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愁啊愁 于 2013-6-26 10:09 编辑
得好友来如对月,有奇书读胜看花
来到六星网,差不多也在两年时间。平日里也算深居简出,偶尔来小说版块读一些文章,品悟各位文友笔下的人情与世情,倒也是逍遥自得。 这次担任赛事评委,于我而言,无异于天降横祸。我的文字向来幼稚粗浅疏漏百出,对于评论之道,更是一筹莫展一窍不通一塌糊涂。但是既然推辞不了,只好滥竽充数附于骥尾。 看了一下,我负责31号到40号作品的赏读与解析,而这些作者,大都是老朋友。想来即使领悟有错,各位也不会严词见责,因此忐忑之心,稍稍安定。不过还是要说明一下,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文字爱好者,故而在本贴中,我的一切意见或建议,都是非官方不权威的。对与错,大家都一笑了之吧。 还有一点私事,顺便在这里说一下。很久很久以前,马姐马缨花曾给我发过一条站内短信,但是我不久前才看到。我一直屏蔽了站内短信。后来我托请暮雪姐姐代我道个歉。暮雪说,还是你自己说好一点。因此在这里致歉:真的没看到,绝非我孤傲冷漠。请马大姐见谅。 没当过领导没开过会,想多说几句,却总是找不到话头,组织不了语言。只好就此打住了,来看各位老师的文章。
我和西风的故事(参赛31号)—————————————————————离离 我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而且这个故事也感动了我。曾经有调侃说,要做这样的女人:有个李嘉诚那样的老爸,有个乔峰一般的大哥,有个刘仪伟一样的老公。刘仪伟会烧菜,体贴你;李嘉诚有钱,宠着你;但是在你无助的时候挺身而出,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往往是你的大哥。有哥的妹子,才是幸福的妹子啊。虽然这个哥,不是亲哥。虽然这个哥不是亲哥,但是胜似亲哥。 本文中关于西风和我的两件事,都体现了一个大哥对妹子不计后果的帮助。在妹子的清泪愁肠面前,大哥的这份侠气豪情,跃然于纸上,既令人动容,又令人羡慕嫉妒恨。 可以说,作者行文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而且效果挺好。她通过一两件往事,让读者看到了一个大哥的形象,同时表达了自己对大哥的感激。 再谈一点建议吧。 1,感觉过于写实了。标题中的“西风”,直接换成“我哥”,会不会更好?关于网友“荒野行者”也是如此,换成“某网友”是否更妥当一些? 2,西风帮助作者在网上打仗的故事,只是一笔带过,我没看过瘾。我是一个俗人,看故事喜欢追根问底,相信很多读者也和我一样。或许作者不愿意这篇文章再起波澜,横生枝节。或许作者不愿再次触及心里曾经的伤痛。我理解作者,世事谈多有泪痕嘛。但是以文论文,我觉得这件事的模糊交代,是一个小小的遗憾。 3,衔接上稍显仓促。首句“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网上,我从不叫人“哥”。不是自己矫情,而是因为在我心里“哥”太重。”既然从不叫哥,又何来西风大哥?很显然,这里需要一个转折。作者省了笔墨,意图行文简练,但我认为这个转折不可或缺。 4,尾句大有蛇足之嫌。本应戛然而止,作者却在这里来了个不必要的成文交代。而且,认错人的误会,在文中已经提过了。 题外:西风这人也是我的扣扣好友,这家伙不错。
