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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 发表于 2025-3-28 13:35 但没有保障这一原则落实的条款。法律是系统工程,原则需要落实。立法,司法无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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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 发表于 2025-3-28 21:08 多去读点书吧……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8 21:01 说说你的理由,看看我楼上给螃蟹的补充回应部分,应该也可以回答你的疑问 法律是可以修改的,在这个意义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28 21:32 法律是立法者主观意志力的强加
螃蟹 发表于 2025-3-28 13:18 认识主体,行为主体是人,但指导人行为的主体,并不是人,而是法。是规则。严格说立法并不是人,是理性自我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8 21:50 【认识主体,行为主体是人,但指导人行为的主体,并不是人,而是法。】 —— 你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8 21:39 螃蟹口齿不清表达的意思大概是: 立法者主观意志强加后的精神产品——法律,在其存续期间就具备了客观性 ...
螃蟹 发表于 2025-3-28 23:11 上升层面太高,你理解不了,前面讲的,基础班的内容:规则是规则约束之主体,规则所约束的(包括立法者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28 23:54 你最好为你自己的观点辩护
螃蟹 发表于 2025-3-28 23:32 若欧陆法实证主义的最基本思路 “法律是规则”你还是理解不了。那么,英美自然主义传统,普通法讲的“法律 ...
寒假 发表于 2025-3-29 06:50 高隐(严重到捏造对方说法)——这说法极准确。 然后他按照他捏造的说法,奋力猛批,等别人告诉他别闭着眼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9 06:38 我去!你开头就说螃蟹的说法是“是零分的谬论” 但都几个回合啦,你的理由究竟是啥?至今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29 09:30 我后面不是告诉你“法律是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 量子力学出现之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自然科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29 08:07 被驳得体无完肤了,就改口说那不是自己的观点,而是被捏造的稻草人。这是学不主流最惯用金蝉脱壳技法,专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9 10:51 还有脸跟他人狡辩啊? 早就在问你:这个主帖(包括我的所有回帖)哪有一句你捏造的强调中式法治(Rule by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29 10:56 都跟你说了,人话都看不懂,还不及不主流。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9 10:39 我不是也回应你:螃蟹口齿不清表达的意思大概是: 立法者主观意志强加后的精神产品——法律,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29 11:08 “不会随意更改立法”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完全两码事 我再次提醒你,不用你解释别人的观点,你解释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9 12:11 你故意舍弃我已经强调的“在其存续期间”这个条件,很有意思吗? 且不说我就是在以自己的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29 12:18 俩小儿辩日。 连自然科学规律在量子力学领域以人的意志而转移这种笑话都看不出,还理工教授呢。啊呸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9 12:29 你个傻子,他指的是薛定谔的猫(死活“取决于”观察者) 这是一个费再多口舌也无助于本论题的问题,尤其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29 12:39 我当然知道他这说的是量子力学微观领域。看来你也不懂装懂。 量子测量观测者效应,什么时候等同于人的主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9 12:44 我懒得理会的观点多了去了,你高隐都能理解为我认同? 说你傻子一点都不冤枉,你有起码的理解力吗?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29 12:31 任何法律在其存续期间都处于随时待更正状态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29 12:47 呵呵,装,继续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3-29 12:50 “待更正状态”又能咋样?那也不意味着,这条法律就会以某个个体的意志为转移 [/backcolo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29 13:11 当我们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时,这里的“人”是人类的全称,任何人的意思 你的学习生涯估计也毁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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