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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燕集南亭 开工了(小说赛点评贴)
楼主: 闲过信陵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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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了(小说赛点评贴) [复制链接]

91
发表于 2016-5-16 08:35 |只看该作者
38号:
作者:豆先生 

      我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满脑袋空白。我想厘清头绪,却愈发混沌了。那话谁说的,“只有鬼陪你过生了”,应该是林丽。她在笑,嘎嘎、嘎嘎,像只青蛙。真他妈难听。她怎么又哭了?捂着半边脸,悲天恸地的。我吓了一跳,才想起来,好像我打了她。但挨打的,明明是我。摸摸脸颊,痛觉格外清晰。谁这么狠毒?
  
  摁住太阳穴,我屏息凝神,试着梳理线头。林丽说对了,只有鬼陪——前提是,世间真有鬼。生日?去他妈的。贱女人生了我,又跟有钱人跑了。那个叫父亲的男人呢,远在外地打工,寄生活费都捉襟见肘。对了,就是林丽。她干嘛说生日?干嘛说鬼陪我?流浪狗也是有尊严的。她,活该——
  
  可是,她又说,“我本来想说生日快乐的”,蓝云抡圆了胳膊时,林丽拖住了他,哭着说:“老师,算了。老师,是我不好……”这么说,我并没有挨打,蓝云只让我滚,咬牙切齿的。那,我的脸怎么痛了?我使劲摇头,想要清醒些。难道我是在做梦?
  
  是的,肯定是梦。就像我梦见牵了林丽同行;梦见我亲林丽又找不准方向;梦见我解她的扣子,把她压在身下……这些都是梦。学习好,家境好,人也漂亮,她,轮不到我亲近,更轮不到我——打她……我就笑了起来,发现我挺能想的。难道如他们说,我患了癔症?
  
  踩点到校,我坐下来。旁边换了人,下意识找去,才看见搬前面去了。距离我很远。她低着头,长发披散着,把脸遮得严实。一个激灵,我的心狂跳起来,难道我真打了她?这么想着,我的手掌隐隐痛了。我想看清楚,或者对她笑笑。她根本不看我,不看任何人,只匆忙来去。我想求证,又不敢求证。只能缄默,惯常缄默。
  
  时间过去好几周,林丽恢复了很多。但对我格外冷,偶尔视线撞上,立即就转开了。我回到最初状态,一门心思读书,周末打点零工。工头欺负我小,只付减半的工资。世道就这样,我无话可说。小寒过去,正是最冷的时节。为了御寒,我总跑步上学,能坚持到大课间。再绕操场跑几圈,上午就能熬过去。
  
  中午的时候,蓝云来了,让女孩子注意安全,说校外施工点,有女生被袭击,都是凌晨下手,已报警了云云。引发一阵骚乱。我埋头看书,就听见男班说,“林丽,我接送你吧”,我屏住呼吸,听见林丽谢绝,不觉松口气。奇了怪,这是干嘛。色狼跟我无关,林丽跟我无关。这世界都跟我无关,我操哪门子心。
  
  吃过晚饭,躺倒床上,又想起林丽。从前跟我邻桌,我视若无睹,到她搬走了,我偏会想起她,有意的,或者无意的。怎么睡着的,我忘记了。记得林丽在笑,很嫣然的那种。我咬到了舌头,满嘴都是血,才发现是做梦,没有林丽,更没有笑。我昏沉着又睡,就梦见了蓝云,他掴了我一耳光,很多人在笑。林丽也在笑,牙齿白森森的。
  
  没办法再睡了。梦魇,全是梦魇。我就起来,凌晨4点过。浇冷水洗脸,总算清醒了些。我磨蹭了一阵,想看书,也看不进去。上学去吧,也早了些。等等,上学?灵光乍现,我跳起来,激动得发抖。是了,护送林丽,这个我行的。不管怎么说,我欠着人家,这辈子,就欠她一个。
  
  我把水果刀揣在怀里,紧握着刀柄坐了一会儿。
  
  凌晨5点半,我赶到了街口。天还没亮,周围很静。很冷。我搓手、跺脚,活动关节。手肘压住贴身的刀子,我感觉到亢奋。等了许久,好像有跨世纪的漫长,终于看到林丽——跟个女孩同行。我快乐起来,这情绪从没有过,现在真切感知了。
  
  她们走得很快,我紧紧尾随着。好几次,她们停下脚步,往我的躲藏处看。我原本慌乱,但又想,真给发现了,我就站出去,理直气壮送她们。这么想着,倒希望听见呵斥,“谁,滚出来”。可惜没有,她们走得越发急了。
  
  施工段快到了,转角处,是难耐的荒芜。女孩们改成小跑,细碎的脚步,敲得周围更静、更空。唯恐林丽有闪失,我掏出小刀,咬紧牙关,步子更轻,靠得更近……
  
  “哇——”断墙处跳出黑影。林丽尖叫一声,瘫软下去,同行的女孩撒腿就跑,疯了一般。我一个箭步冲上前,才看清是那个傻子——受不住失恋刺激,迷了心性的。我对傻子扬起刀子,他露出恐惧神色,连滚带爬跑走了。这是袭击事件的肇事者?让人哭笑不得。
  
  我转身想扶林丽。她却瞪了眼,惊恐大叫:“你干什么?不许过来!”我笑起来,说:“别怕。没事了。”她根本听不进去,抓了地上的砖头乱砸,还拉开嗓子狂呼:“救命啊——,救命啊——”
  
  我呼吸急促,变得紧张,也焦躁起来。林丽误会我了吗?我才发现处境尴尬。重要的是,她若咬定是我,谁还会信我?杂乱的脚步响起,连同鼎沸的人声。我想转身跑掉,又想起来,跑了也没用。就对林丽怒吼:“不许喊了!”
  
  “抓住他——”“抓住他——”,呐喊声汇集,四面八方,海潮般涌来。林丽兀自凄厉:“救命啊——”
  
  我迅速扑过去,使劲摁住林丽,并捂住她的嘴,“不是我。跟你说,不是我”。林丽筛糠似的,点头,再点头,长发凌乱。我急切又忍耐,“你听我解释,好么”。林丽又点头,再点头,满眼哀求。我松开了手。
  
  忽然,林丽翻滚开去,又大叫起来:“救命啊——”我被击溃了,不假思索的,挥刀出去。顾不得了,什么都顾不得了。谁也不能诬蔑我。林丽,更不能。我是要保护你的,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你住嘴、住嘴,必须住嘴……
  
  等等,我在干什么?我杀了人吗?林丽被我杀死了吗?她躺在地上,无声无息。我摸到黏糊的液体了。天,我又在做梦了,我肯定在做梦。我举起刀子,使劲往大腿扎。一刀,两刀,三刀……不痛,真不痛,是做梦。很快就醒了,睁开眼,就是天花板,连同空荡荡的屋子。
  
  我看见蓝云了,表情扭曲。我看见我的父亲了,熟悉又陌生。还有很多人,他们的脸,逐渐放大,快把我湮没了。我不想看见的。都是梦,全是梦境。我就闭上眼,只想林丽一个人。她在笑,很嫣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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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6-5-16 09: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6-5-16 09:30 编辑

个人以为,这篇是本次小说赛中,表现青涩爱恋相关小说中
最好的
说些感觉吧
在我看来,这篇离精品一步之遥,感觉差些什么
差什么呢?
可能差的是:
我其实发现,我是爱她的
只是年少的懵懂
不懂得如何去珍惜
……………………

那么,如同吵架,过程与细节很传神
是不是需要吵完后心里那点修复呢?
与己,与读者,都是有必要的
至少我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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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6-5-16 09:34 |只看该作者
  38号:那一场逝去的宝贝之恋
  
  作者:野妞
  
  小婉原来是我的狗友,后来才升级为女友的。
  
  那天我们都是为着遛狗的共同目的才不约而同的来到群光广场的,广场上三三俩俩的散落着十几条各式各样的狗,有主的和没主的,角落里分布着无数对情侣,抱着的啃着的。
  
  是贝贝那色鬼先来挑逗我们家宝宝的,说明这个细节对日后证明我家宝宝的面子很重要,而情场上主动和被动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喜欢后者。
  
  我家宝宝其实一直训练有素,还有点狗眼看人低,我们学校里几只不嫌家贫的公狗一直讨好她来着,每回见到宝宝都跑过来冲她头动尾巴摇的献媚,可她总是不屑一顾,好像有钱的富婆横眉冷对臆想着劫财又劫色的穷小子一样。可那天不知中了哪门子邪,宝宝竟然对贝贝的挑逗芳心顿开,还没矜持五分钟就让贝贝给猥亵了,贝贝一身如丝般顺滑的白毛,颈上还系着一只绿莹莹的玉牌,像人群里面的纨绔子弟,这让我很不爽,联想到自己从小学到大学到社会,多少回败于财色当道的爱情经历,还有宝宝被这头小白脸诱骗的羞恼,我上去就踢了贝贝两脚,天地良心,这两脚其实势大力轻只触皮毛的,可后面传来的怒吼简直像我踢断了贝贝的脊梁骨一样振聋发聩——
  
  “凭啥踢我的狗?有人多看它两眼我还不乐意呢,你这么大男人竟狗仗人势、对一只狗动手动脚,你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狗不理包子你是……”
  
  我简直被她狗屁不通又连珠炮般的骂词骂晕了,“谁,谁,动手动脚了,你才狗仗人势呢,明明是你的狗先,先调戏我家宝宝的。”我一个耍嘴皮子吃饭的猢狲王竟然被她的嚣张气焰逼到只有张口结舌的份。
  
  “怎么着,你还有理了,不是你家那母狗顶风骚十里,我家贝贝会顶风作案嘛,再说了,母狗不下腰,公狗不上身你懂不懂,君子动口不动手懂不懂……”
  
  我举手投降,面对这样的泼妇,咱惹不起可躲得起,我被骂得狗血淋头,理屈词穷,像一只丧家之犬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第二天我换了个地方蹓狗,去临江公园。刚走到一片草坪上,宝宝就跟疯了一样往前蹿,我只好跟在它后面狂奔不已,还没等我气喘吁吁地停稳脚步,宝宝就和一条狗交织在一起耳鬓厮磨,我定睛一看,这不是该死的贝贝吗?挂着玉还有那身如流苏一般簌簌飘洒的长毛。
  
  我四处张望了下,果然看见那位夜叉,正从十米外向我走来,长裙、马靴、墨镜,腰间横系着羊毛衫,亭亭玉立。说实在,如果不是第一次给我的印象太过恶劣,我几乎就会认为她是这座城巿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了。我们俩谁也不搭理谁,绷着脸看着两只狗恬不知耻的互相呢喃、亲吻、抚摸,最后的结局当然是棒打鸳鸯散,就不信,没有父母之命,两只不通人性的家伙能恋成爱?我牵着宝宝向左,她牵着贝贝向右,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QQ狗友群发起了一次“江城春季晒狗会”,来迟了,我像狗一样被会长牵着四处给人介绍,竟然来到我家宝宝的白马王子它妈面前——冤家路窄啊。“这是网名大理王爷明,这是天外飞鸿小婉”,我和小婉都像见了鬼,脸色红白不定,只好尴尬地点了点头。其实我和小婉在狗友群里聊过几次天的,还交流过养狗心得,语言投机,只不曾视频一睹真颜,想不到,网上的熟人竟是现实中的仇人。宝贝们早就跑到花圃里约会去了,它们才不管爹妈那档子说不清理还乱的破事呢。
  
  有时候,面对矢志不渝的爱情,再顽固的家长最后也不得不达成和解备忘录的。
  
  阳光像千万道金丝从天空倾泻而下,草坪上遍布着一朵一朵白的黄的还有粉红色的小花,春风和煦,景致迷人。宝贝们在脚下追逐嘻戏,小婉和我坐在长椅上谈天说地。我发现,小婉不放泼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我怀疑那天她是不是正处于非常期,以至于不能控制情绪。我俩结成了儿女亲家,并了解了彼此的个人信息。
  
  明,男,28岁,身高1。68,某中学教师,小镇工人之子,月薪三千八。
  
  小婉,24岁,身高1。68,电信局职员,电信局高管独女,月薪五千二。
  
  爱情的发生是不以人的意志和外在条件为转移的,不是冤家不聚头,《红楼梦》里老祖宗就是这样说宝哥哥和林妹妹的,我们就是山寨版的木石情缘,就连宝宝和贝贝这名,都像金玉良缘一样珠连壁合。
  
  每回小婉来到我那套二室一厅的单身狗宿舍,宝宝和我都像过节,我们都迎来了自己的公主和王子。宝宝可没有她爹那么矜持,一会儿爬上沙发一会又跳到桌子上,还躺地下打滚,见了贝贝那是一点点淑女的样子都没有了。
  
  我会把小婉一直抱进卧室,然后“呯“的踢上房门。我多么喜欢小婉修长的颈、莲蓬般勃然的乳还有那双小鹿一样活泼健美的腿,我像捧着一只娇美的金橘,小心翼翼把她放到床上,然后慢慢剥开外面的皮,露出里面让人眩晕的晶莹剔透的果实来……
  
  贝贝要参加宠物协会举办的爱犬选美大赛,我们约好了去狗狗服饰专卖店给贝贝选行头。
  
  小婉的丰田车从远方驶来,在街对面停驻,车门开了,一个白色的小身影一跃而出,宝宝顿时兴奋的狂吠起来,贝贝从街那边不顾一切的向我们飞奔过来,它甩动四蹄,抖动长长的闪着光的白毛,像一道闪电,矫健飘逸,穿过一辆的士,又跑过一辆公交车,一辆警车刺耳的鸣了一声笛,扭了一下腰绕过贝贝,又一辆疾速驰来的黑色凌志,它滚滚向前的车轮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与即将到达终点的贝贝亲密接触了……
  
  我听见宝宝一声接一声的狂燥不安的长嗥,我还听见小婉母狼般的哭嚎,贝贝在血泊里拘挛,抽搐,我把它从地上抱起来,血从指缝间一滴滴的落下来。
  
  夜,是如此漫长,我的宿舍里总有三点星星熠熠的光亮,彻夜不熄,一点是我的烟头,另外两点是宝宝的眼睛。那天,宝宝忽然冲着门狂吠起来,我打开门,小婉出现在门口,宝宝兴奋得在她脚边左旋右摩,哧溜一声跑出去,又跑进来,冲着小婉“汪汪”地叫,好像在问,“贝贝呢?”
  
