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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读金庸,六神磊磊说
楼主: 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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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金庸,六神磊磊说 [复制链接]

151
发表于 2016-2-25 21:16 |只看该作者
文/六神磊磊

今天这篇小文,再聊一聊诗歌。

问一个小问题:“你咋不上天”,最先是谁说出来的?

答案比你以为的早很多,那是李白爷爷:

“耐可乘流直上天?”

他什么时候说出这话的呢?是一次划船的时候。

话说这一年,有一艘神秘的游船,在南湖上飘荡……

别紧张,不是《建党伟业》,这是在唐朝,公元759年,李白带着朋友划船。

你大概立刻会想象,一个文采飞扬的李大帅哥,坐对金樽,腰悬长剑,信手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

然而当时并不是那样的,那一年李白都快60岁,身体也不太好,早就不是什么帅哥了。

在船上,朋友的心情是复杂的。这位朋友过去在朝中做大官,职务叫做中书舍人,很红,相当于在唐朝中央政府办公厅做秘书长,还兼了个研究室主任。可惜不到几年就被贬,风光不再了。

李白看着苦哈哈的朋友,摸着已经泛白的长须,仰天长笑:

这么好的美景,我们应该两忘烟水里,好好喝酒才对,又何必唏嘘呢?

他写下了这首浪漫的名诗,就叫做《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

“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

他们喝着酒,暂时忘记了忧伤,隐没在烟水之中。

今天我们说着一些网言网语,以为自己很酷、很吊,其实好多都是李白玩剩下的。他不但会说“你咋不上天”,还会说“深藏功与名”。

他写过一首诗,表扬古代战国时的侠客:“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首诗的名字,就叫做《侠客行》。

后来,金庸把这首诗写成了一本小说,也叫做《侠客行》。你看,如果不是李白,我们不但要少了好多网言网语,连武侠小说都要少几本。

不止是李白,还有一个大词人,也是早就玩过我们的网络语言,他叫做辛弃疾。

话说,某日的一天凌晨,四点多了,窗外一片死寂,辛弃疾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一本网络小说《鬼吹灯》,看到恐怖之处,吓得他冷汗直冒,拍着腿大叫:

“吓死宝宝了!”

原句是“四更山鬼吹灯啸,惊倒世间儿女!”

这首词是《摸鱼儿》。所谓“世间儿女”,当然是宝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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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2016-2-25 21:16 |只看该作者
好吧,其实辛弃疾不是看的什么《鬼吹灯》。他是去当驴友,见到山石险怪,四周风声呼呼,活像鬼叫,这才被吓倒的。

辛弃疾很喜欢用这句话。还有一次,他忍不住又来了一句吓死宝宝了——“衣冠神武门外,惊倒几儿童!”

儿童当然更是宝宝。什么叫做“衣冠神武门外”?用的是一个典故“神武挂冠”,说有个古人不想做官了,就把朝服脱了挂在神武门,打算回家种田。

辛弃疾这是在自况,隐喻自己落职隐居,不想干了。

我们想想也可以理解,今天的人要是效仿这个,把衣服脱了挂在那什么门,那不是不想干了,那是不想活了。当然要吓死宝宝了。

宋代词人普遍都很前卫,比如另一个和辛弃疾的腕儿差不多大的大V,叫做陆游。

众所周知,他恋爱上不太顺利,和老婆本来感情很好,却被人棒打鸳鸯,活活拆散了。他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写了一首千古名词,叫做《钗头凤·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然而,陆游还不是最早玩这个套路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前朝很多诗人都会玩了。比如唐朝有个大诗人韦应物的《调笑令·胡马》:

“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
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迷路,迷路,边草无穷日暮。”

迷路就迷路,他还连说三遍,他是有多嫌弃这匹路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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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发表于 2016-2-25 21:17 |只看该作者
不止是唐宋,更早一些的前辈们也很会玩网络语言。

汉末以来,我们的诗歌史上出现了一组划时代的绝世好诗,网络语言用得特别吊。比如其中一首《古诗十九首·睡你麻痹起来嗨》: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翻译成现代话就是:沟命海心真悲哀,睡你麻痹起来嗨。