本文和上篇一样,也是一个我与哥的故事,也同样令人感动。 在过去那个年代,表兄妹之间,暗生情愫是极其正常的事儿。文中的表哥对表妹的关照,一方面出于亲戚的身份原因,一方面,也有显而易见的青马竹马之情。而作者也并未遮掩自己对表哥的感情,那一份痴恋溢满字里行间。 作者清水湾是老朋友,笔力稳健。文中两个小细节的设置,颇值得玩味。一个是作者和母亲一道赶赴表哥的婚礼,客车上,作者要求和母亲换个座——在从此萧郎是路人的结局面前,作者只想不受打扰地回忆一场,垂泪一场,以祭奠自己和表哥未曾开放便已夭折的情花。另一个是婚礼当天,作为新郎的表哥劈柴的场景。表哥此时心中的苦楚,和作者竟是一般。苦而不能言,只有冲着一堆柴火发泄。 虽然如此,但我还是认为这一篇依然有不足之处。首先本文时间跨度很长,但是行文篇幅较短,一眼看去,竟有一种故事梗概的感觉。其次是我和表哥两小无猜的感情延续了几十年,也太中规中矩了,几十年来未曾有任何冷淡,任何隔阂。这就像一份天外飘来的感情,美得不食人间烟火。太完美的东西,总会给与读者一种虚构的感觉。另外是文中的最后,表哥死了,但是让别人替自己发短信……,这个情节的设置,的确是俗套了。还有小时候忽悠狼的那件事,对于真实性,我也表示有点怀疑,呵呵。 粗浅解读,清水湾姐姐莫怪。问好。
我和玫瑰(参赛33号)——————————————————————富锦
我觉得这篇挺有意思,放佛一部微电影,情节舒缓背景暖昧,读起来挺享受的。文中关于“读书读到可以享用爱情”的语句,更是让我眼前一亮心中一喜,我喜欢这样的描述:“女孩子读再多的书也只是为了读到爱情那一页。再往下读就是多余的了。只有男人才要读那么多的书,用来打拼他的人生和事业。”这种新奇的见解,想必来自七巧玲珑之心。
但是实话实说,这是一篇通俗小说,它站在故事和小说的临界点上。通俗小说被很多正道人士称为堕落的文学,弃之如敝屣。它就像小妈养的孩子,得不到重视与关注,即使你回眸一笑百媚生,人家也说你是妖女。 关于文中的一点瑕疵,烟云老师已经指出,第四小节视角的转换令读者有些不适,打断了阅读的连续性。这个就不再赘述了。 综上所述,这篇文章在本次获奖的希望不大。但是甲之砒霜乙之蜜糖,杂志编辑偏爱这类作品。要是换成女主脚(玫瑰)的自述,字数压缩到4000,场景再香艳一点,语言再精致一点,情节再清晰一点,投给《女人坊》或者《爱人坊》,估计可以换一千大洋。——我总是这样俗,说着说着就说到钱上面去了。
我和你,初恋不懂爱情(参赛34号) ————————————————猪哥哥
先问好参赛老师,拜读佳作。
老师的这篇文字很细腻,暖暖的温情淡淡的忧伤洋溢其中。用通篇对话的方式,回忆一段爱情往事,读来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感觉在看一部韩国爱情剧……,有些萌,有点小白。
我和美艳少妇的失控事(参赛35号)————————————————孔子乡人
乡人老师没让大家失望,带来了一篇精品小说,赢得了一片喝彩。 现实里有很多这样的我,也有很多那样的毛米,说不定某个角落,此时就在上演着我和毛米的故事。因此说,这个故事不算新鲜,情节的设置也平淡无奇。但是作者对叙述节奏的把握,呼应与暗喻的安排,都非常出彩,值得我学习。第五节受伤的雏鸟和那个自称受伤的青年,显然是毛米的孩子和“我”,这个虚构的场景安排,虽然有点突兀,但是与前文的爱情鸟呼应,又揭示了故事的结局,并引领全文的忧伤情怀,感觉还是不错的。关于那一脚刹车,更是恰当其时,令人赞叹。 乡人也是老朋友,奉承的话就不多说了。谈谈一些不成熟的意见。 1,标题。我和美艳少妇的失控事,这标题怎么看怎么俗。文中的爱情鸟贯穿全文,为何标题不能是“我和我的爱情鸟?” 2,主角与毛米的感情发展。虽然生活中不乏一见钟情的例子,但是“我”第一眼就爱上了毛米,并在当天中午知道毛米已经成家后,立刻大受打击,以至于几天以后“我”又庆幸换了师父,从此可以躲开毛米,回避这段感情……。我觉得这里进展快了,少了一点水到渠成的细节描写。 3,关于“我”在医院和毛米小孩的那段对话,有些露骨,有些残忍,有些似不可信。六岁的小孩子,是家里的小间谍,最是喜欢学舌的时候,“我”的那番问话,最终会通过孩子的口中传到毛米老公的耳朵里。估计在场的毛米,也不会让“我”那样问的。 总而言之,瑕不掩瑜吧。这篇我就先推荐了。问好乡人,解读有错的地方,千万包涵。 推荐本文。
