好一个北方民族的英雄。



  打虎也是有忌讳的。一个是忌讳把打老虎变成山头的权力交接,新王把山占了,照样吃人;二是忌讳打不死,像侯宝林说的“那老虎晃晃悠悠又起来了”,还不如不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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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发表于 2016-3-13 16:00 |只看该作者
金庸、古龙、鲁迅会怎么写“爸爸去哪儿”
2013-12-19 六神磊磊 六神磊磊读金庸


鲁迅版:

  

  《爸爸去哪儿》这个节目,近来或者是很火罢。原打算看的,然而终究没有看。



大约是节目有些“木秀于林”了,许多人便多了闲话。譬如说王岳伦好好的导演不做,偏去做南瓜饼;又如郭涛,本是个莽夫,却要伊温柔地照看幼儿,诚然是很努力,然而终究是不擅长,把秋裤错穿在外面了。



还有人挖苦说:“啧啧,城里的孩子们确然不善于农事,连鱼也不会抓。”



倘或是闰土,连猹也刺过,抓鱼之类想必是要比kimi娴熟得多。但我以为,闰土也不是天生便会刺猹,双喜和阿发也不是天生便会撑船的罢。



不喜爱节目的先生们倘或真要说闲话,不如说田亮的腰腹过于肥胖了,或是说张亮像只细脚伶仃的圆规,让二人能些改进,也算是“爱敌若友”罢。

   

金庸版:


     暮春三月,正是草长莺飞时节。川陕大侠郭涛带了长子郭石头,南下约战林志颖,不一日来到湖南郴州道上。



郭涛放眼四下一望,但见一片山明水秀,不仅赞道:“我父子二人久居北国,所见但是戈壁黄沙,岂料江南风景,一秀至斯!”



郭石头少年热血,无心观景,蹙眉道:“爹,像这样乌龟般走将下去,什么时候能寻到林志颖父子?倘若此次约战他二人不成,江湖上岂不是要说‘南志颖’将‘北郭涛’比下去了么?”



郭涛闻言,原本和善的脸上如罩了一层严霜,喝道:“胡说!你初入江湖,怎地便这般性急?上一次与田亮之战,你就是太过性急,不和他比滑沙,偏要比跳水,结果被森蝶骗去了‘竹筒饭神功秘笈’,白白使她轻功大进。这次怎地又不吸取教训?”



郭石头听见“森蝶”二字,心中一荡,红着脸待要辩解,忽听空中一阵清亮鹤嗥,一只蓑羽鹤振动双翅,在二人头上盘旋。



郭涛知是林志颖到了,舌绽春雷,提气喝道:“在下川陕郭涛,久闻‘南志颖’清名,今日愿得一见!”话声被丹田真气催动,远远传了出去,只震得山谷鸣响。



只见前方山岩后转出一个中年男子,相貌俊雅,手中白纸扇轻轻摇动,朗声长吟道:“读书如同驾小舟,篙篙撑去不停留。倘有一篙不努力,流落沙滩浅水洲!”



郭石头不等他念完,喝道:“林志颖!学武之人文绉绉地作甚,看掌!”纵身扑上,左掌划个圆圈,右掌从圈中穿出,正是郭家祖传绝学“降龙十八掌”中的“亢龙有悔”。这掌法传自南宋末年大侠郭靖,郭家世代传将下来,多有增益。到了郭涛手上,又多了不少厉害的变化。



林志颖只觉得劲风扑面,呼吸已然不畅,忙伸掌一挡,只振得两臂酸麻,惊道:“这陕西小鬼如此厉害!”知道林家“辟邪剑法”终究不敌郭家降龙掌,不敢恋战,转身便逃。



郭涛见儿子一掌退敌,不觉哑然失笑,道:“郭某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种人齐名!”眼看儿子越追越远,担心他年轻鲁莽,中了林志颖的圈套,更何况那kimi还未现身,他的“奥特曼的蛋神功”亦十分厉害,生怕儿子吃亏,忙也拔步追了上去。



正是:“万里霜烟回绿鬓,十年兵甲误苍生”!



古龙版:



现在已是残秋,但这地方还是温暖如春。

之所以温暖,因为这里还有酒,有女人。

有酒和女人的地方,就不会太冷。

郭涛就是个爱酒的人。

现在,他正在坐在一张小桌边吃饭,吃一口饭,配一口酒,吃得很慢。

他的左手握着一把刀!

漆黑的刀!

无论在做什么的时候,他都没有放开过这把刀。

哪怕上厕所的时候也一样!

突然,门被人掀开了,一个华服少年冲了进来!

