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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桥是路,更是精神的纽带
楼主: 胡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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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是路,更是精神的纽带 [复制链接]

121
发表于 2015-4-13 11:48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5-4-13 11:21
大嘴,小锦瑟你不熟悉,她这篇写得真心不错,你咋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这次叶子老师蛮有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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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5-4-13 11:52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5-4-13 11:48
这次叶子老师蛮有眼光。


我告诉他你还在学习阶段,让他评到你这篇时以鼓励为主,没成想他会错意了,尽挑毛病。不过,这也是另一种鼓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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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15-4-13 11:54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5-4-13 11:52
我告诉他你还在学习阶段,让他评到你这篇时以鼓励为主,没成想他会错意了,尽挑毛病。不过,这也是另一 ...

介么一说,俺就听惭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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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15-4-13 12:00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5-4-13 11:54
介么一说,俺就听惭愧的了。

跟你说句实话,大嘴私下跟我说起过你,意思就一句话:这个孩子品性好,有底子,值得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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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15-4-13 12:03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5-4-13 12:00
跟你说句实话,大嘴私下跟我说起过你,意思就一句话:这个孩子品性好,有底子,值得培养!

呜哇,真的么?高兴惨老,一高兴俺把眼面前一斤多樱桃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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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5-4-13 12:04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5-4-13 12:00
跟你说句实话,大嘴私下跟我说起过你,意思就一句话:这个孩子品性好,有底子,值得培养!

叶子老师,咱不灌水了,人胡老师好好一个帖子,被咱弄成水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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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15-4-13 12:10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5-4-13 12:03
呜哇,真的么?高兴惨老,一高兴俺把眼面前一斤多樱桃吃完了。

我能看到你的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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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15-4-13 12:11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5-4-13 12:04
叶子老师,咱不灌水了,人胡老师好好一个帖子,被咱弄成水贴了。

我支持你跟他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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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15-4-14 21:57 |只看该作者
这大嘴胡咧咧倒也有些功底,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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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15-4-15 10:50 |只看该作者
我回来了。
这么快就回来,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在昆明照顾孙子是一桩折磨人的事,现在的孩子在生活上的低能让我很愤怒,牛高马大的一个人,反而要让我们俩个老人像奴朴一样的端茶倒水,在我们那一代,这个年纪已经可以为家庭分担很多责任了。以我的脾气,再呆下去只会跟孙子反目,这样反而失去了留在昆明的意义。跟老伴商量后,我先行一步离开昆明是明智的选择。另一个原因是,叶子居然爽约,他告诉我他压根就没有要帮我续评的意思。他这是在陷我于不义啊。那么,我只能靠自己了。一个人可以没有能力,但绝对不能没有善始善终的责任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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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15-4-15 11:16 |只看该作者
三棵树! 发表于 2015-4-14 21:57
这大嘴胡咧咧倒也有些功底,支持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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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15-4-15 11:4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5 11:42 编辑

那是一座干净整洁的农家小院,坐落在村子的最东边。朱红的院门敞开着,门口的垂柳随风轻扬,几只觅食的鸡悠闲地走来走去,小屋顶上,炊烟在暮霭中缓缓升起,如此静谧,如此安逸。
        我知道,我只要走过去,轻轻敲响那扇朱红的大门,她就会从里面走出来。三十年的时光,很长很长,长到我的头发都已经花白,长到,我已经无意去遮掩岁月的沧桑。我只是想看看她,看看三十年前那张年轻亲爱的面孔,看看我们曾经的痴情爱恋穿越时空的模样。不知她看到我,眼里会闪现怎样的惊喜?或者,没有惊喜,而是岁月沉淀过后,安然的脸。
        可是,夕阳一点点下沉,暮色渐浓,小院的轮廓渐变模糊,我依然没有挪动半步。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在暮色中关上大门,一切都归于沉寂,我于深重的暮色中端坐在小山坡上,宛若石雕。
    我想,我也许不会去敲那扇门了。
      
        年轻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那时候我多年轻啊,不仅年轻,而且功成名就,意气风发。
        当然,父亲曾经对我的背叛暴跳如雷,他希望我能继承他的事业,可是我对家族产业不感兴趣。不过我妥协的条件让他不容拒绝:我同意与李家联姻,以拓展他的事业——虽然我并不爱李家那木讷的小女儿。爱情只不过是生活的点缀罢了,我自有我自己的梦想和追求。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爱上一个女人,爱得死心塌地。
        那天,在上海刚拍完一场戏,我和杨子走进一间酒吧想放松一下。
        酒吧里灯光柔和,乐声悠扬,正是我想要的。我和杨子喝着大香槟,低声聊着拍片时的各种花絮,非常愉快。
        故事的开始总是那么俗不可耐,我们却避无可避。当一个女人一头撞进我怀里的时候,我本能地抓住了她身后追过来的那个男人的手腕。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无意中帮了怀里这个女人一下,我无意再有进一步交往。可是当这个女人抬起头,眼睛忽然亮了起来:阿邦,你是阿邦……
        故事于是就顺理成章起来。她叫童童,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在我们坐下来一起喝酒的当口,我听着童童喋喋不休的唠叨。她记得我拍的每一部戏,并对我的每一个角色都有说不完的话。这是一种很奇特的体验,我们在一起一个小时所说的话,比我跟妻子在一起一年说的话都多。我有时候也会跟她谈起我拍过的戏,她总是平平淡淡地说:拍戏嘛,又不是真的。可是我,是真的对每一个角色都注入了感情的,就好像是我自己的一部分。戏里戏外,有时候我自己都分不清了。

        其实我是抗拒这段感情的。我抗拒所有的婚外感情——虽然我婚内也并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因为我必须要有一个和美的家庭,我的公众形象需要我这么做,我的父母也需要我这么做,所以我必须微笑着和妻子一起出席各种公共场合,做一个模范丈夫。
        我努力抗拒了一年。这一年里,我对童童的所有来信不看,不回。我想,时间可以让我们淡忘一切,包括那几天的柔情缱绻。
        可是,一年后童童真的不再写信,我的思念忽然如野草一般疯长起来。童童怎么了?生病了?出事了?嫁人了?我无法忍受童童忽然在我的生活里消失,在又一个无法安睡的夜晚过去之后,我迫不及待地赶往上海。
        冲进那间酒吧,童童正在聚精会神地调一杯酒,半天才抬起头来。四目相对,时间凝固了,也许十秒钟,也许一辈子。然后,童童粗哑地问:先生,想要杯什么酒?

        我无法自拔。我不断地从各个拍片现场赶往上海。我说,童童,等我,我一定会娶你。
        还没等我想到跟妻子离婚的办法,各种风言风语已经传到了父母和妻子的耳朵里,压力纷至沓来。
        我无法抗拒整个家族,也无法抗拒爱情。在童童那里,我越来越沉默,越来越焦虑,而童童,越来越温柔,童童说,阿邦,我不想看到你为难。

        最后一次去童童那里,童童亲手做了几个菜,又亲手调了酒。童童说,今天我们上山去玩吧,放松一下。
        小昆山游人不多,我们在山间小路上尽情奔跑尽情欢笑,仿佛回到了童年,暂时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忧愁。真希望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成为永恒。
       下山途中,童童跑的很快,在前面喊着:阿邦,阿邦来追我啊……
        我眼看着童童突然脚下一滑,摔到了,顺着山路向下滚去。
        我怕极了。守在童童身边,心像要掏空了一样,我不能没有童童啊。
        看到童童终于醒过来,我惊喜交加。我紧紧拉着童童的手,我说童童,童童你终于醒了。可是童童茫然地看着我,半天才问:你是谁?
      