我和你,形和影(参赛36号) ———————————————————跳舞的小龙女
挺别致的一篇参赛文字,读着读着,竟然有在读易安词的感觉,婉约唯美,淡淡的忧伤。文中的我和小米既然形影不离,想必就是一个人了。作者含蓄地回忆了初恋,以及婚后的感情危机,笔法细腻,女人的玲珑心思如新月破云一般渐渐展现,读来让人爱怜不已。虽然文中对感情危机是否化解没有做出明确交代,但是作者通过花店里的花伞,初恋时藏着玫瑰的伞,和文章最后那一把即将打开的伞,很巧妙地喻示了故事的完美结局。
挺好。问好小龙女。祝快乐。
我和我对面的高楼(参赛37号)——————————————————离离
有人说,作家是一个社会的良知,真正的作品不应该回避苦难。深以为然。但是仅仅反映苦难,也未必就是一篇好的作品。因之本文的作者,在对南方建筑妹子的苦难表示悲悯的同时,也反映了目前时代中土地水泥化的一个过程,绿色植被消失的场景,以及作者面对这一切所表现出的无力与迷茫……。一言以蔽之,在这个欲语还休的故事里,有我们现下时代的背景,也有你我此刻生活的深深烙印。这一点尤其难得。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既然是秘史,你必须要体现出时代的印痕。作者做到了。甚至可以说,作者把自己对社会、对生活的思虑与思考,通过这篇文字,很成功地传达给了读者。 所以必须肯定一下,这是一篇用心雕琢的文字,是我眼里的好文。 正因为本文的用心雕琢,所以还要谈两个小问题。 第一,某些地方的雕琢,还是不够精细。这个真是小问题,就是“的地得”的正确运用。第三段第二个“的”就是错别字,应该是“地”。然后通篇下来,几乎所有该用“地”的地方,都是“的”。虽然是小问题,但是作者想在文字的路上走得更远,就应该重视每一个问题。虽说瑕不掩瑜,但是无暇美玉更让人赏心悦目。 第二,某些地方的雕琢,过于精细,甚至错了方向。主要是本文最后三句: 而在土地上你更不会看到郁郁葱葱,因为它早已变成在夜晚把我卧室染成红色的妖花。
而这楼将在未来很长时间和我共同生活在一起,我们像两个熟悉的陌生人,既远又近。
但我知道,终有一天,它会把我吞噬,成为它妖花的一块肥料…… 第二句我可以理解,但是第一句和第三句的“妖花”代表什么?想来想去,似乎是借指一个畸形的时代,我们是这个时代的受害者,是俘虏,最终被不甘心地吞噬。 为文有山水三境界之说,作者这里想用第二境界来加深读者印象,以看山非山的技巧,把现实社会比成一朵妖花。但我认为这里,作者处理过度了,反而露出了匠气,破坏了前文浑然天成的朴素感。 问好离离姐,推荐本文。
题外:上一篇关于“哥”的小随笔,我也挺喜欢的。但是同时推荐两篇,有点说不清楚。因此,就委屈姐姐了。
我和梅果(参赛38号) ——————————————————————快乐妖
很沉重的一篇小说,读来挺压抑。关乎本文的评论,因为有美玉在前,结构选材立意等等,我就不再多说了。但是本文字面上的粗糙,也是显而易见的。妖姐写了这么久的文字,的地得还是分不清,只能说很遗憾。 推荐本文。
你说你,想要逃,偏偏注定要落脚……。作者和她的不平衡生活,也是如此。 乍看标题,以为是葬花派的月下吟哦或者是愤青的吐槽,看了文章以后才知道不是这样。语调欢快,文风简练,在三分自卑、三分自恋和三分调侃里勾勒出一幅生活的素描,亲切而又熟悉,带着点小唯美,却又带着点小沧桑。生活里的一地鸡毛和向往中的浪漫满屋,在这不平衡的状态下,却似乎又达到了某种平衡。就像一架单车,在不停的运动中,寻找着自身的平衡。 本来的标题应该是:我的不平衡生活,被这参赛标题一套,简直病句了。——我和我的不平衡生活。你的生活就是你的,不管你和不和,你都撇不开。嘿嘿。 跟作者说一句:这生活挺好的,你就知足了吧。捂嘴笑~~~~ 本篇推荐了,我喜欢。
