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再倒回我的岁月,决定结束学业后,我收拾了放杂物的木箱绑在自行车上,连夜骑自行车回家。第二天拿起笔,凡是认识的、此时已经在闯荡江湖的人都写了信,铺垫的废话很长,中心思想却只有一个:帮我找份事做,苦累无所谓,能挣钱即可。下文?没有。父亲见我无所事事,于是他买了一头刚出生几个月的小牛。我成为一个放牛娃。
这辈子我对牛和狗都极喜欢,见到杀牛和杀狗的都不敢看,甚至会为它们伤心难过,但我却喜欢吃牛和狗的肉。妈的,很矛盾。
每天与牛为伴,夏天早上五点多就起床,拿起一条隔夜蒸好的红薯放进口袋当早餐,牵了牛就往偏僻的方向走,其他放牛的人一般都不去,那里的草茂盛。
三个月后,身瘦毛长的小牛被我喂养得肥肥胖胖,且性子被我调教得很好。去的时候担心它吃路两边的庄稼,必须一手牵着绳子一手拿着鞭子,偷吃就是一鞭子,让它知道那些可以吃那些不能吃。回来时牛已经吃饱了,我就把绳子缠绕在牛角上,我在前面走,它在后面跟着,朝阳映射一牛一人,走在绿色的田园小道上,一派迷人的景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