        我守了两天,可是童童根本不让我近前。童童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了,医生确诊,童童已经部分失忆。两天后,我不得不离开了上海。
        一个月后,我再次来到上海,那件酒吧已经人去屋空。

        遇到杨子是个很偶然的事情。退隐多年,我们都不再是公众人物。我们坐在小酒馆里,就着淡酒和几盘小菜,细数从前。
        杨子说,阿邦,你原本可以再演几年,风头正盛呢,你就急流勇退了。
        是啊,我说。累了,自从童童失忆,我就再没有了她的消息,我找了她很多年,真的累了。
        失忆?你说童童失忆了?
        杨子一脸震惊的表情,令我惊奇,我问:难道不是吗?
        杨子沉思良久,说,当然不是,童童根本没有失忆,我们现在还偶有联系,说起从前的事情,她还津津乐道呢。

        我想起童童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不能幸福相守,我会给分手一个理由。      
        原来……原来如此。
      
       爱情有很多理由,更有很多借口。正因为这样,这篇小文讲述的故事仅能让我们伤怀,却不能让我们动容。
       不够爱和不能爱是两个容易模糊的概念,前者往往喜欢拿后者作借口打掩护。
       没有什么不能爱的,只有前怕狼后怕虎的伪情感。文中的男主人,一方面要听从父母之命,一方面又要维护自己的公众形像,所以在遇到自己心仪的人时才显得如此的进退两难。诚然,站在男主人这一面,也许他认为自己已经很努力很勇敢了,但是,童童既然能以假装失忆的方式来了却这段感情,说明她对男主人的态度是感到失望的。
        文章的叙事、结构和语言都显示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就文章的振憾性和深度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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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15-4-15 12: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5 12:17 编辑

——有一座桥,横在空中,我们其间穿梭。
       深秋行深,走入这个不算太冷的冬天,总让人感觉宁静、缠绵、安稳。这是绵雨的冬。这是暖阳的冬。还是短冬,像小兔子尾巴一样羞涩。或许是麻雀的冬,两个人的冬,就这样叽叽喳喳地闹。


       大约是春天就不远了吧,那些小虫子爬个不停,挠得心痒痒的。直到男人说忍不住要爱了,她说那你得娶我。“刺啦啦”仿佛电视机里的断片,黑白的小圆点跃跳动不止。他和她都再明白不过。不可能,就是不可能。他恼火她的提示。


       若是过了年,春天就逼近了。湿润的空气,让他们有些躁动。很多争吵,都是没来由的。她说,有太多别的女人关注你。男人委屈,也不耐烦:那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关注她们。她说:那就是有咯?他问:女人都喜欢下套子,比如先救谁的故事。她说:你怎么知道女人都这样?你有很多女人?他叹口气,认定她实在是个不讲理、磨人的小妖精。他岔开话题,说:要过年了。她就说跟我回家吧。他笑着说,好像你爸爸有枪的。她也嬉笑,是啊是啊。他说那你是想谋杀我。她顿了一顿:你已经谋杀我了。至此,男人和女人都知道,没什么可说的了。


       她无力抗拒,关于爱情便是如此。
       男人有家室,还有个可爱的女儿。这些她都知道。她貌美如花,独身,事业小成,被众多优质男争着捧着。可她却义无反顾地去找他,仿佛他是块磁铁。试探、闪躲、欲拒还迎。她知道这男人是危险的动物。她告诉他,只能做自己的狼。男人同意。她告诉他,做一头狼,必须忍受孤独,否则就是一只貉。她感觉他在电话里一秒钟的停顿。直到他轻声说:可以。女人满心欢喜,将手机贴在胸口,仿佛抱住了男人。


       他无力抗拒,这个世界也无力抗拒。
       手中的电话被攥得温热,熟悉的号码,总在刚刚开始,便被掐断。他放下,拿起,又放下,又拾起。最后叹了气,将手机扔出去,在沙发上打了个滚,卡在坐垫间。他恍然,那是一座不该有的桥,是独木桥,经不起风雨飘摇。


       走着,走着,俩人就走丢了。不知道究竟谁丢了谁,也许是迷路,也许是失联,也许吧,也许。


       每一次温暖开始,都被这样的谈话谋杀。冬仍旧是冬,不会改变原本的面目。


       冬天尾巴特别冷,但冷得有些混沌,雾霾横行,让整个冬天蛰伏在屋子里。特别是那些悬浮在空中的微粒,粒径分明。这些尘埃,或许是肮脏的,挥之不去。


       忽然地崩塌发生在年前。女人告诉男人,她去相亲了。他脱口而出,这正是我希望的。女人疼得吸了口气,不再说话,只是发来相亲的照片。照片中男子是俊朗的,也很干净,与女人极相配。他微笑着,吐出一口气,心想:是了,该是分开的时候了。男人确实这么想,没有一丝难受。只是他不曾想,有些疼痛看不见摸不着,却如空气一般被需要。


       桥断了,日子如尘埃。这个冬天的尾巴,男人手机不再响起女人的专属铃声。他有时拿起它,觉得它似乎坏了。可在心底里,他知道,自己将女人的号码囚禁了。他担心一放出来,心魔也跟着出来,撕咬他,吞噬他。女人看着手机,QQ头像一直黑着,方才醒悟:这个黑色的小匣子,不过是联通两人唯一的桥。


       年像一头小兽,忽然闯来,春天跟着就烂漫。女人开始打扮自己,清纯的、妖艳的、富贵的,怎么美怎么打扮。女人开始旅游,开过的油菜花,炫目的桃花园,温柔了的海,哪里美往哪里去。帅哥靓女一起的日子回来了,女人一点也不陌生,在嬉闹间,收放自如。


       春润水肥,夜若暖衾。女人K歌回来,余烬未泯。拿起手机,QQ里一大堆跳跃着、闪烁着的头像,她一眼看见灰暗如初见的他。她发现他一直关注自己,欢喜莫名。情爱,确如空气,无处不在。


       她的手搭上黑色而奇妙的匣子,铃声悠长,拱桥的弧度。


       他听见铃声,吓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放出了她?他被自己吓着了,伸手要掐断它。


       也许过去了就过去了。铃声的结尾,她这么想。然而,听筒中传来慵懒的声音:喂,年过的好吧,相亲成功了吧。


       她的眼泪就要下来。她想架一座桥,可话语的开端便无可避免地落入将被谋杀的窠臼。


       她在想,是你毁了这座桥。
       他在想,有了这座桥头堡,你会走过来么?


