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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梁公朴是棵神马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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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公朴是棵神马树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25-3-19 10:22 |只看该作者
你推崇的伯林多元论,人家还是有底线的,那就是一些基于自然法的人类文明最基本的“客观价值”。而这跟你嘲笑成上帝的自然法,不很自相矛盾吗?退一步讲,就算如你所说,并按照你对伯林误读的极端多元论逻辑,请问,你能无底线包容你眼中“自由的敌人”吗?你若不能包容,那你本身就是自己所反对的“自由的敌人”。而要是你觉得应该包容自由的敌人,那么这种包容本身又构成了从自由内部侵害、瓦解自由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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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25-3-19 10:24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19 10:19
福山自由民主的历史终极论这些,乃是人类文明的终极基础。如果这也算一种乌托邦的话,那么我觉得,人类应 ...

哈哈哈

去一边玩儿。

我没有一句话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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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25-3-19 10:27 |只看该作者
所以论坛上有些人的发言,我是从不会重视的。看坐忘庄的发言,有如看微博上毛星火们的发言。完全就是两个极端。坐忘庄也是,只要不符合自己观点的, 一律就是不懂,就是自以为是的上帝。就他自己最懂,就是无所不知的上帝。尽管让他写满五百字清晰表达自己的主张都困难无比。
所以实际上,他这种反真理的真理,反道德的道德,其实本身就是他自己逻辑中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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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25-3-19 10:31 |只看该作者
跟不主流一样,一边虚无地瓦解人类文明赖以奠基的正义和真理,认为它们都是自由的敌人;一边又跟不主流一样,精神极度分裂地谴责普京谴责侵略。一边义愤填膺地站在道德高地,一边极力否定、虚无化任何普遍的道德标准。
这种脑子,真的还是不必读书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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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25-3-19 10:32 |只看该作者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3-19 10:24
哈哈哈

去一边玩儿。

我不需要你任何一句话回应。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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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25-3-19 10: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19 10:31
跟不主流一样,一边虚无地瓦解人类文明赖以奠基的正义和真理,认为它们都是自由的敌人;一边又跟不主流一样 ...

为什么你脑子里的屎足够你编出论坛生涯的无数稻草人
仅仅一个原因,你听不懂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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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25-3-19 10:40 |只看该作者
不主流一边大骂六四,不主流这时候的表现,坐忘庄一点不觉得这是自由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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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25-3-19 10:40 |只看该作者
不主流愚蠢地声称,任何法律都是立法者意志强加。他这么说的逻辑起点,无非就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绝对自由。并且他丝毫不懂国家是种必要的恶,也不懂社会契约和权利让渡这种政治学基本常识。
而当不主流要求法律替自己维权,伸张正义时,难道他还有逼脸继续这么说吗?
自由从来都是以他人同样平等的自由为约束边界,也即著名的诺奇克所谓“权利约束边际”。而不主流这种绝对自由是什么呢?标准的法盲的自由。而坐忘装对此大家欣赏,言下之意跟不主流一样,所有来自法律和道德对绝对自由的约束,无不都是自由的敌人。
如果崇高无比的自由的价值,竟然是不主流和坐忘庄这么肤浅的理解的话,那我宁愿对这样的自由说一声: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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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25-3-19 10:4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19 10:35
为什么你脑子里的屎足够你编出论坛生涯的无数稻草人
仅仅一个原因,你听不懂人话

都有你原始发言呈堂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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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25-3-19 10:42 |只看该作者
不主流愚蠢地声称,任何法律都是立法者意志强加。他这么说的逻辑起点,无非就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绝对自由。并且他丝毫不懂国家是种必要的恶,也不懂社会契约和权利让渡这种政治学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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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25-3-19 10:43 |只看该作者
而当不主流要求法律替自己维权,伸张正义时,难道他还有逼脸继续这么说吗?
自由从来都是以他人同样平等的自由为约束边界,也即著名的诺奇克所谓“权利约束边际”。而不主流这种绝对自由是什么呢?标准的法盲的自由。而坐忘装对此大家欣赏,言下之意跟不主流一样,所有来自法律和道德对绝对自由的约束,无不都是自由的敌人。
如果崇高无比的自由的价值,竟然是不主流和坐忘庄这么肤浅的理解的话,那我宁愿对这样的自由说一声: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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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25-3-19 10:45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19 10:40
不主流愚蠢地声称,任何法律都是立法者意志强加。他这么说的逻辑起点,无非就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无法无 ...

哈哈哈
哈哈哈
哈哈哈

老高,疯了?

我仅祝愿大宗师安乐行,不和你交流哲学是基于:生活和哲学的双重门外汉之判断。

安逸晚年吧。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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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25-3-19 10:47 |只看该作者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3-19 10:45
哈哈哈
哈哈哈
哈哈哈


对对,我上面不说了吗?因为不符合你观点,所以就一定是门外汉,是完全不懂。
您是全知全能的上帝,不证自明,不需要言说哪怕五百字通顺的观点,不接受任何反驳,总之您就是真理。尽管您以极度反真理的面目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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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25-3-19 10: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19 10:42
都有你原始发言呈堂供证。

你一句也看不懂,有啥用啊?
法律是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你非要给“立法者的意志力强加”编织出道德理由找一个你自愿接受法律约束的借口,是你蠢得面对不了“政治,必要的恶”
你的认知水平心智成熟度就是个识字阶段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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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25-3-19 10:51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19 10:49
你一句也看不懂,有啥用啊?
法律是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你非要给“立法者的意志力强加”编织出道德理由 ...