少年死死盯着郭涛,喉结紧张地上下移动。

少年手里握着剑,剑身上镶满了珍珠和宝石,用金线缠绕着几个字母:

“kimi!”

江湖上,绝大多数人看见这把剑,都要吓得尿裤子的。

因为在《百晓生》兵器谱上,kimi的剑排第七位!

但郭涛是个例外。他没有尿裤子。

他慢慢地吃完了饭,喝下最后一口酒,才抬起头笑了笑,问:“石头输了?”

kimi冷冷地说:“他输了。”

郭涛点了点头:“你怎么处置他的?”

“我把他送给森蝶了。他必须给她煮十年竹筒饭。”

说着,kimi忍不住得意地笑起来:“你肯定觉得我太残忍了,是吗?”

郭涛也笑了起来,挖了挖鼻子。他开心的时候就喜欢挖鼻子。

“我没觉得你很残忍,我只是觉得你很傻。”

“为什么?”kimi的瞳孔猛地收缩。

郭涛又笑了。虽然他很丑,但kimi也不得不承认,他笑的时候很好看。

“你确定把石头带走的人是森蝶么?”郭涛笑着问。

kimi的笑容瞬间凝固,握剑的指节也因为用力而发白。

“难道那个女人是……”

“那不是森蝶,是Angela。”郭涛淡淡地说,“你不知道Angela是易容大师么?为了请她来,我可是送给了王岳伦一本《暗黑南瓜饼秘笈》呢。”

kimi大叫一声,转身冲了出去。

郭涛还是在笑着,笑得那么温暖。

有些人生来就是温暖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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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发表于 2016-3-13 16:02 |只看该作者
环球时报会怎么评“阳顶天死亡事件”
2013-12-21 六神磊磊 六神磊磊读金庸


  在金庸笔下,最大的高层政治情色丑闻之一,就是《倚天屠龙记》里的“阳顶天死亡事件”。



  它几乎包含了一切可炒作的元素:大企业集团高层内幕、阴谋、性、悬疑、绝世武功秘笈的下落(乾坤大挪移)等等,如果拿到今天,想不上头条都难。



  这种丑闻一旦爆发,最痛苦的就是评论员们。明明是见不得人的丑事,该怎么进行危机公关,转移视线、引导舆论?



  我们以著名评论员、《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先生的风格为例,看他如何写出一篇好的危机公关评论。



  事件背景是这样的:



  阳顶天同志是明教历史上第33代教主,武功高强。但他在恋爱婚姻问题上有点失败,完全辜负了他的名字。阳夫人和师兄成昆一直通奸。某日,在一条秘密地道里,阳顶天撞破了夫人的奸情,活活气死。



  明教顿时炸了锅,广大教徒情绪激动,纷纷要求查清阳教主的下落,严惩坏蛋成昆。



  这个时候,你想帮成昆进行危机公关,让大家不要纠缠他,不是找死吗?



  不是!只要你认真研究学习胡锡进先生,注意以下几点诀窍,就可以成功地引导舆论,甚至为成昆一举扭转颓势!



  一、首先,你必须略加夸张地描述广大教徒的反应,比如有人说“严惩成昆”,你就必须说“有人要把成昆千刀万剐”。



  二、其次,你必须用简短的一句话、或者一个词,指出这些愤怒的教徒的误区,比如“他不懂复杂的江湖”。这一步非常关键!



  三、必须巧妙地转移概念,把“成昆该不该杀”转移成“杀了成昆,能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四、必须说清楚,如果没有了成昆,情况只会更坏,不会更好。



  做到这四点,恭喜你,你就成功了!基本上大多数明教教徒都会哑口无言了。

  

  首先,按照诀窍一和诀窍二,我们能得到第一篇140个字的好评论《“万恶的成昆”和“复杂的江湖”》:



  “诚然,作为一名嫉恶如仇的江湖人,高喊成昆‘万恶’最解气、最痛快。但是我们的江湖,是一个有着二百五十个门派、几万名豪侠组成的‘复杂的江湖’。这个江湖既然会产生‘伟大的阳教主’,当然也就会产生‘万恶的成昆’,或者是万恶的某某某。你不能不承认、不尊重这个‘复杂的江湖’。”



  怎么样?如果你继续骂成昆,那么你就是不尊重这个“复杂的江湖”,就说明你幼稚、懵懂、涉世未深。



  但这个评论能解决所有问题吗?不,还早得很。马上会有人反击的。青翼蝠王韦一笑很快发帖:“什么复杂的江湖?这事复杂个屁!快把成昆正法!”