  小婉把宝宝抱在怀里,脸在她的毛发上挨擦摩娑。
  
  小婉像片落叶,在我身下呻吟辗转飘零,她的牙齿在我的肩膀和前胸留下深深的齿痕,小婉走的时候没有回头,也没有理睬咬着她裤腿撒娇的宝宝。
  
  我和宝宝都变得瘦骨嶙峋。我们几乎在同一时间失去了爱人,一个生离,一个死别。
  
  宝宝失踪了。一个星期之后,有人告诉我,本地电视台的滚动新闻上有条小狗很像宝宝“一条小狗蹲在马路中间,怎么也不肯离去,路人把它抱到人行道上,过一会,它又守在那,低嗅哀鸣……据旁边的店主称,前些天,它蹲守的地方曾经有一条小狗被车辗死,据猜测,它们很可能是熟人或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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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6-5-16 09:43 |只看该作者
小说的语言,技巧,作者很熟练了。
所以,讨论的不是小说技巧的问题
如同《忠犬八公》,还有那个苏格兰牧羊犬千里寻家的电影
其实,同类电影里最好的是《红犬》
因为有一些不同的东西在内。
那么,这个主题可能不出彩

可能我更关心的是去年那个玉林狗肉节的相关故事
关心的是一群爱狗人士,拦截一辆运狗的车,以至于车主夫妇要自杀


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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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6-5-16 09:44 |只看该作者
40号:女大当婚
作者:南门向南

没结婚,只是怀孕了,可我并不惊慌。

       一个电话拨给晓晓,她在那头笑了:一起去台湾的那个男生?不是。这两个字从我嘴里飘出去,像子弹出膛后的硝烟,虚渺得很。自己听着都陌生。晓晓沉默了一秒钟:哦,下午我们去找那个男生。那次去台湾,我们都醉了,就去开房。其实,我醉得并不厉害。男生有着一头弯曲的头发,笑容干净,我喜欢。


       咖啡馆里,他来了。白衬衫配牛仔裤,“爱步”的休闲鞋,显现出衣着搭配的修养。晓晓把我怀孕的事说出来,男生惊诧:可,当时有预防措施啊!他说的措施是我所钟爱的,粉红色杜蕾丝的小雨伞。我一直很小心,小伞一直带在身边,会记得让粗心的男生戴上。晓晓理直气壮得让我都不好意思:避孕套,避孕套就不会有事了?不会一不小心破了?男生嗫嚅道:不可能这么巧吧。气氛有些尴尬,我想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我哭了。没有一点声音,只是让泪珠连续不断地滑过脸庞,滴在洁白的腿上。


       我有许多花裙子。因为,我拥有一双匀称的长腿,比例协调,臀部结实微翘,旋转起来,如蒲公英种子一般优雅而飘逸。今天,一袭素淡的裙,长腿裸臂,光洁且美好。每一个男孩见到,都会不自觉偷看。如若梨花带雨,我将无敌。果然,在晓晓的帮助下,男孩投降了。于是,便提出结婚。在如今,以怀孕要挟男人结婚,几乎不会有成功的例子。可是,男生是个台湾人。而且,他一定会喜欢我。


        婚期定在三个月之后。


        照例打电话给那个男人:我怀孕了。男人回答的委婉:那怎么办?如果我正充当一个射手,对面的男人是清道夫,而且技术比我好,将球拦截并准确地回传。我笑笑,败下阵来:我要生下来。男人把持不住:怎么可以,你还没结婚!可我决心已定:不用你管了,想给你生个孩子,就这样。任凭男人怎样地规劝,我都不予理睬。


       上个月,我去到男人身边。夜色疯狂,我们比夜色更疯狂。我没有带小伞,不是忘了,是因为他不喜欢。他是唯一可以不戴小伞就进入我的男人。
       我不能告诉你,他是谁,只能叫他男人。他是作家,但很久不写作。关于生活,非乏善可陈,但也无甚可表。于是这场相识,像美妙的歌,至今我都怀念歌的前奏。任何一首曲目的前奏都美妙,甚至超过歌曲的本身,恋爱也是。男人把恋爱叫作前奏,是“花部乱弹”,把婚姻叫作正曲,是“雅部正声”。前奏之美,在于轻快的乱弹,跳跃、吸引、闪躲。到了后来,虽雅却流俗于平。他的观点与我契合,但他是作家,与常人言语相比,高下立判。我被迷住了。
       那年我换了家公司,看见了他,不由被吸引,不为别的,只因为他眼神明亮。喜欢是一种感觉,仿若佛前乍现的灵光,抑或是深秋来袭的温暖,可遇而不可求。他来借相机,我让他稍等。清空了单反里的照片,只留下一张我对着镜子的自拍照。照片上,脸被单反遮住。简单的纯色紫裙,不过膝,无袖,长发披肩。这张照片,注定让人难以忘怀。我猜到他发现了它,且不动声色地惊喜。
       还相机的时候,嬉笑着给他看手相:你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他莞尔,知晓我的欲言又止。有些东西,男人其实无权再拥有,但心有不甘。我猜准了,他也不揭破,故意追问:究竟缺了什么呢。我笑而不答,让他请吃饭,当作支付算命的酬劳。他愉快地答应,其实是拉响了美妙的前奏。
       一次聚会。晓晓有些不对劲,我陪她去医院。男人醉了,就近开房休息。离开的时候,我不自觉地抚摸到他的肩膀,仿若拨动琴弦。晓晓打吊瓶的当儿,他电话来:有事和你谈。我偷笑。然后,跑进他的房间:有什么事呢。他无言以对。我吻住那个唇。他便将我印在了我的全身。闭上眼睛,全身颤栗,任凭他处置。我知道自己身体的美,和晓晓一起洗澡时,她曾惊讶:怎么可以长成这样,身体那么白皙,乳房饱满却不累赘,高腰丰臀,真是个尤物。
       他告诉我。也许是看了《春宴》,他如枯草被风吹醒,想写一个故事,也是他的擅长。如煮妇捉了一把豌豆,自然会放在锅里,只一瓢清水,香气四溢。我呢喃道:嗯,香气四溢。


       男人有家庭,有孩子,可我爱上了他。我以为我这个尤物就是上天为他准备的。他也迷恋我,但总说些不开心的话,甚至希望我明天就嫁出去。我说,不行,要有感觉的。可他说你年纪也不小了。我在忘记了年龄,只是偶尔在接到一张华丽丽的请柬时,才心有戚戚。过后,就忘了。我也忘了,他越这么体贴,我越迷恋。

       但是,现在真要嫁了,我得给孩子一个名分。那个台湾男孩埋单。婚礼上,我眼神飘忽,有意无意地望向宴席的门口。我要让他看看,新娘有多么美。可他爽约了。


       父母对我的婚姻很满意,小公主嫁了台湾的白领,也算是门当户对。
       婚后,我仍像单身一样自由。男生住在北区的厂里,我住娘家,偶尔相聚。我告诉男人,可以来看我。可男人没来,他一直忙。我便想象他天昏地暗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他还写故事吗。
       孕检的时候,男人几乎没过问,男孩也没来陪。被晓晓扶上检查台,我没来由地落泪。


       生活如万花筒般奇妙,有时红的发紫,有时忽然就黯淡,总之是光怪陆离。父亲的企业出了问题,工程款讨不回来,高利贷找上门。于是,被银行封了账户。协商结果是,第一期还款四十万。父亲东挪西凑,才三十万。全家人都被列入黑名单。
       去台湾生产的事,就尴尬起来,我被限制出境。走投无路的父亲希望男孩家能拿出点钱,帮助度过难关。我没有同意,这不关他的事。我把一切告诉了男人。男人稍作沉吟,爽便答应了。过了几天,有八万块汇入了账户。男人极为抱歉:我只有这么多。我知道他没有骗我,可忽然就哭出来了。哭得天昏地暗,连肚子里的孩子都知道了,并且躁动不安。差两万。其实这两万,这才是真实的爱情。


       终于到了台湾,婆家人对我很好,什么都不让我做,天天给我煲汤, 带我各处散心。可我很寂寞。我对肚子里的孩子说,爸爸忘记我们了。婆婆听了,抱歉地赔笑:他在上海呢,回不来啊。我滴下一滴泪:嗯,他在上海。
       孩子一出生,将照片传上微信。我想让男人看看,那微翘的嘴唇,和你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呢。倒是婆婆非常高兴,逢人便说:多漂亮的孩子,那乌黑的大眼睛和儿子一个样呢。男孩腼腆地笑笑。


        男人像一只鱼滑入深海,毫无生息。


        我将要回到内地。有一个电话号码,我拨了五遍,又摁了五遍。叹口气放下手机,铃声想起来,晓晓温暖的话扑面而至:孩子真漂亮!
        夜里,电话闪了几下。我琢磨该是一个故事。可孩子躺在怀里,我怕惊扰了他,任凭自己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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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6-5-16 09:5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6-5-16 10:04 编辑

首先,我说明,这种题材与故事
前些年我看的太多,包括各种狗血与各种桥段
所以,对这种题材我是免疫的
甚至可以是先入为主的反感的

但,文中还是有些东西,甚至是某些句子在让人动容
比如题目,女大当婚
比如,其实这两万,这才是真实的爱情
比如,孩子真漂亮

在我看来,这样的句子
表达了作者对于婚姻与爱情,其实思考超过读者
那么,小说之外的留白
足够我们脑补

我们是应该同情?
还是鄙视?
或者,如同结尾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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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主人公所表现的,与年纪是否相符?
当然,这个在我看来不算问题
权作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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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6-5-16 10:09 |只看该作者
41号:逮豆虫
作者:泌水      

       刘大头真的头大,比京剧名丑朱世慧的光头还大出一圈去。头大五官却紧小,八字眉下一双小圆眼不住地眨巴。身份证上有官官洋洋的名字,可是除了村民选举时有人唱他的大名,平时都喊他刘大头。                     

        刘大头种了二亩黄豆,丢下去种子就碰上旱天,豆苗锈着头不长。忽然下了一场透墒雨,刘大头赶紧买来八十斤尿素,趁雨没停,呼啦呼啦往黄豆地里撒下去。心想,有这好墒情,又撒这么多化肥,黄豆还不像提着小辫儿一样往上长啊!
  
  人家的黄豆都扬花吐噜荚了,刘大头的黄豆却像公的一样一直不结角儿。豆棵子长得齐腰深,豆叶子巴掌一样肥大。刘大头很是纳闷。
  
  那天,大头的老婆去豆子地里,忽然发现豆叶子大大小小净是窟窿,拨拉叶子仔细一看,发现豆叶上生了豆虫。豆虫鬼得很着哩,爬在豆叶背面偷偷啮食,已经长得像五月间的柞蚕一样大,红豆般的脑壳,尖尖的尾刺,通体斑点纹路,绿中泛黄,肥肥胖胖两三寸长。大头老婆揪起一只豆虫在手里,这东西张狂得很,在手里曲拢蹦跳,吓得大头老婆嗷地一声甩手扔掉,撒丫子跑回去给大头报事。
  
  刘大头赶紧去买杀虫药。村里有个小超市,平时代卖星星点点的农药。
  
  小超市的老板呲牙笑着问他,有啥抱屈的事呀大头,想买农药喝。大头故意虎着脸说,给你说也是白搭,替我出不了气。老板认真起来,说说,说说,说不定还能给你排忧解难呢。大头一本正经地说,你姐光跟人家睡,我也没门子她啦。干脆弄一瓶子我喝下去,叫她尝尝熬寡的滋味。老板佯作恼怒,抓起柜台上的蝇子拍要打他,刘大头扭头就跑,嘴里嘟囔道,没空给你闲磨粪门,我得去街上买打豆虫的药。
  
  老板急急地喊住他,大头,回来回来,有话给你说。
  
  说啥?
  
  你地里豆虫多不多?
  
  盖地而来,把黄豆快吃成光杆儿啦。
  
  千万别把它药死喽!快下夜去逮吧,豆虫夜里出来贪吃。逮来卖给我,给你好价钱!
  
  那东西看着都寒碜,你要他弄啥?
  
  这就叫商机。有需求就有生意嘛。城里人好吃这玩意儿。
  
  哎呦!山珍海味吃腻歪了,又想着吃豆虫哩!
  
  莫说豆虫,蛆芽子都有人吃,一般人还真捞摸不到嘴里呢。
  
  那中,我去逮豆虫。哎,咱先说定,逮回来你可一定得要啊!
  