王海云老师笔锋中正不偏不倚,文章四平八稳波澜不惊。虽然以第一人称描写出一段生活经历和感悟,但是文中却透出警世之音,值得我们深思。 个人觉得有点缺憾的是,可能是因为选材的问题,所以文章带来的震撼力,稍显不足。
问好王老师。
我和我的一天(参赛81) ——————————————————长安一片月
这是一篇让我爱不释手,却又头痛不已的小说。爱不释手是因为文章的美,头痛不已是因为不知道如何评论。 正如我也知道李商隐的《锦瑟》写得好,但是却说不出它好在哪儿。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却都要让我想上一两年。这就是现代的《锦瑟》诗,故事与感情都隐藏得很深。可是又不尽然,你说隐得深,它的一弦一柱,每一个音符和字节,却都清晰异常地摆在那里,你无法做到视而不见,无法忘却。 初读这篇文字,看到文中的“我”从近郊别墅区出发,乘公交去上班,做的却是勤杂工与清洁工的活儿,就感到有些不对了。再读下去,越来越明显的小资与时尚气息透露出来,我就断定:这不是一个清洁工的故事。 云漪在文中的出现,似乎与故事没有太大的必要关联。但是作者这么写,我认为还是有道理的,因为作者和云漪是同一类人:不轻易放手的人。也就说,云漪的出现,是为了暗示“我”的性格。甚至可以突发奇想,云漪就是文中的我,她在卫生间与我聊天,她站在镜子里。 锐,和苏茜关系也挺微妙,蓝颜,哥们,朋友,情怀博大性格宽容锲而不舍的暗恋者,或者兼而有之?根据文章来看,在最后,锐和苏茜大约是可以走到一起的。从放不下到放下,往往只在这么一天,只在这么一瞬之间。这一个瞬间的转变,也体现了苏茜的可怜和可佩。 对于文中鱼和鱼食的暗喻,我尝试着去领悟,却无功而返。最后那句“隐约看见手机被一双手捡去,奔向了更远的没有门窗的未来”也是如此。毕竟,我不是作者,我不能准确地诠释每一处细节,以及作者在设置这些细节时的心思。 说了这么多,还是感觉评论很空洞。试着将这篇文字的故事梗概做一个解读吧。 苏茜,二十八岁的单身女,经历过一段无法忘记的感情。这段感情她想割舍,却无法割舍,如同她手腕上那道伤疤——死过,却还是不能忘记。因此,苏茜在“他”的地盘上“打工”。或是等他,或许是证明自己不是花瓶,自己有吃苦耐劳的品质,甚至,在这里展现了一个伏低做小的姿态。但是坚持了五个月零七天,依然没有结果。恰似锐所说“你不是羊,你爬不到山顶。他不会为了你放弃什么的。”。这一段苦恋,如同云漪珍惜那个手机一样。在这个过程里,心痛苏茜的是锐。但是苏茜却不能接受,唯他之故沉吟至今。 “干到不想吃饭为止”这句值得玩味。因为在这五个月里,苏茜不停地约会吃饭,或许就是相亲。不想吃饭,是不是不想相亲?如果见到他了,和他圆满了,自然就不用和别人约会吃饭了。一边去吃饭相亲,希望有个惊喜,可以让自己忘掉他,一边却又希望和他破镜重圆,彻底远离这些无聊的约会。这里的矛盾心理,用这一句话来展现,实在很见功力。 作者的文字功夫,不容置疑,字面上几乎没有什么毛病。唯一感到不足的是,云漪被人抢手机的描写,尚不够逼真。“她尖叫,一只手死死抓住手机,”另一只手在哪?在“绕过柱子呈一个环抱的姿势,”正因为如此,劫匪才没有得手。这里的描写,论理说也是可以的,但我认为,略异于大众的阅读习惯,圆润稍显不足。 另一点建议就是。写的太深了,可以略浅一点。苏力曾经吹牛说,他的领悟能力,可以排在全国两亿名之内。我觉得我比他聪明一点,应该可以排到一亿五千万名之内。但是我解读这篇文字,依然还是有点小吃力的。 这篇评论有些长,或许大家看着厌烦。但是我以为,我大抵看懂了这篇文字,所以才写了这么多。回头来看,前面说到了小李的《锦瑟》,就以《锦瑟》诗的结句来给这篇小说做再一次解读吧。——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推荐本文,学习佳作。
我和你(参赛82) ————————————————————————水晶苹果
