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5 12:46 编辑
初春季节,天气渐暖,杏树上缀满了暗红色的花蕾,密密的,在枝枝叉叉上拥挤着、等待着。
周日,明搭乘去乡村的公交车回家看望父母亲。那一年,他二十岁,刚毕业的他是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虽满脸孩子气,却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志向满怀。
那一天是乡村的大集,在农村,每逢大集,农民们会家自己产的土特产拿到集市要吆喝叫卖,换几个过日子的零花钱,也有居家的主妇会到集市上挑选过日子用的零东码西,集市向来是十里八村最热闹的聚集地。特别是这初春的集市,因为春耕备产,农户们要选购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所以更是人来人往,夹杂着商家七高八低的叫卖声和农民们的吆喝声,很是热闹。
明正在挑选东西买给家里,忽然感觉一名男子象一阵风一样,“呼”的一声从身边窜了过去,正在诧异间,后来传来了了一个妇女声嘶力竭的叫喊声:“快抓住他,他偷了我的——钱,快抓——小偷!”“他偷了——我的钱,快——抓住他,抓小偷啊!”后边追赶的中年妇女早已气喘吁吁,但奔路的步伐却越来越快,脸上充满了焦急。
容不得多想,明扔下手中的东西,起身追了过去。小偷很敏捷,在所有人的怔楞中他已经挤过人群,奔着集市后山坡上的小路飞奔过去。
明和几个赶集的农民奋力追赶。小偷年轻力壮,奔跑如飞,眼见他在人们的呼喊声中越跑越远,渐渐离开人们的视线,这下可把明给急坏了,忽然发现路旁停着一辆自行车,他顾不上多说,夺过车子一路紧蹬,眨眼功夫就追到了小偷的身后。
明大喝一声“站住”,小偷回头一看,自己已经穷途末路,再也无法逃离,竟然转过身直奔明而来,这时候的明已经脱离一起追赶的人们几百米远,“他要干什么?”,明分明看见小偷的脸上有了一种鱼死网破的悲壮,手伸进了衣袋里,明有点紧张了,“他手中握的是不是刀啊?如果他真的动刀子,我该怎么办?”只是一瞬间的迟疑,明扔下车子,顺手操起路旁的一块石头,迎着小偷走上前去,此时的明热血沸腾,准备与小偷展开一场生死搏斗了……
却不料,小偷就来到明面前,从衣袋中掏出却是是一小叠钱,他抓住明的手,哀求道:“兄弟我把钱还给你,你就放我一马吧,求求你了!”明暗暗地松了一口气,接过钱来,但还是保持了十分的警惕……
僵持中,追赶的人们陆续赶到了,大家岔岔不平,七嘴八舌的责骂小偷,一位壮实的大哥黑着脸,冲动的拽过小偷的衣领就要要动手:“看你再做这些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跑啊,有本事你跑啊,再跑我打断你的腿!”小偷一脸的沮丧,不住的哀求着“大哥,我不跑了,钱还你们了,放我一马吧,我再也不敢了。”
丢钱的中年妇女接过明递过去的钱,认真的点了点,四十二元,一分没少,她嘟嘟囔囔地骂了几句便没有再说什么。接下来,大家的目光都落在今天的功臣——明的身上。明知道,在当时这个小偷的行为还构不成盗窃罪,本想把他送派出所,但看到小偷一脸悔改、颓丧的样子,明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他语重心常的劝诫了小偷几句,就让小偷离去了。围观的人们渐渐散了,明呆呆地望着小偷远去的背影,心情却是复杂的,小偷以后的路会怎样的?就这么放他走了,到底是对还是错?这样做到底是宽容还是纵容?
之后的日子很平淡,明回到了单位继续努力工作,几年后他成了检察官,当年捉贼的经历和那个被自己放走的贼也已渐渐淡出他的记忆。
多年以后的又一个春天,明下乡检查,中午在集市旁的一个小饭馆里就餐,低头吃饭的时候,明总是隐隐的感觉有一丝关注的目光总是在注视着自己,明很好奇,是遇到了熟人吗?明凭着感觉,捕捉着那目光,四目相对时,明发现,那关注的目光竟来自于明十几年前亲手抓到的“小偷”, 明顿生几分尴尬,倒是“小偷”主动上前热情的与明打了招呼。
怎么会在此地重逢?当年的“小偷”是不是已经改过,还是依旧做着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带着满腹的疑问,明与“小偷”开始了攀谈,原来此时的“小偷”已是这家小饭馆的老板,凭借着自己多年来的苦心经营,现在的小饭馆生意兴隆,在远近十里八乡已经小有名气了。
回想起当年的事,“小偷”并不避讳,当着他妻子的面说出来了自己当时做的蠢事:那时他妻子生重病,住院治疗,那些年特别困难,家里仅有的积蓄都给妻子治病了,正好那两天医院催着他续交住院费,如果不续费,就要暂停给妻子的治疗了。当时的他焦头烂额,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再拿出钱来续交住院费了。他在集市上已经闲逛了许久了,当看到那个妇女掏出的钱时,他就见钱起意了,冲动之下夺过妇女的钱就跑。
他说,他在抢过钱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可是在人们的呼喊与追赶中,他却不得不夺路而逃。明和乡亲们奋不顾身的追赶,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可耻,他很感谢当时明和乡亲们的宽厚,让他有在悔恨与耻辱中,可以有反思与改过的机会……
那天他回家去想了整整一个晚上,那种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的滋味,让他感觉只有走正路,靠自己的双手赚来的钱才最踏实。于是,在妻子病愈之后,他向别人借钱盘下了这家小饭馆,夫妻两个人凭借踏踏实实的干劲、童叟无欺的诚信,将小店经营得红红火火,现在小日子过的挺殷实,他说踏踏实实挣钱的生活真好。
他走到席间敬了明一杯酒,明接过一饮而尽,一股自豪感从心中涌起……
窗外,一树一树的杏花,白中透着粉红,在风中摇曳,吸引来蜜蜂和蝴蝶有花间翩翩起舞,哦,春天来了,它是如此美丽……
从文字表达上来看,作者应该是个初学者。
世界是公平的,有失必有得。这样的素材,一般的老手是不愿涉及了,因为他们以为这样的故事太平淡太过时了。只有初学者,内心深处的那一抹纯净还保留得十分完整,在他们的心里,把宣扬美好看成是文学最重要的责任之一,这样的写作者,因为他们还不懂得很多写作技巧,所以惟有一腔真诚。这是这个时代缺乏的创作态度,所以我要向作者表示一下感谢!
此文的语言稍嫌罗嗦,但坚持多看多写,不用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就会得到改变的。
就扣题而言,这一篇比大多数参赛作品都扣题更紧密、更明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