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只懒猫 于 2014-6-21 00:25 编辑
今日周末想着可以稍微放松下紧束情绪的,于是在自己工作的淘宝上买了点零食回来下酒。。木想到的是,买来的脆皮草鸡爪口味实在太那个正点!略微偏咸,脆脆的皮子嚼劲十足,这对于我这个只在夏季才爱喝啤酒的人来说特别开胃,这不本来只想就着1袋爪子只喝2罐的结果实在抗拒不了难以隐忍的口水之灾--开始整上第3罐,感觉这是要喝醉的节奏了啊!
近日晚上气温有点偏低,开着风扇都能让你肌肤上所有裸露出来的汗毛根根竖起,不禁想起动画片里猫儿触电的情景,似曾相似。冰凉的气泡沫子在舌尖温热的物理作用下瞬间爆裂,麻麻的针刺样,忍不住张开嘴巴哆嗦起舌尖、并带着一个冷嗝。
容我啃几口先。。这既要动口又要动手一边口水一边打字的实在兼顾不过来,都说三只手不好,可这会就恨自己差了一手。。。
广场舞,其实本质是不扰民的,都是年纪大了听力衰减的问题。楼下的大姐、大妈扭了都快2小时的还这么不知疲惫,而我坐在电脑前2小时不动的都感觉上眼皮已经迫不及待地与下眼皮撩起了骚,完全忽视了周遭的灯火明亮、充耳不闻了窗外的凤凰传奇。。这是何等境界?忘我,抑或是独我?它俩竟然完全不顾及我的存在。。。。
前晚睡前实在忍受不了一个人的沉默,于是发了条微博“ 你若盛开,我愿在这里等待。你若离开,我依然坚守一份默念心底……”后睡觉,昨晚回家一上网发现又在无意中让自己NOW大了!
丫头说:大叔谈恋爱了,恭喜恭喜。
妹妹说:哥恋爱啦! 毛毛说:猫猫又爱了啊。 筱菲说:又喜欢谁啦? 我想说:其实我也真不知道能说些什么。
丫头这是着急想有个婶婶可以陪她一起逛街,而不用再挽着大叔胳膊被人误会是男朋友的。
妹妹呢这是看着曾经一个论坛圈子里的几年过来一个个都婚了,想哥这今年37的也该有个归属了。
毛毛吧咋说出这个“又”字的我也不明白,貌似我这个多情难为痴心汉、枉负岁月徒悲哀的野猫理当爱的死去活来、爱的一无是处。
筱菲这个“又”字证明了于她而言,我确实不堪红尘、难耐孤寂。
耳麦里一直重复播放着张国荣的《但愿人长久》,我很自然的又想听起自己曾经所唱过的这歌……开始第4罐,喝了二十年的酒这还是头一回我一个人喝酒能喝这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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