       桥上有风,层叠着的风,交错着的风,卷曲着的风,穿梭着的风,眼睛里的风,心底里的风。


       审判日。有风即有景。


       这篇小说的局限性在于,情感麻木的一部分人读起来会觉得不知所云。
       这篇小说的成功之处在于,情感敏锐的人读后会眼前一亮。
       爱情的全部意义就在于过程。婚姻只是爱情的结果,比如你上小学,六年后毕业是没有悬念的结果。最精彩的在于学习期间的点点滴滴,老师奖给的一朵小红花、没完成作业的一次罚站、跟同学的一次争执甚至大打出手。
       此文讲述的是一段三角恋的故事,说是故事都是不太准确的,因为它只不过是一个情感片段。男女主角都对这段情感的结果不抱任何希望,事实上,既便是这种游戏的态度,它依然让双方伤痕累累。我欣赏的正是作者跳出了常规的就事论事,选取了情感中若即若离的一个点,写出了当事人欲罢还休的矛盾心理。
      结尾是我特别喜欢的,它甚至给出了一个充满哲思的提示,用一个直白的例子来诠释就是,爱情是一条河,不管你抱什么样的态度,在里面终生养雨也好,浅尝辄止的游一个泳也罢,只要你下去了,它必然湿你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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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15-4-15 12: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5 12:46 编辑

初春季节,天气渐暖,杏树上缀满了暗红色的花蕾,密密的,在枝枝叉叉上拥挤着、等待着。
    周日,明搭乘去乡村的公交车回家看望父母亲。那一年,他二十岁,刚毕业的他是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虽满脸孩子气,却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志向满怀。
    那一天是乡村的大集,在农村,每逢大集,农民们会家自己产的土特产拿到集市要吆喝叫卖,换几个过日子的零花钱,也有居家的主妇会到集市上挑选过日子用的零东码西,集市向来是十里八村最热闹的聚集地。特别是这初春的集市,因为春耕备产,农户们要选购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所以更是人来人往,夹杂着商家七高八低的叫卖声和农民们的吆喝声,很是热闹。
    明正在挑选东西买给家里,忽然感觉一名男子象一阵风一样,“呼”的一声从身边窜了过去,正在诧异间,后来传来了了一个妇女声嘶力竭的叫喊声:“快抓住他,他偷了我的——钱,快抓——小偷!”“他偷了——我的钱,快——抓住他,抓小偷啊!”后边追赶的中年妇女早已气喘吁吁,但奔路的步伐却越来越快,脸上充满了焦急。
    容不得多想,明扔下手中的东西,起身追了过去。小偷很敏捷,在所有人的怔楞中他已经挤过人群,奔着集市后山坡上的小路飞奔过去。
明和几个赶集的农民奋力追赶。小偷年轻力壮,奔跑如飞,眼见他在人们的呼喊声中越跑越远,渐渐离开人们的视线,这下可把明给急坏了,忽然发现路旁停着一辆自行车,他顾不上多说,夺过车子一路紧蹬,眨眼功夫就追到了小偷的身后。
     明大喝一声“站住”,小偷回头一看,自己已经穷途末路,再也无法逃离,竟然转过身直奔明而来,这时候的明已经脱离一起追赶的人们几百米远,“他要干什么?”,明分明看见小偷的脸上有了一种鱼死网破的悲壮,手伸进了衣袋里,明有点紧张了,“他手中握的是不是刀啊?如果他真的动刀子,我该怎么办?”只是一瞬间的迟疑,明扔下车子,顺手操起路旁的一块石头,迎着小偷走上前去,此时的明热血沸腾,准备与小偷展开一场生死搏斗了……
却不料,小偷就来到明面前,从衣袋中掏出却是是一小叠钱,他抓住明的手,哀求道:“兄弟我把钱还给你,你就放我一马吧,求求你了!”明暗暗地松了一口气,接过钱来,但还是保持了十分的警惕……
   僵持中,追赶的人们陆续赶到了,大家岔岔不平,七嘴八舌的责骂小偷,一位壮实的大哥黑着脸,冲动的拽过小偷的衣领就要要动手:“看你再做这些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跑啊,有本事你跑啊,再跑我打断你的腿!”小偷一脸的沮丧,不住的哀求着“大哥,我不跑了,钱还你们了,放我一马吧,我再也不敢了。”
    丢钱的中年妇女接过明递过去的钱,认真的点了点,四十二元,一分没少,她嘟嘟囔囔地骂了几句便没有再说什么。接下来,大家的目光都落在今天的功臣——明的身上。明知道,在当时这个小偷的行为还构不成盗窃罪,本想把他送派出所,但看到小偷一脸悔改、颓丧的样子,明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他语重心常的劝诫了小偷几句,就让小偷离去了。围观的人们渐渐散了,明呆呆地望着小偷远去的背影,心情却是复杂的,小偷以后的路会怎样的?就这么放他走了,到底是对还是错?这样做到底是宽容还是纵容?
    之后的日子很平淡,明回到了单位继续努力工作,几年后他成了检察官,当年捉贼的经历和那个被自己放走的贼也已渐渐淡出他的记忆。   
多年以后的又一个春天,明下乡检查,中午在集市旁的一个小饭馆里就餐,低头吃饭的时候,明总是隐隐的感觉有一丝关注的目光总是在注视着自己,明很好奇,是遇到了熟人吗?明凭着感觉,捕捉着那目光,四目相对时,明发现,那关注的目光竟来自于明十几年前亲手抓到的“小偷”, 明顿生几分尴尬,倒是“小偷”主动上前热情的与明打了招呼。   
   怎么会在此地重逢?当年的“小偷”是不是已经改过,还是依旧做着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带着满腹的疑问,明与“小偷”开始了攀谈,原来此时的“小偷”已是这家小饭馆的老板,凭借着自己多年来的苦心经营,现在的小饭馆生意兴隆,在远近十里八乡已经小有名气了。
    回想起当年的事,“小偷”并不避讳,当着他妻子的面说出来了自己当时做的蠢事:那时他妻子生重病,住院治疗,那些年特别困难,家里仅有的积蓄都给妻子治病了,正好那两天医院催着他续交住院费,如果不续费,就要暂停给妻子的治疗了。当时的他焦头烂额,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再拿出钱来续交住院费了。他在集市上已经闲逛了许久了,当看到那个妇女掏出的钱时,他就见钱起意了,冲动之下夺过妇女的钱就跑。
他说,他在抢过钱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可是在人们的呼喊与追赶中,他却不得不夺路而逃。明和乡亲们奋不顾身的追赶,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可耻,他很感谢当时明和乡亲们的宽厚,让他有在悔恨与耻辱中,可以有反思与改过的机会……
    那天他回家去想了整整一个晚上,那种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的滋味,让他感觉只有走正路,靠自己的双手赚来的钱才最踏实。于是,在妻子病愈之后,他向别人借钱盘下了这家小饭馆,夫妻两个人凭借踏踏实实的干劲、童叟无欺的诚信,将小店经营得红红火火,现在小日子过的挺殷实,他说踏踏实实挣钱的生活真好。
    他走到席间敬了明一杯酒,明接过一饮而尽,一股自豪感从心中涌起……
    窗外,一树一树的杏花,白中透着粉红,在风中摇曳,吸引来蜜蜂和蝴蝶有花间翩翩起舞,哦,春天来了,它是如此美丽……
   
    从文字表达上来看,作者应该是个初学者。
     世界是公平的,有失必有得。这样的素材,一般的老手是不愿涉及了,因为他们以为这样的故事太平淡太过时了。只有初学者,内心深处的那一抹纯净还保留得十分完整,在他们的心里,把宣扬美好看成是文学最重要的责任之一,这样的写作者,因为他们还不懂得很多写作技巧,所以惟有一腔真诚。这是这个时代缺乏的创作态度,所以我要向作者表示一下感谢!
     此文的语言稍嫌罗嗦,但坚持多看多写,不用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就会得到改变的。
     就扣题而言,这一篇比大多数参赛作品都扣题更紧密、更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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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15-4-15 13: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5 13:25 编辑

危桥之女同事


      新搬来的女同事姓韩,张培新叫她小韩。


      形势所迫,原来一个人的办公室,现在挤了两人。和小韩同处一室,张培新总感觉别扭。文件再也不好意思随意堆放,再不敢将光了脚的腿翘上办公桌。某种意义上,女同事是一种约束。张培新自己就学规矩了。