这是何等旷达,又何等率性?那时的我们哪里是梁启超所谓的“老大中国”?我们明明有过一个青春、放达的中国啊。

每当读到这些神作,我都会对那些了不起的诗人多一分膜拜。

最后,除了诗歌,我们的古典名著里也是出了很多经典网络语言的。

比如最近正在重温86版《西游记》,看到猪八戒招亲这一段。丈母娘说:我倒不嫌弃你,就是怕女儿们嫌你太难看。

猪八戒说:“要好看那还不简单?只是变来变去太麻烦。”“丑是丑,可是我干活有真劲啊!”

丈母娘大吃一惊:“哇塞,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要靠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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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2016-2-25 21: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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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2016-2-28 12:48 |只看该作者

做领导的,奇葩爱好总是很多,有喜欢钱的,有喜欢女色的,有喜欢称王称霸的,但是还有一类很特别:喜欢拿奖的。

什么意思呢?我的主业是读金庸,举个武侠小说里的的例子。

比如《侠客行》里有个雪山派,这家公司是我特别喜欢研究的对象。它的掌门人叫做白自在。这位白先生也算是江湖上很有威望的一位领导人了,但偏偏有个毛病:热爱荣誉。

他在自己的公司里搞了个“古往今来第一大英雄”的评选活动,要求手下员工积极参与,都来投票,连到公司来做体检的医生都必须投票。

手下人说:第一大英雄应该是达摩祖师,他不答应;人家又说是张三丰,他也不答应。

最后大家无奈了,说大英雄一定是老爷子你。白自在先生这才深深颔首,顺应众意,勉为其难地光荣当选。

读者们可能以为金庸这是在瞎写,哪有这样昏的公司领导?事实上这样的人多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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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016-2-28 12:49 |只看该作者

随便举几个例子。

比如前苏联有一种很牛的奖项,叫列宁文学奖金,是文学艺术界一个很高的荣誉,两年才发一次,这是苏共中央曾严格规定了的。

可是1978、1979、1980年逆天了,连发了三年列宁文学奖金,也就是说中间破例多发了一次。

你大概会想:这1979年破例多发的一次,是发给哪位杰出的大文学家了?

好吧,荣获这次大奖的是苏联元首勃列日涅夫先生。

勃先生真的写作水平很高么?当然不是,他是个没什么文化的家伙,如果不拿稿子讲话都费劲的。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人家拿列宁文学奖金。

众所周知,勃先生是个收集荣誉的狂人,一辈子拿了很多奖章,非要集齐250个。最牛的荣誉“苏联英雄”,他一个人独揽四届,和二战英雄朱可夫并列史上第一,震古烁今。

这也没什么,别说是“苏联英雄”了,他爱给自己发“苏联超级英雄”“苏联盖世大英雄”都可以。然而,一个文学奖项,您又不差这点钱,您来抢什么劲呢?留给真正苦逼的写字的人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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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2016-2-28 12:51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6-2-28 12:49

随便举几个例子。


250个是很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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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2016-2-28 12:52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6-2-28 12:49

随便举几个例子。

朱可夫当元帅时候,勃列日涅夫是个上校,二级政委,毕竟后来居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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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016-2-28 12:53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6-2-28 12:52
朱可夫当元帅时候,勃列日涅夫是个上校,二级政委,毕竟后来居上了

没有最不要脸,只有更不要脸
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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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016-2-28 12:53 |只看该作者

我们自己的历史上有没有这样的boss呢?也有的。

比如隋炀帝杨广先生,他说过这样的话:你们不要以为我当皇上是靠我爹。要是搞一个全国文学大赛来选皇帝,我也照样是一等奖,照样要做皇帝。

那当然,没有人怀疑,谁敢不给他一等奖呢?大诗人薛道衡就被他杀了,大诗人王胄也被他杀了。你杨广先生不拿一等奖,大隋朝群众绝不答应,不然诗人都被你杀光了个球了。

就像我也毫不怀疑,如果在星宿派搞一个“江湖最帅男子海选大赛”,丁春秋选手一定荣获第一,大师兄摘星子选手一定荣获第二。然后全公司连开十天研讨会,热烈讨论为什么丁春秋选手这么帅,能保持这么好的身材。