这是一篇中规中矩的文字。作者文笔很专业,娓娓道来,于细微处显功力,描写了兄妹间那一份暖暖的亲情。虽然时间跨度很长,素材零碎,但是读来丝毫没有凌乱及狭促的感觉。作者撷取了一些具体的场景,连点成线,再以情相辅,最终展现给读者一幅层次分明的亲情画卷。这份文字功夫值得我学习。 通篇读完,文字上,似有一处稍显不顺,“那时,我的工作下班没有正点,”,仅此而已,不再赘述。 单独来看,这是一篇好作品。但是放到文学赛的大背景中,则略少一分磅礴,多了一点小家碧玉的气质。当然,这无关为文的技巧和笔力,而是由本篇的选材和书信体的叙述方式先天造成的。 推荐本文。
我和上学时候那些事儿(参赛83) ——————————————————作者小皮球。
其实这不是作者上学的那些事儿,而是作者整个童年和少年时期的史诗。
作者写这篇文,没有刻意地去安排章节与情节,而是任凭自己的思绪肆意地流淌。所以通篇看来,文章是很散漫的,甚至不可以算作小说。但是源于我对作者的了解和私交,这篇文字打动了我。
作为一个朋友,作为一个倾听者,我懂了这篇文字。相信对于作者来说,这也就够了。
本文不做推荐,也不做评点。
问好姐姐。
我和小梅(参赛84)
突然想起一句诗:只恨奴家生的晚,不见卢郎少年时。
只恨六星本次赛事,举办的太迟了。要是在11年举办,这篇是符合参赛要求的,那时候,它是“新作”。
所以,我就偷懒了,请作者见谅,问好。
我和自个儿跳舞(参赛贴85) ——————————————————半个月亮冷冷挂
应该说,这篇文还是不错的,至少那份淡淡的不甘与惆怅,还有结局那份淡淡的温暖,被作者写了出来。但是依然算不上极好的文字,原因在于不够细致。文中的很多事,看得让人糊涂,因为你不知道这件事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地点。读完全文,读者大约才知道:哦,原来是这样。如何能够不动声色地将时光轴在文中清晰地呈现,让读者知道每件事发生的次序,这是作者需要加强的东西。 另外,衔接与转换略显生硬,段落的划分,某些地方也不尽如意。 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本文处于可推荐可不推荐的坎上。但是因为前面已经推荐过38号作品,这篇就不予推荐了。而且,本文也没有38号厚重。 问好作者。
我和我的诗友们(参赛86)
感动于作者的情怀,也问好作者的朋友。
我和那两个女人(参赛87)
拜读。 按照惯例,我会在开场白中找一些亮点,以示夸奖。可是本文过于平淡,几乎没有任何亮点,实在难坏了我这个巧嘴婆娘。 这篇文字虽然挂着小说的头衔,但是我认为不能算小说。行文空洞而无趣,通篇作者的碎碎念,内心独白。一会儿是自己的忏悔,一会又是对生命的感悟,一会儿又是对晚年生活的向往,其中还夹杂着一个煽情的梦。所以,于我个人而言,不喜欢这样的文字。 当然,或许是我领悟力不够,没能读出文章的好来。 问好作者。
我和婆婆的相关秘密(参赛88)——————————————————————清水湾。
还是平淡了些,少了点打动人心的东西。两段有缘无分的情感,交叉叠横,看似精彩,实则依旧是俗套的桥段。
问好清水湾姐姐。
我和乘法口诀事件(参赛89)
走过路过,我没错过。看过,笑过,问好楼主。
我和土窑庙会(参赛90)
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 。本意是想给这篇文字写个长评的,奈何实在师老兵疲,不可战矣。
这是我喜欢的一篇文,各种各样的好。卷面好,没有错别字;叙述好,是我喜欢的强调;叙述角度好,装神弄鬼地吸引人;悬念和情节安排,也很好……。最后结局的包袱抖得也好,剥洋葱一般,一层层抵达核心,让读者泪流满面。
唯一觉得一点不好的是,最后那一句,似乎可以省掉。
推荐本文,学习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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