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2-12-20 22:05 ![]()
哦,谢谢,我原来招惹的是一个混混。
你很赞成“知己吧母猪”这个词语的组合吧?当然这样的 ...
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对君子说的。古人还说:己所欲也勿施于人。这是对混混说的。
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这对君子是种礼。对混混嘛,就是自贬身份,与混混同伍。
我赞同不赞同那个词语的组合不重要。关键是你赞同与否。如若不赞同,那你的反击就不应该使用什么长短腿的涉嫌人身攻击的词语组合。你做的了初一,不允许别人过下十五,这不公平吧?论坛又不是只允许酸腐秀才来得,市场卖菜的禁入。
六星杂谈,历来就是混混们的地盘和天下。下三滥的,自然以专攻下三路取胜。这很正常,也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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