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我想改变一下
楼主: 莫冉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想改变一下 [复制链接]

121
发表于 2015-12-27 00: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16天

【读书】《约翰 克利斯朵夫》
【读书感悟】重温经典,领略大师风采
【写作】800+字《家有“逆子”》
【幸福感】9分。欢聚总让人欣喜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发表于 2015-12-27 00: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两天实在没什么好写,开始改旧文炒冷饭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23
发表于 2015-12-27 00: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以宋人之愚管窥偏见

一提到宋国,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成语守株待兔、揠苗助长里的两个宋国农夫,他们的愚蠢在典籍中流传了二千多年,可谓愚名远扬。除此之外,《韩非》、《吕氏春秋》等古籍中也大量记载了宋人的愚蠢行为,其中“愚”得最严重的莫过于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与楚军对垒时,楚军准备渡河,手下将士告诉宋襄公,趁楚军渡河之际应出兵攻之,宋襄公却大发仁人之心,恪守君子之道绝不出击;楚军渡河之后排兵布阵,手下将士再次建议进攻,宋襄公却不愿乘人之危,硬生生错过了进攻的最佳时期。这个志大才疏君王终于被自己的仁义所累,大败而归,还差点儿成了楚国的俘虏。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提到过,我们不要宋襄公“那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宋襄公的“愚”基本就被定性了。

春秋战国时期的宋国,地理位置大致在今天河南省商丘及其以东、以南和以北的一些地区,是商族发祥地及其附近一些区域,商朝归顺贵族微子的封国。春秋时期的宋国继承殷商文化的传统,在百家争鸣的时代,政治家、思想家人才辈出,其中最有名气的就是墨子与庄子这两位,按说宋国在历史上的文化地位非同一般,但宋国人为什么恰恰是当时大家揶揄嘲讽的主要对象,值得斟酌。

探究宋人愚钝的原因,也许并不是宋人本身的问题,而是源于偏见。当时宋国的邻居齐国和秦国大刀阔斧地实施改革,实力与日俱增,而宋国却在因循守旧中逐渐衰落,诸子百家一直将宋国当做一个反面典型反复研究,导致宋人之愚成为定论。另一个原因是宋国人一般都是故国遗民,两次分封均未受封姬姓而地位卑微受人讥笑。两种原因只能说明宋国在硝烟四起的春秋末年气数已尽,与愚无关。同为亡国者,买椟还珠的郑国人的愚蠢过犹不及,但世间偏见已经形成,所以宋国就担当了“愚”名。

阿伦森在《社会性动物》一书中指出,这种对特定群体的概括就是定型。“定型就是将同样的特征强加到群体中的每一个人身上,而不考虑群体成员之间实际存在的差异。”这就是偏见。高玉宝杜撰的那篇名著《半夜鸡叫》,就是利用当时社会对地主阶级的偏见而倍受欢迎,它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扭曲了中国近代史上地主与佃农的关系,将其推到一个极端的对立面。而稍有农业常识的人不禁要问:半夜去地里能干什么活?黑灯瞎火的是锄草还是锄苗?可见,偏见一旦形成,哪怕是最不合逻辑的事,人们也不顾事情真相,固执盲目地坚持。


对于宋襄公,司马迁早在《史记》中就为他正名,将他列为春秋五霸之一,并给予了公正的评价:“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襄公既败于泓,而君子或以为多,伤中国阙礼义,曪之也,宋襄之有礼让也。”这么一个懂礼让、讲仁义的君主长期被当做蠢猪来看待,故此,一种深刻久远的偏见,不是一朝一夕就会被人正视,相反,要经过漫长的岁月洗礼,还要遇到像太史公这样有高度历史责任感和严谨求实态度的人来更正,否则,只能背负愚蠢之名在历史的长河中屈辱前行。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发表于 2015-12-27 00: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17天

【读书】《血红棕马》
【读书感悟】外国小说里特有的发散思维值得学习
【写作】800+字《以宋人之愚管窥偏见》
【幸福感】8分。平常日子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发表于 2015-12-27 20:37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33
幸福感

今天是参加30天写作训练营的第13天,在这之前我绝想不到我能坚持十多天每天晚上都写文字的生活。 ...