  夜里,刘大头和老婆一起来到黄豆地里。老婆怕豆虫,不敢下手,刘大头就让她在一旁照明。自己一手提溜蛇皮袋子,一手去抓豆虫。夜里凉快,豆虫都趴在叶子表面吃食儿。刘大头顺着垄子逐棵扒拉寻找,着手就抓一只,总不落空。
  
  二亩地的黄豆平排查找一遍,两条蛇皮袋里装的净是肉乎乎的豆虫。
  
  天微明,刘大头两口子迳奔小超市,把门擂得嗵嗵响,老板睡眼惺忪地开门,看是他,没好气地说,急啥嘞,缝屁眼子老鼠一样!刘大头挓挲两手说,咋不急嘞!袋子里的豆虫闷死了,你还要不?
  
  过了磅秤,整整七十一斤,每斤三十元,合款两千一百三。
  
  老板把格铮铮的票子查给刘大头,大头慌忙用大拇指沾些口水,又拨捻了一遍。忽然抬起圆眼说,不对呀,少给三十块钱!
  
  老板满脸堆笑说,那一斤豆虫的钱不说它啦,算除个损耗吧。
  
  刘大头撕拽着去老板口袋里掏钱,说哩多轻巧,你娘俺俩忙活了一夜。
  
  老板腆着脸,步步往后退,就这吧大头。要不叫你老婆上我床上睡一夜,我给你三百。
  
  大头老婆拿空蛇皮袋子照老板头上刷了一下子,你这个死屙血的,长到盘子恁大也不会说句人话!
  
  大头无奈,接过老婆的蛇皮袋子,把手里那一沓子钱小心地装进去,卷了几卷,交给老婆。
  
  刘大头点着一支烟,蹲地上有滋有味地吸起来,满脸迷迷瞪瞪的得意。忽地两眼放光,娘那个腿!种庄稼哪有这利钱大呀?下年把那十几亩地都种上黄豆!
  
  走去一截地远,小超市的老板撵了上来,大头你站住,老子有句话要交待给你。兔子不会老在一个窝里趴着等你打闷棍,明年我可不一定还收豆虫。你丢了收成可别怨我哈!
  
  那你明年收啥?
  
  谁知道。这年头人的胃口蹊跷无比,说不定明年该吃到蛐蛐蚂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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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6-5-16 10:19 |只看该作者
很成熟的语言风格
有个不靠谱的题议
您三篇揉在一起
必定出彩
我认真的


本篇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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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6-5-16 10:20 |只看该作者
42号:青春探戈
作者:北门之北

  李岚下班刚进门,就接到闺蜜高敏电话:岚子,“五一”高中同学又聚会,你去不?三十年!
  
  啥好聚的?炫富的炫富,比权的比权,不去都能猜个准。李岚一边换鞋一边回。
  
  十年没去,二十年没去、二十五年的也没去。每次聚会你都不参加,到底想嘛呢你?都一把年纪人了,还有啥看不开的,真心不懂你......电话那边,高敏抱怨。
  
  一帮子大爷大妈不服老而已,啥好看的,大不了你们都比我年轻十岁去,还能咋样。
  
  诶妈呀,你还别说,听说尚晓梅去了趟韩国整了容。人说不定变十八,又回高中时代了。高敏变着方再哄李岚。
  
  尚晓梅?不就是那个当初就公开追求刘淳,后来成了刘淳夫人的同班女生么?她变啥样李岚还真不感兴趣。倒是过了这些年,刘淳变啥样了,她还真有些稀奇。好吧,我去。李岚终于下了决心。
  
  李岚记忆里,刘淳仍然停留在当初那个翩翩少年的样子。
  
  深蓝色学生套装,看上去崭新而合体。猩红色的秋衣领子,透过上衣领口翻出来,格外醒目。细腰宽肩、英气逼人的身姿,衬托一张雪白的脸子。一说话眉飞色舞,眼波流转。加之教室里,操场上,人前人后,总是一脸春风,笑容灿烂。看上去端的是个干净帅气,玉树临风的美少年。
  
  那时候,体育老师喜欢叫他给大伙做示范;英语老师喜欢用他举例子;数学老师喜欢拿他开玩笑;连一向古板的班主任,语文课也有意无意爱点他的名儿。貌似其他同学都没法让老师们屈尊纡贵降下身段来,唯独刘淳那么大面子,让他们毫无芥蒂。
  
  刘淳在同学中人缘也不错,因为长得玉面生辉,眉目含情,班里男生愣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洋娃娃”。
  
  李岚咋也想不通,一大男生会被人起个“洋娃娃”的外号,这个咋也不靠谱啊,难道真就因为人家模样生得好?
  
  同桌高敏,那会在李岚心目中,就一个不谙世事女生。据李岚私下观察,这个只有十来个女生,其余全和尚的理科班里,不喜欢刘淳的女生没几个,而高敏正好其一,故而她爱和高敏交往。
  
  那个春天,功课之余,李岚白天晚上,眼里晃荡的总是刘淳那张脸,心里跑来跑去的也总是刘淳的影子,耳朵里萦绕的也总是刘淳的声音。总而言之,她暗恋刘淳,虽然没到茶饭不思的地步,但感觉真有些无法自拔了。然而最为悲催的是,她又不敢直接跟人说。
  
  于是鬼使神差,李岚给刘淳写了封信,一封一改平日字体风格的匿名信。为以后有个念想,她还为这封信做了个备份。信发出后,她时常拿出备份的那封来看,一边心里扑通扑通打着鼓,一边想象刘淳看到这封信时候的样子。
  
  其实信里边也没啥特别内容,无非是说刘淳啊你要好好学习,关键时刻一定要抓紧时间,你定会有美好的前程呀啥的。信的落款是——喜欢你的人。或许正是这个暧昧的落款,让收信的刘淳几乎沦陷了。
  
  自从李岚发了信,她每天餐后很快便从食堂出来,直奔教室。为的是早到教室看看会有啥动静。那天中午,李岚听见刘淳身边那拨儿人满嘴的狂放:哈哈,“洋娃娃”疯了。“洋娃娃”疯了。不知道哪个漂亮妞那么痴情,看上咱“洋娃娃”也不敢说出来,简直要把人搞疯哦。
  
  李岚当时脸一阵红一阵白,心里真像翻倒了五味瓶。最让她感到无地自容的是,刘淳最铁的哥们张扬竟然骂道:妈那个巴子的,哪个疯婆娘在发骚嘛,报上名来,说不定“洋娃娃”会看上你的,球莫名堂写封匿名信来害人。教室里许多男生在笑,各种味道的笑。女生们则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个个面面相觑。李岚表面死撑着,内心却是翻江倒海,又好像有把锋利的匕首扎了心窝子一般。
  
  高敏问她:李岚你咋啦?哪不舒服?要不要陪你去看下校医?
  
  李岚浑身发软,面色苍白,强撑着拭去额头虚汗说:没事,没事,做题有点累......
  
  那以后,李岚发现刘淳读不进书了。和同学嬉闹的时间变多了,篮球场上跑跑跳跳的时间变多了,在班里和人说话也有些颠倒了,这让她感到很无奈。更要命的是,她自己也没一点心思面对即将来临的高考了。
  
  那个下午她和高敏翘课了,当然高敏翘课是因为陪她。她俩去了学校背后的静湖边。
  
  湖边的山坡上,一株株高大的泡桐树下,花瓣儿飘落满地。李岚手里捡起一枚枚小钟似的淡紫色花朵在手里捻来捻去,揉烂一朵又一朵......
  
  刘淳,刘淳,刘淳....李岚心里唤着刘淳的名字,嘴里不住地叹息。
  
  五月到来,校园花坛里,各种花花草草肆意疯长,满架的蔷薇热热闹闹地开。李岚心里却似凄凉的寒秋,整个身子像灌了铅。
  
  街头巷尾的广告栏里,李岚看到了一则招干启事。她心动了,但又不想因此离开校园而看不到刘淳。没隔几天,她看见刘淳也在校门口外十分专注地看广告,心里寻思:或许刘淳也会去参加这次考试?
  
  一个月后,李岚成了县商业系统主办的会计培训班的一名学员。
  
  两个月后,刘淳成了县税务局的一名年轻税官。
  
  李岚接下来是半生的疮痍。三次下岗,三次再就业;丈夫病故,再婚,又离异,然后独身至今。
  
  刘淳后来娶妻尚晓梅,婚后几次进修又外出考察,升了科长,升了局长,最后做了市局领导。
  
  三十年同学聚会,李岚好不容易把自己收拾满意去赴会。
  
  眼前是个挺拔伟岸、颇有风致的半老男人。前呼后拥之中,人们都叫他刘局。
  
  笑语喧腾、觥筹交错中,刘局最后给李岚敬酒,样子坦然又不失亲切。他说:好难得啊,李岚。三十年不见,读书那些事你都忘记了吧?
  
  李岚错愕又羞赧。她迅速低头,将一满杯烈酒仰脖儿吞了个干净。
  
  那晚大家又去K歌,高敏唱了一首《笑红尘》,李岚怆然。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销/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去翻箱子底。她把那封珍藏了三十年的备份信找了出来,纸张陈旧破损,字迹斑驳依稀,可内容李岚早已熟稔。一边心里念叨,一边拿到燃气炉上,打着火,燃成了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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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6-5-16 10:43 |只看该作者
别有风味,挺好
个人以为,开头的对白,似乎与整体风格不搭界
结尾那首歌也不搭界

其实刘婷的作法,好象是那个时代以及年纪,通行的作法
如果有点儿不一样的做法或许更好些
还有,祭奠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似乎,本文中只是点到
可能还需要再深入一些


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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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6-5-16 10:44 |只看该作者
 43号:完美爱情
   作者:水流云在




      白色奥迪停在“阿强洗车店”前,赵小云走下车,总会引来洗车店一场骚动,这女人实在是美的太出众了,一头柔顺的披肩发,一双风情万种的桃花眼。
  
  每当赵小云开车离去,总会让洗车店的工人们伸长脖子目送到看不见。阿强的老婆嘟嘟哝哝道:有什么了不起的?要不是她母亲病了,要不是刘黑子给她捐款,和你们一样也是乡下土包子!我才是货真价实的城里人。
  
  一
  
  那一晚,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更悲催的是连胡同里唯一的那盏路灯也不亮了。
  
  赵小云穿着一袭短裙清脆的高跟鞋哒哒哒敲打在这寂静的路面上,一阵冷风裹来,赵小云的嘴被人从身后捂住了,她顿时被这突如其来的偷袭给吓懵了。
  
  赵小云嘴里嗡嗡着,一把冰凉的匕首在她脸上比划着。赵小云说:兄弟,我包里有钱你拿去,我身上还有首饰你也拿去,只是求你别伤了我,我晕血。
  
  也巧,那晚周子君正好路过。周子君三拳两脚赤手空拳把赵小云给救了下来。
  
  周子君送赵小云回到她的“金丝笼”。惊魂未定的赵小云在此时更显得柔弱,更是我见犹怜了。赵小云把手放在自己高耸的乳房上深呼吸了一口气,扭着曼妙的腰身从陈列架上取来红酒和两个高脚杯。
  
  周子君很绅士的拒绝了,说天太晚了,不便打扰后就告辞了。
  
  夜里赵小云做了一个梦,梦见周子君骑着白马救下了被丑八怪欲行劫色的自己。
  
  二
  
  早晨,刘黑子打来电话。赵小云想撒娇说昨晚的遭遇,话到了嘴边,赵小云想起周子君的英俊笑容及时收住了。刘黑子那人醋性太大,赵小云不想给自己招来麻烦。
  
  几句无关痛痒的寒暄后,赵小云挂了电话,走到窗前唰一下拉开了窗帘,阳光明亮亮地跳进室内。
  
  赵小云洗漱后在梳妆镜前坐下,仔仔细细地看了一下镜中的自己,眼角也有鱼尾纹了,脖颈上的皮肤也松弛了。毕竟35岁了!赵小云深深叹了口气。
  
  对门传来开门声,紧接着是小女孩呼爸爸叫妈妈的甜软童音。赵小云跑到猫眼前,看着芳邻一家三口下楼而去。
  
  赵小云很用心的为自己梳了淡妆,换了一身雅致点的衣衫,拿起包开着蓝鸟去了“阿强洗车店”。
  
  周子君正在低头洗车,赵小云冲周子君挑了一下眉毛后,赵小云就后悔了,在心里责怪自己干嘛要挑眉毛?要装得矜持点,才不会把这种正经男子吓跑。
  
  赵小云在关上车门前,对一直沉默不言站立在身边的周子君说:今晚我请你吃烧烤表示一下谢意,还请你不要拒绝。周子君说:那我咋联系你?
  
  赵小云伸出手说:手机拿来。
  
  赵小云接过手机翘着做了美甲的兰花指摁出一串数字,赵小云包里的手机响了。周子君望着赵小云如嫩葱一样白皙的手,心里不免一颤。
  
  三
  
  赵小云要了烤肉串要了鱼豆腐和两瓶啤酒。桌上的小葱蘸酱,两个人竟心照不宣的都没动过。
  
  赵小云去洗手间回来到吧台结账,却被告知已经结过了。赵小云说:说好了我请客谢你的,倒让你破费了。
  
  周子君用充满磁性的声音柔情地说:你能和我出来吃饭,我就很开心了。
  
  赵小云抿嘴一笑说:那我和你天天在一起吃饭可好?
  
