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
题记:这个城的槐花开了,清香迎面而来,满城满树的芬芳...
一
我是个异乡人,却喜欢着这个城。
这里,没有大上海灯红酒绿的浮华,也没有老北京倚老卖老的架子,她温婉如小家碧玉,却不似南方小城细腻到琐屑,她宽容如大家闺秀,但也非北方古城豪放到粗犷。
春,有槐花满枝,开得繁华似锦,而不像桃杏般铺张喧闹;
夏,有玫瑰养眼,开得雍容华贵,却并非牡丹般难以亲近;
秋,有丹桂飘香,开得谦虚谨慎,但不同米兰般渺小卑微。
酸辣筋斗、柔韧可口的酿皮,红红的辣椒油、碧绿蒜苗的牛肉面,大声吆喝着的烤肉师傅,还有面包店里缀着红樱桃的小蛋糕,牵着蓝色氢气球的小女孩,有着明亮额头和精致妆容的女子,篮球场上跳跃的男生如年轻矫健的兽,精品店里诡异可爱的人型娃娃,一大捧香水百合在风中沉默。
......
二
喜欢,是因为这个城很安静很平和,可以让人生活的很惬意。
这个城节奏很慢,可以给人足够的时间去思考。相比快节奏的生活,自己更喜欢步调慢一些再慢一些的日子,而这个城市恰恰是符合自己口味的,或许这与个人的性格有关,但绝非偶然。
这里风景秀美,到处名泉名山,而山水给了城市无限灵气。
这个城有着久远的历史,有着怀旧的古建筑和深厚的文化积淀,而文化无疑会让人睿智。
佛说,一切讲求缘分。对此,我深信不疑,我想我与这个城市是有缘的。在这个城慢慢感受着这个城的热情、亲切、安静、平和、慢节奏、山、水、文化……
这个城,不会锋芒毕露,它,静默的,流淌在历史的长河中,也流淌在我生命的足迹里……
三
这个城有太多让人痴迷的东西……
选择与被选择,结果已不重要,仅此一瞬,或许已足够,刻在漫漫人生的印迹。
也曾与朋友品尝美食,也曾独自在肆旗招摇的古街徜徉……
从某种意义上,我是厌世的。
从某种意义上,我是热爱生命的。热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热爱每一个细小的瞬间,热爱每一丝体贴的温暖。
曾半夜坐在铁桥对面岸上,听河水流淌,看天上月与桥上灯散在水面摇曳。波心荡,冷月无声。
渐渐发现,这个城市有太多让我欢欣的因子。
而我的心跳,也与这个城市的脉搏,开始共鸣。
四
这个城有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青青的草地红红的花,还有,黄河。
北滨河路是这个城的精神左岸,它有着悠久的历史,见证着这个城的沧桑变化,曾是古丝绸之路通往西域的必经关隘。南岸是这个城市最小资的地方,这里有最好的歌手和钢琴师,当然这里的酒也是最贵的.
我总是坐着破旧的渡船来回,从繁华走到荒凉,从荒凉走向繁华。
走到日落星沉走到花开花落走到世界的尽头。喜欢绿水青山也迷恋灯红酒绿,像一个贪心的小孩。
这个城市亦是美好的。
五
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城,也许很多人不喜欢它。
但因为热爱这个城,所以我自然把它从众多的城市中拔高。
在自己的眼里,它显得如此与众不同。
这个城的精气也已经深入了我的骨髓。
不久我学业完成会离开这个城
但是我会回来看它
只为了自己年轻时的魂牵梦萦
一点点刻骨铭心
写于2007年。兰州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