  这时你就该对照诀窍三,发出第二篇140个字的评论《不要拿‘坏人成昆’当挡箭牌》:



  “如果杀了成昆,能就此解决明教所有问题,我会第一个举起刀。但请问韦一笑蝠王:你和白眉鹰王争教主,和成昆有关系吗?杨逍和五散人内斗,是成昆引起的吗?紫杉龙王和范遥的感情闹剧,怪成昆吗?成昆固然不完美,但切记,不要把他当作所有罪恶的挡箭牌!那只会掩盖真正的问题,让我们深爱的明教更加混乱!”



  这篇评论一出,韦一笑等是否只能哑口无言?



  不过,照样会有人出来反驳。比如杨逍:“成昆气死阳教主,淫乱人妻,祸害我明教,这种人不该死,什么人该死呢?”



  这时,你就该祭出第三篇140个字的评论了《我们就是要为成昆说话》:



  “在真相大白前,我们必须维护这个‘不讨人喜欢’的成昆。他至少还有法定的地位;他至少是阳教主夫人的师兄;至少是谢逊狮王的师父;至少是武林前辈眷宿。保护成昆,就是保护秩序,保护稳定。我想对那些巴不得迅速打倒成昆、振兴明教的人说:梦想的实现,从来都是逐步的;而混乱的到来,一直都是刹那间的!”

  

  你或者要说:绝了,简直绝了!但江湖上还会有人不服气的。明教“五散人”之一的周颠可能会辱骂说:“放屁,老子最讨厌环球时报。滚蛋!”



  这时,你已经不用再长篇大论了,最好的办法是避实就虚,不和他论战,而是以巧胜之,攻击他的身份。记住,千万要以“呵呵”开头,表示自己轻描淡写:



  “呵呵,明教现在一些小角色也靠踩环球时报出名,比如‘五散人’之流。欢迎。”

  

   至此,谁还能阻止你赢得胜利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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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6:09 |只看该作者
  金庸的江湖里,假如把武功最高的几个人拿出来,会得到一个令人吃惊的结果:他们几乎不是老处男,就是死太监。



  《射雕》三部曲里,大宗师者两人,王重阳和张三丰,居然都是老处男。一个遥望林朝英的古墓,打熬筋骨;一个胸怀郭女侠的铁罗汉,唏嘘百年。



  倘若不是老处男的,就是死太监:东方不败是死太监,《葵花宝典》的作者是死太监,就连《鸳鸯刀》这样不太被重视的金庸作品,里面的第一条好汉晋阳大侠萧半和也是死太监。



  再举其它绝顶高手,更让人吃惊,如丁典,如石破天,都是处男。



  还有一些绝顶高手,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也高度疑似处男,至少是过着处男般的禁欲苦行生活。比如很有望竞争金书第一高手的扫地僧,躲在少林寺里连四十二年还是四十三年都记不清了,是老处男的可能性很大。又比如独孤求败,一个人常年住在山洞里,“与雕为友”,你要说他没有禁欲,简直不堪往下想。



  金庸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他笔下的江湖,原来是一帮老处男统治的江湖!



  像这种对处男的推崇,不是金庸的特例,而是很多年来的定式思维。就像《水浒》里,一流的英雄几乎个个是“整日打熬筋骨,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



  只要失去了处男之身,武功似乎就要大受影响。老顽童周伯通说,自己不管怎么苦练,武功“终究达不到绝顶之境”,他还深刻反思:“当年我若不是失了童子之身,不能练师兄的几门厉害功夫,黄老邪又怎能欺负我?”



  我们的男人们大概是太爱自己了,觉得身上只要是和男性特征有关的东西,无一不是宝贝。就连一些用于生殖的污秽东西,也以为是天地间第一宝贝,叫做什么“精华”“元阳至宝”,比血液还珍贵得多,不能轻易丢失,否则连武功都练不好。



  自恋的男人们还处处表示对女人的压制和轻视。同样是和生殖有关的分泌物,女人的就统统被说成是肮脏的、不洁的,甚至夸张到沾一下都要死人的地步。



  比如儿时读太平天国史,妇女赵碧娘不堪杨秀清的凌辱,在他的帽子里偷偷放了“秽布”,想致杨秀清于死地,结果被人告发。杨秀清拆开帽子,果然发现有“秽布”,大怒之下,把赵碧娘点了“天灯”,就是把人裹上布浸上油烧死。



  小时候不明白“秽布”是什么东西,后来才知道大致就是沾了经血的布。杨秀清和赵碧娘居然都相信脑袋上顶一块血布就会死人。



  现代人已经大概了解,那些“元阳至宝”没有多了不起,丢掉了估计也能练成神功。为此坚守了一辈子的老处男宗师们可能要看着右手后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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