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屈词穷了,又开始装糊涂啦?!那就再重复一回给你提出的问题:
1】法律能管辖行为人的一切行为吗???
2】底线之上那些需要规章制度、公序良俗、伦理道德进行强制(如解雇)、半强制(如纪律处罚)、柔性约束(如谴责)加以规范的非违法行为,有法律什么事儿?如你这种随地吐痰恶心人的行为,也能法办吗?
3】换个角度看:假如按你低劣的机械理解(没有法律管辖不到的行为),那还要社会单元自己的规章制度(如论坛版规)干啥???
4】“法律不收拾你”,与法律不能收拾你随地吐痰的缺德行为,是一回事吗??
5】法律规范不到非违法行为(这是需要版规的基本原因),与你偷换概念的法律能规范所有领域,能是一个意思吗??
6】法律不能收拾你,与法律不收拾你,就能是一回事啦??这就能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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