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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能人不主流
楼主: 再折长亭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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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人不主流 [复制链接]

121
发表于 2024-2-3 10:47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2-3 10:45
那是因为我智商值131啊。而不主流才多少?81顶多了。哈哈哈。

哈哈哈

你这是、赤果果、精英高智商歧视哦。

扩展下,就是体制内、歧视、体制外。---合理合法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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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24-2-3 11: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2-3 11:23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0:20
柳警官,歹徒行凶时凶器意外脱手,不能视为犯罪中止(非罪犯主观放弃)或犯罪未遂(仍可夺刀或回车取其他 ...

你瞎呀?人家刀脱手了,变成对方持刀了,人家自己中刀后,吓得都已经逃跑了,却被追上又砍了4刀,你看不到呀?典型的假想。

https://v.qq.com/x/page/j0782pqxmq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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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24-2-3 11:15 |只看该作者
昆山龙哥被反杀案,当时舆情汹涌,关天和猫眼几乎一边倒向于海明。我当时就反对,认为舆情裹挟了法律。于海明由正当防卫戏剧性转变成故意伤害。但我好像每次都站在少数人这边,包括于欢案,包括历史上张巡吃人守城,每次都孤身奋战。这说明什么,说明大部分国人的义和团思维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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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24-2-3 11: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3 11:04
你瞎呀?人家刀脱手了,变成对方持刀了,人家自己吓得都已经逃跑了,你看不到呀?典型的假想。
...

你这辈子就这么当警察得制造多少冤假错案
死者刀脱手是个意外,不是放下屠刀的犯罪中止
这把刀本来是他打了对方几拳发现自己个小够不着对方,转身从车上拿的,并已经砍了于海明后颈和肩背(虽然用的是刀背,但于海明当时以为自己中刀要死了),他刀脱手后挨了于海明的刀砍转身往车后跑,会不会取另外的凶器继续行凶?谁会在这时候当一个乐观主义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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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24-2-3 11: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2-3 11:15
昆山龙哥被反杀案,当时舆情汹涌,关天和猫眼几乎一边倒向于海明。我当时就反对,认为舆情裹挟了法律。于海 ...

你反过来想想自己的智力问题,就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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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24-2-3 11:40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1:27
你反过来想想自己的智力问题,就简单了

现在是你的智商在被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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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24-2-3 11: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2-3 11:40
现在是你的智商在被围攻。

你是个因智商问题导致的乐观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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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24-2-3 11: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2-3 11:47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1:15
你这辈子就这么当警察得制造多少冤假错案
死者刀脱手是个意外,不是放下屠刀的犯罪中止
这把刀本来是他打 ...

你这就是典型的在假想防卫。
   https://v.qq.com/x/page/j0782pqxmqm.html
视频显示,刘刀持刀过来拿刀背砍于,脱手了,于捡起来了,砍了刘,刘开始逃跑,于紧追,并又连续砍、捅、刺4刀,这个过程是客观的。分段来看,第一段是刘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虽然刀脱手了,但不表示他就会停止侵害了,此时,于捡起刀来砍了刘,应该视为正当防卫。但第二段,刘被反砍负伤后已经逃跑,于持刀赶上,从背后连续砍、刺、捅了4刀,导致对方伤亡,这就是防卫过当了。因为刘已是负伤逃跑退缩了,不法侵害已经不是正在发生的状态了。依照法律,这就是防卫过当,可以判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尽管解释说合乎情理,利于鼓励对抗不法侵害,那就应该及时修改法条呀,绝不应在法条未做修改前去违反法条判正当防卫呀。这样背离法条会对以前的同类判决形成不公,而且,也不是在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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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24-2-3 11: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2-3 11:48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3 11:42
你这就是典型的在假想防卫。
   https://v.qq.com/x/page/j0782pqxmqm.html
视频显示,刘刀 ...

你确定龙哥是负伤逃跑?为什么他不是回车另拿凶器?那把砍刀就是他拳脚打得不给力回车拿的
你太乐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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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24-2-3 11:50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1:44
你确定龙哥是负伤逃跑?为什么他不是回车另拿凶器?
你太乐观了

只要不是瞎子,看了视频都可以确定。你是在假想防卫,按你的思路,只要有人先打了我后逃跑,我都可以假想为他是去取刀枪等凶器了,我就可以合法的把他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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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24-2-3 11: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3 11:50
只要不是瞎子,看了视频都可以确定。你是在假想防卫,按你的思路,只要有人先打了我后逃跑,我 ...

你能意识到你先假想了龙哥犯罪中止,再定性于海明处于假想防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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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24-2-3 12:0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1:59
你能意识到你先假想了龙哥犯罪中止,再定性于海明处于假想防卫么?

犯罪中止是你的错误理解,我说的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的紧急状态已不存在”。刘已经是刀丢了,人被砍伤了,在逃避砍杀了,这之前,于的行为都符合构成正当防卫,此后,于继续追杀,也有防卫性质,但依法构成的应该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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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24-2-3 12:0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1:59
你能意识到你先假想了龙哥犯罪中止,再定性于海明处于假想防卫么?

犯罪中止是你的错误理解,我说的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的紧急状态已不存在”。刘已经是刀丢了,人被砍伤了,在逃避砍杀了,这之前,于的行为都符合构成正当防卫,此后,于继续追杀,也有防卫性质,但依法构成的应该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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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24-2-3 12:0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1:59
你能意识到你先假想了龙哥犯罪中止,再定性于海明处于假想防卫么?