有人说写作完全是一件快乐的事,全凭自己的喜欢去写,这么累写出来还有什么意义呢?我认为,这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一般说这话的人,都是最近一个月到三个月没有一篇作品的人。没有作家不通过练笔一蹴而就,做什么事情若全凭自己喜欢而不加上勤奋,只能是半途而废。
————
同意这话~

使用道具 举报

126
发表于 2015-12-27 20:40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39
雪祭

一到这时节,就特别盼望下雪,天地白皑皑一色,冷得透彻,心思清明。若不然,天地间一片萧瑟肃杀之 ...

我QQ里有两个已经去世的人。
——————
我QQ里也有一个过世的人,我也没有删除他,他的头像是本人。而且他那Q时而还会亮起,我知道那是他一个朋友,忘不了他。。。

使用道具 举报

127
发表于 2015-12-27 20:42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40
花枝招展回娘家

我的衣服红色主色调多些。

使用道具 举报

128
发表于 2015-12-27 20:43 |只看该作者


师伯家小哥很油墨,一定很帅很有才~

使用道具 举报

129
发表于 2015-12-27 20:44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46
这两天实在没什么好写,开始改旧文炒冷饭了

我喜欢吃炒桂花饭~

使用道具 举报

130
发表于 2015-12-27 20:50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50
以宋人之愚管窥偏见

一提到宋国,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成语守株待兔、揠苗助长里的两个宋国农夫,他们的愚蠢 ...

读史可以知兴替~

使用道具 举报

131
发表于 2015-12-27 20:51 |只看该作者
继续等待佳文~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发表于 2015-12-27 21:15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5-12-27 20:40
我QQ里有两个已经去世的人。
——————
我QQ里也有一个过世的人,我也没有删除他,他的头像是本人。 ...

这样有人怀念,也是一件令人感动的事

使用道具 举报

133
发表于 2015-12-28 15:57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一直在偷偷看,不过,有人说我受不了这份苦。。。^O^

使用道具 举报

134
发表于 2015-12-29 11:39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34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13天

【读书】《西游记》

一直到现在才看到幸福感10分的美文,你说我现在一天天的都在干啥?

使用道具 举报

135
发表于 2015-12-29 11:41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39
雪祭

一到这时节,就特别盼望下雪,天地白皑皑一色,冷得透彻,心思清明。若不然,天地间一片萧瑟肃杀之 ...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不想活在你的QQ里,我希望死了就消失了,没有人记得我,没有人想起我,就好像我从来没来过这世界一样……

使用道具 举报

136
发表于 2015-12-29 11:43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40
花枝招展回娘家

老人家都一样吧,我妈也是一直都希望我穿得花枝招展的,可是我的衣服多半是黑\灰色系

使用道具 举报

137
发表于 2015-12-29 11:46 |只看该作者

上次娃打电话回家,唠了半天,最后说,老妈,我想买回程的车票了,你看……
也到月末了嘛,就该给打钱了,于是我说,知道了,回头多给你打一千。
然后娃羞涩地说,你说我咋也开始打电话要钱了。
说实话,娃打电话要钱,还真是第一次

使用道具 举报

138
发表于 2015-12-29 11:49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50
以宋人之愚管窥偏见

一提到宋国,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成语守株待兔、揠苗助长里的两个宋国农夫,他们的愚蠢 ...

这篇闲姐姐应该爱看

使用道具 举报

139
发表于 2015-12-29 11:49 |只看该作者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7 00:46
这两天实在没什么好写,开始改旧文炒冷饭了

炒成扬州炒饭那样,也挺香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40
发表于 2015-12-29 14:42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9 11:41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不想活在你的QQ里,我希望死了就消失了,没有人记得我,没有人想起我,就好像我从 ...

闭嘴!你永远活在我心里……

使用道具 举报

141
发表于 2015-12-29 14:42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9 11:43
老人家都一样吧,我妈也是一直都希望我穿得花枝招展的,可是我的衣服多半是黑\灰色系

现在应该穿得鲜艳啦,因为第二个春天马上就要来了,嘿嘿嘿嘿

使用道具 举报

142
发表于 2015-12-29 14:44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9 11:46
上次娃打电话回家,唠了半天,最后说,老妈,我想买回程的车票了,你看……
也到月末了嘛,就该给打钱了 ...