时不时有这样的新闻嘛,比如某村搞比赛,书记拿第一,村委会主任拿第二,会计说您跑得好快啊,我怎么也追不上。我们觉得这样的比赛没意思,村书记觉得很有意思。

说到这里,我忽然佩服起一位江湖人物来,他就是丘处机老师。

丘老师曾说,自己有三样得意的本事:第一是写几首诗,第二是医术,第三是才是剑法武功。听他的口气,对自己的诗歌是相当自负的。

但我比较佩服的是,后来丘老师做了公司一把手,当了全真教掌教,却始终比较克制,没有搞一个全真教诗歌大赛、外科手术大赛、背诵药方大赛,不然一定会集齐250个一等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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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016-2-28 12:53 |只看该作者

我很想和一些公司的大佬们说,奖项这东西,尽量还是给一线奋斗的同志们。

就像小红花是孩子们戴的,班主任老师你哪怕长得再帅,也要忍一忍,能不戴就不要戴了吧,何必去抢孩子们的那点名额呢?

如果你实在自我感觉帅得逆天,忍不住非要戴朵小红花,那么静悄悄地戴了自拍几张就是了,回家给老婆孩子看看就好。

能不能不要搞研讨会,让大家热烈讨论为什么你能带上小红花;能不能不要搞一个又一个经验交流会,让大家搬着小马扎,听你连讲四五个小时《为什么我能带上小红花》?

大家坐坐也没什么,主要是担心你腰不好啊。

几年前,我工作的某城市出了一起生产事故,一位负责同志赶到现场一看,顿时火了:这么多人堵在现场,乱哄哄,像什么样子。

这位局长下令:现场凡是领导干部,统统给我撤走!只允许专家学者留在现场!

然后,这位局长停顿了一下,郑重地说:我也留在现场——我以一个学者的身份留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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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2016-2-28 12:5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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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16-2-28 12:55 |只看该作者
文/六神磊磊

前一阵,很多妈妈到后台批评我,说我坏。

因为在之前一期文章《一个写字的人告诉你:老《西游记》到底牛在哪》之中,无意间用了一句陕北信天游:“白花花的大腿水灵灵的逼,这么好的地方留不住你。”

我先拉个垫背的——这不是我最先用的,马未都先生经常挂嘴上呢。

事实上,我们觉得它不健康,但在信天游的土地上,这是最真挚的心声,是最火热的生活,它不算不健康。

不只是当年陕北人民才爱这个调调。你看四川评书人李伯清爷爷说的:“花花铺盖几朵云,刚刚盖到两个人……”民歌经常是火辣直接的,天南地北都有这样的东西。

言归正传,既然说起“这么好的地方留不住你”,请问在金庸江湖里,最难留住的男人是谁?

让我们隆重请出这位老兄吧……喂,段正淳,前排最中间那个,你不要到处看了,说的就是你,快站出来吧。

江湖上,无数白花花、水灵灵的姑娘前腐后继、爱屋及污,想要留住段正淳,可大多数都失败了。

到底什么样的地方,才能留住花心大罗贝段正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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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2016-2-28 12:56 |只看该作者

先来看一个最不成功的案例——王夫人。

王夫人是神仙姐姐的女儿,长得很美,可能是段正淳所有女朋友里最美的。段誉看这些阿姨们都没有惊艳的反应,唯独看王夫人时有。

可惜她品位不高,大大稀释了颜值。她在姑苏搞了个爱巢,叫做“曼陀山庄”,想包养段正淳。因为男朋友是大理人,那里盛产茶花,她就在爱巢里一味堆砌茶花元素,到处乱种茶花。

恋爱要是这么容易就好了,想勾引欧阳锋就养一群骆驼,想勾引小龙女便养一窝蜜蜂就完了。

对于王夫人爱巢的品位,段誉一针见血地指出过:茶花虽多,却无佳品,偶尔有一两本还算不错,却也栽种不得其法,“把佳种山茶给遭蹋了”,“当真是焚琴煮鹤,大煞风景之至。”