  周子君说:天天在一起?又不是夫妻。
  
  赵小云心里既甜蜜又窃喜。
  
  两个人起身离开,要漫步至街心花园的路口打车。蔷薇已经爬满了矮墙,白色和粉色的蔷薇花开得正好。前面树下是一排木椅,路过木椅,木椅上一对男女正在热吻。
  
  夜很静,可以清晰听到那对男女急促的喘息声。
  
  赵小云停下了脚步,就在这时候周子君的手握住了她的手,感觉厚实而温暖。
  
  周子君脱下外套披在赵小云肩上,车来了。
  
  四
  
  周子君送赵小云上楼,赵小云打开了房门,周子君说:送你到家我才放心,锁好门早点睡吧,晚安。
  
  赵小云心里虽然失望,但也不好开口挽留,只在心里骂他呆子木头。
  
  锁上门,才发现身上还穿着他的外套。想到夜风已凉,赵小云追出去。
  
  许是跑得急了,许是鞋跟太高,赵小云崴了脚,啊一声惊叫跌坐在楼梯上。
  
  周子君慌忙跑上楼边问:是小云吗?
  
  周子君把赵小云抱进房间,又是冷水冰敷又是按摩揉搓。赵小云嘤嘤地喊疼,那声音像小猫的叫声一样一声一声地挠在周子君的心上。
  
  赵小云家里的座机响了,电话是刘黑子打来的。
  
  赵小云在心里暗骂:老鬼头,不打手机打座机,这是在查老娘的岗啊!
  
  赵小云心里想:他不会现在空降这里吧?这样一想,心里不免有点害怕,赶紧用客气话将周子君打发走。
  
  周子君出了门裤子就湿了,刚才给赵小云按摩脚腕时,看到她的大美腿后这玩意就蓄势待发了。
  
  五
  
  周子君裤裆冰凉的走回洗车店宿舍,满屋的脏乱伴着汽油味和臭鞋味,从没像今天这样让他觉得难以忍受。
  
  许是赵小云的房间太整洁,许是赵小云的房间太芳香。周子君想:那才是人住的地方,刘黑子又老又黑像头猪,配跟赵小云那样漂亮的女人在一起吗?我周子君这样的英俊青年才配拥有这样的女人......
  
  周子君走后,刘黑子果然来了。一进门先奔洗手间去洗澡,洗完澡悄悄吃了一枚蓝色药片。开始赵小云还拿脚崴了推挡,刘黑子亲了她一口说:心肝,我慢点。
  
  赵小云想:许是在心里把刘黑子想成是周子君的缘故。刘黑子想:许是那粒蓝色药片真管用。
  
  刘黑子一次又一次纠缠,赵小云一声又一声尖叫,较量了半夜,两个接近虚脱的人终于相拥入睡。
  
  六
  
  早晨刘黑子的女儿哭咧咧打电话催刘黑子去医院。刘黑子给赵小云放茶几上一扎钱,说:我最近真顾不上你了,我昨晚就是来给你送生活费,让我去医院我不去合适么?咋说也是二十多年的夫妻了。
  
  赵小云睡着含混地说:知道了。
  
  对面的门开了,小女孩甜软的童声又传来。
  
  真该结婚生个孩子了,哪怕对方穷点,我好歹也攒了点钱。赵小云想。
  
  周子君打电话约赵小云去吃饭,在小包间见面的时候,赵小云见周子君表情沉重,吃饭时周子君几次欲言又止。
  
  赵小云问他有啥心烦事,周子君说父母催他回老家相亲。赵小云心里一沉嘴上却说相亲是好事啊!
  
  周子君说:可我喜欢的人就在我眼前啊!
  
  赵小云说:你知道我是......
  
  周子君说:我知道,我不在意你的过去,通过这些天的交往我知道你是一个好姑娘,听我们老板娘说当初你也是为给你妈妈看病才委身于他的。
  
  赵小云不由鼻子一酸,眼睛蒙雾。赵小云说:我怕刘黑子不容我在他眼皮底下嫁给别人。
  
  周子君坐过来说:我们可以离开广城去平度安家,我们开个洗车店,到那时你做老板娘!
  
  好像很顺其自然的两个人吻在了一起。
  
  七
  
  赵小云被周子君描述的幸福前景激励着,她回家后算了算加上首饰自己有近20万存款。
  
  赵小云打电话问刘黑子要钱,刘黑子的电话一直打不通。
  
  刘黑子的司机却突然上门,告诉她刘黑子公司破产,刘黑子去躲债了,刘黑子让其注意安全最好尽快搬家。
  
  送走司机,赵小云替刘黑子难过了一会儿。
  
  站在阳台上眺望这个城市,一想到将要远走,也不免有点伤感。
  
  赵小云收拾了行李打电话给周子君,周子君却说暂时没筹到开店的钱,先缓缓再打算。赵小云说:钱不是问题,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周子君问:你有多少?赵小云答:20万。
  
  周子君很快来了,问:钱呢?赵小云说:都在包里。
  
  俩人打车奔火车站。下车时,周子君拿过赵小云的包,把自己的包递给赵小云说:你在这里等我,我去买票。
  
  赵小云站在原地等了一个小时,周子君没回来,又等了一个小时,周子君还是没回来,赵小云笑了。
  
  八
  
  一个月后,赵小云的电话响了,是刘黑子打来的。
  
  刘黑子嘶哑着嗓子说:小云,你手里还有钱吗?你给我送来,我急用。
  
  赵小云问:你在哪里?
  
  赵小云提着装有20万现金的包,按照地址找到刘黑子时,刘黑子又哭又笑。屋里竟然还有好多人,还冲刘黑子竖起了大拇指。
  
  刘黑子双膝跪倒掏出一枚鸽子蛋求婚。赵小云才知刘黑子妻子已经病故,“破产说”只不过是刘黑子导给兄弟们看的一场戏。
  
  周子君离开火车站后找了家小旅店,把沉甸甸的包往床上一放,一边嘴里骂着傻逼,一边喜滋滋打开包。他的眼就直了——一路上沉甸甸码的整整齐齐的竟然只是十几盒优酸乳。
  
  九
  
  两年后,刘黑子开着大奔自驾游顺路去洗车,看天气蛮好,赵小云抱着胖嘟嘟的儿子下车透气。有个洗车的工人看到赵小云,慌忙将油腻腻的帽檐使劲往下拽了又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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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6-5-16 11:08 |只看该作者
完美的爱情,可能与想象的不一样
黑子与小云今后幸福与否,也不重要
这是一段对于爱情的诠释,但也是生活
邻居家的孩子,是笔匠心,很好

几个问题吧:
一,开头那两自然段,没有必要
二、以小云的主动来说,文中的试探似乎有些突然
三、这篇描写,太细了,感觉没必要,或者方向值得探讨

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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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6-5-16 11:10 |只看该作者
44号:芸儿
作者:木菁年代

  芸儿在十岁时父亲就因病长眠于地下!父亲的离去,对于芸儿那本来就身体单薄的母亲打击太重,她从此也一病不起,这一病,就是八年!谁也想像不出,芸儿这些年,是在怎样环境中渡过的!如她一般大的伙伴们还都在父母的呵护中快乐的生活着,可她,却在放学后要完成自己的作业,还要照顾自己的母亲,对于十来岁的孩子来说,该有多不容易啊!在芸儿十八岁生日刚过没多久,母亲也离她而去.....
  
  悲痛的日子对于每一个人都是难以忘怀的,形单影只的芸儿终于坚强的走出了那一般伤感的日子,由于很多原因,芸儿没能实现她梦寐以求大学梦,只能在亲友的帮助下参加了工作。
  
  在工作中,芸儿的认真好学精神赢得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在这期间,她认识了一个叫小强的男孩,他也是从小父母双亡,给人的印象是沉默寡言,但在工作中却表现的很不错,共同的命运让芸儿对他有了一种特殊的好感,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故事,他们却相爱了,并很快就结了婚。
  
  婚后的生话平平淡淡,小强的沉默寡言,可以说婚前是优点,可婚后却让芸儿有些不满意了,她觉得小强不会体贴人,在某些时候还显的很木纳,但是,芸儿也会想到,每一个家庭,都有一种生活模式吧!日子只能就这么过着,直到有一天,一个新上司的出现,让芸儿那湖水一般平静的心,泛起了涟漪。
  
  那位上司,人长的高大帅气,谈吐诙谐幽默,而且博学多才,芸儿对他可以说是敬佩有加,她总爱远远的注意着上司一举一动,还有他的言谈话语,如果上司不来上班,她就觉得心里空空的,回家后对小强也没有好脸色,她也总会拿上司的优点来与小强的不足做比较,她很羡慕上司的夫人,也为自己的生命中没能遇上这样优秀的男人而惋惜着!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天上班前,芸儿总是将自己精心打扮一番,工作中她也非常认真积极,一心要引起上司的注意,她会将上司的喜恕哀乐视为自己的喜恕哀乐,上司对她的一句称赞也会让她兴奋不已,有同事开玩笑说她暗恋上司时,她也不会反驳,下班后只要上司没回家,她也会借故在单位逗留,渐渐的,她与上司之间的交谈多了起来,他们谈工作,也谈各自婚姻中的不如意,在一次与上司共进晚餐后,她顺理成章将自己的全部交给了那位上司。
  
  上司的枕边话常会让她感动,他说;像她这样优秀的女子是不该有那样一个不懂生话的男人相伴,她对他这样好,让他很感动,他会对她负责到底的。
  
  她对小强也越来越冷淡,对小强的亲热举动也十分反感,两人常常无故就吵起来,觉的家无宁日的小强开始迷恋上苹果机,而且一输就是几千元,这样,俩人由吵架升级到了动手,日子是没法过了,他们去法院终止了这段婚姻!
  
  离婚后上司开始有意冷淡芸儿,理由是:怕同事们说闲话,他对她说他们只能暗中往来,芸儿想到:爱一个人就要为他去着想,所以,她也不再刻意找他说话,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上司的她,在上司生日那天,收到上司的短信,约她在一个湖边见面,这天,芸儿为他精心挑选了一件上衣买下,当她捧着那件上衣看到上司向她走来时,她心中的委曲已烟消云散,可就在这时,对面走来两位女士,其中一位对着她的上司喊道:老公:你怎么也来这里?上司赶忙答道:今天有点空,我从朋友那里打听到你们来这里了,所以我就来了,并上前挽着他老婆的胳膊从她面前走过,那一刻,他根本无视芸儿的存在,......
  
  芸儿不知自己是怎么回家的,她只记得她将那件价格不菲的衣服扔到湖中时的痛不欲生的感受,那夜,痛哭了一场的她,写了一份辞职信,她要离开这个城市,去远方开辟一条新的生活之路......
  
  芸儿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因为那里有她的一个同学,刚去时,环境的不适应,找工作的艰辛,就好象路上的一道道拦路坎,好强的芸儿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毅力都一一迈过了。由于芸儿的学历低,所以,她非常向往的单位是很难进的,她只能应聘在一个广告部做推销员,在工作之余,她也报考了电大,并认真的学习英语,她将自己的业余时间都用来为自己充电,渴望用自己的努力开辟出新的别样的人生之路。
  
  有时候,生活好像有意在捉弄人,人生的磨难,又一次降临,一天,芸儿走在上班的路上,在过一个路口时,一辆无牌照偷驶的车辆,突然从她身后驶来,毫无防备的芸儿,只觉得有什么庞大的东西从她背后重重的推了她一下,以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两天后才醒来的她,知道自己被撞成重伤,已是万念俱灰,伤处的疼痛,和没有亲人陪伴的悲痛,让芸儿的泪水一次次打湿枕头,这样的突发事件,让她那些美好的梦想,再一次化做泡沫。
  
  一个月后,芸儿出院了,虽说这次事故对于芸儿造成的大多是内伤,没有给她的身体留下明显的伤残,可她还需要修养一段时间,带着落寞的心情,带着肇事司机赔偿的七万多元钱,芸儿回到了故乡。
  
  回到家乡的芸儿在女友的帮助下租了一间房先住下疗养,这时,她听到了小强再婚的消息,此时的她,对小强已没有了往日的怨恨,而是在心中默默的为他祝福着,希望他的新生活能够幸福美满。
  
  一天她的一个女友兴冲冲来到她的住处,告诉芸儿她听说有一位大师很是神奇,能知人生中未来所发生的重要事情,很多人都去了,都说那大师说的可准呢。经不住女友的劝说,芸儿与女友找到了那位大师,那位大师一见到芸儿就说:“你此生年少时到如今总多磨难,今年可得转机,下半年你会遇到能与你相伴到老,并能让你幸福的男人,待到那时,你千万不要错失良机啊”。芸儿问道;我怎么能识别出他就是大师所说之人呢?那大师说道;“见到他时你会心动,此人一米七六的个头,方脸,浓眉大眼,你遇上的那天,他穿着一件暗灰色条纹的上衣,我只能给你说这么多了”!
  