孩子张口要钱,就要欣喜地给。
我最怕我的宝,在外面挨饿受冻,淌着清鼻涕还要装得很幸福的样子跟我说:“妈,我很好……”
其实我希望他有事跟我说,缺钱找我要,我想参与他的一切喜乐悲欢。

使用道具 举报

143
发表于 2015-12-29 14:44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9 11:49
这篇闲姐姐应该爱看

他现在忙的不怎么理我。

使用道具 举报

144
发表于 2015-12-29 14:45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9 11:49
炒成扬州炒饭那样,也挺香的

以后不敢了,还是老老实实写新的吧

使用道具 举报

145
发表于 2015-12-29 20:08 |只看该作者
最爱吃扬州炒饭

使用道具 举报

146
发表于 2016-1-2 18:36 |只看该作者
师伯,新年快乐!

使用道具 举报

147
发表于 2016-1-2 23: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6-1-2 18:36
师伯,新年快乐!

小锦瑟,新年快乐!

使用道具 举报

148
发表于 2016-1-2 23: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宠物情结,只是喜欢

我小时候,大概七岁以前吧,是个非常残忍的小孩,会把捉住的蚂蚱扯掉腿、活活掐死蜻蜓、拨大公鸡尾巴上的毛,等等。后来我交了一个好朋友叫张松,她在我用指甲抿死一只小甲虫的时候咧着嘴说:“可怜的小甲虫,它该有多疼!”这句话加上甲虫支离破碎的尸体在我七岁的童心里立刻产生了某种反应,生成一种叫“悲悯”的东西,从此这种东西就常常驻足,一直到现在。

我养的第一个宠物是只小白兔。养兔子是妈妈的主意,那时候生活物资匮乏,家里三个孩子经常吃不到肉,妈妈便从老家带回一只小兔子,想把它养大了给我们几个孩子炖吃。我们当时都不知道父母的想法,异常兴奋。我给它起个名字叫小白,每天放学都和弟弟妹妹拨草撸树叶喂它,不知不觉它长成了一只大兔子,我们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在旁边啃树叶,等我们想起它时,它不是在柜子下面就是在床底下,拎着耳朵把它逮住,陪我们玩一整个夏天。秋天来了,它开始脱毛,妈妈告诉爸爸,能吃了。爸爸把它捉走,我们围成一圈也没能拦住。晚餐就是小白的肉,我们一个个拿着筷子哭哭涕涕都不肯吃,结果一大锅肉谁都没碰一口就全部倒掉,妈妈也打消了养动物给我们吃的念头,弄得大人孩子心里都不好受。


有一次爸爸单位的同事要出远门,拜托爸爸照顾他家京巴刚出生一个月的宝宝。爸爸没有办法只好把狗狗抱了回来,那团雪球似的小东西就趴在爸爸脚边,一动不动看着这个陌生的家。我有点惊恐,在确定了它不是留着吃的之后,我开始肆无忌惮的喜爱它。雪球很乖,不吵不闹的,摇着尾巴到处讨人喜欢,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快乐。后来它生了病,妈妈怕我们照顾不好只好把它送到舅舅家,从此我再没见过雪球。据说它到哪里都招人稀罕,在农村还学会了握手、两脚站立、作揖什么的,让我非常想念。等它老得不能再老的时候,我把它忘了,所以最后它到底怎么结果,我也不知道。终于有一天猛然间想起,打个电话给老舅,老舅一头雾水:“什么雪球?……啊,狗啊,老死的,埋在田埂边上了。”我很庆幸,它一直没在我身边,我也免去了一场忧伤。

儿子从小就喜欢宠物,尤其喜欢小狗,看见小狗就走不动。因为我有了两次养宠物的经历,知道那种生离死别的痛苦,所以一直在做恶势力阻挠他。儿子大概五、六岁的时候吧,有一天一只白色的流浪狗经过我家楼前,他非常喜爱,对着小狗汪汪叫了两声。我立马意识到这是个很危险的行为,马上制止他说:儿子别学狗叫!可是晚了,这小狗冲儿子狂吠,几秒钟的时间,从楼前楼后窜出来七八只大大小小的流浪狗,都奔着儿子跑来,儿子吓得手脚并用爬上石桌,幸亏是夏天,在外面纳凉的人多,帮我赶走了这些狗狗,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不懂人家的语言还非得瞎说,人家能乐意吗?