      慢慢的,面对小韩,张培新除了对这样的办公形式开始习惯,对自己的一些些约束也有了微妙的变化。虽然自己也毛病多多,但逃无可逃躲无可躲的无奈始终纠缠着张培新。


      小韩打扮入时穿着光鲜,张培新却总感觉小韩比自己还要邋遢。她的最大爱好,吃和吸鼻子。边听着震天响的音乐边吃,嘴巴叭叭作响,偶尔抬头问张培新:张主任,吃吗?张培新一想到那吸溜鼻涕的声音,就赶紧摇头摆手:不吃不吃,迅速做出忙自己工作的架势。更让张培新难过的是,她吃的差不多了,顺手拿起一张报纸,糊在脸上,顺势向下移动到鼻窝处,突突突突几声巨响,震的人头皮发麻,然后随手将那张倒霉的大鼻涕纸扔到纸篓里,漏在脸上的粘液则用手抹干净,双手一搓,了事。从她搬过来,感觉她这鼻涕就没好过。她鼻涕虽多,嗅觉却灵敏,总能于无声无味儿处觉察到其他办公室有关吃物的讯息,噌下子就能窜过去,像安了弹簧的跳跳兔。


      有她电话来的时候,经常整个楼道都能听到她没甚好气色,“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往往是她电话的结束语,挂了电话还不忘说一句“真他妈啰嗦”。偶尔接完电话,再打出去:中午你妈让去她家吃粘粥,你早点回去!啥个?天天B事儿,行了行了,我知道了。


      张培新偶尔也调侃她:小韩,你咋跟谁打电话都没好气?你婆婆对你多好,有啥好吃的都忘不了招呼你,你不会好好说吗?她就会白张培新一眼,说,我打电话咋说话还得你管啊?以后不准听别人打电话。然后张培新就红了脸,一声不再吭。而她却开始和张培新数说她婆婆多一无是处,多好吃懒做,多偏心,多招人烦,肮话连篇的,口沫横飞的,不管张培新听不听,有没有回应,她依然滔滔不绝于耳,每到这时候,张培新或赶紧把话题岔到工作上,或者干脆找借口躲到走廊上溜达一圈。于是,她就翻开抽屉,拿吃的来吃,嘴巴叭叭作响,边吃边吸溜鼻涕。


      她有个胖胖乎乎的大儿子,这让张培新很意外,以前从没听她谈起过。


      那天,她接了个电话就风风火火的出去了,功夫不大,领着个大胖孩儿过来,6、 7岁左右,粉嘟嘟的小脸儿,胖乎乎的小手儿,招人喜爱的样子。好像是感冒了,却有一条清嚏趴在唇上。女同事像是跟张培新说,又像是自言自语:不敢空岗,才领孩子到单位来。


      听见来了小孩儿,别的办公室的同事都过来看。这孩子不等别人进屋,快速冲到门口去关门,对同事伸手就打,抬脚就踢,嘴里不干不净的骂,x,出去出去!外面的人进又进不来,走又不好走,尴尬在那,小韩就在那面带微笑看着,然后喊:锛子过来!锛子过来的时候,就被一张大纸猝不及防地糊到脸上,顺势向下移动到鼻窝处,突突突突几声巨响,震得人头皮发麻,然后随手将那张倒霉的大鼻涕纸扔到纸篓里,漏在脸上的粘液则用手抹干净,双手一搓,了事。孩子就冲她大声喊:破老娘们儿,轻点,疼嗯~!拖着长长的尾音,直看得张培新目瞪口呆、惊异不已。等再有鼻涕的时候,锛子自己擦:顺手拿起一张纸,糊在脸上,顺势向下移动到鼻窝处,突突突突几声巨响,震的人头皮发麻,然后将那张倒霉的大鼻涕纸扔到纸篓里,漏在脸上的粘液则用手抹干净,双手一搓,了事。


      小韩有公事去楼上,要求锛子老老实实留在屋里。没了大人在身边,张培新就假装严厉地盯着这个活驴看,他却乖乖的坐在沙发上,像个小大人:我爸在市委上班。张培新就哦一声,问他:锛子,你爸和你妈谁厉害?锛子说他妈厉害,他爸和奶奶做饭的时候,他妈就洗脸擦脸,有时候会训奶奶。张培新问:那奶奶咋办?他说,奶奶骂不过我妈,骂爸爸,说缺德娶媳妇。张培新就咧嘴笑。


      听见脚步声,张培新假装低头翻资料。锛子见他妈妈进了办公室,再也不是那个坐在沙发上回答问题的乖巧的孩儿了,只见他腾下子跳下地,虎虎生风,活灵活现的,像是要掀了房顶。张培新瞪着眼盯着看,这哪里像感冒了的孩子?!


      张培新对小韩说:小韩,这孩子将来了不得啊。小韩不明就里,问,真的?张培新就说,有你的风采。小韩说,张主任挺会夸人的。张培新看着她,继续说:会撒泼会骂人的,你传授的啊?张培新看她要变脸,拿起手机快步逃出办公室,回头呲牙一笑,将门轻轻带上。


      隐约听见锛子问:他笑啥?小韩说,王八犊子,他他妈傻!说得简短有力。


      张培新听得真切,张培新就想,到底谁他妈傻呢?


      文字简洁生动,人物描写活灵活现,人物形像跃然纸上。
      作者把人物关系限定在一个很小的层面——办公室。这样的设定 其实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对人物太熟悉而不容易找到落笔点是一个因素;同事的好或坏因为习以为常而不容易激发作者的创作热情又是另一个因素。 但是从作者的行文来看,这些都不是问题。
      作者的切入点很巧妙,从同事的不良生活习惯入手,由此既彼,通过几个侧面, 把人物 的工作、家庭 、生活 及习惯一一展示无遗。至此,一个让人讨厌的人物形像就栩栩如生的被塑造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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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15-4-15 14:0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5 14:10 编辑

阿霞是农家小院饭店的一个服务员。小巧玲珑的一个女孩,模样清秀,说话带笑。因为她的服务态度好,我和妻子很喜欢光顾这家小店。
还有,就是这家的鱼做得地道。厨师先把活鱼宰杀,剖成两半,架到炉子上烤得两面焦,然后把熟鱼片放到不锈钢大托盘里,浇上滚沸的辣汤汁。
     阿霞小心翼翼的把托盘端到餐桌上,给我们点上酒精。等托盘底下酒精徐徐燃烧起来,阿霞再去拿一些我们喜欢吃的小蔬菜。把蔬菜放进托盘里,不一会,托盘里就“咕嘟咕嘟”响起来了。这种吃法,就是当今相当流行的鱼火锅。我和妻子都爱吃这一口。
许多个冬日的黄昏,我们都是踏着落日的余晖来到这里,吃好喝好,打着饱嗝,踩着祥和的夜色散步回家。

       我们来这里就餐,其实还可以欣赏到优美的景致。 这里有几眼名泉,黑夜白天地流个不停。泉眼汇成了涓涓细流,形成了一条永不枯竭的小河。
       我们进农家小院,先要踏过一座河桥,这座如弯月一般的小桥有说不出的风韵,它的存在让这条古老的街巷如诗如画。妻子总是用抒情的声调赞美着这里的一切。她说:“小桥流水人家,这就是古人说的小桥流水人家啊!”
      有一次,我和妻子刚刚踏上小桥,便看见阿霞提着一桶水从店门口出来。看见我们,阿霞笑着打个招呼。
妻子问:“阿霞,你干什么去?”