  回家后,对大师的话半信半疑的芸儿,总是在内心描绘着一个男人的模样,日子平静的过着,转眼到了秋天,一天,芸儿去买东西时遇上了小偷,当小偷刚摸到芸儿的钱包时就被一男子发现,那男子可说是见义勇为,制伏了小偷后他将钱包还给了芸儿,当时芸儿真的不知怎样来感谢这位男子,当她仔细看这男子时,她的心跳加快了,因为这男子的外貌衣着与那大师所描述人是一模一样。
  
  接下来的事情谁也能够想象,他们相爱了,这男子说他是公务员,并拥有自己的公司,以后芸儿可以去那里做管理,新的爱情让芸儿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为这,她在内心深处对那位大师充满了感激之情。
  
  好日子没过多久,那男子先说他远方的母亲得病了,芸儿拿出一万多元钱给了他,后来他又愁眉不展的说他公司需要添加新的设备要用钱,他想不出别的办法了,但是公司的远景很好,过些日子就能赢利了。芸儿想到,以后他们就是一家人了,他的困难也就自己的困难,如大师所说,以后的日子会好起来的。就这样,那男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向芸儿要钱,善良的芸儿也就信了他的话,一次次的给,直到他芸儿的钱全部要完后,在一个下雨的日子,他称他有事,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芸儿常常会呆呆的站在窗前对着苍天发问;这是为什么?上苍为什么对我这样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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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6-5-16 11:14 |只看该作者
写成叙事散文了


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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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6-5-16 11:16 |只看该作者
45号:  她们是谁
作者:蝶韵琴雨

  半个月了,没人知道她们是谁?甚至连她们是在哪一天,在什么地方被谁扔进这浞河水中的,都搞不清楚。只是在某个清晨,一位沿河岸边遛弯的大爷,在浞河桥下拦截上游垃圾的大网边发现了她们。那时,有秀发透过花床单系起的疙瘩边的缝隙里飘出,在水中自由的舞动,惊魂,妩媚,迷离。
  
  当老胡命人将她们打捞起来的时候,长长的的叹了一口气,心里默念,这是多大的仇啊?至于吗?杀人还得分尸!借助先进的DNA检测技术以及同事小宇,法医白瓴近乎超能力的人像素描等特技,两位身份为亲母女的受害人分别被编号甲乙。当寻找尸源的布告贴满大街小巷的时候,当地舆论哗然,紧接着便是人心惶惶。
  
  老胡这两天总走神,他作为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刑警却也不知道这案子该如何进行下去了。一条四通八达的省道,一条自北向南蜿蜒百里的宽阔水域,两具无名女尸,四里八乡无失踪人口,走访群众无可借鉴的信息,路口监控无可疑车辆,你说即便是神仙遇到这样的事又能如何呢?
  
  “还不走啊?胡头?”白瓴拿着皮包,外套站在门口悠悠的望着他,那眼神满满的爱怜,敬仰,又或者是有爱难言的不甘。
  
  老胡把头倚在沙发上冷冷的吐着烟圈,闭目养神,就是不说话。
  
  白瓴叹了口气,本想转身离开,稍作迟疑后,又反身折回,坐在沙发边,把头软软的埋在老胡的肩头,很温柔的来了一句,“别愁了,还有我呢。”
  
  “有你是吗?那你告诉我,她们到底是谁?”老胡的语气里此时充满了抗拒和不屑。
  
  “胡头,别拒绝我了好不好?我快要崩溃了,我未婚,你没有妻子,我们为什么就不行呢?”
  
  “丫头,你给我记住了,我不是没有妻子,只是她走了,懂不?怎么跟你说了这么多遍了,你就听不懂呢?我们真的不合适!”
  
  “胡头,嫂子走了这么多年了,你总得学着放下,学着重新开始吧?你不为自己想想,你也得为了孩子想啊?孩子需要妈妈,你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
  
  老胡抬头,猛吸几口,然后掐灭烟蒂,把白瓴推开,才要拿起外套离开,他突然看见了窗外小宇那张羡慕嫉妒恨的脸。看着小宇以不巧路过的姿态迅速的离开,老胡扭头对着白瓴略带抱怨的瞅了一眼,毅然走出了房间。
  
  离开时他听见了白瓴的哭泣,他确定他听见了,可他不敢回头,他怕自己沦陷。因为在年轻自己十四五岁的白瓴面前,老胡是自卑的,自卑的同时,他也感到了自己的责任,白瓴是花,含苞欲放,他实在不想让一个年轻的女孩的幸福毁在自己的手里。更何况,白瓴身边还有个一直暗恋她的比自己更适合她的小宇。
  
  回家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门卫大爷拦住老胡,神秘兮兮的问道,“你们的案子破了吗?”
  
  看到老胡摇头,那老汉竟然说起了痴语,好大的一笔奖金呢?要是这人是我杀的该多好啊?回头让我老伴去检举,到时候换了钱,我们家儿子做透析的费用又可以多坚持一个阶段了。”
  
  老胡突然感到自己的脚步很沉,他拿出钱夹子,从里面抽出三张毛爷爷递给了门卫大爷,想说点什么,又什么都说不出口,迟疑了一下,用衣袖给大爷擦擦泪,拍拍他的肩膀,走了。
  
  门口的小广场里,有商家在做活动,推销一种保健座椅,看他们的宣传条幅,才想起来明天是母亲节。老胡是个孝子,但老胡不注重细节,自从妻子难产离开后,自己的大部分工资都是母亲来支配的。可此时的老胡却突然觉得那种孝顺和发自内心的关怀是不一样。于是他决定给自己的母亲买一个,介绍听不懂,也不想听了,老胡寻思着,不都说,一分钱一分货吗?那就来那个最贵的吧,不就是七千块钱吗?妈都照顾我三十几年了,我回报她这点钱购买的商品又算得了什么?
  
  促销的小姑娘连连道谢,表达感激的同时还不忘了夸赞老胡孝顺。听得老胡此时心里的阴郁一扫而光,呵呵的笑着,感叹道,这人啊?到什么时候都要脚踏实地,不能忘本,不能忘记了自己是谁?
  
  推门进屋,老母亲正在厨房里忙乎,老胡第一次想到要洗手帮忙,可是母亲却朝他努努嘴,说孩子在房间里生闷气呢。
  
  走进去,看儿子正在那托着腮发呆,老胡问道,“咋了,小鬼?“
  
  儿子幽怨的回答道,“老鬼,我想妈妈了!“
  
  “哦,知道了!”老胡说完,转身就想离开。儿子大喊道,”你这就走吗?你就不哄哄我吗?老师让我们给妈妈写封信,我没有妈妈,我不知道咋写?“
  
  老胡拍拍儿子的头,说了句,“活该,你让我把咱楼下水清阿姨娶回来不就有妈了?”
  
  “你娶她回来,她也不是我妈,她是萍萍的妈妈,不是我的!”儿子哼哼的抗议着把小嘴撅的老高。
  
  “切,你小子少和我贫嘴,你有妈,她很伟大,但是她福薄,没办法看着你长大,你小子要是没能力把你妈从阎王爷那弄回来,你就得给我接受现实,自强自立,大大方方,开朗阳光的成长,要不,你根本就不配做她的儿子,懂吗?”
  
  老胡一边做着要给儿子一巴掌的样子,一边紧张的盯着儿子的脸,察言观色,生怕自己另类的引导会伤着儿子幼小的自尊心。
  
  老胡见有眼泪在儿子的眼眶中打转,突然小家伙站起来,两手掐腰的对着老胡喊道,“娶就娶,我不需要别人做妈妈,你还需要个媳妇呢,奶奶一天天的老了,你去把水清阿姨接回家吧,那么奶奶就可以歇歇啦,萍萍也有爸爸了,小区里再有人叫她没爹的孩子,我就去揍他!”
  
  忽的,老胡鼻子一酸,有泪珠不停的划过脸颊,爷俩紧紧的拥抱在了一起。老胡突然觉得十一岁的儿子真的是长大了,懂事了?他终于明白看似坚强伟岸的父亲其实内心也是脆弱的,他的孤独和疲惫更多的时候只有他自己知道!
  
  母亲在外边喊吃饭,爷俩都摸了一把眼泪,出门对着现在这家里唯一的女人笑颜如花。这晚饭算不上丰盛,但老人家的确用心了,温馨至极。老胡突然就觉得自己虽然“守寡“多年,但其实真他妈的幸福。有个体贴的妈妈,善良的儿子,很辛苦却很值得自己骄傲的工作,还有一群可以相互矫情相互打击调侃关怀默契无限的同事们。老胡一边美美的想着,一边端起小米粥,一口还未咽下去,突然,电话响了。电话是小宇打过来的,电话里,他只喊了一句胡头,便被白瓴抢了去。白瓴在电话里很兴奋的对着老胡喊道,“赶紧出来,离这三十公里外的葛家庄有村民报案,说那对被害的母女好像是她们家久未露面的租客!”
  
  老胡抓起衣服就往外跑,儿子问,“老鬼,你又加班啊?什么时候回来?“
  
  老胡喊道,“好好在家陪奶奶吧,等爸爸知道了那娘俩到底是谁,我就给你找个好妈妈回家!“
  
  门咚的一下关上了,儿子如小大人般摇摇头,叹了口气,然后冲着祖母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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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6-5-16 11:23 |只看该作者
当年在网上看了一部小说《孩子,爸爸真的不想和妈妈离婚》
然后,冲动至买了本实体书
我干这样的事儿,除了盗墓笔记,这是第二次
其实,那个故事很狗血
但,看完了如何把它浓缩成一个短篇?
算私人交流的一个课题吧

她们,其实是需要交待的
如果你觉得不需要交待
那得给出足够的理由

三篇中,二篇最好
你适合写小说
只是需要常练,常看

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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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6-5-16 11:28 |只看该作者
46号:圆
作者:我是风

  刘玉玲后半夜才到家的。过一会子,灯灭了,房里传出一声接一声的啜泣声。
  
  一只猫被惊动了,“唿”地窜上房梁,对着夜空“喵呜,嗷……”叫得觉轻的人毛刺刺的。
  
  刘玉玲早就该回来了,她绕着火车站整整兜了三天。车站边的每一条巷子,每一辆出租,每一个人,她都问了,没有,儿子小刚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了无踪影。
  
  农闲季,她贩点水果到车站跟前卖,挣点钱补贴家用,小刚才四岁,吵着要跟妈妈一起来,死活不肯去奶奶家,拗不过,玉玲就把儿子放到板车上跟水果一起拉来了。
  
  城管来得有点突然,她正跟一旅客称梨,一回头,俩大檐帽已经扑过来了,她摞下秤拉车就跑,钱都没来得收……等她回头来找小刚的时候,怎么也找不着了。有俩摆地摊卖旧书的人说见着一男的抱着个哭得直抽抽的孩子打西边走了。
  
  她男人张大柱很快就赶回来了,工也不打了,工钱都没来得及结。大柱每天骑着摩托车沿着周边村庄找,怀里揣着小刚的二张照片,又听说安徽、山东、福建那旮旯买孩子的人家多,他买张火车票就走了……
  
  大柱再回来的时候,脸黑瘦黑瘦的,头发像一蓬刺,两裤腿像打了石膏,直直的硬硬的,风里雨里趟着,裤子多少天没洗了。脸面上的变化倒不打紧,主要是精神气儿泄了,本来干啥事都竖得挺挺的主,现在萎成一团儿,怂成一堆儿。
  
  刘玉玲端着一碗饭挟二筷子菜坐到灶下默默无声地吃,大柱坐在饭桌旁愁眉苦脸地吃,再不就是啜二口老酒,长吁短叹着。孩子没了,这个家的温热气儿也没了,所有的物件,所有的活物,都结了冰,冷清清,死寂寂的。
  
  大柱也不大跟玉玲说话,说什么呐,说啥都没意思。做什么吧,做啥都没劲,俩人也不出去挣钱了,挣钱干嘛,以前都是攒着给小刚上学用的,娶媳妇用的……
  
  大柱在家呆着老觉得一口气堵着,憋得胸脯子疼,实在忍不住就一口气跑十几里路,冲到一个山头上,冲着黑黢黢山头喊“小刚,小刚……”
  
  家跟坟一样,玉玲有点撑不住了,她苦,哑子吃黄连那种苦,别人的苦可以跟人说说,往外倒倒,她可说啥咧,小刚是她手上丢的,任谁对她只有埋怨,恁不小心,活孩子给看没了。
  
  “孩子是我丢的,俺对不起你们老张家,离婚吧。你再去找个姑娘,再生一个。”
  
  大柱摆摆头,摆摆手,“不怪你,怨命。”
  
  以前存的几万块钱很快花光了,大柱除了种地,偶尔也跟着玉玲去摆个摊啥的,只要挣了点钱,他揣上就走,找儿子去了,大海捞针也得捞啊,找找,小刚兴许能回来,不找那是一点光景也没得,漆黑的。
  
  大柱再回来的时候,脸上的肉身上的肉全干了,像骷髅上蒙层人皮。玉玲抱着纸片儿一样的男人哀嚎“咱们一堆儿死了吧,你不活,俺也不想活了。”
  
  大柱垂着头,啥也没说,晚上爬到女人身上干了一回,干完就下来,自顾自睡去,过几天又干一回。女人知道大柱咋想的,他是找儿子找死心了,看能不能再播个种……不种点啥出来,他和她都成活死人了。
  
  半年没动静,突然有一天女人干呕不止,怀上了。晚上整了二杯酒,大柱看着女人的肚子,嘴角第一次往上扬了扬,女人抿了抿唇,多吃了半碗饭。
  
  大柱出去找儿子的频率低了许多,大概二年才出去3趟。小女儿找找已经满地跑了,长得跟花枝儿一般,小嘴也会说“爸爸,我长大了也帮你找哥哥。”大柱就抱着她,去村里小卖部买吃食儿。
  
