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5-8-26 17:50 编辑
以下正式回答这个伪问题。
从形而上的角度看,普世价值这种超越时空的普遍规范,它由“康德式”先验理性的独白推演而来。
从后形而上学的路径看,普世价值经由主体间交往理性的商谈而来。
从现代社会具有政治和法律指导意义的文书来看,《世界人全宣言》、《国际***公约》等等。
所以普世价值它之所以能超越时空普遍适用,无外乎它是人类自我约定的。不是理性共享,就是契约共识。
以上无非表示,普世价值并非上帝使者颁布的普世神谕。根本没有这样的人格神。如果一定要说到底谁才有这样的主体资格,那么我可以告诉诸位:有的,确实有的。从经验主义的路径看,人类几千年苦难历史所换来的经验教训,无数被沉塘的寡妇,无数被殉葬的奴隶,被诛灭的九族;还有法西斯集中营、红色契卡、红色高棉、斯魔大清洗、文革、萨达姆万人坑、卢旺达种族屠杀,等等等等。是所有被剥夺了的血肉生命,共同制定了这样的普适标准。
一个压根不应该成立的问题,如今居然有这么多人当作天大的问题。那我不得不反问一句: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偷盗抢劫,古往今来都是公认罪恶的,这又是哪个神灵为人类制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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