王夫人还蛮不讲理,东西搞得差,却厚着脸皮给自己打100分,而且只许别人说好,不许别人说坏,谁说不好看就埋了做肥料。

这里当然留不住段正淳——连做王子的段誉都看不上的地方,做王爷的段正淳能看上嘛。十多年里,段郎一次都没来过,最后唯一来的一次还是被人五花大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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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016-2-28 12:56 |只看该作者

送走霸蛮的王夫人,我们来看一位更高明一些的。

有一位女士,靠一个农家乐,把段正淳成功地留了好多天,她叫做阮星竹,阿朱和阿紫的妈妈。

如果时隔多年,让段正淳回忆中年之后最恬静的日子,一定是在小镜湖畔、方竹林中,和她在一起的时候。

“星眸竹腰相伴,不知天地岁月也”,这是段正淳当时写的,说明和她在一起很快乐。

和王夫人比,阮星竹要心机得多,品位也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段正淳锦衣玉食,她就陪他布衣蔬食;段正淳住惯了豪宅大厝,她就带他住竹林精舍,连这里竹子的品种都不一样,是方的。

她的香闺里,处处透着别样的设计心思。后院准备好了花锄,好方便他莳花种草;厢房摆设了笔墨,好方便他写艳曲淫词。

于是某一天,在她的陪伴下,段正淳喝得沉醉,兴会淋漓,挥毫写下了大词人张耒的一首词:

“含羞倚醉不成歌,纤手掩香罗。
偎花映烛,偷传深意,酒思入横波。

看朱成碧心迷乱,翻脉脉,敛双蛾。
相见时稀隔别多。又春尽,奈愁何?”

词牌耐人寻味,是“少年游”。段正淳写这首词的时候,大概也想到了自己少年的逍遥浪荡时光吧?

阮星竹说,段郎和她经常“三年五年不见面”。才三年五年,她的魅力已算够可以了,比其它几个动不动十年不见的女朋友好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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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发表于 2016-2-28 12:57 |只看该作者

最后我们要隆重请出的是一位奇女子——马夫人。

她的香闺能留住段郎吗?我看不但能留住段郎,简直能埋了段郎。

如果说王夫人的设计主题是土豪,阮星竹的主题是清新,那马夫人的设计主题就是冰与火之歌。

那一晚,大雪之夜,一个叫乔峰的直男来到屋外,戳破了马夫人的窗户纸,往里面偷看了几眼,然后他就惊呆了。

他看到了人生中从没见过的景象:

屋外冰天雪地,屋里却烧着旺盛的炭火,大花瓶中插满红梅。

烛光在段正淳面前摇曳着,女主人点的不是红烛,而是代表丈夫去世的清冷白烛,可烛台旁摆的却是热辣美酒,抽屉里还躺着一根暧昧的牛筋丝绳。

这里的每一个细节、每一点设计,都是强烈的对比美学。就像女主人自己,前一秒可以冷如冰霜冻死你,下一秒又可以热情如火烧死你。

面对这样的阵势,段正淳的表现是什么?这货是“连夜动身,一路上披星戴月、马不停蹄地从大理赶来,生怕迟到了一步。”一头典型的雄性动物急于求偶的形象。

你看设计有多么重要。段正淳在曼陀山庄一刻都不想待,对马夫人的香闺就狂奔几千里都要来。

优秀的设计,能改变你的心情,放大你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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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2016-2-28 12: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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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2016-3-13 15:10 |只看该作者
文/六神磊磊

    一、

    文人里面有个坛,就好像武人里面有个林。

    无论是坛还是林,都会产生大坏蛋;有了大坏蛋,都必须揭发批判。

    张无忌揭发说:武林的罪魁祸首就是那恶贼成昆;就好像一位叫肖鹰的老师在《中青报》上指出,“天才韩寒是当代文坛的最大丑闻”。

    肖鹰老师的作文有三段,遵循了我们揭发坏人的最典型格式:第一段讲坏人做的事很坏;第二段讲坏人从小就是坏种,一贯偷看女同学洗澡、摸幼儿园老师屁股;第三段讲坏人一定要铲除,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他犀利地指出那个韩什么寒的严重危害:让文坛觊觎名利、反智、无底线迎合、聚集成关系错综的多种利益集团。