      阿霞说:“倒垃圾水,老板怕堵了下水道,让倒在沟里!”阿霞一边说一边“呼啦”一下把桶里的垃圾水倒进了小河。一股难闻的鱼腥味迅速扩散,清澈的小河顿时泛起里了鱼鳞、鱼皮、鱼杂碎……

       妻子惊讶地站在小桥上,说不出话来。
阿霞也没在意,倒完水就返回店里。妻子是个倔脾气,她走进店里没心思点菜,直接找到老板,诘问道:“你们的垃圾水,怎么可以污染河流?你们怎么忍心污染这么美丽的河流?”
   老板忙着道歉,一边喊来阿霞,训斥她:“你怎么可以往沟里倒垃圾水,我们不是有下水道吗?赶紧给客人道歉 。”
    阿霞脸红红的,低声对着妻子说:“对不起,我以后不倒了!”
    妻子看着阿霞,叹口气。
    因为这件事,我和妻子再也没去过那家农家小院就餐。
    此事过了不久,我和妻子到另一家餐厅就餐,上菜的服务员却是阿霞。
    还没等我们开口,阿霞就解释说:“那个农家小院的老板把我开除了,她让我等客人散尽了,再去倒垃圾水,我坚决不同意,因为我跟你们说过,我以后不倒了。”
     
     写环保意识的文章,这是本次赛事的第一篇。
     阿霞的环保意识并不是主动的,是受我们夫妻的影响促成的,但阿霞对承诺的坚守精神是令人感动的。美中不足的是,如果从开启阿霞的环保意识以达到其自觉参与环保的目的来说,小说的表现力是缺乏力度的,因为直到结尾,我们看到的阿霞也只是一个为承诺而环保的女孩,而不是一个为环保而环保的女孩。
     这就是命题比赛的局限性吧,作者为了扣题,模棱两可的选择了这样的结尾,最终把自己的立意完全改变了,不能不让人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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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15-4-15 15: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5 15:35 编辑

桥中间,桥两头
                                                                                            作者:释然

       我在库尔勒开往西安的列车上刚坐下,对面的青年问我要一只香烟。我就奇了怪,我本不那么抽烟了,而且香烟在公文包里,他何以知道我有烟呢?我拿了包芙蓉王,整包放在桌上,青年腼腆地取出一只烟。笑了笑,说,老板是湖南人吧?我说,是啊!
      青年想点烟,看了看我身傍的妇女抱着小孩,于是到过道上去了。与他同座的是位武警,很善意地对我笑,我问,你们一个部队的吧?他说,不是,我们是老乡,一块回家。
      连日的奔波让我有些疲倦,我便闭目养神。思考着有关商业振兴与文学革命的困惑,我找不到中间的那座桥?
      青年回来的时候,一位无赖模样的人,正在挤妇女的座位。两人座,我,妇女,和她的小孩,本来有些挤了。妇女有些受不了,说,你挤着孩子了!无赖说,挤着谁了?火车是你家开的?我想坐哪,就坐哪。无赖凶神恶煞的样子。妇女没法子,小孩却哭了。青年看不下去,对着无赖说,你起来!无赖缈视,说,你少管闲事。青年说,我今天就管了。于是,二人搞了起来。无赖不是青年的对手,二下就被撂倒了。无赖不服,说,你小子等着!逃走了。
      一会儿,他带来了三位手持木棒的痞子。其中为首的光头凶巴巴地问,谁敢打我老弟?一棒子对着青年砸来。青年也不示弱,一打四,终究还是吃不消。武警随及加入了战斗,二打四。那四人,就不是对手了。一阵乱战,那四人灰溜溜地战败而逃。毕竟青年敢打,而武警又有武功。
      平静下来后,我说,小老弟仗义,好人啊!他说,好什么好?我就一个囚犯,刚放出来。我诧异,说,刚出来,就敢打架?他说,没办法,我就这脾气。我又问,你判了几年?他回答,十二年。我说,十二年啊?犯什么案了?他说,抢劫杀人。我哦了一声。青年似乎陷入了回忆,或许有那么一点沧桑,却不见他有太多的后悔。他说,我们五人,抢四个老板,杀了三个,有一个没杀。我说,哪个怎么没杀?青年说,他没有反抗,只是说要钱,你们可以拿去。我说,哦,这是在哪里?他说,在深圳啊。我有些激动,也有些心痛。说,你们干什么事不好,非要抢劫?他说,他们几个老板,赚的也是黑钱,不抢白不抢。我说,那你们也不该杀人。他说,那三人该死,扣工资,心太黑。
      我有些无言与对了。这是当年深圳有名的“1.17抢劫杀人案”,主犯没抓住,其它四人,二个死刑,一个死缓,还有一个既没杀人,也没打人,刚刚成年的,判了十二年。大约就是他了。
      见我不言,青年说,我看你是个好老板。在哪发财啊?若有人欺负你,你找我,我替你摆平。给十万块,要我砍谁,我就砍谁。我说,你还干那事啊?他说,不干了。但是,你除外,我们投缘,你就算我哥,你有事,我帮。我说,那你以后打算干点什么。他说,干什么?还去外面打工啵。先回家陪陪我父母亲吧。他,好象也有心事。
      临下车的时候,我给了青年一张名片,说,你去找这个人,要他帮你安排事。但你必须答应我,好好做点正经事,别歪门邪道了。青年见我认真,他也认真地说,谁都想做事,赚钱,过安宁的好日子。可是,有时是被逼的。我说,别说这些了,你只要好好做事,会有前途的。
      青年深深地向我掬了躬,说,谢大哥!谢老板!
      青年并不知道,当年他没杀,也没打的那个人,其实就是我。
      晚上,在宾馆,我想:这熙熙攘攘的人生啊,一方面为了幸福,而奋斗进取;一方面为了势利,而不惜犯罪。这中间,要么是幸运的桥;要么是不幸的枷锁。

      这篇小说的可读性很强,读完之后能让作者陷入沉思。
      我几乎可以断言,如果把这篇小说拿出来讨论,会引出各种话题,其中一个可能出现的争议就是“不真实”,因为当年的受害者在火车上与刚刚刑满释放的施害者相遇之后,仅凭一个仗仪助人的行为,遇害者就完全原谅并决定帮助对方解决工作问题,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我对这篇小说的欣赏刚好是由于作者这样安排了,我非但不会有任何一丝关于故事不真实的疑问,反而认为感动我的正是由于它的真实性和艺术性结合得太天衣无缝了。对于一篇小说来讲,新、奇、险是值得追求的效果,在追求的过程中力求真实可信且能表现出人性中一些本真的品质更加难能可贵。这篇小说对人物性格的刻划是相当冒险的,因为它依然有可能被陷入不可信的境地。事实上,有经验的读者对这种险中取胜的情节安排会感到这是一场充满刺激的极妙阅读体验。不打不相识的好汉情怀历来都受人质疑,但在生活中却也是屡见不鲜的。
    青年的品质在行文中已经得到最可靠的肯定了,抽烟时,能尊重身边的妇女儿童;面对歹徒敢于挺身而出;对自己的不堪历史敢于正确面对且毫不隐瞒,这样的人往往具有最可靠的一面。作为走南闯北的商场老板“我”,能在瞬间完全消解对青年过去的无知所犯下的错误,重新树立对他自律、勇敢、坦诚的新印像也是完全可能的。
     有一点我必须提一下,这篇小说看似简单,但它的丰满程度因为表现手法的过于镇定自如而几乎没有显露出任何痕迹,这是让我惊讶的地方之一。比如,青年跟无赖的对比,前者是曾经失去自由身的人,但他有可能在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身上的烙印而被人歧视;后者是生活在阳光下的,他们干干净净的历史和随时可能变现的魔性却可能让他们的生活一帆风顺,这一对比讽刺的是生活中我们实在无力改变的一个很矛盾的现像。另一点,作者还不动身色的流露出了自己的担忧,那就是青年的某些言语,它透露出了一个监狱对其改造不力的信息,这是对社会现实的一种警示,同时也让读者为青年的前途莫名其妙的心怀担忧。能让读者的感情跟着作品人物行走的小说,我不能不说他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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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15-4-15 18:09 |只看该作者
大嘴终于回来了,兄弟我那篇还没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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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15-4-15 19:46 |只看该作者
粒子 发表于 2015-4-15 18:09
大嘴终于回来了,兄弟我那篇还没评呢?