犯罪中止是你的错误理解,我说的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的紧急状态已不存在”。刘已经是刀丢了,人被砍伤了,在逃避砍杀了,这之前,于的行为都符合构成正当防卫,此后,于继续追杀,也有防卫性质,但依法构成的应该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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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24-2-3 12:0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2-3 12:17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1:44
你确定龙哥是负伤逃跑?为什么他不是回车另拿凶器?那把砍刀就是他拳脚打得不给力回车拿的
你太乐观了

你先去恶补一下正当防卫、假想防卫、防卫过当,弄明白了,再来争论。
   
      都说和明白人或不明白的人争论容易,和半懂不懂的争论费劲,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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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24-2-3 12: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反正那个判案,蛮合我意。都随手带把砍人大刀,都敢先砍人。。。还好,挂的是这种人。另一个人也没受罚。
幸好有个地方可以争取一下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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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24-2-3 12: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3 12:18 编辑

看过美国一个老人超速驾驶的案子。九十多岁的老人为了救六十多岁儿子,闯了红灯。
法官审完详细案情后,放了他。还说希望自己90岁时也有这个勇气。
律法不外乎人情,外国也有这种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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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24-2-3 12: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最怕的是,律法本来为了公平正义,为了保护正常人,结果被坏人钻了空子,反而惩罚了好人。
所以,严肃的律法,也不能教条化,不能忘了它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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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24-2-3 12:21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3 12:12
反正那个判案,蛮合我意。都随手带把砍人大刀,都敢先砍人。。。还好,挂的是这种人。另一个人也没受罚。
...

结果是对的,准确说,是符合情理和法律维护正义的精神的,但适用法律是不准确的,应该判防卫过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而非判正当防卫,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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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24-2-3 12: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3 12:21
结果是对的,准确说,是符合情理和法律维护正义的精神的,但适用法律是不准确的,应该判防卫过 ...

不行,必须不行,那会留案底,影响三代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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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24-2-3 13: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2-3 13:17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3 12:04
犯罪中止是你的错误理解,我说的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的紧急状态已不存在”。刘已经是刀丢了, ...

犯罪未中止,为什么当事人的危险状态解除了?
歹徒打累了歇一会儿能让你这被打的人感觉没事了?
侵害,防卫,都是一个整体过程概念,不能用“他转身了,这算结束”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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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2024-2-3 13: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3 12:07
你先去恶补一下正当防卫、假想防卫、防卫过当,弄明白了,再来争论。
   
      都说和明白 ...

你应该想想你的想法和法院判决及至社会舆论全拧巴的时候,适不适合让我去看些什么?
反思,反思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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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2024-2-3 13: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3:19
你应该想想你的想法和法院判决及至社会舆论全拧巴的时候,适不适合让我去看些什么?
反思,反思会不会?


柳警说得有道理啊,确实有可能利用正当防卫条款对付别人并逃脱惩罚,所以对正当防卫,要求严格。这是为了社会影响,并非只有昆山龙哥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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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2024-2-3 13: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3 13:23
柳警说得有道理啊,确实有可能利用正当防卫条款对付别人并逃脱惩罚,所以对正当防卫,要求严格。这是为 ...

学会谈法律事实,别去谈可能的疑虑,前者是法律的实践,后者是立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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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2024-2-3 13: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3:35
学会谈法律事实,别去谈可能的疑虑,前者是法律的实践,后者是立法活动

他提的几个概念,可百度到,还加一个防卫挑拨。什么人都有,法律有什么漏洞都容易被利用。法律也需要有预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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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2024-2-3 13: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3 13:40
他提的几个概念,可百度到,还加一个防卫挑拨。什么人都有,法律有什么漏洞都容易被利用。法律也需要有预 ...

不过是不能就事论事的发散思维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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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2024-2-3 13: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3:43
不过是不能就事论事的发散思维而己

那个昆山龙哥案,能判成正当防卫,很侥幸的。正常无干涉的话,至少也是防卫过当。
柳警的判断我认为很准确。他要你了解正当防卫的条件和一些专有名词,也很对路。如果你真想弄明白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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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2024-2-3 13: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3 13:51
那个昆山龙哥案,能判成正当防卫,很侥幸的。正常无干涉的话,至少也是防卫过当。
柳警的判断我认为很准 ...

你要学会证明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仅仅讲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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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2024-2-3 14: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2-3 13:54
你要学会证明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仅仅讲你的感受

正当防卫要具备五个条件:
起因是有不法侵害
时间段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对象只能是针对不本侵害者本人
主观上是为了防卫意图
程度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按这五个标准,昆山案有一段,不法侵害己停止,此时还动手,时间段不对,不算正当防卫。
但因为外部干涉,找了一个特殊状态不能判断是否不法侵害已停止,然后才判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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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发表于 2024-2-3 14: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3 14:56 编辑

没有外部干涉的话,这个案子符合防卫过当,超过必要限度了。
柳警也认为这样判才准确。

其实很危险。判成防卫过当,也是运气。
如果不找个危机时刻无法判断是否不法侵害还在进行,那就与防卫无关。。。好吧,我打字打到这里,也为那个于什么捏一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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