    我恍然大悟,我说怎么我们的文学搞不上去,原来有个韩什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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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2016-3-13 15:11 |只看该作者
二、

    原来我们这个坛本身是个很好的坛,是没有大丑闻的坛,是不觊觎名利的,是不搞无底线迎合的,是不会聚集成关系错综的多种利益集团的。

    忽然有一天,来了那个叫韩什么寒的,把这个好坛慢慢搞坏了,搞成了老坛酸菜。

    就好像《天龙八部》里,就有这么一个类似的德艺双馨的好坛,他们叫做三十六洞主、七十二岛主。

    他们是11世纪末中国北宋王朝的一群品貌不凡的高贵武士,武林中人所敬佩,绝不是乌合之众。

    他们人才辈出,涌现出了乌老大、桑土公、珠崖双怪等杰出代表。他们关起门来创作,搞出了很多好武功,例如专门使吐痰可以转弯的“五斗米神功”等巅峰作品,极大地发扬光大了中华武学。

    就好比我们的坛里的王兆山先生、刘信达先生等巨擘,吟咏出“纵做鬼、也幸福”“恳请吾主席,劳逸相与间”等诗句,争奇斗艳,有“不输唐代诗歌的文采”。

    结果,一个叫慕容复的毛头小子冲了进来,把三十六洞主、七十二岛主的好坛搞坏了风气。都怪这个青年人,要不然三十六洞主七十二岛主会焚膏继晷、勇猛精进,会早于宋江等N年变成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

    肖鹰老师要不蒸馒头争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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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2016-3-13 15:13 |只看该作者
三、

    快抓住那个韩什么寒。

    抓住了韩寒,我们的坛就不觊觎名利了,坛子里的人就不再会为正处副处、调研员副调研员、协会主席副主席争破头,而是一心一意搞创作,岁拾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

    抓住了他,我们的坛里就会创作出工农兵喜闻乐见,连出恭时都捧着不放手的好作品。

    抓住了他,我们的坛里才会评出众望所归的鲁迅奖巴金奖茅盾奖郭沫若奖胡风奖王实味奖,蜚声世界文坛。

    抓住了他,我们就能拍出肖鹰老师最喜欢的“美国经典公路片”《末路狂花》《逍遥骑士》一样的好片儿。

    抓住了他,我们的高中生才会有“应备的文史知识”,从《政治》《历史》教材中汲取丰厚翔实的文明成果,然后像肖鹰老师那样“‘断续’在北大哲学系求学”,俾成一代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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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016-3-13 15:15 |只看该作者
四、

    其实,那个韩什么寒最气人的地方,还不是搞坏了文坛。

    ——肖鹰老师在作文里愤怒地说:“韩寒”被市场打造成为一个拥有巨大吸金资本的品牌代言人。

    我瞬间读懂了肖老师的心思。

    我想起了《金瓶梅》里,西门庆看到鲜肉李瓶儿被不良青年蒋竹山拐了去,还开店做生意,勃然大怒:

    “若嫁了别人,我到罢了。那蒋太医贼矮忘八,那花大怎不咬下他下截来?他有甚么起解?教他在我眼面前开铺子,大剌剌的做买卖!”