如果你已经写完了,我现在就转回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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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15-4-15 20:00 |只看该作者
粒子 发表于 2015-4-15 18:09
大嘴终于回来了,兄弟我那篇还没评呢?

我刚刚去看了,还是没写完啊。现有的两个部分,挺凌乱的,也没法作系统的评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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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15-4-15 20:2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5 20:27 编辑

胜利街上有两档凉茶铺,街东头的是福记凉茶,街西头的叫兰姐凉茶。

     福记的档主福婶是个善心人。自丈夫土福因伤意外受伤瘫痪后,她在家门口开了一档凉茶铺,边照顾丈夫边赚些家用。福婶卖菊花茶、罗汉果茶,也卖那种很苦的药茶。只是,在档口边上,福婶还另外放置了一个底部直径35厘米的大茶壶,里面装着寻常的茶水,免费供给路过的人。来来去去,不少人都喝过福婶的免费茶,有乞丐、有民工、有清洁大妈、有晨运归来的人们,还有放学路上的孩子。大家都说福婶是个大好人,福婶纯朴地笑着说:也就是顺道多煮了点水的功夫。有的时候,来买凉茶的人顾客没有零钱,福婶也恰好不够钱找兑时,便不收钱也送一杯给顾客。碰上了福叔需要她照料时,她也放心地走开一会儿,顾客自己可以取茶,多半顾客会自觉留下买茶的钱。久而久之,福婶长期义供茶水的善举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报社来采访了她,周末有志愿者里来帮福叔理发,更多的人会绕道来买福记凉茶,只为了帮好人福婶一把。

     在街西头经营凉茶店的兰姐与福婶是老街坊了,最初看到福婶提供免费茶水,兰姐觉得福婶很傻,做的是没有回报的傻事。后来看到福婶的事情被宣扬后,福婶出名了,卖茶的生意也好了,兰姐心里很不舒服,渐渐地这不舒服就成了严重的嫉妒。这天,兰姐打街东头走过时,正好看到福婶在往大茶壶里添加茶水,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兰姐脑海里冒了出来:一定要毁掉福婶的好名声。

     当天下午,兰姐买回一盒片剂泻药,细细磨成粉。第二天上午,兰姐来找福婶说家常话,聊了一会后,太阳出来了,福婶说她得去晾衣服了,兰姐说她还得空,可以帮福婶照看一下凉茶的买卖,福婶谢了一句就进里屋去了。兰姐一转身,就想逮着一个来往人少的时机把药粉倒进茶壶里,但兰姐也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心里有点慌,总觉得只要她一揭开那个壶盖,就有目光在盯着她的手,正在犹豫之时,来了一个取免费茶水的游方和尚,和尚装了茶水后,双手合十说了一句:阿弥陀佛,好人有好报。兰姐突然觉得腿软,打了一个激灵:来喝茶的人与我前世无冤,今世无仇,我怎么能应为嫉妒福婶而害了这些无辜的人呢?我不能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会遭报应的。于是,待福婶出来后,兰姐急匆匆地道别了。

     中午,兰姐读小学四年级儿子小松放学回家了,脸蛋晒得红扑扑的,额头上都是汗。兰姐赶紧给他擦汗,又叫他喝水。小松说:“妈,我现在不渴。上午课间时,我的水杯被同学碰倒了,水没了。放学的时候我很口渴,刚才经过福大妈的茶店时,我就喝了一大杯免费茶,现在不渴了。”兰姐听了儿子的话,脸色一下白了,浑身发抖。如果早上她没有及时觉醒,真的把药下到茶壶里,那儿子也喝到带药的茶水,等于是她亲手害了自己的孩子!这时,兰姐想起了游方和尚的话:好人有好报……

     从此以后,兰姐凉茶店的外面也多了一个免费供饮的大茶壶。
     
     这是一篇充满佛教色彩的小说,正如作者跟读者互动时透露的一样,作者要表达的是一种因果相报的佛教观点。基于这样一个目的,整篇文章在情节安排上都充满了巧合。当然,这是初写小说的人容易犯的一个小毛病,要么一点都不知道怎样让文字更加文学化,要么过分追求表达的技巧,让作品处处显现着过度雕刻的痕迹。这篇小说属于后者,太刻意了,在主题已经十分明确的基础上,如果能让故事情节更加自然和随意一些,可能会更具感染力。
     当然,如果作者真的是第一次写小说,能写到这个水平,用佛家的话来说那就是:有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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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2015-4-15 20:50 |只看该作者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4-15 20:24
胜利街上有两档凉茶铺,街东头的是福记凉茶,街西头的叫兰姐凉茶。

     福记的档主福婶是个善心人。自 ...

谢谢胡老师!
您的评价非常客观、精准。
我向来不擅长虚构,所以从不写小说。
因为要感谢散版几位版主对我的支持,不得已勉力凑了这样一篇,以表投桃报李之意。
谢谢老师的“慧根”之说。
祝您阖家幸福!健康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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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2015-4-15 21:0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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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春时节,夜晚依旧寒凉。穆菲一如既往地坐卧室电脑显示屏前,等着一个Q友上线。
       好生奇怪,她要等的那主儿今晚一直没来。忙啥呢?又陪他那帮兄弟喝酒去了?或是又被他父母叫去尽孝了?还是被他屋里那位给黏住了上不来?穆菲心里七七八八胡乱琢磨。
  老公一如既往地玩他的网游,此刻正全神贯注地盯着书房那台电脑显示器。
  穆菲觉得,她家里这主儿,每天除去上上班,回家弄弄鱼,平日不看书不看报,单只热衷网游,在家和穆菲总是各玩各,实在是个了无趣味的人。


        2

  十点已过,穆菲一直等不来那人上线。忽然想起手机,手机上会不会有短信呢?穆菲就去找。电脑桌上一目了然。卧室里其他地方也没看见。包里?穆菲又去客厅翻她的随身包包,还是没有。
  下班到家后,自己从包里取出手机没呢?穆菲这会也记不清了。然后客厅餐厅到处找,她开始纳闷了。平日放手机的地儿都找遍了,破手机去哪儿了?
       该不会落学校了吧?穆菲心里开始打鼓。
       转念一想,觉得自己又不是那种不小心的人。她开始有点怀疑那边坐着的那个家伙了,是不是被他发现了啥蛛丝马迹,故意捉弄她?
  喂,鱼儿他爸,看见我手机没?穆菲盯住她老公作若无其事地问。
  没呀,手机不见了?老公头也没抬。
      诶嘛,好怪哟。不晓得破手机跑哪去了。
      自个再找找呗。老公继续死盯着他眼面前那场虚拟的战争。
  穆菲想,这家伙该不会真发现了啥情况吧。然后又去厨房卫生间劈理乓郎一气儿翻。
  还是没有,穆菲越发地忐忑不安,但感觉鱼儿爸和平日也没啥两样。然而这手机到底去哪儿了呢?总不能不翼而飞了吧?若真落学校了,那可真是摊上大事了......