  大柱的病来得很猛,一倒下人就不行了,肝癌晚期。他没打算去医院治,也没钱治,有钱也不治,给玉玲娘儿俩留点口粮。借啥钱呐,她娘俩以后的日子可难哩。得这病总是要死的,无非是早死二天,大柱很想得通。
  
  “小刚要是回来了,让他去坟前叫声‘爹’。”大柱临终时只说了一句话。
  
  找找很早就知道自个名字的寓意。玉玲告诉她,好好上学,上大学赚大钱,去大地方找哥哥。她打小就比别人家的孩子多了一层责任和担代。
  
  光阴跟流水似的,找找从小学中学,现如今,参加完新生军训,她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
  
  她知道有个宝贝回家网站,她向宝贝网上传了小刚的像片,又依程序带母亲去当地派出所采集了血样和DNA,她同时也向央视“等着我”大型寻亲栏目递交了寻亲书。
  
  在“心动了”的舞台,在和倪萍大姐温柔而又煽情的对话中,刘玉玲痛哭,“他爸死了眼睛都没闭上,想儿子,活活想死的,累死的……”
  
  找找扶着妈妈,两双手一起摁向“希望之门”的按纽。
  
  依靠单个人的力量去茫茫人海寻找一个人,如同大海捞针,依靠组织和国家机器的力量就不同了,在网络信息四通八达的电子时代,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找一个大活人,也不过如篦子拢头,一捋而过。
  
  可是,也不是百分百能找着啊,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不确定因素和没法预算的灾厄。
  
  门缓缓打开了,一个军人走出来。
  
  找找尖叫一声,这个人她认识,教官,军训时那个不苟言笑而又英武阳刚的的教官,谁还开玩笑说他们俩有夫妻相来着。
  
  他直接走到玉玲跟前,双膝跪下“妈——”
  
  玉玲瞬间崩溃。多少年压在心头的那块巨石轰然倒塌,她就像一个在塌了的房中被砂石瓦砾掩埋的濒临死亡的人,在黑暗中苦苦挣扎了许久许久,眼看着撑不住了,眼看着没气了,眼前亮了……
  
  小刚童年是在福建一户农民家度过的,故事很老套,这家人只有一个闺女,没儿子,就买了一个。养母对他不好也不坏,饭吃不饱能裹腹,衣不保暖能蔽体。养母对亲生闺女也比他好些,早餐他是一块钱,闺女二块;零食闺女能吃个够,他只能尝个味。小刚知道自个不是亲生的,爹妈在远方,要找着他们,找着暖和和的亲人和亲情,他得拼。
  
  养母没给他机会,高一他就缀学了,扛活赚钱养家,他不曾放下过书。三年后,他以社会青年的身份考上了军校。他开始寻亲,四岁孩子,模糊的记忆,他隐约记得母亲给他做过的一碗蛋炒饭,吃得好饱,饱得直打嗝。
  
  找找抱着哥哥又哭又笑,“我第一眼见到你就亲来着,去了一个暗恋的偶像,得一个亲哥哥……”
  
  小刚在大柱坟前长跪不起。
  
  吃个团圆饭是多普通的事,搁这家人身上,得千山万水,得生离死别,才有眼前这一幕——一家四口各踞一方(大柱那边摆着他的一张像片、一双筷子、一个酒盅),围成个圆,吃蛋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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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6-5-16 11:38 |只看该作者
很遗憾的作品
题材,视角、包括作品所希望读者的反思
都很好
可惜


本文,仅缺少的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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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6-5-16 11:56 |只看该作者
性子急,下午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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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6-5-16 14:4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6-5-16 14:48 编辑

我曾工作原因,在河曲县呆过大半年(就是走西口那地方)
我听过很多类似的故事


我得说,没有这个结局,这篇小说仍然震撼了我
有了这个结局,更加震撼
逃走,离去,归来
充满压抑,震撼,并不减善良,温情
结尾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这样,俺娘这个题目
敲的人心中是满满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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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6-5-16 14:50 |只看该作者
  48号:蚂蚁
  
  作者:青丝红颜
  
  就在我快将粉儿遗忘时,她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那天我下晚班,在路边摊子上吃了早饭,回到郊区租住屋已是早晨八点。我看到门口蹲着一个女人,把头埋在臂弯里打盹,长长的黑发胡乱披散开,边上一只很大的编织袋,鼓鼓囊囊的。
  
  我匆忙捂住将要叫出声的嘴,轻手轻脚向后退,逃离到不远处一个小公园,找一个树后的石凳坐下,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主要是考虑要不要接纳粉儿。
  
  三年前,我和粉儿从不同的地方来到这座城市打工,碾转几次后,偶然合租到了一起。同事们都说,我能和粉儿相安无事一年多,充分证明物以类聚是一句千古谬论。
  
  粉儿很少会主动和人交流,也没见过有人喜欢她。在这个城市里,她有不少打工的老乡或远亲,但都不往来。后来,我知道了别人和她聊不到一起的原因,她有种特别的能力,任何话题总能扯到吃上面去。而且大多时候,一句话,就可以把人曀死。
  
  比如我说,粉儿今天赚了多少钱啊?
  
  粉儿就伸开手指开始算,口中念念有词,再欣喜地答,啊!够吃一个星期卤猪头了耶!
  
  粉儿,我们不说吃的,成不?
  
  不说吃的,那有什么好说的!
  
  粉儿立马没了兴致,将自己往小床上一摔,四仰八叉掏出手机打电话。和一个人开始讨论各种吃的。比如,知了猴油炸好吃还是烧烤好吃,青蛙是红烧好还是清蒸好,用什么法子可以捉到蜜蜂,然后把屁股拽下来吃。
  
  每当此时,我会目瞪口呆地听着,听粉儿和电话里的人大声争执,偶尔争得厉害了,她会气得把电话往被子上一摔,自己生会闷气,但不会超过五分钟,又会拿起电话打过去,然后继续吵。
  
  和我合租一年多时间里,粉儿一有空,都会和那个人在电话里吵,为吃的吵,没完没了。后来我知道,和她通话的是个孤寡老人,她的邻居,也是她的干娘,绰号叫“老红眼”。
  
  粉儿说她干娘是活神仙,专治小孩子生的各种疑难杂症,说她小时候发高烧差点死掉,她干娘抓了几只地鳖虫捣烂,喂她吃下去就好了。说他们那里起码有四五个孩子是老红眼救的,用活蜘蛛活蛾子等虫子救的。
  
  粉儿说,干娘很了不起呢!有一年我们县城开了个包子铺,味道特别好,县城里的表叔去我家串门,带了几只包子给我,我拿去和干娘一起吃,干娘只咬了一口,就把我手里的抢走,两三口就吃了。我急得大哭,干娘说包子是人肉做的,孩子不能吃,吃了就会和她一样红眼。当时大人笑话干娘贪吃,后来没几天,包子铺的老板就被抓起来了,还真是和火葬场的人串通,割了死人身上的肉做包子卖。
  
  传说罢了,当不得真的。你干娘那么老,经历过大饥荒,能活下来不容易,熟悉人肉味道很正常,有啥了不起的。
  
  见我不以为然,粉儿显然生气了,不再理会我,继续和那个老巫婆通电话。干娘,你吃过蚂蚁没?真没有?刚听说城里有道菜叫蚂蚁上树,俺看了照片,上面真的爬满了黑蚂蚁耶!什么?不能吃?可城里人咋吃了咧?
  
  我拼命忍住笑,最终没纠正粉儿的误解。可从那以后,我再没吃过蚂蚁上树这道菜,也没再吃过包子,再后来,我连黄鳝泥鳅螃蟹都不敢吃了,甚至所有粉儿和老红眼吃过的菜,我都难以下咽。同事都说,如果我再和粉儿在一起,不饿死,也会孤独死,因为认识了粉儿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少。
  
  和我合租时,粉儿做过保姆,清洁工,饭店服务员,帮人卖过菜,摆过地摊,每件事都做不到三个月,每次老板都会赔着笑脸,举着只多不少的工资请她另谋高就。奇的是,最多休息一两天,粉儿总能找到新的工作。
  
  粉儿就这么开开心心四处打工,我从来没有看到她发愁过,就算两次失恋后,也没见她伤心过。
  
  他吃过蚂蚁,我没吃过,所以我们不合适,本来就不合适嘛!
  
  知道不合适,那干嘛还要好这么久?我故意呛她。
  
  那是我没去问菩萨嘛!现在菩萨看到我都哭了,我们就只能分手了。
  
  粉儿不只一次说过,她干娘教过她一个法子,遇到进退两难的事,就去庙里问下菩萨。
  
  什么都吃的老红眼竟然信佛,我觉得不可思议,更奇特的是粉儿问询的方法。不烧香,不跪拜,避开正殿里供奉的大佛像,直接看右边排着的小佛像,挨个数过去,数到和自己年龄同样的数目为止,然后看那个佛像的神态,是笑着的,那就说明万事可行,如果佛像苦着脸要哭,就是诸事不宜。
  
  你一年中岂不都是在看同一个菩萨?
  
  是啊,有啥不对吗?
  
  我感觉应该尽快远离粉儿,这样下去非疯了不可。
  
  好在,粉儿没几天就离开了,因为老红眼死了。
  
  粉儿回家不仅是奔丧,更是为了结婚,对象是从小就订过娃娃亲的同村人,粉儿一直看不上他,才跑出来打工的。
  
  干娘死前说我们很合适,那一定就是合适。粉儿说。
  
  你怎么不去问问菩萨了?
  
  干娘就是菩萨啊!粉儿颇不以为然。
  
  我这才明白,原来粉儿一直在骗我。
  
  万幸的是,我们终于分开了,开始还经常通电话,每次,粉儿都说她的丈夫各种不好,说农村各种不好,说她还想出来打工。而我,总有办法把话题引到吃的方面去。
  
  终于有一次粉儿忍无可忍,我们能不谈吃么?
  
  不谈吃,那有什么好说的。我很愤懑地回。后来,就慢慢失去了联系。
  
  好在,粉儿走后,我逐渐恢复了正常,开始和人闲聊,聚会,恋爱,即便这种正常并未对我的人生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
  
  现在,粉儿的出现很让我为难,那个大编织袋已经说明了一切。坐了一个小时后,突然想起粉儿的解决办法来。
  
  急匆匆跨进附近的庙门,直接从东边供奉的佛像数过去,数到第二十八座,赫然是一尊笑成一朵花的弥勒。
  
  又想起按虚岁数才符合古法,只好看下一尊,是一个叫不出名字的菩萨,一副苦大仇深的面容,我却顿感欣慰。
  
  准备返回时,又发现方向数错了。所谓男左女右,该以殿内大佛为据,我只好再从西边数过去,第二十九尊竟是我认识的济癫,正苦笑着看我,一脸的讥讽。
  
  沉吟下,我判断出,从我看佛时的右手边数,其实没什么不对,粉儿一定是这么数的。于是,再次转到东边,站到弥勒前。吃惊地发现,刚刚笑成一朵花的弥勒已变得泪光盈盈,一副欲哭无泪的苦痛模样,而边上那个不知名的菩萨,却笑容满面。
  
  原来即便是同一尊佛像,每次看到的神色都不一样,粉儿并没有骗我。
  
  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租住房,粉儿已不见,同样是打工仔的邻居传话说,以前和我合租的女孩来过,等了一夜,走了。
  
  去哪儿了?
  
  说是去别的地方打工,谁知道啊!
  
  真的走了么?
  
  那种人,走了就走了呗!
  
  我很费力地将粉儿留给我的一包物事拎回屋里打开,里面是她家乡的各种土特产,有腊肉熏肠蘑菇干等等,都是吃的。
  
  我不由自主地笑了,笑得眼泪直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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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6-5-16 14:56 |只看该作者
笑中有泪,泪中带笑,此篇得之矣
主题很简单,活着
可就是这活着,才最让人动容
当然,难就难在如何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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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6-5-16 14:57 |只看该作者
  49:血莲开
  
  作者:炉萱




  
  夜空中,一朵血花绽开。清冷寒夜,这朵妖异的血红,分外夺目。
  
  定运城楼,值守偏将脸色一变,尚未来得及发令,只见尖啸声起,又是一朵血花盛开。
  
  “双生血莲开!”偏将震惊,吩咐道,“速报将军府,东南七里,柳镇,双生血莲开,恐有妖王作乱!”
  
  他略顿了顿,“本将亲自去!”言毕,身化一惊虹,往城中将军府而去。
  
  “令!”转首间,偏将去而复还,“刘疯子,领一伍兵卒先行探路,目标东南柳镇。”
  
  刘疯子望见偏将脸色阴沉,熄了打听消息的念头,领了军令后,便往城下行去。
  
  一伍士兵,也只是十个人,刘疯子职位伍长,修为甲士,为人冷静,作战却痴狂如疯,故人称刘疯子。
  
  城门洞开,刘疯子抽出墨刀,低喝一声:“走!”一行十一人,渐渐隐没黑夜,再不得见。
  
  偏将目睹刘疯子等人出城,又指出一人,“大二,率士卒守城门口,一刻之后,黑甲军出城。”
  
  众人皆吸一口冷气,黑甲军,定运城中无人不知此军威名。柳镇,究竟发生了什么?大二抬头看了眼尚凝固空中不曾消散的两朵血花。
  
  柳镇已经毁了。
  
  刘疯子再怎么疯,当下也双手冰凉,几近窒息。
  
  柳镇不算很大,两条主街,几百户人家,放在城里算不得什么。
  
  可刘疯子此刻看到的柳镇却如阿鼻地狱。血肉洒满了所有的地面屋顶,残缺不齐的尸体比比皆是。刘疯子看见一个孩子扼住自己的喉咙,他的喉管被抽出来一截,血淋淋地插入他的眼睛。
  
  刘疯子咬着牙,在身后作个手势,十个人悄无声息地散开。
  
  过不多时,听见有人低声唿哨,“这里还有一个活口。”
  
  刘疯子看见了一个书生,一个全身衣物已被染红却很冷静的书生,“我要见你们的将军,我知道妖物去了哪里,只有我能找到他!”
  