妹妹没结婚的时候养了一只英国灰短,名字叫跑跑,她经常把抱着跑跑的照片放在网上,能看得出跑跑黄宝石般的眼睛一般都是拒绝的,好像不喜欢呆在主人的怀抱里。因为跑跑是位绅士,相当的孤傲,从来不黏人,吃猫粮的时候也非常优雅,它通常只是安静地蹲在主人的脚边,呆够了就昂起骄傲的头一声不响地回窝里去。它唯一惧怕的人就是我妈,我妈最讨厌粘一身猫毛,跑跑一来,我妈就瞪它或者训斥它,所以跑跑从来不靠近。谁说动物没有智慧,它能从人的表情上看出谁喜欢它、谁讨厌它。

闺蜜米粒儿自从在网上看了肯德基的三腿六翅鸡之后,就在阁楼养了两只鸡,说是现在的鸡肉吃着不安全,养两只笨鸡,长肥了给儿子尝尝鲜。我说你要是相信我就别养,那肉谁也不能吃。你说现在吃什么安全吧?你真的差那一口鸡肉吗?她不听,结果这俩鸡被她老公杀了之后,她儿子整整一个星期没跟他俩说话。

时光荏苒,忙碌于俗世的我,早就没了养宠物的情结,或许等哪天我老了,也能学学季羡林,养几只猫看它们蜷伏于几案,安静清闲聊以度日吧。

使用道具 举报

149
发表于 2016-1-2 23: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18天

【读书】《大儿子》
【读书感悟】亲情可以超越血缘的关系
【写作】800+字《我没有宠物情结,只是喜欢》
【幸福感】9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50
发表于 2016-1-2 23: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往事不记,后事不提,留一点骄傲与心疼给自己

再次见到穆小溪是在七路公交车上。我们一先一后上了车,公交车启动时有些不稳,我们同时抓住了一根栏杆,她纤细的小指碰到了我的手,急忙说声对不起。这时我们才彼此认出来,都有些惊喜。她比以前稍微丰腴了一些,柔顺的长发软软的披在肩头,气色也很好。车上只剩下一个座位,她身边的男人用右手护着,将她引到座位旁边,他们互相谦让了一下,最后还是穆小溪坐下了。因为距离较远,我们又不便交谈,只能点头示意。过一会儿,穆小溪旁边的座位空了,男人也坐了下来,她的头自然而然地靠在这个高大男人的肩膀上。我努力回想一下,范洪宇,这个在传说中听过无数遍的男人,娶了穆小溪已经七年了吧。

(一)

穆小溪是我初中同学。她上中学的时候比《山楂树之恋》里面的周冬雨还青涩,瘦小单薄,细长的单眼皮,加上尖尖的小下颌,同学们总说她一副吃不饱的模样。那时班里有个叫高峰的男生,长得高大帅气,穆小溪暗恋已久,却不敢表现出来。那时的女生都很矜持,不像现在的90后敢爱敢恨、表达直接,穆小溪默默地做着她该做的一切,比如:高峰值日的时候她总是故意早到,帮高峰洗袜布洗拖布;高峰逃课的时候她默默地把作业记好,夹在他的笔记本里;高峰放学在校外跟人打架,她跟在后面默默地捡高峰的书包,在角落里蹲着等他打完,再把书包还给她。

虽然这些事她做得很隐秘,有时还像不经意间碰到的,但久而久之,难免会被同学撞破,不久,穆小溪喜欢高峰的传言不胫而走。从那以后,高峰再看穆小溪的眼神也很不一样,于是种种端倪出现在老师眼前的时候,老师便残忍地找家长了。




(二)

高峰后来上大学读的是机械工程,我一直认为理工男逻辑思维性强,做事有条理,缜密细致,当年就是从他身上得出的结论。

当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可以不管不顾。高峰被穆小溪她爸叫到校外暴打一顿,高峰不还手,擦了一下嘴角流下来的血丝,坚定地说:我就是喜欢穆小溪,打死我也喜欢。穆小溪在说这事的时候哭成了一个泪人,她说,这才是永生永世的爱情。

为了躲避高峰,穆小溪秘密转学了,所以我与穆小溪的同窗时光只有一年多。那段时间高峰很沉默,迟到早退逃学成了家常便饭,即使不逃学,在教室里拿着书本若有所思灵魂出壳,心也没在学习上。

多年以后同学聚会,在大家的逼问下,高峰才说出真相。他每天早上在穆小溪家门口蹲守,打算跟踪她到新学校,以便日后写信或者打电话联系。但是因为穆小溪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是她那位当司机的爸爸开着单位的车亲自把她送走。高峰连续蹲了两个星期都没得逞,后来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