    那个韩什么寒,你压住了人家的小媳妇,在人眼前开铺子,大刺刺地做买卖,小心肖老师咬下你下截来哦。

    好吧,其实我只是想说,不要把自己这代人的过错推给青年人,这样不地道。要知道,让茅坑发臭的永远是陈年老翔。

    当然,这绝不是说肖鹰老师。肖老师,我们顶你,顶你的吠。我们都来帮你抓韩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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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2016-3-13 15:18 |只看该作者
六神磊磊 2014年8月23日



一、
       最近在审山东招远的麦当劳血案。看那几个嫌疑人的脸,如果不先入为主的话,应该说是很正常的几张脸,眼神里稍微里有一点固执。
不管我们怎么震惊,怎么愤怒谴责他们,他们大概并不觉得自己在做坏事——被打死的女的是邪灵呀,消灭邪灵怎么是做坏事呢?
他们从仁善的灰袍下摸出刀斧,一边砍斫,一边幻想自己正忍辱负重,布施着功德,投身着一个庄严的仪式。




      人们越谴责和愤怒,越加重他们的道德悲情感。你觉得他们该绳之以法?他们却可能觉得自己是绞架上的圣徒呢。
       在我们当孩子的时候,经常被大人告知:要小心,坏人的脸上没有记号!
       事实上,坏人的心里也未必有记号——多少大坏蛋不都打心眼里觉得自己乃是在行善,或者说目下迫不得已作一些恶,乃是为了实现将来的大善么。
       比如有一个叫希特勒的人,干掉了很多犹太人,他不觉得那是作恶啊,那只是掸一掸尘土,让世界更加光明啊。抱歉我只能举希特勒的例子,因为他居然是现代史上为数不多的几个不会引发你们口水和争议的大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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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2016-3-13 15:20 |只看该作者
二、
       坏人扎堆的地方,莫过于武侠小说。在金庸的江湖里,有几个元凶大恶觉得自己是在做坏事呢?





       “华山派……给左冷禅吞了,死了之后,未必就有脸面去见华山派列祖列宗。”——这是岳不群。他一切的谋划,都是为了抵抗强权、保卫家园。反对压迫难道错了吗?
      “我成昆一生不幸,爱妻为人所夺……魔教还是在这世上横行。”——这是成昆。他觉得自己是在伸张正义、捍卫爱情。为爱人报仇难道错了吗?
      “如果人人都如你一般,危难之际,临阵脱逃,岂不是便任由魔教横行江湖,为害人间?”——这是费彬。他灭了刘正风满门老小,说自己是为了降魔卫道、造福黎庶。惩治奸徒难道错了吗?
分辨是非,满难的。
       当然,你或许会捧着书,啜着茶,轻松地说:有什么难的,只要看看他们的所作所为,就知道谁对谁错了嘛。然而……你确定?
       要知道,看清“所作所为”,就要探求事实真相,这是很费劲的,是很考智商的,是不会有小说家一五一十写给你的。而更轻松的选择,是看看旗号,问问动机,然后选择力挺,或是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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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2016-3-13 15:20 |只看该作者
三、
有多少人一心想追随良善,却跟在坏蛋屁股后面跑;想惜弱、想念慈,结果练成了灭绝师太;标榜自己心有蔷薇,却拼命细嗅猛虎,还叫嚷着真香,真是我的优乐美唉。




在辨析是非的时候,他们不喜欢思考和逻辑,只喜欢看旗号和动机;不耐烦研究问题和细节,只爱划分阵营和倒腾义理;仿佛大声喝问一句:“你究竟是为了谁?为了人民还是为了坏蛋?”就能得到正确答案。
分辨是非,就像一道数算题,很多人只能解到一元一次方程为止,再复杂一点就要脑壳肿了。例如“在一家麦当劳里,一伙人为了‘神’而打死一个无辜女孩,应不应该?”这就是一元一次方程,99.9%的人都能自信满满地解开。
但如果方程再复杂一点,变量再多一点,他们就要犯晕解不开了。比如同样在麦当劳里,如果一个女的在中日龃龉的时候开日本车、穿和服来吃饭?如果一个女的扬言自己就是喜欢陈升杜汶泽?如果一个女的是贪官的情妇?该打死吗?答案一定会很有意思。
充满正义感的愚蠢,是邪火永恒的燃料。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就是给恶心的行径找一个美丽仁善的名义了。这就是为什么每一个费彬都挥舞着一面珠光宝气、正气凛然的五岳盟主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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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016-3-13 15:21 |只看该作者
四、

我的主业是读金庸。为了不偏离主题,就引用金庸的诗人表哥的话作为结尾吧:

