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驭风 于 2012-2-3 17:56 编辑
第三十五章 心如莲开 当窘迫的日子将一切华而不实的虚荣都撕去的时候,人,反倒不那么劲儿劲 儿地虚伪了。所以,工作几天过后,我心里残存的那点不好意思也就随着可怜的优越感都烟消云散,没人会把驭风的沉浮悲喜当回事。我想,失落感的产生,很可能因为是自己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渐渐的,我习惯了。习惯了6元钱一份的盒饭,吃起来狼吞虎咽的;习惯了两块来钱一包的香烟的味道,抽起来也是云山雾罩的;习惯了在深夜的街道骑着叮叮当当的自行车回家,习惯了没有掌声的沉寂,习惯了冷言冷语,习惯了被呼来喝去,习惯了用矿泉水的空瓶子带水,习惯了在嘈杂中守着内心的平静。 人,没有什么不可以接受的,如果你放下过去,你会发现,原来生活不过如此。因为,快乐的浓度与物质的富足没有多大关系,快乐来自自己,来自内心,如果你有爱的话。 我每天晚上从毛毛的病房里出来,有时候和毛毛一起吃晚饭,有时候自己去买份盒饭,坐在自行车上,用脚尖支着地,风卷残云地吃完,然后我要在八点钟赶到“欲望号街车”酒吧。八点半的时候,不管酒吧内有一个人,还是一百个人,我会弹拨着和弦,一首一首地按着歌本唱下去。如果有人点歌的话,我会调整演唱的顺序,及时地插进来。到十点半,我有一个不太长的休息,喝一瓶老板免费提供的啤酒,和“促酒小姐”扯扯闲篇。或者,点上一根“都宝”,看着窗外被霓虹灯涂抹的花红酒绿的夜景,看年轻漂亮的男男女女消费着他们的青春和快乐,然后在心里静静地想想我的在病床上的毛毛。 有时候,会有喝多了的客人给我买酒,点一些比较滥的歌,也可能会邀请我过去,推给我形形色色的酒,然后听他或她黯然地诉说他们的不幸、苦恼。我尽可能地用各种温暖的话去改变他们的心情,如果做不到,我也会委婉地找借口离开,然后继续唱着那些感人的老歌,比如:TEARS IN HEAVEN、EVERYTHING I DO(I DO IT FOR YOU)、HOTEL CALIFORMIA、MAKE IT BETTER AGAIN。。。。。。当然,我也唱自己写的歌。当我唱的时候,毛毛和我的生活片段像过电影似地在我的脑海里掠过,这种感觉让我感到舒适,感到柔和,幸福在心里弥漫。 在音乐里,所有的不顺都不值一提了,因为“音乐是最纯净、最高尚的情感语言。” 渐渐的,来酒吧听我歌的人多了起来。我想,当人们筋疲力尽地从强烈的摇滚中逃离出来,能让自己的身心得以调整和放松的音乐,还是舒缓的、轻柔的旋律。因为好的音乐是有灵魂的,而人们最难以得到休息的,就是自己躁动不安的灵魂。也许,当人们调侃美好调侃累了的时候,当反叛和颠覆都已经玩不出花样的时候,那些真挚的、真实的感情将重新被唤醒,这是渴望,是人的感情的渴望。就像我们身体对不可或缺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本能需求,在大鱼大肉过后,不由自主地向往白菜豆腐一样;就像我们喝够了所谓的琼浆玉液,最后还是白开水喝的舒坦一样。 摈弃那些华丽轻浮的修饰,人们还是需要最真实的生活。因此,无论社会如何前进,风气如何转变,世界如何沧海桑田,对主流的回归永远是必然。 