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自体(Ding an sich),翻译成英文就是“Thing-in-itself”,物的自体本身,就是本体。
康德区分了“物自体”和“现象”,独立于人的感知,观察的是物自体;能被感知到观察到的则是现象。
康德认为:物自体不可知。而唯物,唯心指向的是本体的性质。
物自体不可知,又怎么会知道物自体的性质是什么呢?
至于“先验”,指的仅仅是“先于经验”而已,先验还是在人“理解类别”之内,是可知的。
先验依然在知识论范畴内,是通过推理获得的知识,欧几上的很多知识都是先验知识。
但物自体是不可知的,它在人类认识范畴之外……
休谟质疑的是因果关系,而因果关系则是归纳出来的,仅用于可被观察和感知到的经验现象身上。
康德认为人在认识经验对象之前,有一个先验的认识框架,人类是通过这个认识框架认识世界的。
简单说就是外部客观对象是通过内部主体观念才存在的。
以上,康德就已另辟蹊径,解决了所谓“休谟的诘问”,但其中并不涉及物自体的问题。
观念和实在,也在认识论范畴,观念和实在并不是对应唯心和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