  当黑甲军三名统领站在他面前,书生毫不避讳他手中的匕首,“我带你们去,条件就是我也要去,她夺走了我的妻子!”
  
  刘疯子第一次见到一个普通人能有勇气与黑甲军统领对视。书生没有修为,他可以断定,一个人如果有修为,就算掩饰得再好,终究还是和普通人不同。
  
  刘疯子按了按腰间的墨刀,有黑甲军在,自己只要保护好这个书生就好。
  
  正寻思间,开道的统领左手一摆,黑甲军分成三组,三名统领各率一组,如三支箭头一般,向前穿插。
  
  发现妖王了!刘疯子缓缓抽出墨刀。
  
  妖王是一条白蛇。刘疯子没见过这么大的蛇。
  
  三大统领都在,就算妖王,也得饮恨当场。接着,他便听得一声巨响。
  
  身前大力袭来,以他的身手,毫无抵抗之力,便被撞到一棵古木上,痛得几乎要昏死过去。
  
  他咳出两口血,骇然发现,黑甲军已经全部东倒西歪,三名统领摔到远处,生死不知。
  
  刘疯子手脚俱软。三名战将瞬间击败,这是什么妖!
  
  书生却没有受伤,慢慢向白蛇走去。
  
  “你还是换个模样,这个样子我很不习惯。”刘疯子看见书生右手背在身后,手中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白蛇摆动了下身体,幻化成一年轻女子,黑发碧眸,看着柳生垂泪。
  
  “你为何要杀人!你明明已经是妖皇,可以不用血食,为什么还要杀人!!”
  
  书生微笑地看着白蛇,口中却不停歇,“我娶你为妻,情愿舍了功名与你隐居山野,你为嫁我,情愿牺牲妖界皇族身份。我很欢喜,真的很欢喜……”
  
  白蛇双手捂着脸,只是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书生继续说道:“我知你妖皇身份,你知我大儒之身。我们明明可以相守到死,你为何不听我说。现在黑甲军来了,你杀了他们,再后来,大帅来了,你还杀得了?”
  
  刘疯子听到此处,突地想起一人。苏靖云,大楚国传奇人物,年仅二十,便凭胸中锦绣,被国子监拜为大儒之尊,传闻大楚国主曾三请入宫,皆拒。后云游遁走,不知所踪。没想到,此人就隐居柳镇,更惊人的是,竟与一妖皇结为夫妻。
  
  白蛇泪流不已,“我只是不忿,相公有经世之才,却因我要受镇上人欺辱不言,我是你的妻子,你胸怀磊落,不愿与他们见识。可他们变本加厉,辱你斯文。这等人,该死!”
  
  书生大怒,“这等人该死,莫非,所有人都该死?隔壁王婶家的孩子也该死?昨日与我饮酒的望天也该死?秦月牙与你交好,也是该死?你杀了所有人,你竟杀了所有人!”
  
  “相公,你知道我修习的功法,见血不止,”白蛇泪如泉涌,“可我真的很爱你,我见不得你为了我,不露本事,不显功名,被那些俗人所欺,对不起……我真的很爱你!”
  
  “我知道你会到这里来,我们每次敌不过自己内心,便会到这里,想着,是不是跳下这悬崖,就可以魂魄相依,白首不离。”书生依旧面带微笑。
  
  “所以我寻到这里来,你若在,我便原谅你。”他一步一步走向蛇妖。
  
  刘疯子看到他持着匕首的骨节狰狞,心道不好,却全身酸软,一句话也说不出。
  
  白蛇又惊又喜,“相公,你真的原谅我?谢谢你,相公,你……”她愕然低头看见插在心口的匕首。
  
  书生泪流满面,匕首却不肯松开,“我能原谅你,因为我是你相公,无论你做什么,我都原谅。”
  
  白蛇一动不动,任由书生慢慢将匕首推进去。书生笑着继续说道,“但镇上的千条人命却不能原谅你!你杀人,没人杀得了你,相公来杀。”
  
  “好!”白蛇摩挲着书生的脸,“相公怎么说都好。我爱你,你怎么说都好。”
  
  书生惨然一笑,“有些罪,我们躲不过的,就一起扛!”
  
  白蛇惊慌失措,“不要!”但她要害处受了重伤,空有修为竟不能阻止书生抽出匕首,狠狠刺进自己的胸膛。
  
  刘疯子瞅见书生自杀,心中惊惧。只听见柳生断断续续地对白蛇说:“来世,我们一起为妖,或是,一起做人,你依然嫁我为妻,可好…..”
  
  他说到“好”时,声息已几不可闻。白蛇连声应道,“好!好!好……”
  
  却见书生的身子越来越软,倒在她的怀中,再无动静。
  
  白蛇也不哭了,她抱起书生,向刘疯子这边鞠了一躬,喃喃说道:“这些军士我没有杀,他们只是被我震晕了过去。我以后,再也不会杀人了。”
  
  刘疯子勉力说了一个“嗯”字,只觉胸口疼痛难当,眼睁睁看着白蛇抱着书生走到悬崖边。
  
  白蛇又转过身来,“相公生前为楚国大儒,妾身行差踏错,却不愿相公名节受损。请将军忘了这些,只说柳镇柳生,被蛇妖所杀,坠于深渊,可好?”
  
  刘疯子见白蛇眼中泣血,抱着书生的身体摇摇欲坠,心中一软,点头应是。
  
  白蛇嫣然一笑,这一笑梨花带雨,倾国倾城。刘疯子竟是痴了一般,等及回过神来,却见悬崖边上芳草萋萋,树木婆娑,哪里还有半个人影。
  
  再回首看时,柳镇上空的双生血莲依旧妖冶夺目,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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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6-5-16 15:38 |只看该作者
小说很有想象力,也好看。
不过,提点儿不同意见:
一伍,是伍个人,要不怎么叫伍呢?
书生的背景,没必要交待
这个故事,太像故事
当然,这句话不是说小说不能是故事

那么,有一种意见很对
这种题材,如果再扩充一下,会更好


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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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6-5-16 15:40 |只看该作者
50号:虚构
作者:三棵树


我曾经在开玩笑时答应过月朦胧写一篇关于她的参赛小说,可是我对她一无所知,就连她长什么样子也没见过,唯一的素材就是她发在情感版的文字和那个窈窕淑女的头像。
    她的帖子以诗歌随笔唱歌为主,而我对这些都不专业,所以从帖子里面也品味不出月朦胧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从头像看起来她似乎是一个很漂亮的美女,长发披肩,蜂腰肥臀,飘飘如仙。但是仅有这些也写不出好的小说来。
    看看时间,六星小说大赛只剩下两天时间了,再看看令箭订的破规矩,除了哭图就是笑图,这让我这个作家无从下笔。我觉得这次写哭图参赛小说太多了,就想写篇笑图来参赛。可是月朦胧从来不和我视频,她在生活中会笑成什么样子我也没见过啊?
    还有我一直想通过加微信获取人称神仙姐姐月朦胧的声音和相貌,来积累素材写好这篇参赛小说,好在这次大赛中获得头奖,从而在水烟饭庄大吃特喝美餐一顿。可是月朦胧一直拒绝通过我微信,不知是忙于工作没看见还是因为听说我长得丑不愿意一直那么搁着。眼看着明天赛程就剩一天时间了,可我连一个字都没写。昨晚我也偷偷问过她的闺蜜追梦人玛丽,玛丽说她这些年一直追着月朦胧的神仙梦,对她真实生活也一无所知。

    这可难办了,不写我会失信于月朦胧,在六星小说界也抬不起头来。如果要写的话只能靠虚构了?说真的,我不喜欢虚构,我觉得虚构对月朦胧也不公平,但我实在没有办法。权衡利弊后,我放下正写的中篇《城南村之恋》,开始虚构我参赛的小说:一个深秋的夜晚,没有一丝风,屋里闷热极了,我想出去溜溜......我想写个搞笑艳遇的小说。
   “写什么呢?”就在这时,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我回头一看,是邻居吴朦胧。她正微笑着看着我。
   “没干什么。”我不好意思地说,下意识的想挡住刚写的题目《我和月朦胧不得不说的尴尬事》,但是还是被她看见了。
   “大作家,有了绯闻了?”她捂着抹的红红的嘴巴嘻嘻笑了起来。我本能地尴尬笑了一下。
   “你呀,没事就写这个,你真和我有艳遇?”她突然不笑了,一本正经地问。
   “哪有呀,这是写给六星参赛的虚构小说,主人公叫朦胧。”我说。我明白她也叫朦胧。怕她误会。
   “那你就继续虚构吧,我以写给我的。”她有些遗憾地说,但还是给了我一个甜甜的微笑。说着转身走了。我看着她走出去的背影,忽然感觉是那么的熟悉,一头乌黑的长发柔顺地飘逸在蜂腰肥臀上。真巧,和月朦胧在六星的头影相似极了.
    看着她的背影,我再也没办法写下去了,一直到吴朦胧走了出去好长时间也没回过神来。
    吴朦胧是我在镇上做生意黄大成的媳妇。在他们两口没结婚没来镇上和我做邻居以前我就和她认识。她那时在初中和我同过学,也曾是我暗恋的女生,漂亮而清纯。我当初在校没有向她表达过我的朦胧感情只是觉得那时还小,更重要地是追求她的男生太多了,我那时就像她屁股下的凳子一点不起眼。
    后来她上了大专,再后来听说结婚了。再再后来跟着黄大成来镇上做生意了,巧的是和我成了邻居。但是她不做生意,她在附近的初中教数学。做生意的是那个和我一样爱钱如命的黄大成。
    刚来市场的时候,我知道和吴朦胧是同学,特感亲切,所以去大成店里也就频繁了。吴朦胧也很热情,比在学校活泼多了,有时说笑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撞一下我的胳膊。开始大成还是很高兴地,倒茶递烟,但是看见我和吴朦胧亲昵的动作时就没那么热情了。见到我只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我能感觉到。
    吴朦胧倒是无所谓,放学后就在她店周围几个店里闲逛。更多的是来我这儿坐坐。最让黄大成生气地是吴朦胧经常在我上网的时候,会坐在我的跟前闹着看我写的小说。
    我也喜欢吴朦胧来。她的气质很好,一直都是披肩发,脸蛋光洁而白皙,身材苗条凸凹有致,比在学校时性感多了。尤其是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幽幽的清香。还有一个更特别的原因就是她是我的读者,现在叫做“粉儿”或者“偶”。
    我喜欢她坐在我的身边,那样我就会在她欣赏我的“大作”的同时,用眼睛的余光看她雪白的脖颈和柔顺的头发,闻她身上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顺便和她开心的说话。
    后来黄大成觉察到了我的这种癖好,也给店里安置了一台电脑,目的是希望朦胧好好呆在店里。但是吴朦胧还是串门,来了还是喜欢坐在我的跟前看我的大作,同我嘻嘻哈哈。我同样喜欢看她的蜂腰肥臀,闻她身上散发的清香。我感觉这是上天赐予我的幸福。我没能和吴朦胧成为恋人,但是带给我的是比恋人更好的感觉。
    黄大成还是和吴朦胧吵架了,为什么吵架我不清楚,关键是黄大成不常来我店里了。吴朦胧那段时间也很少来了。我就知道与我有关。
    我感觉黄大成这人做生意还可以,做人就有些差劲了。就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总是耿耿于怀,好像我真的拐骗了吴朦胧,占了她的便宜似的。
    后来两人越吵越频繁了,频繁过度了也就不激烈,没心鲜感了。后来淡淡得没一点味道,最后干脆两个人都不愿意说话了。吴朦胧晚上也不爱回店里了,干脆在学校睡觉。那些天,我突然有了一种负罪感,觉得一切都是我的错。
    吴朦胧倒是无所谓,和我照例还是大大咧咧地说笑。不过再也没看过我的小说。这无所谓,我现在的读者粉丝很多,六星这个月朦胧就是一个忠实的读者。
    算了,不想这些了,还是写《我和朦胧不得不说的事》吧。我继续写到: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唱歌委婉动听,.......
    其实写这些是真的。我和月朦胧在六星情感版认识的,那时我在写《水烟的婚事》,她经常读我的小说,就像吴朦胧一样忠实。读后她总是积极跟帖互动。她曾经给我的跟帖我都背的滚瓜烂熟地,她写到:“我喜欢你的小说,喜欢你的文字,你的文字质朴而真诚,它总能触动我灵魂最深处的感动。我喜欢你,我将是你最忠实的粉丝。”你说,一个喜欢写文字的人最大的心愿不就是拥有这样读者粉丝吗?同样我也喜欢听她唱歌,我觉得她唱歌的声音要比毛阿敏蔡国庆好听多了。之所以没经常跟帖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个作家,必要时稳重一点好。
    ......她看着我,那双清澈的眼睛流露出异样的兴奋,她解开身上的衣服,然后慢慢地向我走来,一股茉莉的清香扑面而来...... 我继续写着。
    突然,我qq信息响了一声,我一看是月朦胧。她经常这样,知道我在线,总是在我隐身的时候发来聊天信息,真有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味道。她发过来一枝玫瑰,接着发过来一句话:“在干嘛?”我很高兴地回过去一句:“正给你写小说呢。”
   “那就谢谢你了,把我写成美女还是丑八怪?”她发过来一个笑脸。
   “当然是丑八怪了,我又没见过你。”我也发了个憨笑。我有些得意忘形,自己捂着嘴笑了。
   “讨厌。”她发过来几个“敲打”
   “要不视频一下?不然的话真写成丑八怪了。”我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大笑起来。
   “.......”
    我一直在等着她的回复,可是几分钟过去了也没见她发信息。我正在猜测的时候,黄大成那边传来吵架的声音。我心里一惊,连忙跑了过去,就见大成和吴朦胧撕打在一起。大成正扯着吴朦胧的头发,手扬的老高。
    我拉开黄大成的手,劝告他别这么冲动,以后有话好好说。黄大成甩掉我的手,眼睛睁得像个牛眼吼道:“三棵树,你整天没事干,就知道和女人聊天,吴朦胧和你是同学,也是邻家。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总是在qq里说?”
    听这话我一下愣住了,看看吴朦胧,她头发散披着,脸上鼻涕泪水交织流着,但是在看我的一瞬间忽然“扑哧”一声笑了。
         