我写的最受欢迎的两首歌,一个是“一个人活着”,一个是“爱是永远”。平均每个晚上都要反复唱五六遍。是哦,谁没有在放纵后酒醉街头?谁没有在黯然中踯躅夜行?谁没有孑然洒泪给飘逝的过去?谁没有孤独地包扎青春的伤口?从青春一路走来,谁又不是边唱边走? 而多少次的心动不是为了神圣的爱情,多少次的血流加快也不是因为传说的爱情。当我们都不再是那追风的少年,不再泪流着聚散离合,不再一次次去求解永远到底有多远的时候,我们将不再因为彼此而去改变——因为,爱是永远。 就这样,在午夜或者凌晨,我将一晚上的工资和点歌什么的分成揣进口袋,背上我的吉他,骑着自行车心满意足地回家。也许,会在某一个立交桥下,在小摊前停下,喝一个小二,吃一碗卤煮,打一个实实在在的嗝。然后回到家里,我会躺在床上,在黑暗中想会儿毛毛,不知不觉地滑进沉沉的梦里。 睡醒了,我以一个标准的顾家丈夫那样的认真,在菜市场挑挑拣拣、寻寻觅觅,我会给毛毛熬一碗奶白的鱼汤,或者炖一锅排骨带到医院,当然,毛毛爱吃的水果,我也不会忘记。而重要的是,女孩子最喜欢的鲜花一定要买,尽管我现在不如以前了,但几枝康乃馨还是没问题的。 我喜欢毛毛贪婪地咀嚼苹果,喜欢毛毛皱着眉头咽着驭风式的汤汤水水,喜欢毛毛将花儿搂过来,欣喜地摆弄。然后我会告诉她,我昨晚被点唱了七遍“爱是永远”;告诉她酒吧里一个傻小子是如何给他的女友过生日——像绅士那样单腿跪地去求爱;或者,告诉毛毛我多收了三五斗,然后毛毛会握着我的手,开心地夸着我是个能干的老公。 有时候,我会碰上原来的同事、朋友,像小庄、李鹰他们,还有小燕子,他们经常的拉朋友过来,用他们的善意的方式点歌,送花,送酒——大家都知道,这都是有我提成的。 感谢善良的人们,生活有了这些善良,构成了浓浓的温情。 我想,原来过日子不难呵。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毛毛的身体逐渐康复,这让我很开心。毛毛的妈妈对我也一天比一天亲,她说:“孩子,别太累着自己。你的心我都看到了。” 她的话让我眼眶红了,我差点脱口叫“妈妈”——虽然这是早晚的事情。 像往常一样,我准时来到了酒吧,门口一个大红的帖子写着“包场”。我笑呵呵地进去,心里寻思:今晚又是个轻松但收入不菲的晚上。因为但凡包场,我的演唱量会大大减少——还不够他们唱的,而小费会变的慷慨——喝爽的人们似乎不愿意把钱当钱了。 我和老板聊了会儿天,老板告诉我,下午一个男的来预订,对于老板开出的包场费一口应诺,都不还价,看来是个大公司或者大款级的要搞搞“浪漫”。 “现如今大头的人真多啊。”老板感慨道:“看来老百姓实现小康不是什么难事了。” 我点头附和:“是啊,大家都钱袋鼓鼓的多喜人呐。” 然而,到了九点,还是一个人都没有。老板收了丰厚的定金倒也不显得着急,只是奇怪:“真有这么烧包的?” 我闲着没事,坐在麦克风前轻轻地拨弄着琴弦,若有若无的旋律在空荡的酒吧里流淌,时间慢慢地过去。 当时钟指向十点的时候,门开了。四个身穿黑西装的壮汉,以一种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打手的做派推门而入,种种举措都显露着对铜锣湾准打仔的模仿,大半夜的居然都带着黑墨镜,将某种滑稽夸张到了极致。 随后一个戴着同样墨镜的人晃悠着进来了。他环顾看了一眼,然后面对着我,透过墨镜过来的目光将我套牢。过了有一分钟,他笑了,在正中间的一个桌子后面坐下,四个壮汉随即燕翅般在他身后侍立着。