        3

  里面那么多隐私啊,穆菲和那人的微信、短信以及Q上的所有信息全在上面了,而且她的手机是没设密码的。同事捡到了,会发现一切;上司捡到了更能挖出一切玄机;这将让她在同事们面前如何为人?
  想到这儿,穆菲感觉浑身发冷,身体开始变得绵软无力,整颗心也悬到了嗓子眼,连三魂六魄也仿佛游出了体外。
  这该如何是好?穆菲又去找鱼儿爸的手机来拨通了自己的号。然后开始焦灼地等待...
       “寒江雪,可怜白屋佳人春华换银蝶。这一切,只因为你的离别。寒江雪 映出孤独的离别,这一夜寒风冷落无明月,谁来解,此时心中的情结...”     这熟悉的声音咋还不响呢,穆菲心里像有只发了疯的小猫在挠抓一般,她不住地祈祷着:快点呀,快点出来呀....
       平日听厌了的闹铃声,这会成了她心中所企盼的最美妙的音乐。
       可是,几间屋子她都听遍了,也没有盼到那熟悉的声音从哪个旮旯里响起。
       鱼儿爸依然沉醉在他的虚拟战争里,全然不知穆菲内心的焦灼。
  穆菲对他吼道,鱼儿爸,你倒是帮我找找呀,我的手机真的不见了。
  嗯?哦,慢慢找吧,花儿妈,还能到哪去,准是放失手了。老公那边懒洋洋地回应着,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显示屏。
      穆菲这会端的是心急如焚了。心里直叹完了,完了,这下真要名誉扫地、颜面无存了。穆菲想着事情一旦败露,鱼儿爸一定不会再有好脾气了。这会陶醉在游戏中的他,谁知道下一刻,将会怎样地爆发。


        4

   穆菲呆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出神,想象着手机被人发现后的各种窘。来自各方面的口水、白眼,一定会将她彻底淹没,甚至还有鱼儿爸的一纸离婚诉求。
  想到这一切,穆菲不寒而栗。强打精神再去找,心里不停地祈祷着:快出来呀,快出来吧,手机你到底去哪了?
       她再一次将沙发、茶几、电视柜、餐桌等等等等每一个但凡能找的地方都重新翻过。甚至她开始倒腾所有柜子的抽屉,平日她是从不把手机放抽屉里的,这会她却将它们抖了个底朝天。
       没有,依然没有,穆菲基本陷入绝望,她再次回到沙发上瘫坐下来。
       咋办?天?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吧?自己的一切就该彻底毁掉了么?想想自己所待的学校还肯要一个疑似小三、声名狼藉的人去为人师表么?还有自己的家人,想想自己的母亲平日咋教导自己的呢?因为父亲对婚姻的背叛,母亲一人把自己拉吧大,她最恨的就是不守妇道毁坏人家庭的女人。穆菲打小就是在母亲对勾走父亲那个狐狸精的谩骂声中长大,这下又该如何去面对自己的母亲?
      穆菲快要崩溃了,她的身体像一根空心的稻草一样,旋即瘫软在沙发上。她的脚伸向了茶几下面。就在她心如死灰、一筹莫展之际,忽然她感觉茶几底下好像有样东西碰了她的脚尖。穆菲迅速起身然后猫腰歪头去看,上帝,菩萨,真主,那不正是伴了她快两年了的那只黑色联想手机么,原来不知何时,它被自己给弄成了静音模式。
     
      一部暂时“丢失”的手机,像一部X光机,清晰的透视了主人的五脏六腑。这篇小说的巧妙之处就在于作者通过角色置换的处理方式,把陷入网恋危机中的当事人置于自己审视自己的位置上。网恋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在手机丢失将导致的隐私外泄后一桩一桩涌现出来。这种突如其来的被动式自省,一定比他人的劝说和不得已的反省更具说服力。作者的意图很明显,想把丢失的手机作为挽救感情危机的一座桥。但是结尾我认为处理得不太恰当。如果把找到手机的时间在作一些推延,比如三天后,让当事人在这一段时间内受尽感情出轨隐私外泄的折磨之后再找到手机,她的自省才可能转化成切实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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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2015-4-15 21:05 |只看该作者
沈眉珊 发表于 2015-4-15 20:50
谢谢胡老师!
您的评价非常客观、精准。
我向来不擅长虚构,所以从不写小说。

谢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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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2015-4-15 21: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5 21:38 编辑

   过桥
          当安子用尽全力,最后一记勾拳将劫匪打翻桥下,落入水中时,劫匪那把匕首还斜插在他的腹部。桥上一大片血迹,那是安子腹部第一个刀眼里流出来的。

          桥的一端,白色连衣裙女孩一脸惊恐,张大嘴巴呆呆的靠在桥栏杆上,雕塑一般。安子感觉身体越来越重,自己似乎要坍陷一样,艰难的移步靠在女孩对面的栏杆上。安子嘴里喘着粗气,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女孩,张合着嘴唇,仿佛想说什么。可是,舌头似乎也瘫软了。
          渐渐的,在他眼里,白裙女孩的裙子变成了红色的裙子,血一样红。除了裙子不同,她和她是多么的相似,都有飘起的长发,白皙的面孔都一样在月色下显得那么苍白。
          安子清楚的记得,二年前,也是这么个月色皎洁的夜晚。他持刀把红裙女孩的包抢到自己手里时,红裙女孩和白裙女孩一样的惊恐。自那以后,红裙女孩惊恐的眼睛,一直出现在他的梦里。梦里,那红裙女孩的眼睛不再清澈,而是泪汪汪的浑浊。自己仿佛在这浑浊的眼睛里挣扎,感到窒息。安子不敢和这浑浊的眼睛对视。他无数次想冲过这座桥,逃到桥对岸。可是,每次都在桥中央跌倒。然后醒来,一身冷汗。
         今夜,安子路过桥头,听见有女孩呼救。呼救声如同当初那红裙女孩呼救一般。他本能的冲到桥上,看见持刀男子正在抢女孩的包。他以为是在梦里,他以为持刀男子是自己。安子下意识掐了自己的臂膀,很疼痛的感觉。不是梦里,那是个白裙女孩,不是红裙子女孩。
        安子斜靠在桥栏上,身子不像起初那么越来越重了。反而有了轻飘的感觉,自己身体似乎要飞起来。
       白裙女孩从雕塑中醒来,冲上前,扶住安子,安子闻到了女孩身上淡淡的香味,像桥下盛开的槐花。安子感觉白裙女孩拉着自己在桥上跑,很快就跑到了桥的对岸,这次,他再没有跌倒。
        第一个刀眼继续往外汩汩的冒鲜血,血染在了白裙子上。白裙女孩真的变成了红裙女孩。安子努力睁开眼睛,他终于敢和红裙女孩对视了。红裙女孩的眼睛不再有泪,不再浑浊。月色里,女孩的眼睛如桥下的水那么的清澈。
        安子看见自己在清澈的水里如鱼一般游动。