“他们相信天堂是有的,可以实现的,但在现世界与那天堂的中间隔着一座海,一座血污海。人类泅得过这血海,才能登彼岸。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

还记得招远麦当劳地上的血泊吗?血泊好认,血海不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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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2016-3-13 15:23 |只看该作者
文/六神磊磊

经常被问到:读书有什么用?这很难回答,好像真的没什么用,不会给你黄金屋和颜如玉,只能给你近视眼和青光眼。但我觉得至少有一点好处:读书,可以给我们好胃口。说起来很神奇,小的时候有点挑食,这毛病居然很大程度上是靠看书治好的。比如白煮蛋。

小时候最讨厌吃白煮鸡蛋,觉得难以下咽,简直会噎死人,但我妈总要每天早上塞一颗,结果不是被我偷偷丢掉,就是在书包里放两三天,滚得稀碎。小男孩嘛,不知道蛋蛋的价值。当时我是很痛苦的:鸡蛋有这么多做法,煎蛋、炒蛋、蒸蛋、做汤都好,为什么非要连壳煮呢?后来,一本畅销小说忽然改变了我的胃,它就是《追风筝的人》。那只是一段很简单的情节:主人公和父亲去野餐,他们坐在蓝蓝的湖边,吹着风,聊着天,吃着夹腌黄瓜和肉丸的馕饼,还有水煮蛋。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想象着主人公对着湖水,手里拿着一颗煮鸡蛋,一边吃一边聊天的情景,忽然觉得很馋。有时候,你会在一瞬间忽然明白一种食物的好处。一颗剥好的蛋,白嫩、圆净,一口咬下去,它会微微抗拒你的牙齿,然后就破了,绽出溏心,这种食物不是很棒吗。更何况,你几口吃掉它,回味着,再一想它居然只要几毛钱,三只蛋才够一听可乐的。这么平价的好东西到哪里找去?

我这么多年扔掉的,原来不是鸡蛋,是食物中的良心啊。慢慢地,我早餐爱吃白煮蛋了。我喜欢把它小心剥净,投入红汤的馄饨里,或是清汤的面条里,把它轻轻夹破,让汤汁浸润黄心。

一边吃着它,一边学习着电视里的两会报道,真是身心愉悦,有一种身体和思想双双进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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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5:24 |只看该作者

除了鸡蛋,还有猪肝。

以前一直痛恨一种说法:猪肝能补血。这句话不知道让全国的儿童和孕妇多吃了多少猪肝。

过去,每当有猪肝端到面前,我都会自动被弹开一尺远:这种东西也能当作食物吗?瘆人的味道,奇怪的质地,还有让人不舒服的颗粒感,我再缺血也绝不用这个东西补血。

居然也是一本小说拯救了我,你大概猜到了,是《许三观卖血记》。

在小说里,人们每次卖了血,捏着收入的几十元钞票、两腿打着哆嗦出来时,总要找家饭店,点上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一温。

他们认为,吃着喝着,身体就会恢复,日子就会变美好,生活就有盼头。

而且,这一盘炒猪肝必须是这样加工的:

“猪肝先是切成片……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 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 炒两下,炒三下……”

装盘后,先不忙吃,先斟上二两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

这本书让我恍然大悟:原来炒猪肝是一种可以把人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美食,是让灰暗的生活变得有滋味的东西。

原来以前是我不懂得它,不能领略它的好。

听说韩国人把《许三观卖血记》拍了电影,根据他们的饮食习惯,“猪肝+黄酒”变成了“猪肝+米肠+米酒”,但不管怎么变,猪肝一直都在。

就这样,我开始好上了爆炒猪肝这一口。它从一道可怕的恶魔料理,变成了我夜里加班后总会去寻找的东西。

每次在外地出差,写稿的夜晚,常常会在巷子里溜达,寻找亮着灯的小饭馆。那里多半会摆着三五张破桌子,还有一张塑封的旧菜单,写着鱼香肉丝、回锅肉之类的名目。


一半以上的时候,我都会说,来一个炒猪肝,然后开始期待一盘又烫又辣、炒得微卷的猪肝上桌。这个夜晚就会变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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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5:25 |只看该作者

