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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请各位版主进来一下
楼主: 蔷薇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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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版主进来一下 [复制链接]

91
发表于 2012-12-23 15:50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发贴抬高自己,贬低他人。坚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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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2-12-23 15:54 |只看该作者
一草一木 发表于 2012-12-22 23:48
这么好的版块让你俩写了那么恶心的一个地沟贴,我真无语了,你和烟枪不觉得脸红么,不觉得把这个版块的品 ...

言之有理,低俗的东西没人喜欢,也许招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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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2-12-23 15:57 |只看该作者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2-12-23 00:44
请息怒,透过现象看本质,引出一系列的你认为的“恶心”之贴及攻击的回贴,马甲乱飞胡骂,都原于 ...

玲珑给出个好主意,又热闹,又文明,又不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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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2-12-23 16:04 |只看该作者
我就是我 发表于 2012-12-23 15:50
楼主发贴抬高自己,贬低他人。坚定完毕!

楼主没说什么呀,怎么就太高自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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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2-12-23 16:5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玲珑剔透 于 2012-12-23 06:02 编辑
昊哥 发表于 2012-12-23 04:57
玲珑给出个好主意,又热闹,又文明,又不闹事。


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soso_e120:}
这小乱不足破大局
乱之其中
乱之无序
乱之无理
乱之无谋
乱之无首
蛇头未出五寸
静观其乱,无需惹之{:soso__5698668701164682020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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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2-12-23 17:15 |只看该作者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2-12-23 16:56
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
这小乱不足破大局
乱之其中

它要不出来呢?{:soso_e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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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2-12-23 17: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玲珑剔透 于 2012-12-23 06:32 编辑
昊哥 发表于 2012-12-23 06:15
它要不出来呢?


俺那回帖就奏效了{:soso_e120:}
远观大伙这样瞎玩,各路出洞又不敢大动,
还都戴着黑面罩,穿着艳丽馬甲,看似一路人却是几处鬼,看着很开心啰{: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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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2-12-23 17:25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2-12-23 06:15
它要不出来呢?


别急昊哥,你手上那多“王牌”,要善于解读,灵活而合理的运用哦{: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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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2-12-23 19:5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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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2-12-23 20:0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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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2-12-24 11:19 |只看该作者
人妖混战,大有乌云遮天之势。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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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2-12-24 11:30 |只看该作者
我出门几天今天才上来,看见桃花给版主出题,我进来表达我的观点:1、版主先发出警告的操作我还真的没使用过,但是我觉得这个先警告的方法很好!我以后会使用。
2、桃花说的这篇帖子我没看过,所以具体是否合适或者有什么想法,等我有空看过后才能得出我的观点。届时再答!

桃花维护版面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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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2-12-24 16:1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蔷薇盛开 于 2012-12-24 16:28 编辑
山东游刃 发表于 2012-12-22 12:09
这是直接骂我,那些不是呵呵


游刃,我和你说几句。
知己吧飘摇欲坠的时候,你和罗兰姐不停地发帖跟帖。知己吧的会员大部分都是知己网的移民,而最初设立知己吧,也就是建设了一个移民小区,我也是移民,所以,六星所有的板块中,可能更看重知己吧一些,你的辛勤付出,我是看在眼里的,所以,格外的感激你,你是一个优秀的版主。
而你和公爵的争执中,我发帖那天恰好在线上,我对你们发生在网上争执的首尾理了一遍,先是这样的,大海洋和向阳花撕扯,你出现了,你没有拉开撕扯的双方,而是捏紧拳头说支持大海洋。公爵把矛头指向你,说大海洋是你的马甲并在帖子中用了一个“滚”,你说他诬陷你,并给他一个警告。这事实吧,
说完这些,我给你打个比方。
版主是什么,版主就是这个板块的警察,版友是这个板块的居民,警察手里有枪,而居民手里没有,居民公爵对你在大海洋和向阳花的态度上不满,满世界的大叫山东游刃是是个贼还当什么警察,然后,你就用枪顶着公爵的头说,你再说我是一个贼,我就毙了你。顺势用枪托敲了一下敲了公爵的头。又说,这是一个警告,再说,我真毙了你。这时,我想问你一句,配枪给警察的意义何在?
以此跟帖,回复游刃和id绿地。
以上,也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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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2-12-24 16:20 |只看该作者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2-12-24 16:12
游刃,我和你说几句。
知己吧飘摇欲坠的时候,你和罗兰姐不停地发帖跟帖。知己吧的会员大部分都是知己网 ...

{:soso_e179:}版主若参与属于应管理的以外的争论,最好使用马甲,以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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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2-12-24 16:2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蔷薇盛开 于 2012-12-24 17:28 编辑
我就是我 发表于 2012-12-23 15:50
楼主发贴抬高自己,贬低他人。坚定完毕!