那天可能是穆小溪她爸单位早上有事用车,就由穆小溪的妈妈来送。高峰心里一阵暗喜,尾随母女二人上了公交车。他早有准备,看着穆小溪刚上车他就从角落里窜出来,上车低着头一直往后走,在公交车上换套衣服,免得总是一身衣服乍眼。下了公交车接着尾随,倒车的时候又换了一套衣服,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找到了穆小溪的学校。

(三)

那天穆小溪迎着早上七八点钟的阳光走到学校门口的传达室,老师说她的哥哥有急事在门口等她。穆小溪很纳闷,她唯一的堂兄在浙江念大学,怎么突然回来了?等她急匆匆地走到门口,看见满头大汗的高峰,一下子就呆在那里。他们之间本来应该有一个拥抱,但是门卫的大爷虎视眈眈地瞅着他俩,高峰攥紧了拳头,强忍住一下子抱住穆小溪的念头。为了今天的见面,高峰迟到了二周,又逃学半天,老师已经找家长劝他退学了。

他俩离婚那天,高峰喝了十二瓶“绊倒驴”,他说其实那时他也不知道找到了穆小溪后会怎样。他头脑里没有那个概念,是恋爱,还是不冷不淡地交往,他都没想过,他唯一的念头就是不能不知道穆小溪的下落,不能让她逃离他的视线之外。

找到了穆小溪,高峰一下子尘埃落定了。他找老师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再也不逃学不旷课,学校给了他一个警告,继续留校查看。

高峰说到做到,真的认真学习起来。他伏案疾书的时间要比往常多很多倍,为了给穆小溪写信。那时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穆小溪除了在学校,就是跟她爸妈在一起,高峰的情书往往写了也不敢寄。后来他想了一个办法,我们每周五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我们上学那会体育课都不正经上,在操场上闲玩,老师也不点名,所以他上午下课就骑上他的自行车往穆小溪的学校狂奔,把一叠信交给穆小溪,约好下周再见的时间,到了下次,穆小溪也把一叠信交给高峰,就这么,三年过去了。

(四)

穆小溪没有考上高中,去了本省的一家中专卫校,高峰顺利考上高中,又读了大学,等他毕业的时候,穆小溪已经在辽化医院当了三年护士了。说来也奇怪,在穆小溪上班、高峰读大学期间,他们交往竟然还瞒着穆小溪的家里,大概穆小溪怕高峰再挨打吧。高峰倒是把穆小溪领到过家里,二老欣喜若狂,对穆小溪非常满意,所以高峰毕业刚分配完工作,就张罗着他们的婚事。

这有点让穆小溪为难。当她胆怯地跟父母说出自己的事时,穆小溪的爸爸差点把桌子掀了。理由只有一个:老穆坚决不让女儿嫁给这个心机男,并在此预言,跟他结婚不会有好日子过。穆小溪的妈妈倒是看中了高峰的学历还有工作,极力规劝,老穆才勉强答应。

高峰和岳父的关系一直不太好,这我们都知道,直到他们的孩子出生之后,关系才有所缓和。但是这时,高峰已经不是以前的高峰了。

高峰家世好、学历高、能力强,在单位如鱼得水,没几年就升科长了。穆小溪怀孕之前,单位领导和同事都知道他有造人计划,喝酒应酬什么的都不带他。等穆小溪怀了孕,高峰就像解了紧箍咒的孙猴子,得瑟得不行。那时辽化老道一溜KTV,他借口业务忙,夜夜笙歌天天欢宴,把穆小溪自己一个人扔在家里。那时我们有同学和高峰的单位有业务往来,还传出高峰一夜纵情的秩闻,大家都怀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冷眼旁观,事实上不冷眼旁观还能怎样?难不成欠欠儿地跑去告诉穆小溪?

(五)

老穆和高峰的第二次战争是在一家KTV外面。老穆那年退休,单位同事请他吃饭唱歌,走到一个房间门口,正好一个人从里面出来,门一开一关的空当,老穆眼尖,一下子看见了左拥右抱的高峰。老穆没动声色,借口上厕所,到高峰那房间把他拎了出来,在门口把他痛打一顿。高峰像十几年前一样没还手,也没解释,一个人走了。老穆说高峰是心机男一点不错,高峰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竟然先发制人,说老穆不分青红皂白把陪客户唱歌的他痛打一顿。穆小溪也觉得老穆冲动了些,对父亲有些嗔怪。一场家庭矛盾就这么在对老穆的指责中化解了。

