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未央5
阿缺
我不太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这种现实和幻觉混淆不清的状况。
非关记性好坏。
记忆其实是和听觉一样。大脑出于偷懒的习性,总是攫取重点标的,同时毫不留情地过滤掉其他不相干的细枝末节,尽管这些细枝末节庞杂而繁复。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过是一种夸张修辞手法。
所以要标记一个时间点,并不是什么轻而易举的事。某年某月某时某分。不是那样的。如果没有纸笺,也没有录音笔,没有特别注明的标签,那么,要想标注一个时间,就只能采用最远古的方法。天干地支那样。
一只耗子代表一个时间段。
无需文字,也没有具体的阿拉伯数字。一小片光影,一微末的气息。足矣。
时间是用来管理被分拣的时光。而我的时光,由于时间的混乱无序,显得既含混,又分明。煞是有趣。
我那时尚未结识罗洋。周驰住在我对面已经有一段日子。
他领着我去参观他的新装修好的房子时,接了一个电话,丢下一张门禁卡和一把钥匙就匆匆离开了。
当时已是初秋。整个炎热的夏季,装修公司的工人在一个面相刻薄的男人的呵斥下,汗流浃背,日以继日,疲于奔命。我一度深信不疑地认定,周驰要赶在国庆节跟一个鬼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女人结婚。
于是,我兜里揣着钥匙,手里攥着门禁卡,在这个新崭崭的婚房里四下晃荡。
效果图很早我就在电脑上看过。可落到实处,整体呈现,还是头一次打照面。那种把童话里的小木屋变现的超现实喜悦,一时涌上心头。
虽然结婚的对象不是我,但由于整个的设计与监工,我几乎全程旁观参与,如今亦与有荣焉的颇有一番成就感。
我奔向二楼,在原本的衣帽间里找到一个酒柜,摸出一支金朗姆和一只漂亮的方口杯,再从冰箱里翻出一支一块钱的老冰棍,剥开包装纸,把雪白晶莹的冰棍倒立在杯里,乐滋滋地往杯子里毫不吝啬地倒了一大杯。
是的。一大杯。
如果可以,我觉得我能在这儿消磨掉一整瓶。
这里有我喜欢的鹅绒枕,有我喜欢的粉色窗帘,有我喜欢的可以看见街景的阳台,阳台上摆着我喜欢的可以架脚的藤椅。
夏天,周驰在我那里暂住。生活费给的很足,足到让我每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为今天吃什么好犯愁。
我不会做饭,周驰也是。但他又不想天天叫外卖。他给阿姨放了半年的假,以为只要交足生活费,就能令我一夜变身金牌家政。
他始终高估了我的动手能力。
高中的各项实验课里我的手残很显然并没有在他心里留下什么深刻的阴影。在吃了一两次我做的速食面后,周驰果断放弃了幻想,领着我去外边吃堂食。
吃到腻。
又老老实实地回家煮最简单的白粥,就着从超市买来的红油豆腐乳下嘴。
我们小区不远处有个能容纳一架空客A380那么大的超市。货物充足,品种丰富。是这一带深受热捧的好超市。
我时不时地从那里捎带一瓶朗姆酒回来。像禁酒令时期的酒鬼,从私酒贩子手里搞货那样。我不是喜欢喝酒,仅仅是酒标在超市别有用心的灯光营造下,显得特别迷人,叫人看到就忍不住要上前探个究竟。
周驰说不如去酒庄转转,我觉得他真是小题大做。就好比你在路边穿着人字拖灌着啤酒啃着鸡脖,突然被叫去精酿酒馆。
我撇了他一眼。说,穷人喝朗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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