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一条有关“中泰签署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的报道登上国内各大网络媒体头条。所谓“中国利用克拉运河破解马六甲困局”的说法让不少网友大为兴奋。
读完这条报道,感觉克拉运河似乎开工在即。然而,针对有报道称中泰企业就克拉地峡运河项目签署合作备忘录,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9日表示,我没有听说中国政府有参与该项目的计划。
有记者在当日例行记者会上问,有报道称,日前中泰双方企业就泰国克拉地峡运河项目签署合作备忘录。请问中国政府对此持何态度,是否参与该项目?是否会为有关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我们也从媒体上看到了有关报道。我没有听说过中国政府有参与该项目的计划。”洪磊说。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19日也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迄今为止没有参与关于此项目的研究和任何具体合作。
那么,所谓的“中泰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就此展开一番调查。
消息来源引发质疑
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消息最早由中国台湾《中时电子报》在18日报道,之后被大陆媒体纷纷转载,迅速形成网络热点。《中时电子报》的报道称,“中泰两国在广州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让这项延宕10年的世纪大工程向正式开工跨出一大步”。
然而,《中时电子报》援引的消息源竟然是宁波海事局官方微博15日发布的一条消息。对此,一些网友质疑,这一重要消息为何由宁波海事局通过微博发布。
记者19日上午在宁波海事局官微上并没有找到这条微博,随后联系到宁波海事局负责官微运营的一名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说,官微确实曾经发过这一消息,但事后感觉内容敏感,所以删除了。此外,宁波海事局并不是消息的直接来源,而是转载了《南方日报》的报道。
签字现场无官方人士
经过一番搜索,记者在《南方日报》网站上找到了14日一篇题为《泰国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在穗签署》的稿件。
稿件说:“日前,泰国克拉运河研究和投资合作洽谈会在广州举行,会上签署了泰国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据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开凿修建克拉运河不仅将惠及广东、福建、上海、江浙等沿海地带,更有助于中国加强与东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各国的贸易往来,助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据泰方有关负责人介绍,项目将为泰国民众创造可观的就业机会。”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签署备忘录的双方应该是“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所谓的“泰方”。
而泰媒19日关于克拉运河的报道,并非泰国官方消息源,而是转引台湾媒体报道。
记者联系到一名当时在签字现场的人士。这名人士说,当时会议现场没有官方人士出席,有名为“泰国运河国家委员会”的泰方出席。
这名人士结合自己在现场的观察判断:“这个合作就是一个非常前期的东西,没有实际开工,也没有内容。”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名姓林的负责人拒绝回答记者一切问题,包括泰方具体情况,甚至企业任何具体信息,统统以“不好意思、不清楚”搪塞。
记者在广东工商局官网上查询“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结果显示:字号“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省范围内暂未被使用。
针对被传得沸沸扬扬的“中泰两国在广州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的消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19日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迄今为止没有参与关于此项目的研究和任何具体合作。
中国驻泰大使馆回应说,注意到了关于克拉地峡的消息,据中国驻泰使馆了解,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迄今为止,没有参与此项目的研究和任何具体合作,也未就此问题发表过任何立场。
泰国驻华投资促进委员会公使衔参赞吴永泉对记者表示,并不知悉此事,投资促进委员会并未涉及这一项目,应该是公司间的行为。另外,泰国驻北京使馆商务处以及驻广州领馆商务处也表示并不知悉此事。
与此同时,泰国大使馆新闻处正式回复记者,经过与泰方沟通并核实信息,使馆方面认为,这项协议签署双方是民间组织,并非现任政府官员,他们应该是在研究这项合作的可行性。
有专家表示,近年来,有关克拉运河项目的说法曾多次传出,但迄今为止,这个所谓的项目均是“子虚乌有”。本组稿件据新华社、《新京报》、新华国际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