        这篇文章在行文上是很仓促的。反映灵魂救赎的作品,首要的一个问题是必需要交待清楚自赎者为什么要自赎?从文章中,我们看到的理由是很苍白的,自赎者在抢劫时看到了被害者惊慌的眼神,之后这一幕经常折磨着他。对于一个罪犯来说,这样的情景是不足以引起他心灵上的振荡的。
    说到此,我有一个疑问,从语境的营告和语言的表达上来看,作者应该是有相当创作功底的,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不该犯的常识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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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2015-4-15 21:45 |只看该作者
两村之间,隔了两道河。两条河相邻,只是中间多了一片开阔地。若是遇到洪水泛滥时,两条小河一左一右,吞没了那片空地,便会融汇成一条壮观的大河。

  但是,几十年来河水波澜不惊,这种刺激场面从未出现过。

  那片空地成了两个村子的分界线。

  如果从一个村子到另一个村子去串门,就要搭小船过河,走一段距离,再搭另一艘小船过河……路不远,却要折腾两个来回。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两村的村主任达成了默契,分别投资在各村的河上建桥。各建各的,建成了两座桥,仍以中间的开阔地为分界,只是两村之间的沟通方便得多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东村的叶主任找到西村的木主任,两河两桥,就是现成的风景,为什么不利用上呢?

  于是,广告上了电视,依山傍水,山清水秀,远远望去,两座桥梁像一个动漫字母――M。美啊!

  渐渐的,游客来了,流连忘返。

  叶主任和木主任的思维也在不断地转动着,那片开阔地大有文章可做。仍然以桥为分界线,桥南归东村,桥北归西村。东村开了多家驴肉馆,养了不少活驴,客人相中哪头,就宰哪头。天上龙肉地下驴肉,活驴活吃,顾客盈门。

  西村发展成了“绿色世界”,种果种树,在骄阳似火的夏季,树阴的凉爽让游客们返璞归真。

  天南海北的游客纷纷光顾,尤其是都市里的孩子们,他们哪见过活驴,哪见过松柏槐杨?“马……杨花……”孩子们兴奋地叫道。

  “马哪有这么难看,那是驴……柳絮……”家长们连忙纠正,“驴……柳絮……”

  为了迎合顾客要求,东村和西村开始了门票制度,卖的是通票。从东村买票,可以凭票从西村出,反之亦然。

  矛盾出现了,同村的人来来往往,他们也被要求买票,这下村里人不干了,这本是大家共享的资源,凭什么要花钱?

  叶主任发出“嗤”声,木主任吐了一口粘痰,当初集资建桥的时候,你们咋不积极,修桥你们不掏钱,现在过桥就得拿钱。

  两村的人不服,他们想硬行过桥。但是,守桥验门票的是西村的“大面板”,那娘们儿四十多岁,一脸横肉,肉嘟嘟的厚嘴唇子,要是切下来都能炒一盘菜。她下手极黑,逮着个不买票的男人,直接按倒,挨个兜翻,翻出钱就没收,几乎没有谁能逃过她的毒手。

  村里人不甘心,不情愿,不接受现实。他们三人一帮,五人一伙地在商量着对策。最后,他们决定要找一个最不要脸的人。东村的人笑了,要说别的人才没有,最不要脸的还真不缺。我们村多的是,有吃饭赖账的,有嫖娼不给钱的,有扒女厕所的,还有和媳妇离婚天天埋汰前妻的……大家异口同声,就要那个离婚的。这种王八犊子,一个女人嫁给你,陪你睡了这么多年,就算离了你也得盼着人家好啊,有事没事就埋汰前妻的,还叫男人吗?这就是传说中的人渣啊,赶紧的,把他叫来!

  于是,东村的小叶子闪亮登场。一听这情况,小叶子嘿嘿一笑,要说别的本事没有,耍不要脸咱还行,不就是大面板吗?瞧好吧!

  第二天,小叶子上身穿了一件背心,把下身的短裤裤兜齐根剪去,边上桥边看黄书。到了桥上,大面板要票,小叶子说没票也没钱。大面板揪着小叶子,手就顺着裤兜伸进去,这一下子就摸了一手……

  大面板面红耳赤逃跑了。小叶子首战告捷。

  叶主任和木主任听了以后,赶紧商量对策。他们决定,派六十多岁的木瓜大叔查票,就算你小叶子光腚上桥,木瓜叔也不怕。

  又过了一天,小叶子又上桥了。一看查票的换人了,木瓜叔两眼放光,就等着小叶子放马过来呢。小叶子眼珠一转,上了桥,慢悠悠走到木瓜叔跟前,猛然间撒腿就跑,他冲下了桥,饶着驴和柳树不停地转圈,似乎总想绕着弯子逃过对面桥去。木瓜叔抖搂精神,紧追不舍。这一追就是两个小时,饶是木瓜叔老当益壮,也累得口吐白沫,终于奋起余勇,按住了小叶子。

  小叶子高喊:“大叔,我有票!”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通票,果然是当天的。

  木瓜叔肺都要喘出来了:“有……有……票?有……票……你跑……什么?”

  小叶子嘿嘿一笑:“有票就不能跑吗?”

  木瓜叔一下子晕了过去。

  一周以后,两座桥为村民们免费开放。大家不禁苦笑,有些时候,臭不要脸的人,反而能做出让老百姓喜欢的事来,也真是无可奈何!

    在评之前,我看了一下跟贴,好像这个论坛有两个叶子。而且,他们也很受用这样的调侃。最重要的是,跟另一篇相比,作者这一篇我觉得实在没有评论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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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2015-4-16 11:27 |只看该作者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4-15 20:00
我刚刚去看了,还是没写完啊。现有的两个部分,挺凌乱的,也没法作系统的评论啊。

哦,谢谢。后面的跟贴部分都没有要了。泛泛地写,居然成了一个较大的篇幅,不符合赛事要求,全都不要了。改成了小小说。辛苦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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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2015-4-16 11:34 |只看该作者
胡老师真不含糊!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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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2015-4-16 13:55 |只看该作者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4-15 21:37
过桥
          当安子用尽全力,最后一记勾拳将劫匪打翻桥下,落入水中时,劫匪那把匕首还斜插在他的 ...


感谢大嘴老师点评。就您的两个疑问简单交流一下:
1、安子为什么会转变,文章中没有理由。
首先这篇文字是讲述安子见义勇为的过程,在见义勇为过程中由暗线带出安子自己曾经也在这桥上抢劫过。人可能都在改变,变好或变坏。每个人变坏或变好的理由有千万种。我们每个读者自己心里都有一个转变的理由。在这里,在这短短800字的短文中,转变的理由只是我诸多留白的一个点。或许,我留白了;或许,转变根本就不需要理由。因为,转变的过程让转变的理由黯然失色了。

2、女孩的眼神无法刺激作为曾经抢劫犯安子的挣扎和痛苦:
很多时候,我们我们怎么去看待曾经犯过的罪责。在文中气氛的渲染,暗示读者安子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抢劫只是一时冲动。冲动过后,就会有悔恨。女孩的眼神只是刺激安子选择的一个物件而已,这样的物件很多。只是我选择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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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发表于 2015-4-16 19:38 |只看该作者
粒子 发表于 2015-4-16 11:27
哦,谢谢。后面的跟贴部分都没有要了。泛泛地写,居然成了一个较大的篇幅,不符合赛事要求,全都不要了。 ...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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