穆小溪的日子过得怎么样,外人是看不出来的。有人说在 爱情里,谁先主动,谁就输了。所以在他们俩之间,输的注定是穆小溪。听同学说,高峰在一次扫黄中被带到派出所,他人脉广,悄无声息地就给化解了。还有一次高峰搞婚外恋,那个女人的老公找到穆小溪,她才知道。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可能屡见不鲜,穆小溪终于提出了离婚。不过那次婚没离成,高峰跪地认错,穆小溪第N次原谅了他。

他们离婚的第二天,高峰找了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喝酒,就是那次他喝了12瓶“绊倒驴”,才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当时我只觉得我好心疼穆小溪,虽然她跟我只做过一年同学,没有高峰关系那么近,但是高峰的所做所为真是禽兽不如。

(六)

高峰说那次之后,他和穆小溪合好了,晚上也不再出去玩。他们结婚之后,跟东北所有的家庭一样,财政都是女人打理,穆小溪也不例外。高峰说要投资一个赚钱的项目,把家里的存款全都拿走了。接下来的日子里,高峰对穆小溪很好,人前知冷着热,但是回家却完全变了一个人。有时坐在电脑前一言不发,有时只逗儿子,从来不跟穆小溪说一句话。他说有一次儿子在穆小溪怀里睡着了,他走过去亲了儿子一口,在他俯下身的时候,他发现穆小溪眼睛里闪过一道兴奋的神采,但是他亲完儿子,头也不回地到书房睡去了。

我对高峰说,你这是冷暴力。他点点头:是,那时我就想伤害她,怎么伤的深怎么来。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爱。他爱穆小溪,但是发现那时范洪宇出现了,他对穆小溪的关心和呵护,让他了然于胸,于是那种爱就变成了恨,恨得让他使用冷暴力、让他转移财产。

大概是在2005年吧 ,在派出所当副所长的同学李成接到报警电话,说在文化宫门口有一个男人打女人,将女人打得遍体鳞伤,李成赶紧带了一个民警出警,到那一看是高峰和穆小溪。当时穆小溪被打得不成样子,眼睛乌青,全身多处青紫,小腿还流着鲜血。李成把他俩带回派出所,给穆小溪照了相,不一会范洪宇来了,抱起受伤的穆小溪就走。高峰冲着范洪宇大喊:你是她什么人你敢碰她!范洪宇也大喊:有种冲我来,打女人算什么本事?高峰拍着桌子:你有什么资格带穆小溪走?范洪宇镇静地说:我马上就离婚,我娶她!

(七)

高峰那天去看望了在医院的穆小溪,又下跪认错,但是已经无可挽回。我知道高峰的心理,他确实是爱穆小溪,但是他更爱自己。那时他已经买断工龄,拿着买断的钱投资了一宗生意,连带着家里的积蓄,竟然赔得血本无归。若此时再失去穆小溪,他真是一无所有了。

高峰死活不离婚,他们只能法庭上见。审理过程中高峰以穆小溪婚外恋为借口,要求做亲子鉴定,全场哗然,穆小溪的泪水不停地流,不管谁对谁错,受伤害的终究是孩子。

高峰在喝完最后一瓶“绊倒驴”的时候,说起当时采血样,他不敢看穆小溪流满泪水的脸,当针扎进儿子的小手时,他抱着孩子还有抱着孩子的穆小溪哭了。

(八)

一位男同学一声不响出去买了单就走了。我们陆续离开,只留下高峰一个人趴在桌子上,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

七年过去了。很难说范洪宇为了穆小溪离婚是对是错,但是他找到他爱的人,并孤注一掷不计回报地爱一回,也算是个性情中人。看到他们这么恩爱,我也欣然一笑。

我和穆小溪一同下车,她正式向我介绍了范洪宇,我们握了一下手,范洪宇的手掌宽大有力,让人感觉踏实可靠。现在他们带着两个儿子一起生活,虽然小有摩擦,但还算幸福美满。我和穆小溪边走边聊着,等范洪宇跟我们拉开了一段距离,穆小溪从容地说:其实我很感谢过去的岁月,很感谢那个离开的人。也许他根本配不上我的爱,我的好,我的痴情,但是他让我明白他终究不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幸好他不是。

有位姐姐开玩笑时说过:女人年轻的时候,谁没爱过一个人渣?但是无论如何,总要留一点骄傲与心疼给自己。住事不记,后事不提,其实爱和被爱都可以重来。

——OVER——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