    “你,你,你原来是......?”我突然脸一热,语无伦次说不出话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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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6-5-16 15:42 |只看该作者
虽然我一直是树兄的粉丝
而且,从语言,行文上,树兄都很成熟了
是吧。
呵呵
这篇,吸引人的地方在于熟悉的人物
如果把人物置换成不相干的
那,这是一个小温馨的调子
小说,合格
比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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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6-5-16 15:45 |只看该作者
51号:看病
作者:花无语

  百无聊赖的雅欣打开电视,慵懒地蜷缩在沙发上,边想着老公边漫无目的的换着台。
  
  自从上个月老公周凯被调往马赛海外分公司工作以后,她就心神不宁。闺蜜提醒她,法国分公司美女如云,又浪漫多情,你老公吃得消这场面伐?
  
  突然一对男女亢奋的尖叫声吓到她,电视购物的主持正起劲地介绍着一款新的科技产品,专防婚外恋的最佳利器“外遇克星”。空荡荡的房间里盘旋着“只要输入先生的手机号码,就可通过卫星全球追踪先生的行踪”的广告词。雅欣心里一震,尽管价格不菲,她还是下意识地拿起电话订购了一台。机器送来后,雅欣戴在腕上试了几日,非常满意,机器正常,远方的老公一切也很正常。从现在起就可以随时监控老公的行踪了,雅欣抿嘴笑了笑。心里顿觉轻松。
  
  雅欣告诉闺蜜,自从有了这台机器,老公那边她安心多了。闺蜜笑她,你现在可以睡安稳觉了。
  
  周凯刚离开的那段日子,尽管隔三岔五视频,她依然各种不放心。晚上孤枕难眠,时常半夜里琢磨,老公这时会和谁共进晚餐呢......本以为现在能高枕无忧,奇怪的是这两个礼拜失眠症愈发严重了,经常到凌晨四五点还毫无睡意,弄得她白天常常昏昏沉沉的。于是雅欣决定去看医生,一大早特地挂了主任医师何以珲的专家号,光挂号费就要二百五。
  
  轮到雅欣时,何医生边翻看病历边木然问她啥地方不舒服。雅欣瘪瘪嘴指着自己的黑眼圈说,失眠已经快一个月了,只是这两周更厉害了。何医生给雅欣配了一些安神的药,突然瞥到雅欣腕上的机器,兴奋地悄声说:“这就是那个神奇的‘外遇克星’吧?”雅欣抬眼看看何医生:“医生,你也听说过这个?”“嗯,前阵子我太太看电视购物我无意间听到的,能拿下来让我看看伐?”雅欣虽然不太情愿,但碍于现在有求于人,只好解下递给医生,何医生接的时候手一滑,机器掉在地上。看见‘外遇克星’摔了,雅欣没好气地责怪他太不小心了,何医生连忙站起来道歉,并保证雅欣下次复诊时修好机器。雅欣看医生这么客气,也不便再发作,只好闷闷不乐回家去了。
  
  几天后,雅欣去复诊,何医生好声好气问她这周睡眠如何?雅欣纳闷:奇怪自从看完病回家后这周天天睡得很好。何医生告诉她其实这几个月,每天都有像她这样的患者带着“外遇克星”来找他看病,巧的是每个人的症状都一样,因为他们不分昼夜,不眠不休地监看“外遇克星”,所以个个都像她一样严重失眠。说完,何医生从抽屉里拿出“外遇克星”准备还给雅欣,雅欣连连摆手,说是再也不用这种自寻烦恼的机器了。
  
  雅欣谢过何医生,舒心地离开了。想起忘问是否还要复诊又折了回来,走到门口何医生压低了的声音传了出来:“……什么,有一个海外订单?我这儿正好又有一个病人不要的,9折卖给他?嗯,老婆说了算。你把收件地址收件人报给我,我等会儿午休时邮寄出去……嗯,马赛海外分公司,叫什么?周凯……”
  
  雅欣一阵晕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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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6-5-16 15:51 |只看该作者
挺好玩的,也挺反转的
可是,看起来像个段子

其实,我到觉得医生的行为可以是善良
反转,到是觉得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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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6-5-16 15:52 |只看该作者
52号:万晓玲的最后一天
作者:莫冉

  万晓玲好像听见了一声鸡叫,又仿佛鼻孔里还涌进了些许泥土和青草的气息,这一惊喜令她猛然转醒,膝盖却传来一阵疼痛。她揉了揉跪了一夜搓板的腿,试图慢慢站起来,却又“噗通”一下跌在地上。


     昨夜万晓玲挨了她爸万忠良一顿暴打。万晓玲上初中以前一直住在乡下爷爷奶奶家,后来爷爷去世,万忠良就把她接到自己身边。万忠良做泥瓦工,每天早出晚归,累得直不起腰,又多了万晓玲这个累赘,脾气自然不好,再加上对万晓玲要求严格,所以万晓玲挨打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放学回家晚了,作业错题多了,走路姿势不好看了,乡下丫头不会说话了……一开始万晓玲还辩解几句,但是结果适得其反,万忠良认为她的辩解就是撒谎和犟嘴,打得更凶。



    万晓玲特别想回老家,她默默盘算了一下回老家的路费,公交车加火车,再倒两次公交车,总共是238元。于是万晓玲把每天10元的午餐费省下5元,到昨天为止,她已经攒75元了,散碎的零钱不好存放,她放学就去超市换整钱,不料正巧碰上提早收工的万忠良。他一把把万晓玲拎回家,用皮带狠抽这个小偷,万晓玲想辩解,却不知怎样开口。告诉父亲自己克扣午餐攒的?那以后父亲只给5元钱怎么办?承认自己偷的?也不行。捡的?又要被说成撒谎。万晓玲只好躲闪,她碰翻了一只杯子,又碰翻了一张椅子,最后滚在地上。


    挨打持续了大概15分钟,万忠良就听见有人“笃笃”砸门。他喘着粗气去开门,看见门口站着小区里那个操着山东口音的小保安。



    “万师傅,有住户说你家噪音太大,影响人家休息了。小声点中不?”他边说边向屋里张望,一下看见呲牙咧嘴的万晓玲。“咋?打孩子呢?”小保安一脸诧异,“这孩子我老看见,挺乖的……”万忠良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我打我自己家孩子,你管不着。”小保安被他这么一推,也有些火气:“你打自家孩子我是管不着,但是你在这租房,影响别人休息我就得管。你爱咋打咋打,别弄出声音就行。”万忠良瞪了他一眼重重地关上房门,震落的灰尘掉了小保安一脸。



    万晓玲刚才从门缝里看见了小保安,她觉得挨打本身就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况且又是被怀疑偷钱而挨打,她不敢看父亲,也不敢作声,生怕保安再折返回来。万忠良扔掉皮带,把万晓玲按在搓板上跪着,什么时候认错什么时候再起来。但是万忠良没有等到万晓玲认错,自己就沉沉睡去。万晓玲听见了父亲的呼噜声,也疲倦地伏在地板上睡着了。
早上醒来的万忠良并没有理睬万晓玲,万晓玲赶紧收了搓板去拿书包。父女俩各自忙碌着洗漱,空着肚子开始一天的生活。



    万晓玲先下了楼,膝盖每走一步都像要断掉似的,她边走边调整着步伐,试图让疼痛慢慢消退。父亲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万晓玲能听出这脚步声里带着的怒气,她想快跑两步离父亲远一点,那两条腿却不听使唤,旋即父亲的大脚狠狠踹在她的腰上,她一下子扑倒在花坛里,白色的校服裤子沾了一片泥,又沾了绿色的草汁,说不定还有一些狗屎。
“没个人形,坐没坐样站没站样!走路都不好好走,非得走成那个死样子……”万忠良的一连串咒骂让万晓玲抬不起头来,好在万忠良急着上班,骑着电动车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万晓玲,昨天把你打怎么样?”小保安操着山东口音大声问道,吓了万晓玲一跳,引来路人好奇地回头看她。万晓玲瞥了他一眼,低着头继续往前走,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小保安见万晓玲没理他,讪讪地笑了一声:“小孩子不懂事,得认错中不?”



    万晓玲在走进校门的时候,被门口的值周生拦下,看了她的校牌,又在本子上记下她的班级和姓名,冷冰冰地说:“同学,你校服不整洁,班级扣5分。”扣5分啊!上次她因为校服不整洁已经被扣5分了,这次再扣5分,就要找家长,无疑又得挨打。万晓玲来到班主任的办公室,她想解释一下校服的事情,还没开口,老师捧着手机头也没抬斜觑了她的裤子一眼说:“万晓玲,你怎么总这么不小心?上次你就给班级扣5分了,明天让你家长过来。”
万晓玲想说点什么,老师接着又说:“校服中午弄干净,下午还有体操排练呢,可不能再给班级扣分啦。好了,出去准备上课吧!”



    万晓玲从老师办公室出来心里一阵沮丧,整个一上午,她一言不发,好像所有的同学都对她指指点点,这5分让班级所有人都颜面尽失。



    好不容易捱到了中午放学,万晓玲赶紧坐公交车回家洗校服,却发现家门钥匙没带。再回去取已经来不及,她忽然想起楼下的女人,因为她经常投诉,万晓玲免去了好几次皮肉之苦,情急之下,只好找她帮忙洗校服。
她鼓起勇气敲开了楼下的大门,说明来意之后,女人怜爱地看着万晓玲,让她进屋。女人的家很整洁,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气息,让万晓玲打心眼里喜欢,她深深吸了口气,仿佛要把这气息全部收纳到自己的肺里,自己的心里,还有自己的血液里。



     女人执意脱下万晓玲的长裤,却看见了两条伤痕累累的腿。她把万晓玲的长裤干净的部分夹在腋下,把脏的部分按在水中,小心翼翼地揉搓着,仿佛她搓的是万晓玲溃烂的皮肤,稍一使劲就能血肉迸裂。万晓玲看着她洗好长裤,又拿出熨斗熨烫,不知不觉,躺在沙发上沉沉地睡着了。



     万晓玲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半,女人柔和地对她说:“你正在发烧,我已经往你的学校打过电话,找到你的老师替你请好假了。你放心,一会我送你回家,保证不让你爸爸打你。”万晓玲对这件事没有什么信心,因为每次都是劝架的人前脚一走,父亲就把她拖进卫生间暴打。



     果然,这世上没有保证得了的事情,女人刚走,万晓玲还是被拖进卫生间,万忠良边抽边教训她:“让你爷给你惯坏了!撒谎,逃学!装病!我让你装……让你装!”皮带一下一下抽在万晓玲单薄的身体上,新伤旧伤钻心地疼痛。她想说她没有撒谎,可是怎么说呢?从早上的事情说起吗?还是算了吧,打累了他就不打了。万晓玲跌倒在地,卫生间的灯光和皮带抡起的影子晃花了她的眼睛。恍惚间,她好像又闻到了那股泥土和青草的香气,还看见爷爷佝偻着背笑呵呵地站在她面前,冲她一挥手:“走!玲子跟爷爷下地去!”万晓玲高兴地笑了起来,大声应和:“哎!”麦苗都有小腿那么高了,露珠在草叶上反射着太阳的光芒,狗尾草肆无忌惮地摇曳着,大黄狗讨好地摇尾巴……



     万晓玲的父亲直到进了看守所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万晓玲在断气之前喊出的那声“哎”那么清脆、那么喜悦,脸上还带着满足的笑容。那是从来没对他露出过的笑容,灿烂得像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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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6-5-16 16:51 |只看该作者
自己人,要求高些
家暴题材,有《永生》在前
这篇略弱了
弱的不是文笔。而是时间
其实,万晓玲回家的那段,足够让人心酸与无耐
甚至,更接近于真实
本篇的问题在于
万晓玲恨父亲吗?
父亲爱女儿呢?
以作者的笔力。这两个命题完成
自然知道怎么发挥
因为有《我的书》在前

有瑕疵在内,虽然够入围,但进不了前六
发扬下风格,显的咱大公无私撒

出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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