还有很多食物,像牛肉、蘑菇,都是书籍让我喜欢上的。

小时候我不吃蘑菇。家长觉得不可理解:蘑菇是多好的东西啊,你怎么这么不识货呢。我也同样不可理解:这样又丑又有怪味的外星生物,你们怎么就当宝贝呢。

让我洗心革面的,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意大利寓言作家写的《城里的蘑菇》。

故事中说,有一个工作很辛苦、收入很微薄的工人,有一天惊喜地在一个公交站台旁发现了一些小蘑菇。

这个工人雀跃不已,像是发现了海贼王的秘密宝藏。回到家,在寒酸的饭桌上,他向老婆孩子隆重宣布:一个星期内,我们就可以吃上一盘炸蘑菇啦!

最后这名工人没吃上蘑菇。它们被别人发现了,先下手为强吃掉了,结果才知道蘑菇有毒。

一个小故事,让我知道了蘑菇的稀有、美妙、危险。它成功地打开了我的味蕾——工人阶级这么重视的食物,我作为一名党员,不该试试吗?

读书真的可以改变人的胃的。我喜欢上油豆腐,主要原因居然是鲁迅《在酒楼上》写的那一句:油豆腐煮得十分好。

吃鱼爱吃煎的,因为金庸在《侠客行》里说主人公会做菜,“两尾鱼煎得微黄”,从此我对煎得微黄的鱼就特别有好感。

小时候一直不爱吃牛肉,后来偶然读了一本回忆录集子《决战淮海》,里面说抓到了杜聿明,一看就是个大官,因为他有美国牛肉干吃,馋得我人生第一次到处找牛肉干。

还有蹄筋。我之所以变成它的拥趸,是因为一本革命小说《林海雪原》,里面频繁提到这种食物。

书上,那个英俊有才帅气又忠诚的首长就最喜欢吃狍蹄筋,炖得又软又烂的那种。战士们关心长官,特意给他煮了“大大的一盘颤颤闪闪富有弹性的狍蹄筋”。

等小说读完,我不但变得信仰更坚定了,对蹄筋的热爱也极大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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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5:25 |只看该作者
四读书,还会让普通的菜变得美味很多。《红楼》里的“酸笋鸡皮汤”,《西游》里的醋浇白煮萝卜、嫩焯黄花菜,《水浒》里的“三分加辣点红白鱼汤”,说白了都是街边小店能做的东西,但书上美美地写过了,你吃起来总会觉得更鲜美一些。就连平时喝一点最简单的凉水冲蜂蜜,一想起三国里袁术大帝临死前还喝不上,都油然有一种幸福感。水果也是这样。平时我不大爱吃石榴,但唐代人的笔记里说,南诏的石榴味绝于洛中,所以到了云南总忍不住要试一下。有些当地的石榴汁灰扑扑的,不好看,但喝起来总觉得甜。后来,我来到了重庆工作。要说这里什么食物最给我惊喜,不是火锅、小面,而是一种蔬菜——莼菜。当人生第一次在重庆见到它的时候,我激动不已:自己居然见到了中国历史上最文艺的蔬菜。在一本有趣的书《世说新语》里,驸马王济曾经傲娇地问大才子陆机:江南有什么东西,可以和我这儿的羊酪相比?


陆机淡淡地回答了几个字——“千里莼羹”。


当这样一碗传说中的羹摆在面前的时候,怎么能不激动呢。
以前无数次想象过它的样子,等见面才知道,原来它这么翠绿娇小,一支只有几厘米长,可以瞬间带着肥厚的果胶,滑进你的喉咙。它又是那么娇气,像是豌豆上的公主,只在最清洁的水体里才可以生长。我这种俗人嚼吃着他,真是有一种莽汉占有辛德瑞拉的快感,似乎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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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5:25 |只看该作者
来吧,来吧,小公举,你生长在最清洁的水体。可不管你怎么美腻,今天都要进入我肮脏的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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