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2-23 22:07 编辑
说的不就是几个人的去向问题么……
董志民,毫无疑问应该去监狱。这个问题,不是小家庭亲情伦理那么简单,涉及无数家庭,如果光讲所谓的“情”,其实还讲不出,那什么罪犯也都不用处罚了。所以这个没啥可说的。
小花梅,在家还是在精神病院,要看有没有治疗价值。有,当然应该治疗,没有,可以在福利院,也可以在家里,只要有收入,有靠谱的照顾,母子可相见,其实没差别。赞同回到家里的,只能说明,你对中国的精神病院和福利院极度不信任。或许,但这是另一个问题。
孩子们,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不用考虑。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和小花梅情况差不多。看在啥地方有更好的未来就行,不用考虑那个虚幻的“家庭”概念。若有靠谱的亲戚或家庭领养(程序上要看),其实是比在家,或在福利院要强些。
即便是去福利院,问题也不大。高中时和我老婆一起逃课,去过附近的一个福利学校玩,玩了一天,看演出,聊天喝大酒,和一帮刚认识的,年纪和我们相近的孤儿。没大家想的那么黑暗,其实还不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