我楞楞地看着他们,不知他们要搞什么名堂。 貌似黑社会老大的家伙捻了个响指,一个服务员过去,黑老大轻声说了句什么,很快,一瓶轩尼诗送了上来。黑老大轻轻地呷了一口,放下杯子,冲我做了个手势,意思是我可以开始了。 我按照每天晚上的惯例,开始唱了起来。一曲歌罢,黑老大抬起手缓缓地拍了拍巴掌,我礼貌地说声谢谢。 他仰头笑了起来,摘下墨镜,对我说:“哈哈,高傲的驭总居然成了谦卑的酒吧歌手。” 我一下认出来了,原来是王大勺子! 愤怒在我的心里一闪而过,在此时,没有什么能比毛毛更重要,对于王大勺子曾经的下三滥行径,那种血脉愤张的情绪都已经过去了。只是,他的出现,作为记忆中一个不愉快的符号,将有些事情重又浮出水面。 我看着他,微微点点头,不卑不亢地按着惯往的程序说:“下面,我演唱的歌是‘爱是永远’。谢谢。” 梭罗展开的是那些柔柔的日子,那曾经的过去在记忆中新鲜的像刚发生一样: “曾以为永远只是一瞬间 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 世界不再改变 曾以为永远会是来生缘 当你离开我的时候 一天就是一万年 永远到底有多远 月光里的孤单,想你时的诗篇 永远到底有多远 细数着时间,期待你的出现 用生命追赶 有你的明天 曾以为永远是爱情的虚幻 多少随风而逝的诺言 我已不是追风少年 曾以为永远是爱情的欺骗 泪流着青春聚散 直到你来到我的身边 永远到底有多远 天空中飘荡着我的思念 永远到底有多远 生命贯穿着唯一的语言 爱是永远 爱是永远 。。。。。。。 王大勺子安静地听我唱完,鼓了鼓掌,说:“不错,不错,驭总啊,点你一首歌多少钱?” “三十,谢谢捧场。” 王大勺子好整以暇地玩着手里的烟,笑咪咪地看着我,慢条斯理地说:“听说你太太出事了,你现在很需要钱是吗?啧啧,卖唱能挣多少钱啊?” 我默默地看着他,火慢慢地从心里升,但我得忍住,因为我知道,毛毛需要我,我不能出事。 王大勺子说着,一抬手,后面的马仔拾取地递给他一个大口袋,他把口袋往桌上一倒,说:“喏,好歹我们也有缘一场,不帮帮你说不过去,这些钱能点3000多首,你就唱吧,哈哈。” 我刚想说什么,酒吧老板说话了:“这位老板,您把钱收好,您这3000多遍听完,得下月见了,我们不睡觉,您也得休息不是?” 王大勺子一摆手,后面的马仔很那么回事地把老板推搡到一边去了。 王大勺子把烟点上,悠闲地吐着烟圈,说:“怎么,不想挣这笔钱?对你的毛毛可很有帮助啊。要不,我们换个玩法?” 我也点上根烟,问他:“王总想怎么玩啊?” “好,我就喜欢你这样。”王大勺子掸了掸烟灰,冲我跷了下大拇指,说:“这样吧,你叫我声爷,一声一千,叫多少声我给你多少,如何?” 我操!我心里的火腾地起来了,血一个劲地往上涌,我用力地咬着嘴唇,想克制自己,我真的很想爆扁眼前这个杂碎,哪怕他带着一百个保镖,然而,躺在病床上等着我,期待着我和阳光一起进入病房的毛毛,她似乎在冥冥之中拉着我的衣袖,用她的全部的柔情劝阻我,制止我。 正当我左右为难的时候,王大勺子又激火说:“怎么,害怕了?你驭风可没怂过啊?” 我把吉他放到一边,站起身,笑着向他走去。 我知道,我迈出这一步,一切都将不受控制,无法挽回,但我必须迈出这一步,因为,我是男人!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