我有这本事啊?那么,你告诉,我怎样发帖来抬高你呢?或许,你自己发帖抬高一下你自己,我给你鼓掌好不?{:soso_e112:}
我混网五年,和你聊聊识别马甲的一点心得。
一,如果马甲发文章,看看文风。
二,如果跟帖,看看说话的语气。
三,如果发生争执,看看他经常出现在谁的楼里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在两个人争执中偏执的攻击其中的一方。
此三条,以大致你能判断经常浮出水的马甲了。
请你看看我楼里,是不是有三个id的说话语气一模一样啊。
我是非常感谢这三个id的,活跃了气氛嘛。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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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2-12-24 16:28 |只看该作者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2-12-24 16:12
游刃,我和你说几句。
知己吧飘摇欲坠的时候,你和罗兰姐不停地发帖跟帖。知己吧的会员大部分都是知己网 ...

桃花说的有道理。

所以我一看到就表态支持了。

游刃的确是个非常尽心的版主,血气方刚,只是这件事显得不冷静,以后注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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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2-12-24 16:30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2-12-24 16:20
版主若参与属于应管理的以外的争论,最好使用马甲,以示公平。

经验之谈,{: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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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2-12-24 16:32 |只看该作者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2-12-22 13:47
看到桃花渐渐成熟起来,这个进步是可喜可贺可信赖的

啊,领导讲话,很有气魄啊,鼓掌。{: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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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2-12-24 16:33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2-12-24 16:28
桃花说的有道理。

所以我一看到就表态支持了。

我也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但做什么,都得有个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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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2-12-24 16:37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2-12-24 11:30
我出门几天今天才上来,看见桃花给版主出题,我进来表达我的观点:1、版主先发出警告的操作我还真的没使用过 ...

贝姐,不好意思,那天你们都不在线,我制止不了,为避免事态恶化,所以发了这个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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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2-12-24 16:40 |只看该作者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2-12-24 16:12
游刃,我和你说几句。
知己吧飘摇欲坠的时候,你和罗兰姐不停地发帖跟帖。知己吧的会员大部分都是知己 ...

{:soso_e120:}这个比方很形象,也很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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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2-12-24 16:41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2-12-22 15:41
桃花这个帖子发的不错,态度也很平和,道理讲得也很好,口头表扬一次!呵呵

笑死我了,我平时就那么不懂事么?{: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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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2-12-24 16:41 |只看该作者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2-12-24 16:12
游刃,我和你说几句。
知己吧飘摇欲坠的时候,你和罗兰姐不停地发帖跟帖。知己吧的会员大部分都是知己 ...

我百分百支持桃花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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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2-12-24 16:43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2-12-24 16:40
这个比方很形象,也很恰当。

和柳二哥学的啊。{: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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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2-12-24 16:46 |只看该作者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2-12-24 16:37
贝姐,不好意思,那天你们都不在线,我制止不了,为避免事态恶化,所以发了这个贴。

急中生智比我们在线处理的还棒!感谢桃花用心出了这个帖子。

我十感谢你们所有的能够坚持下来的斑竹们,特别是山东游刃!那时,确实看到山东游刃和罗兰的辛苦付出,才有今日之知己吧,向你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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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2-12-24 16:52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2-12-24 16:46
急中生智比我们在线处理的还棒!感谢桃花用心出了这个帖子。

我十感谢你们所有的能够坚持下来的斑竹们 ...

我从来没有像罗兰姐和游刃那么付出过,一来是工作,二来我考试,三来,我几乎晚上不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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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2-12-24 16:58 |只看该作者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2-12-24 16:52
我从来没有像罗兰姐和游刃那么付出过,一来是工作,二来我考试,三来,我几乎晚上不上网。

你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这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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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2-12-24 17:31 |只看该作者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2-12-24 16:12
游刃,我和你说几句。
知己吧飘摇欲坠的时候,你和罗兰姐不停地发帖跟帖。知己吧的会员大部分都是知己 ...

{:soso_e160:}{: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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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2-12-24 22:05 |只看该作者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2-12-24 16:12
游刃,我和你说几句。
知己吧飘摇欲坠的时候,你和罗兰姐不停地发帖跟帖。知己吧的会员大部分都是知己 ...

蔷薇的比喻很形象,有说服力。
但是我有个小小的看法。不知对否?

公脚说游刃是马甲,叫别人“滚”。这不是简单地说话,而是典型地污蔑和辱骂。如果公脚拿不出足够的证据,就应该由法院判决诽谤罪。同时公爵也公然辱骂版主,游刃警告是必须的。问题是该警告的形式应该是口头还是警棍。(说枪,严重了,你看公脚怕过吗?)

游刃的行为可以讨论,如果错了可以批评教育。但是对于公脚的诽谤嫌疑也应当审理判决。
总之,“刑法”和公务员纪律两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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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2-12-24 22:33 |只看该作者
又见祥林嫂。{: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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