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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二啊,脸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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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闲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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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啊,脸疼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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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2 23: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9-12-22 23:10 编辑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9-12-22 19:33
二啊。我真替你悲哀,你看过最高法有关正当防卫的最新解释没有,注意到无限防卫的说辞没有?这就是赋予防卫 ...

 2019年7月29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要求,要在司法解释中大力弘扬正义、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道德要求。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最高法在今年七月才表示要适时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也就是说,起码七月之前尚未出台。而你闲大喷子却早已经见过相关司法解释了?哈哈,你在哪看到的?正因为没有相关司法解释的统一规定,所以才造成此类案件经常引起争议和翻烧饼!我不是不赞成防卫,我也恨不得当场打死那些不法侵害者,但是,在法律未修订之前,大家必须依现行法律办事,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否则,同类案件,有的判正当,有的判过当,舆论大的判正当,没人关注的就判过当,那还要法律、法院干什么?网站、报社就可以办案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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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3 11: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9-12-23 12:18 编辑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9-12-22 19:33
二啊。我真替你悲哀,你看过最高法有关正当防卫的最新解释没有,注意到无限防卫的说辞没有?这就是赋予防卫 ...

别乱喷!无限防卫也是有条件的,它所针对的只能是危害极大的、情形紧迫的几种暴力犯罪。拿刀砍人的可以适用无限防卫,但是,包工头老李拿刀了吗?或真的是正在站满围观者的走道里强奸妇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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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9-12-23 12:18 |只看该作者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才能采取的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无限防卫权并不是绝对的无限防卫权,而是相对的无限防卫权,即它只能发生在“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一特定的条件之下,如不具备这一特定条件,则不允许行使无限防卫权。

      这起案件的舆论煽动者,是个法律内行,比闲大喷子懂法,他之所以要歪曲事实,把包工头老李与对方女子的纠纷撕扯殴打,说成是欲行强奸,就是想把赵的一般防卫,混淆成无限防卫。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无限防卫权,虽然是一种正当防卫权。但依照新刑法规定,只有在上述特定条件下实施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才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的行使也应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基本要求。


    无限防卫权是一种特殊的正当防卫权,我们习惯把新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的正当防卫权称之为一般正当防卫权,无限防卫权与一般正当防卫权相比较,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起因条件不同,无限防卫权的行使,只能在特定的情形下行使,而一般防卫权的行使只要有“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可适用;二是限度条件不同,一般防卫权的形式,要求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即是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而无限防卫权的行使则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既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形。


   无限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它属于正当防卫的一种。它需要在特定的情形下才可以行使,如犯罪人员正在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威胁到受害人生命安全的紧迫情形下的犯罪行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防卫无论对犯罪人员造成何种损伤,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闲大喷子根本就没弄清什么是一般防卫,什么是无限防卫,所以才上了舆论煽动者的当,混淆了两种行为的性质,在那里捶胸高呼“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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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3 12:35 |只看该作者
简单点说:一般防卫,如果损害结果超过了必要限度,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无限防卫,对防卫所造成的的损害结果是没有限度规定的,不负任何责任,但它只能针对情形紧迫、危害极大的抢劫、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
             包工头老李与女方在十几分钟前尚同桌共饮,且早有交往,而且当时所处的环境是公寓走道,随时有人路过,且有女方室友在场,二人发生争执,明显是有纠纷,即使老李打了女方,也不会是强奸或抢劫、杀人,赵某出手制止,不属无限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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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9-12-23 12:38 |只看该作者
假设一下,如果你在听到呼救后,跑过去一看,围观者面前,是一个老头正与一女的撕扯,并拳击女方,你的判断会是强奸或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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