你这种反道德脑残怎么可能理解,为你自己维权,保障你的自由权利,恰恰就是法律最根本的道德正当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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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25-3-19 10:52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不主流,你的愚蠢不光是物理层面的,时间上也是千年一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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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25-3-19 10:52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19 10:47
对对,我上面不说了吗?因为不符合你观点,所以就一定是门外汉,是完全不懂。
您是全知全能的上帝,不 ...

哈哈哈
哈哈哈

哈哈哈

别为难自己了。哲学很尴尬。

我以前提及大衣服小孩子(第6次),现代性的三次浪潮、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你都没有弄。怎么可能懂任何。

你们的问题一直“古今之分”,这是门口。

体面些许。我有其他乐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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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25-3-19 10:55 |只看该作者

也只有你这种毛星火一样的极端分子,才会当后现代主义就是无上真理。
你真的省省吧。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没人会重视你那些不知所云的片言只语。这个论坛也就阿里、南天、螃蟹、方子他们几个可以跟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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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25-3-19 10:56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19 10:55
也只有你这种毛星火一样的极端分子,才会当后现代主义就是无上真理。
你真的省省吧。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

哈哈哈 挺好

好好的,不用牵挂我。

祝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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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25-3-19 10: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19 10:51
你这种反道德脑残怎么可能理解,为你自己维权,保障你的自由权利,恰恰就是法律最根本的道德正当性来源。

民主党搞的那些法律挺道德还是现在特朗普搞的法律挺道德?
人类社会对你而言挺危险,回你的鸡窝抱你自己的混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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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25-3-19 10: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国法律产生的方式,看出这两种观点并不对立。
一方面要广泛听取民意。算是契约或权力让渡。另一方面,的确是有阶级性,反映国家统治者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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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25-3-19 11: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其他行政部门或地方人大制定的,不是法律,称为法规或条例。
要讨论法律反映谁的意志,得看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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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25-3-19 11:0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19 10:58
民主党搞的那些法律挺道德还是现在特朗普搞的法律挺道德?
人类社会对你而言挺危险,回你的鸡窝抱你自己 ...

不主流,看你平时一口一个丧尽天良、人类公敌什么的,道德感正义感还特强的。尽管你口口声声正义只归上帝掌管,从不嫌自抽有多手疼。
既如此,那就请你做到言行一致,就事论事,甭老为了反对而反对,论坛上跟公理力一样反复打滚,那绝对是浪费你爹妈辛辛苦苦赋予你的生命。
你看我前面不就很客观公正对待你?批判你的同时,照样肯定你有精神正常的一面,还能说些大伙爱看的人话出来。
当然,你这个楼层的发言,仍然还是蠢话。我就不继续反驳了。没那么多精力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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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25-3-19 11: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5-3-19 11:02
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其他行政部门或地方人大制定的,不是法律,称为法规或条例。
要讨论法律反映谁的意 ...

谈法律的本质属性时,不涉及谁是立法者问题,凯撒尼禄全国人大国会全民公决制定通过的都是法律,本质属性是一样的,“意志力强加”而不是劝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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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25-3-19 11: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3-19 11:03
不主流,看你平时一口一个丧尽天良、人类公敌什么的,道德感正义感还特强的。尽管你口口声声正义只归上帝 ...

你是天良丧尽的二逼,这是根据我的道德标准得出的结论,愚蠢是最大的恶,但我不拿这个标准去要求你变聪明,因为我知道你做不到,你甚至蠢得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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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25-3-19 11:1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坐忘庄 于 2025-3-19 11:14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19 11:06
谈法律的本质属性时,不涉及谁是立法者问题,凯撒尼禄全国人大国会全民公决制定通过的都是法律,本质属性 ...

哈哈哈

韦伯的正当性面对,哈贝马斯的先验性求解。

大多数人幸福的生活,不需要这么直白。

直白有人不安乐。针刺、受气,应激………

犬儒才有明天。就犬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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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25-3-19 11: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19 11:06
谈法律的本质属性时,不涉及谁是立法者问题,凯撒尼禄全国人大国会全民公决制定通过的都是法律,本质属性 ...

通过以后,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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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25-3-19 11:1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19 11:10
你是天良丧尽的二逼,这是根据我的道德标准得出的结论,愚蠢是最大的恶,但我不拿这个标准去要求你变聪明 ...

这些话其实完全可以复制黏贴用你身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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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25-3-19 11:16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3-19 10:58
民主党搞的那些法律挺道德还是现在特朗普搞的法律挺道德?
人类社会对你而言挺危险,回你的鸡窝抱你自己 ...

当你认为这两者哪个更道德时,用你自己话来说,你早已走在自己所谓的通往道德真理的奴役之路上了。
只不过你的愚蠢让你一辈子都认识不到自己有多愚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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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25-3-19 11:18 |只看该作者
按照你粉丝坐忘庄价值多元的逻辑,你是没资格用一种道德真理反对另一种道德观的。
相互冲突的价值选择,没有谁绝对正确,没有谁至高无上。因而从伯林这个多元论逻辑来说,根本不存在普世价值。
我看你俩整天左右自抽,还认得自己是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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